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7 汇思太平洋 公告及通告:完成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
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MILENIUMPACIFICGROUPHOLDINGSLIMITED
汇思太平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完成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
兹提述汇思太平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及二
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之公布(「该等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认购事项,补充
资料及澄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
涵义。
本公司欣然宣布,认购协议之先决条件已告达成,并已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
日完成发行本金总额8,634,000港元之可换股债券。基于初步换股价每股换股份
0.25港元计算,可换股债券可兑换为34,536,000股换股份,相当于(i)于本公布日
期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20.00%;及(i)经发行换股份扩大后之本公司已发行
股本约16.67%。
承董事会命
汇思太平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陈亿亮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陈亿亮先生、潘晓冬先生(联席主席)及李奇先生(联
席主席);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一帆先生、周奋力先生及郅江波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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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董事愿共同及个
别对此负全责。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告
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而本公告并无
遗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声明或本公告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保留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GEM网页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页
内,由刊登当日起计最少保留七日,亦将刊载于本公司网站(w.8147.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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