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46 明发集团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Mingfa Group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股份代号:00846)
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
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
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报告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
及董事会目前可获得之资料,预期本集团于报告期间录得本公司期内亏损介乎约人
民币2.0亿元至人民币3.0亿元,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则录得利润约人民币
0.067亿元。
董事会认为,预期报告期间亏损主要是由于投资物业出现估值亏损及报告期间收入
减少所致。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投资物业估值减少乃主要由于在中国的
商用物业的市场价值整体下跌所引致。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对本集团报告期间之中期业绩进行最终确认。本公告所
载资料仅为董事会依据本集团报告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最新目前可获得
之资料而作出之初步评估,有关账目尚未经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确认,并可能会有调
整。务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司报告期间之中期业绩公告,预期
有关公告将于2025年8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潘永存
香港,2025年8月22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
执行董事:伍文峰先生及尚轩女士
非执行董事:林家礼博士(董事会主席)
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建汉先生、朱健宏先生及陈成礼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