06890 康利国际控股 公告及通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
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KANGLI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康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之
中期业绩公告
康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
业绩,连同上个财政年度同期之比较数字如下:
财务表现摘要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持续经营业务主要财务资料及业绩比率:
-收益(人民币千元)
731,3931,002,304
-毛利(人民币千元)
58,459120,369
-毛利率
8.0%12.0%
-期内溢利(人民币千元)
10,56762,054
-纯利率
1.4%6.2%
-每股盈利(人民币分)
1.7410.24
于
年
月
日
于
年
月
日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主要业绩比率:
-流动比率
1.81.9
-资产负债比率
0.50.4
综合损益表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
(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
)
持续经营业务
收益
5731,3931,002,304
销售成本
7(c)(672,934)(881,935)
毛利
5(b)58,459120,369
其他收入
62,2953,621
销售开支
(31,968)(33,428)
行政开支
(10,562)(9,329)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
(594)(13)
经营溢利
17,63081,220
融资成本
7(a)(7,276)(10,185)
除税前溢利
710,35471,035
所得税
8213(8,981)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期内溢利
10,56762,054
已终止经营业务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期内(亏损)╱
溢利,扣除税项
4(194)174
期内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
10,37362,228
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人民币分)
91.7110.26
每股盈利-持续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人民币分)
91.7410.24
*
由于已终止经营业务,比较资料已经重列(详情见附注
)。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
(以人民币呈列)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
)
期内溢利
10,37362,228
期内其他全面收入(除税后):
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本集团呈列货币的汇兑差异
(356)82
期内全面收入总额
10,01762,310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10,32062,115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303)195
期内全面收入总额
10,01762,310
*
由于已终止经营业务,比较资料已经重列(详情见附注
)。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
年
月
日-未经审核
(以人民币呈列)
于
年
月
日
于
年
月
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327,172334,187
关联方贷款
1022,47521,925
349,647356,112
流动资产
存货
522,712433,554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11494,409469,83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75,879198,545
银行存款及现金
177,165239,102
1,370,1651,341,040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12307,507357,820
应计开支及其他应付款项
38,06940,492
银行贷款
13399,245276,500
租赁负债
1,3491,690
即期税项
27,62831,512
773,798708,014
流动资产净值
596,367633,026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946,014989,138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1320,00072,600
租赁负债
27,53027,631
其他非流动负债
3,3263,484
递延税项负债
10,08210,364
60,938114,079
资产净值
885,076875,059
资本及储备
股本
储备
884,542874,525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权益总额
885,076875,059
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告附注
(除非另有指明,否则以人民币呈列)
公司资料
康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年
月
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第
章公司法
(
年第
号法律,经综合及修订)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
份于
年
月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与其附属
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轧硬钢卷、非彩涂镀锌钢产品及彩涂镀锌钢
产品以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编制基准
本中期财务报告已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适用的披露规定编制,并符合国际会计准则
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
号中期财
务报告。其已于
年
月
日获授权刊发。
中期财务报告根据
