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15 高伟电子 公告及通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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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
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高伟电子控股有限公司
Cowel e Holdings Inc.
(股份代号:1415)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布
摘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收益约达1,360,302,000美元,较截至2024年6月
30日止同期增加约132.2%。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净利润约为67,398,000
美元,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净利润则约为
16,039,000美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每股基本盈利为7.8美分,而截至2024年6月30
日止六个月之每股基本盈利则为1.9美分。
业绩
高伟电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报告期间」)的
未经审核综合中期业绩,连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比较数字。中期
财务报告未经审核,惟已由本公司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按照香港会计
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阅工作准则》第2410号「实体之独立核数师对中期财务资
料的审阅」进行审阅,而其独立审阅报告将载于即将寄发予本公司各股东(「股
东」)之本公司报告期间的中期报告内。中期财务业绩亦已由本公司之审核委
员会(「审核委员会」)审阅,且并无异议。
综合损益表 — 未经审核
(以美元列示)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附注2025年2024年
千元千元
收益3及41,360,302585,934
销售成本(1,204,625)(514,400)
毛利155,67771,534
其他收入9,57312,335
销售及分销开支(2,114)(1,585)
行政开支(68,433)(56,808)
经营溢利94,70325,476
融资成本5(a)(9,572)(8,169)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115)—
除税前溢利585,01617,307
所得税6(17,613)(698)
期内溢利67,40316,609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权益股东67,39816,039
非控股权益5570
期内溢利67,40316,609
每股盈利7
基本$0.078$0.019
摊薄$0.075$0.018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 未经审核
(以美元列示)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千元千元
期内溢利67,40316,609
期内其他全面收入(作出税项调整后):
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财务报表的汇兑差额4,040(4,706)
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重新计量界定福利责任净额(12)(8)
期内其他全面收入4,028(4,714)
期内全面收入总额71,43111,895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权益股东71,39511,369
非控股权益36526
期内全面收入总额71,43111,895
综合财务状况表 — 未经审核
(以美元列示)
附注
于
2025年
6月30日
于
2024年
12月31日
千元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8370,260374,444
无形资产1,2951,526
联营公司权益6,310—
合营公司权益559556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10,94317,606
递延税项资产12,81613,341
402,183407,473
流动资产
存货203,601315,185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9329,092434,708
已抵押银行保证金20,98910,468
于存款时到期日在3个月后的银行存款76,831161,371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403,974113,349
1,034,4871,035,081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10375,000536,553
银行贷款283,200206,483
租赁负债4,7544,158
即期应付税项10,76517,583
673,719764,777
流动资产净额360,768270,304
附注
于
2025年
6月30日
于
2024年
12月31日
千元千元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762,951677,777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127,039117,623
租赁负债32,51433,462
界定利益退休责任净额356
递延收入2,9703,031
162,558154,122
资产净值600,393523,655
资本及储备
股本3,4523,449
储备589,783513,084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权益总额593,235516,533
非控股权益7,1587,122
权益总额600,393523,655
综合财务状况表 — 未经审核(续)
(以美元列示)
未经审核中期财务资料附注
(除另有指示外,以美元列示)
1 编制基准
本公布所载的中期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财务报
告,惟乃摘录自该中期财务报告,而该报告是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中的适用披露规定编制并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
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本中期财务资料
获授权于2025年8月21日刊发。
除预期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会计政策变动外,中期财务报告乃根据2024年度财
务报表中所采纳的相同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的任何变动详情列载于附注2。
