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89 爱得威建设集团 (修改后标题) 公告及通告:变更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及变更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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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UANGDONG ADWAY CONSTRUCTION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编号: 6189)

变更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变更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变更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李

亮贤先生([李先生])已辞任本公司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并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之本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项下代本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授权代表

([法律程序代理人]),自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李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联交所及本公司股

东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何之先生([何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自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生效。何先生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员。

何先生在公司秘书服务领域拥有逾八年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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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何先生以外聘服务供应者之身份获本公司委聘及委任为公司秘书,本公司叶家俊先生获指

定为何先生与本公司之间的主要联络人,会就本公司企业管治事务与何先生进行合作及沟通。

董事会谨此对李先生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对何先生出任新职位

表示热烈欢迎。

变更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本公司于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已变更为香港上环文咸东街50号宝恒商业

中心17楼1705室,自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承董事会命

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叶玉敬先生

中国深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叶玉敬先生、叶秀近女士、叶国锋先生及叶家俊先生;非执

行董事庄良彬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蔡慧明先生、孙常青先生、林志扬先生及周万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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