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相同会计政策编制,惟预期于
年
度财务报表反映的会计政策变动除外。会计政策的任何变动详情载于附注
。
要编制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
号的中期财务报告,管理层须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其
影响该等政策的应用以及资产及负债、收入及开支的年内迄今汇报金额。实际业绩可能
与该等估计金额有别。
本中期财务报告载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选定的说明附注。该等附注包括对于理解本集
团自
年度财务报表以来财务状况及表现的变动而言重要的事件及交易说明。简明
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并不包括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会计准则编制的完整财务报表所需的所有资料。
载于中期财务报告作为比较资料的截至
年
月
日止财政年度相关的财务资料,并
不构成本公司在该财政年度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而是取自该等财务报表。
会计政策变动
本集团已于本会计期间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
号,汇率变动的
影响-缺乏可兑换性之修订应用于本中期财务报告。由于本集团并无进行任何其外币不
可兑换为另一种货币的外币交易,故该修订对本中期报告并无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采用任何于本会计期间内尚未生效的新准则或诠释。
已终止经营业务
于
年第一季度,本集团以现金代价人民币
1,638,000
元将其在菲律宾从事物业管
理服务之全资附属公司
Lucky Clasic Limited
及
Lucky Star Property Management
Corporation
出售予第三方。管理层作出此项决定,旨在将策略重点放在本集团的核心
业务上,即制造及销售钢产品。因此,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持作出售之非流动
资产及已终止经营业务,该等附属公司于出售前的财务业绩已于综合财务报表内列示为
「已终止经营业务」,并已重列比较资料。
(a)
已终止经营业务的业绩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期间
截至
年
月
日
止六个月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益
1,0293,169
销售成本
(640)(2,327)
其他收入
行政开支
(250)(656)
融资成本
–(2)
经营活动业绩
所得税
(29)(44)
出售附属公司亏损净额
(308)–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期内(亏损)╱
溢利,扣除税项
(194)174
每股(亏损)╱盈利
基本及摊薄(人民币分)
9(0.03)0.02
(b)
已终止经营业务(所用)╱所得现金流量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期间
截至
年
月
日
止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所用)╱所得现金净额
(138)142
投资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
337(4)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59)
期内现金流入净额
(c)
出售事项对本集团财务状况之影响
于
年
月
日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5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01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954)
资产净值
1,946
已收代价,以现金支付
1,638
出售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01)
现金流入净额
收益及分部报告
(a)
收益
本集团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轧硬钢卷、非彩涂镀锌钢产品及彩涂镀锌钢产品以及提
供物业管理服务。有关本集团主要业务的进一步详情披露于附注
5(b)
。
按主要产品及服务范围划分的客户合约收益如下: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范围内的客户合约收益
持续经营业务
制造及销售钢产品
-销售轧硬钢卷
81,45376,329
-销售非彩涂镀锌钢产品
368,310525,839
-销售彩涂镀锌钢产品
281,630400,136
持续经营业务总收益
731,3931,002,304
已终止经营业务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0293,169
732,4221,005,473
按收益确认时间及地理市场划分的客户合约收益分别于附注
5(b)
及附注
5(c)
披露。
(b)
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业务范围(产品及服务)管理其业务。本集团以符合向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
层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进行内部报告之方式呈列以下四个报告分部。概无合并经
营分部以组成下列报告分部。
•
轧硬钢卷:此分部主要包括制造及销售冷轧硬钢卷。
•
非彩涂镀锌钢产品:此分部主要包括制造及销售热镀锌钢╱镀锌钢卷板。
•
彩涂镀锌钢产品:此分部主要包括制造及销售彩涂热镀锌钢卷板。
•
物业管理服务:此分部包括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i)
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就评估分部表现及于分部间分配资源而言,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层按以下基准监控
各报告分部业绩:
收益及成本乃参考该等分部产生的销售及招致的成本分配至报告分部。报告分部业
绩所用的计量为毛利。截至
年及
年
月
日止六个月并无分部间的销售。
并无计量一个分部向另一分部提供的协助,包括分享资产及技术诀窍。
本集团其他经营收入及开支,如其他收入、销售及行政开支及金融工具减值亏损,
以及资产及负债并非按个别分部计量。因此,并无呈列分部资产及负债的资料或有
关资本开支、利息收入及利息开支的资料。
按收益确认时间划分的客户合约收益以及就截至
年及
年
月
日止六个
月的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向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层提供有关本集团报告分部