本中期业绩公布及中期财务报告收录并作为比较资料的有关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
政年度的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于该财政年度的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惟源自该
等财务报表。
2 会计政策变动
本集团已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外汇率变动的影响 — 缺
乏可兑换性的修订应用于本会计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由于本集团并无进行任何外币
不可兑换为另一种货币的外币交易,故修订本对中期报告并无造成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应用任何尚未于本会计期间生效的新订准则或诠释。
本集团于本期间就联营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如下:
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是指本集团或本公司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力但并非控制或共同控制财务及经营
政策的实体。
于联营公司的权益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其分类为持作出售(或计入分类为持作出售的
出售组别)。其初步按成本确认,当中包括交易成本。其后,综合财务报表计入本集团
分占该等被投资方的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直至丧失对其重大影响力之日为止。
如本集团分占联营公司的亏损超过其权益,则本集团的权益将减至零,并会终止确认
进一步亏损,惟本集团所承担的法律或推定责任或代表被投资方偿付的承担除外。就
此而言,就该等其他长期权益应用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如适用)后,本集团的权益为按
权益法计算的投资账面值,连同实质上构成本集团于联营公司的投资净值的任何其他
长期权益。
与按增益法核算之被投资方的交易所产生的未变现收益按本集团于该被投资方的权益
抵销投资。未变现亏损的抵销方式与未变现收益相同,但仅以并无证据显示已出现减
值为限。
于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表中,对联营公司的投资乃按成本减值亏损后列账,除非其分
类为持作出售(或计入分类为持作出售的出售组别)。
3 收益及分部报告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制造及销售相机模组及光学部件。收益指向客户供应的商品的销
售价值,减去增值税或其他销售税,并已扣除任何贸易折扣。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交易额占本集团收益超过10%的本集团客源包括一名客
户(2024年:一名客户)。于报告期间,向该客户作出销售的收益载列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千元千元
最大客户1,334,437547,773
—占总收益百分比98.1%93.5%
本集团只有一个报告分部,方式与向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人员内部呈报资料以分配资
源及评估表现的方式一致。
客户收益按地区划分的明细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千元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包括香港)1,230,772502,951
大韩民国(「韩国」)6001,239
印度59,67356,205
越南69,25725,539
1,360,302585,934
4 经营季节性
平均而言,本集团于第四季度录得的销售额较年内其他季度高,原因为产品于节假日
期间的零售需求增加。因此,本集团通常于每年上半年录得较下半年为低的收益及分
部业绩。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录得收益3,268,626,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十二个月:1,143,055,000元)及毛利357,043,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十二个月:
148,447,000元)。
5 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经扣除╱(计入)以下各项后达致: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千元千元
(a) 融资成本
银行贷款的利息8,6767,836
租赁负债的利息896333
9,5728,169
(b) 其他项目
摊销284364
折旧32,20316,057
研究及发展成本(折旧及摊销除外)54,33036,361
利息收入(4,497)(5,87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收益)净额3,134(21)
预期信贷亏损之(亏损拨备拨回)╱亏损拨备(519)109
6 所得税
(a) 综合损益表内的所得税为: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千元千元
即期税项 — 香港利得税7,099234
即期税项 — 香港以外地区(50)422
香港以外地区的股息收入的预扣税10,000—
递延税项56442
所得税开支17,613698
根据开曼群岛规则及规例,本集团毋须缴纳任何开曼群岛所得税。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香港利得税拨备乃采用估计年度实际税率16.5%(2024
年:16.5%)计算,惟本集团一间附属公司除外,其为双层利得税率制度下的合
资格公司。就该附属公司而言,首2百万港元的应课税溢利按8.25%征税,而余下
的应课税溢利则按16.5%征税。该附属公司的香港利得税拨备于2024年按相同基准
计算。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东莞高伟光学电子有限公司获认证为
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条文第二十八条,2025年及
2024年的实际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税率下调至15%。其他中国附属公
司的法定税率为25%。
根据韩国税法,于2025年及2024年,对于低于2亿韩圜(「韩圜」)的应课税收入,适
用于韩国附属公司的法定公司税率为9%,2亿至200亿韩圜之间的应课税收入税率
为19%,200亿至3,000亿韩圜之间的应课税收入税率为21%,而3,000亿韩圜以上的
应课税收入税率则为24%。
已收股息的预扣税按5%的税率收取。
(b) 支柱二所得税
自2025年1月1日起,本集团须就其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未实施国内最低补足税的
若干其他司法权区(包括中国大陆)的盈利缴纳《2025年税务(修订)(跨国企业集团
的最低税)条例草案》项下的支柱二所得税。
本集团已使用针对补足税的递延税项会计处理的临时强制豁免,并将于产生时将
税项入账列作即期税项。
7 每股盈利
