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929 澳达控股 公告及通告:正面盈利预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EM Holdings Limited

澳达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澳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2)

条及香港法例第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

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其

他资料的初步评估,预计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将会录得不

超过

0.3

百万港元之纯利,对比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则录得净亏损

7.4

百万港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扭亏为盈主要归因于

(i)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

月的毛利率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有所提高;及

(i)

由于收回长期

未偿还的合约资产及应收贸易账款,导致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下的减值亏损得以拨

回。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故本公告

所载资料乃仅由董事会及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并未经本公司

核数师审核或审核委员会审阅,且须待最终确定及调整(如有必要)。本公司截至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刊发。


本公司之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澳达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尹民强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尹民强先生、尹志伟先生及俞志军先

生;非执行董事简尹慧儿夫人;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炳章先生、陈德怡女士及黄威

文博士工程师。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