的资料载列如下: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
轧硬钢卷
非彩涂镀锌
钢产品
彩涂镀锌
钢产品
小计
(持续经营
业务)
物业管理
服务(已终止
经营业务)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按收益确认时间划分
-于某一时点
81,453368,310281,630731,393–731,393
-于一段时间
–1,0291,029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81,453368,310281,630731,3931,029732,422
报告分部毛利
5,01529,03724,40758,45938958,848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
轧硬钢卷
非彩涂镀锌
钢产品
彩涂镀锌
钢产品
小计
(持续经营
业务)
物业管理
服务(已终止
经营业务)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按收益确认时间划分
-于某一时点
76,329525,839400,1361,002,304–1,002,304
-于一段时间
–3,1693,169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76,329525,839400,1361,002,3043,1691,005,473
报告分部毛利
6,17464,59749,598120,369842121,211
(i)
报告分部损益对账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报告分部毛利
58,848121,211
其他收入
2,2993,655
销售开支
(31,968)(33,428)
行政开支
(10,812)(9,985)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
(594)(13)
融资成本
(7,276)(10,187)
对销已终止经营业务
(143)(218)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除税前综合溢利
10,35471,035
(c)
地理资料
下表载列有关本集团产生自外部客户收益的地理位置资料。客户的地理位置乃基于
货品运送所至地区。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674,483897,971
泰国
38,09367,729
印度尼西亚
11,23810,711
韩国
2,10221,782
其他国家
5,4774,111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外部客户总收益
731,3931,002,304
已终止经营业务
菲律宾
1,0293,169
732,4221,005,473
本集团绝大多数的非流动资产均位于中国。因此,并无呈列按资产地理位置作出的
分部分析。
其他收入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利息收入
1,3011,018
汇兑收益净额
5011,899
政府补助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净额
–(17)
其他
2,2953,621
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乃经扣除下列各项后得出:
(a)
融资成本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银行贷款利息
6,5619,452
租赁负债利息
7,27610,185
(b)
员工成本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持续经营业务
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
31,269 28,282
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供款
2,7052,292
33,97430,574
(c)
其他项目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折旧开支
-自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10,74212,880
-使用权资产
1,4851,487
12,22714,367
存货成本
672,934881,935
所得税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期拨备
–6,392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69–
696,392
香港利得税:
-本期拨备
–283
696,675
递延税项
暂时性差额之产生及拨回
(282)2,306
(213)8,981
附注:
(i)
本公司及本集团于开曼群岛或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毋须按其各自注
册成立所在司法权区的规则及法规缴纳任何所得税。
(i)
本公司及本集团于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须缴纳香港利得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香港利得税拨备乃按估计年度实际税率
16.5%
(
年:
16.5%
)计算,
惟本集团一家附属公司除外,该公司为两级制利得税率下的合资格公司。
就该附属公司而言,应课税溢利首
百万港元按
8.25%
计税以及剩余应课税溢利按
16.5%
计税。于
年,该附属公司之香港利得税拨备按相同基准计算。
(i)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本集团于中国(不包括香港)成立的附属公司须按
25%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
25%
)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iv)
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容许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合资格
企业有权享有
15%
的优惠税率,惟须符合认可标准。本集团于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
符合资格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及于截至
年至
年日历年有权享有
15%
的优惠
税率。
(v)
根据相关中国税务条例,合资格研发成本可于计算所得税时享有额外减免,即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的有关成本的额外
100%
可被作为额外减免开支(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
100%
)。
每股盈利