(a)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是按本公司普通权益股东应占溢利67,398,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16,039,000元)及本中期间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861,664,000 股(截
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普通股加权平均数853,836,000股)计算。
(b) 每股摊薄盈利
每股摊薄盈利是按本公司普通权益股东应占溢利67,398,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16,039,000元)及普通股加权平均数896,699,000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
六个月:881,183,000股)计算。
8 物业、厂房及设备
(a) 使用权资产
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就使用厂房、员工宿舍及仓库重续及订立
若干租赁协议,因此确认新增使用权资产3,494,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
月:1,574,000元)。此外,本集团已出售1,548,000元的使用权资产(截至2024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零元),导致产生出售收益47,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零元)。
(b) 拥有资产收购事项及出售事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收购厂房及设备项目,成本为30,166,000 元(截
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112,090,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已出售账
面净值为4,656,000元的厂房及设备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157,000元),
导致产生出售亏损3,181,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出售收益21,000元)。
(c) 客户的设备
一名客户向本集团提供机械,以供生产货品予该名客户。由客户承担的机械原采
购成本为111,382,000元(2024年12月31日:111,382,000元),并无确认为本集团的物
业、厂房及设备。该机械并无租金支出,管理层与客户厘定销售价格时已考虑有
关安排。
9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截至报告期间末,贸易应收款项(已列入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发票日期及扣除亏
损拨备后的账龄分析如下:
于
2025年
6月30日
于
2024年
12月31日
千元千元
1个月内309,443404,582
超过1至2个月2,334238
超过2至3个月561237
超过3个月353194
贸易应收款项(扣除亏损拨备)312,691405,251
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16,40129,457
329,092434,708
贸易应收款项由账单日期起计30至90日内到期。
10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截至报告期间末,贸易应付款项(已列入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
如下:
于
2025年
6月30日
于
2024年
12月31日
千元千元
1个月内338,260205,379
超过1至3个月252119,648
超过3至6个月3,134152,029
贸易应付款项341,646477,056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33,35459,497
375,000536,553
11 股本、储备及股息
(a) 股息
本中期间并无派付股息(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无)。董事不建议派付报
告期间末后之中期股息(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无)。
(b) 以股本支付的股份交易
本公司已根据股东于2021年5月5日及2024年3月21日的批准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购
股权计划」)及一项股份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据此,董事及本集团雇员均
有权参与。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概无购股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概无购
股权)已获授出、454,000份购股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99,000份购股权)
已失效╱注销,而672,000份购股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5,059,000份购股
权)已按购股权计划行使。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400,000份股份奖励已失效,概无股份奖励根据股份
奖励计划已授出、归属、被注销或获行使。于2025年6月30日,13,220,000份股份奖
励仍未行使。
(c) 购买自身股份
此为购买就股份奖励计划持有之普通股所支付的代价。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
月,受托人购买及预扣本公司2,000,000股普通股,总金额约为38,177,000港元(相当
于约4,907,000元)。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是电子移动设备的精密光学模组供应商,从事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
各类模组及系统集成产品,应用于国际知名品牌客户的智能手机、多媒体平板
电脑、智能驾驶及其他移动设备。
本集团持续深耕于精密光学模组领域事业,专注于产品强化及技术创新,以满
足客户及市场多变的需求。即便面临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市场对精密光学元
件的需求依然旺盛,加上本集团在智能驾驶与高端移动终端领域的不断突破,
各项业绩指标均呈现稳健增长,显示出强大的市场竞争力与风险抵抗力。
于2025财年,本集团持续聚焦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和多维
应用场景,同时深化与合作伙伴间的战略协同。该等措施使本集团能够在竞争
激烈的市场中持续保持稳健以及优势,从而实现业务的稳步增长。相关举措带
来的效果正面反映在本集团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上,对比2024年同期数据,报
告期间的收益录得增长。
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收益约为1,360.3百万美元,而于2024年上半年的收益则约