(a)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中期间之本公司普通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亏损)及已发行
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
606,252,000
股(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
606,252,000
股)计算得出。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持续
经营业务
已终止
经营业务合计
持续
经营业务
已终止
经营业务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普通权益股东应占
溢利╱(亏损)
10,567(194)10,37362,05417462,228
(b)
每股摊薄盈利
本公司截至
年及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概无具潜在摊薄效应的股份发行在
外,故此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并无分别。
关联方贷款
于
年
月
日,本集团附属公司江苏江南精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南精密」)(作为
贷款人)、江苏江南铁合金有限公司(「江南铁合金」)(受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作为借款人)及梅泽锋先生(作为担保人)订立贷款协议。根据贷款协议,江南精密同意
向江南铁合金授予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元及按年利率
5.5%
计息之贷款,为期三
年。应计利息应于贷款到期后收取。
根据贷款协议,提取贷款的先决条件之一包括江南精密与江南铁合金订立收购权协议。
于
年
月
日,江南精密与江南铁合金订立收购权协议,据此,物业收购权以零代价
授予江南精密,以收购拟于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的物业,进而提升本集团的办公室容纳
空间。江南精密可全权酌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收购权。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于
年
月
日
于
年
月
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扣除亏损拨备的贸易应收款项
180,359196,169
应收票据
314,050273,670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494,409469,839
所有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扣除亏损拨备)预期于一年内收回。
(a)
账龄分析
根据收益确认日期呈列并扣除亏损拨备的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于
年
月
日
于
年
月
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一个月内
105,550138,502
一至三个月
72,74552,993
超过六个月
2,0602,878
六至十二个月
41,796
180,359196,169
(b)
于
年
月
日,本集团于银行贴现若干收取自客户的银行承兑票据,以及向其
供应商及其他债权人背书若干收取自客户的银行承兑票据,以按全面追索基准结付
本集团的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进行上述贴现或背书后,本集团已全面终止确认应
收票据。该等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票据到期日为自报告期末起计六个月内。本公司
董事认为,本集团已转移绝大部分该等票据拥有权的风险及回报,并已履行其对供
应商及其他债权人的应付款项责任。本集团认为该等票据的发行银行的信用良好,
发行银行于到期日不为此等票据进行结付的机会相当低。于
年
月
日,倘发
行银行无法于到期日结付票据,本集团的最大亏损及未贴现金流出金额为人民币
124,643,000
元(
年
月
日:人民币
309,322,000
元)。
(c)
于
年
月
日,应收票据包括向银行贴现或向供应商背书并附有追索权的银行
承兑票据合共为人民币
68,859,000
元(
年
月
日:人民币
8,669,000
元)。该
等应收票据并未终止确认,此乃由于本集团仍然就该等应收款项面临信贷风险。有
关银行贷款及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面值为人民币
68,859,000
元(
年
月
日:人
民币
8,669,000
元)。
(d)
于
年
月
日,贸易应收款项人民币
2,553,000
元(
年
月
日:人民币
7,100,000
元)已于银行贴现。该等贸易应收款项并未终止确认,此乃由于本集团
仍然就该等应收款项面临信贷风险。相关银行贷款的账面值为人民币
2,553,000
元
(
年
月
日:人民币
7,100,000
元)(见附注
)。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于
年
月
日
于
年
月
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贸易应付款项
44,09365,130
-应付票据
233,082262,082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77,175327,212
合约负债:
-自客户收取预付款项
30,33230,608
307,507357,820
于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的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账龄分析如下:
于
年
月
日
于
年
月
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三个月内
142,408208,080
三至六个月
133,835117,459
超过六个月
9321,673
277,175327,212
银行贷款
(a)
本集团的短期银行贷款分析如下:
于
年
月
日
于
年
月
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
-以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或受限制银行存款
作抵押(附注
13(c)
)
64,50010,000
-以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作抵押
65,4457,100
-由第三方作担保
45,00045,000
-无抵押及无担保
168,000130,000
342,945192,100
加:长期银行贷款的即期部分(附注
13(b)
)
56,30084,400
399,245276,500
(b)
本集团的长期银行贷款分析如下:
于
年
月
日
于
年
月
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
-以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或受限制银行存款
作抵押(附注
13(c)
)
76,300138,000
-无抵押及无担保
–19,000
76,300157,000
减:长期银行贷款的即期部分(附注
13(a)
)
(56,300)(84,400)
20,00072,600
本集团应付长期银行贷款如下:
于
年
月
日
于
年
月
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一年内
56,30084,400
于一年后但两年内
20,00072,600
76,300157,000
(c)
为本集团银行贷款作质押的本集团资产分析如下:
于
年
月
日
于
年
月
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以物业、厂房及设备作抵押
98,569100,665
以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作抵押(附注
)
65,4457,100
以受限制银行存款作抵押
30,00030,000
194,014137,765
(d)
于
年
月
日,本集团的银行融资人民币
1,090,000,000
元(
年
月
日:
人民币
1,070,000,000
元)以本集团之物业、厂房及设备作抵押及╱或由第三方担
保,或无抵押及无担保。于
年
月
日,已动用融资额为人民币
525,291,000
元
(
年
月
日:人民币
535,360,000
元)。
(e)
本集团若干银行贷款须受履行契诺所规限。部分契诺与本集团定期测试之财物标准
有关,这在与金融机构订立的借贷安排中很常见。倘本集团违反有关契诺,则有关
贷款须按要求偿还。本集团并未识别出任何遵守有关契诺之难处。于
年
月
日,概无违反任何有关银行贷款的契诺(
年
月
日:无)。
股息
(i)
中期间应付予本公司权益股东的股息
本公司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人民币零元)。
(i)
应付予本公司权益股东于中期间批准的上一财政年度的股息
本公司董事并无宣派截至
年
月
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年:人民币零
元)。
承担
于
年
月
日,未于中期财务报告作出拨备之未偿付资本承担:
于
年
月
日
于
年
月
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有关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承担
-已订约
上述承担指本集团所计划对生产设备进行的扩充。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及展望
本集团是中国江苏省家电板块领先的中游镀锌钢产品制造商。本集团主要从事
生产、销售轧硬钢卷、非彩涂镀锌钢产品及彩涂镀锌钢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
家电产品,例如冰箱、洗衣机、烤箱、微波炉等,下游客户包括中游钢加工商以
及家电制造商等。本集团拥有完善的配套和生产线,具备向客户提供酸洗卷、
冷轧卷、非彩涂镀锌卷(板)、彩涂镀锌卷(板)的能力。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持续经营业务)约人民币
731,393,000
元,较
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
270,911,000
元或约
27.0%
。各类
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及需求的减少是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
截至
年
月
日,我们的轧硬钢卷及镀锌钢产品的销售量合计约
135,376
吨,较
年同期的约
168,042
吨减少了约
32,666
吨或约
19.4%
。其中,镀锌
钢产品中的彩涂镀锌钢产品的销售量约
45,078
吨,较
年同期减少了约
13,252
吨或
22.7%
,非彩涂镀锌钢产品的销量约
71,211
吨,较
年同期减
少了约
22,271
吨或
23.8%
,而轧硬钢卷的销售量约
19,087
吨,较
年同期
增长了约
2,857
吨或
17.6%
。除轧硬钢卷以外,其他产品销售量均有较大幅度
的下降,同时销售平均单价也由
年同期的人民币
5,965
元╱吨下降至人民
币
元╱吨。受到销售量下降及销售单价下跌的影响,我们的产量也有所
下降,导致我们的单位生产成本有所上升,进而影响到我们的盈利情况,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我们的毛利(持续经营业务)约人民币
58,459,000
元,较
年下降约人民币
61,910,000
元,毛利率(持续经营业务)由
年同
期
12.0%
下降至
8.0%
。
年上半年,受到美国对华加征多轮关税,对冰箱、洗衣机等家电出口造成
了直接的冲击。家电出口受阻导致海外市场需求锐减,进一步加剧了国内市场
竞争压力,使得产品销售和利润空间受到双重挤压。尽管我们积极调整市场策
略,但短期内难以完全抵消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
年下半年,消费补贴政
策得到延续,以「以旧换新」为核心,家电消费的补贴品类从
类扩围至
类,新
增微波炉、电饭煲等小家电。虽然形势依旧严峻,但是我们相信市场需求会有
所改善。我们将持续做好市场开发,加强产品质管控,严格控制生产成本,
争取在下半年度改善我们的业绩情况。
菲律宾的物业管理业务与我们的预期有较大的差距,且由于地缘政治、营商环
境、文化差异等方面的因素,后续的发展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本集团决定终止
这块业务,并于
年
月正式出售菲律宾的相关附属公司。由于该业务板块
的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的比重非常有限,将不会对本集团的业务产生重大影
响。
财务回顾
财务业绩
收益
本集团收益主要来自销售轧硬钢卷、非彩涂镀锌钢产品及彩涂镀锌钢产品。截
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总收益约人民币
732,422,000
元,较截
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期间收益约人民币
1,005,473,000
元下降约
27.2%
。
本集团收益下降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产品整体销量及平均售价下降的影响。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整体销量为约
135,376
吨,较去年同期下降约
19.4%
。
本期间产品整体平均售价较去年同期下降约
9.4%
。
本集团于截至
年及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按产品及服务划分的收益、销
量及平均售价分析如下: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变动
年
年增加╱(减少)
收益销量平均售价收益销量平均售价收益销量平均售价
(人民币千元)吨人民币╱吨(人民币千元)吨人民币╱吨
%
冷轧钢产品(持续经营业务)
轧硬卷
81,453 19,087 4,267 76,329 16,230 4,703 6.7%17.6%(9.3%)
镀锌钢产品
-非彩涂镀锌钢产品
368,310 71,211 5,172 525,839 93,482 5,625 (30.0%)(23.8%)(8.1%)
-彩涂镀锌钢产品
281,630 45,078 6,248 400,136 58,330 6,860 (29.6%)(22.7%)(8.9%)
649,940 116,289 5,589 925,975 151,812 6,099 (29.8%)(23.4%)(8.4%)
小计(持续经营业务)
731,393 135,376 5,403 1,002,304 168,042 5,965 (27.0%)(19.4%)(9.4%)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已终止经营业务)
1,029 3,169 (67.5%)
合计
732,422 1,005,473 (27.2%)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的毛利约人民币
58,848,000
元(截
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期间:约人民币
121,211,000
元),整体毛利率由
年
12.1%
下降至
年
8.0%
。以下是本集团截至
年及
年
月
日
止六个月期间,按产品及服务划分的毛利、毛利占比及毛利率分析: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毛利百分比毛利率毛利百分比毛利率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冷轧钢产品(持续经营业务)
轧硬卷
5,0158.5%6.2%6,1745.1%8.1%
镀锌钢产品
-非彩涂镀锌钢产品
29,037 49.3%7.9% 64,597 53.3%12.3%
-彩涂镀锌钢产品
24,40741.5%8.7% 49,598 40.9%12.4%
53,44490.8%8.2% 114,195 94.2%12.3%
小计(持续经营业务)
58,459 99.3%8.0%120,36999.3%12.0%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已终止经营业务)
389 0.7%37.8% 842 0.7%26.6%
合计
58,848 100.0%8.0%121,211100.0%12.1%
本期间,毛利减少主要由于我们产品的整体销量及平均售价同告下降。销量减
少降低了我们生产设施的利用率,以产生收益来抵销生产相关的沉没成本,从
而降低我们的毛利率。
其他收入
本集团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期间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其他收入约人民
币
2,295,000
元(
年:人民币
3,621,000
元)。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及
汇兑收益净额。
销售费用
本集团的销售费用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人民币
33,428,000
元
减少至本期间约人民币
31,968,000
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著销量减少,运输
费用减少。
行政开支
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行政开支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约
人民币
9,329,000
元轻微上升至本期间约人民币
10,562,000
元。
财务成本
本集团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财务成本约人民币
7,276,000
元,较
年同期的约人民币
10,185,000
元减少约
28.6%
。减少的主
要原因是利率下跌导致本期间贴现票据利息开支下降。
除税前溢利
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除税前溢利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
币
71,035,000
元大幅减少至本期间约人民币
10,354,000
元。
所得税
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所得税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8,981,000
元的税项开支转为本期间约人民币
213,000
元的税项抵免。该变动主
要由于
(1)
本期间除税前溢利减少;及
(2)
递延税项暂时性差额拨回的共同影响
所致。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期内溢利
因上述原因,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溢利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
约人民币
62,054,000
元减少至本期间约人民币
10,567,000
元。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之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纯利率约
1.4%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
6.2%
)。
已终止经营业务
管理层决定未来将重点放在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上,并已于
年第一季
度出售在菲律宾的物业管理服务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以现金代价人民币
1,638,000
元出售予一名独立第三方。于本期间,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于出售前
录得亏损净额人民币
194,000
元。出售物业管理服务业务概无对本集团造成任
何重大财务影响。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
年
月
日,本集团银行存款及现金约为人民币
177,165,000
元(
年
月
日:约人民币
239,102,000
元)。于
年
月
日,用以抵押本集团
所发行票据及提取的银行贷款的存于银行的受限制银行存款合共约为人民币
89,268,000
元(
年
月
日:约人民币
96,716,000
元)。董事会将确保任何
时间均维持充足流动资金以偿还到期负债。
流动资产净值
于
年
月
日,本集团录得流动资产净值约人民币
596,367,000
元(
年
月
日:约人民币
633,026,000
元)。流动比率乃按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计
算,于
年
月
日约为
1.8
(
年
月
日:约
1.9
)。
借贷及资产抵押
于
年
月
日,本集团有约人民币
419,245,000
元(
年
月
日:约人
民币
349,100,000
元)的银行贷款,其中:
(i)
约人民币
140,800,000
元(
年
月
日:约人民币
148,000,000
元)以本集团的物业、厂房及设备或受限制
银行存款作抵押;及
(i)
约人民币
65,445,000
元(
年
月
日:约人民币
7,100,000
元)以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作抵押。
银行贷款中约人民币
76,300,000
元(
年
月
日:约人民币
157,000,000
元)为长期银行贷款及其中约人民币
20,000,000
元(
年
月
日:约人民
币
72,600,000
元)须于一年后但两年内偿还。
本集团资产负债比率乃按本集团银行贷款总额除以权益总额计算,于
年
月
日为约
0.5
(
年
月
日:约
0.4
)。
资本架构
本公司资本包括普通股及资本储备。本集团通过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经
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及银行融资,为营运资金、资本开支及其他流动资金需求
提供资金。本集团目标是维持资金灵活度,保存充足银行结余、信贷融资及带
息借款,令本集团可持续运作。
或然负债
于
年
月
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财务风险
本集团在一般业务营运过程中面临各种财务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及
信贷风险。
-
外汇风险
本集团大多数业务以人民币结算。然而,本集团向海外客户的销售则以外
币结算。
年上半年,本集团收益约
92.2%
以人民币结算,而约
7.8%
则
以外币结算。
汇率波动将影响以外币结付的销售收益,进而对本集团产生不利影响。本
集团并无使用任何衍生工具合约对冲外汇风险。本集团管理层透过密切监
察外币汇率波幅以管理其外汇风险,并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汇风险。
-
利率风险
本集团利率风险主要产生自固定利率的银行存款及借款。本集团目前并无
使用任何衍生工具合约对冲利率风险。
-
信贷风险
本集团的信贷风险主要产生自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
年
月
日,本集团雇用约
名雇员,包括执行董事。雇员薪金乃根据
雇员的表现及经验每年检讨及调整。本集团的雇员福利包括绩效花红、医疗保
险、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地方市政府退休计划,以及为员工提供教育资助以鼓
励持续专业进修。
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重大收购及出售
除出售于菲律宾的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之外,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本
集团并无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重大事项。
中期股息
本公司董事会并无建议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宣派任何中期股息。
年
月
日后事项
自
年
月
日起直至本公告日期,概无任何重大期后事项。
审阅中期财务报表
董事会已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刘英杰
先生、杨广先生及曹成先生)组成。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务为检讨及监督本公
司的财务报告程序及内部控制。
本集团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已由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审阅。审核委员会信纳本集团的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表乃
按照适用会计准则而编制,公允呈报本集团本期的财务状况及业绩,并已作出
充足披露。
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本公司致力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常规,相信有效的企业管治常规乃维护其股
东及其他持份者利益以及提升股东价值的基础。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本公司已遵守联交所证
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
C1
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股份
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本公司并无赎回其任何证券。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或出售本公司任何证券。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
C3
所载有关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的操守则。本公司已向全
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并确认彼等已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全面遵守
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
发布中期业绩及寄发中期报告
本中期业绩公告已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jnpm.com)
发布。载有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所有资料的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将适时提供予本公司股东并可于上述网站供查阅。
承董事会命
康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刘萍
香港,
年
月
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五名执行董事,为梅泽锋先生、刘萍女士、
张志洪先生、许潮先生及陆小玉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英杰先
生、杨广先生及曹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