为585.9百万美元。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收益较2024年同期增加132.2%,主要因
为客户订单(包括新型后置相机模组的订单)增加所致。
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纯利约为67.4百万美元,而于2024年上半年的纯利则约为
16.6百万美元。
展望及未来策略
根据联合国发布的《2025年全球经济形势与前景年中更新》报告内容,全球经济
前景自2025年1月预测以来发生显著恶化,关税与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对供应
链造成压力,推高企业生产成本,导致各企业投资放缓,对发达及发展中经济
体产生巨大影响。报告预计全球经济增长将放缓至2.4%,较2024年2.9%的增速
明显回落。全球贸易方面,因关税政策的影响,全球贸易增长预计将从2024年
的3.3%骤降至2025年的1.6%,而整体贸易疲软、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增加、利率
高企及财政空间限制,将持续影响投资活动及生产活动,进而影响各行各业。
虽通胀水平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降速缓慢,而像关税变化、供应链中断及气
候变化等因素将对物价构成上行压力。
面对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与产业升级需求,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不断持续加
大研发投入,著力推动新产品量产与供应链优化,并与国内外优秀合作伙伴深
度协同,有效提升产品质量与市场响应速度,依托于精准光学技术与创新应用,
才能使本公司进一步巩固在全球市场的竞争优势,在智慧手机、多媒体平板电
脑、智能驾驶、扩增实境及自动化等高成长领域取得显著突破。
随著人工智能(「AI」)技术的不断突破与成熟,全球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数
字化转型浪潮,这对于本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借助AI在大数据分析、
机器学习与自动化技术上的优势,本公司能够在精密光学模组的设计与制造
流程中实现更高效的质量控制与智能优化,从而提升产品性能与市场响应速度。
而跟随AI的迅速进步,智慧手机、多媒体平板电脑等终端产品正迎来前所未有
的迭代更新。AI的融入不仅推动了产品功能及性能的革新,也加速了更新换代
的步伐,从而带动了对高精度光学元件等核心零部件需求的显著上升。同时,
AI与扩增实境(「AR」)╱虚拟实境(「VR」)、激光雷达(「LiDAR」)及机器人等新
兴技术的融合,将驱动新应用场景的快速落地,促进跨领域创新,为智慧终端、
智能驾驶及智慧城市等领域带来更多突破,将进一步为本公司创造了更大的
市场机会,强化本公司的竞争优势,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从而在未来新一
轮技术革命中持续创造显著商业价值。
因应AI、机械视觉与多传感融合技术的迅猛发展,机器人产业正从传统工业应
用向智慧城市、医疗健康及消费级服务等多元场景扩展。在这一趋势下,本公
司凭借在光学摄像头模组、LiDAR等高精度光学感知产品领域的深厚积累,将
成为机器人智能化应用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撑,机器人产业离不开光学感知产
品的应用,同样亦将带动全球光学产业发展。
LiDAR技术的应用范围在近年来也在不断拓展,自动驾驶、工业自动化、机器
人视觉及智慧交通等领域对高精度感知技术的需求持续增长。根据市场预测,
全球LiDAR市场规模将以14.7%的复合年增长率(「CAGR」)快速扩张,到2031年
达到37.95亿美元。面对这一发展趋势,本公司凭借在光学感知领域的技术优势,
积极布局LiDAR产品线,与合作伙伴一道致力于提升感知精度、增强可靠性并
降低制造成本,以满足市场对高性能LiDAR的需求。
近年来,显示技术出现了不断的革新,微型发光二极管(「MicroLED」)技术凭
藉自发光的特性、更加高效的显示效果、高对比度、低功耗和卓越色彩还原能
力实现快速崛起,其在显示领域的应用潜力正逐步显现出来,成为商业显示、
移动终端及虚拟现实设备等领域的重要创新,将有机会成为下一代显示技术
的代表。作为专注于精密光学的领导企业,本公司将积极应对产业变革,积极
布局MicroLED显示技术及其相关元件,致力于提供更高效、更节能的显示解决
方案,以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随著MicroLED技术的不断成熟,本公司将
在这一新兴市场中捕捉更多发展机会。
人才是本公司最重要的核心资产,本公司成长的过程中必须配备优秀的团队
来推进及落实本公司战略及策略。随业务逐渐扩大及快速拉升,本公司必须持
续加大投入对关键高端人才团队的培育、组建,以适应各项业务之需求,也唯
有如此,才能抵御市场环境波动并持续提供予客户最佳服务。
展望未来,本公司面向高速成长的新领域,将继续致力于深化现有客户合作、
拓展新客户族群、丰富产品项、加速提升制程自动化、加强制程能力、优化
内部效率、充分挖掘团队综合潜力以提高对客户的服务及附加价值并著眼于
长远的产品及业务规划。为此,本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资源投入,做好市场培
育和开发,组建更加适应市场的团队等,以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的利益价值。
凭借创新核心与灵活战略,本集团有望在全球产业转型升级浪潮中实现稳健
成长,为股东创造持续且强劲的回报。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结构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拥有总资产约1,436.7百万美元(2024年12月31日:
1,442.6百万美元);流动资产净值约360.8百万美元(2024年12月31日:270.3百万
美元)及权益总额约600.4百万美元(2024年12月31日:523.7百万美元)。
本集团于2025年6月30日继续维持强劲稳固的财务状况,本集团申报约404.0百
万美元的无抵押现金及现金等值物。董事相信,本集团目前的现金及现金等
值物及预期来自经营的现金流量将足以满足本集团目前的营运需求。于2025年
6月30日,本公司及控制方为取得912百万美元(2024年12月31日:832百万美元)
之银行融资而提供担保。
抵押本集团资产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已抵押存款约为21.0百万美元,指为获得中国若干
银行贷款而提供的存款(2024年12月31日:10.5百万美元)。
资本开支及承担
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资本开支(即本集团花费于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现金)
约为44.4百万美元,而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则约为105.3百万美元。本
集团于报告期间的资本开支主要反映购买额外的设备以生产更精密的倒装芯
片相机模组。本集团拟透过结合来自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银行贷款及可能集
资活动,为本集团的计划未来资本开支提供资金。
或然负债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概无重大或然负债。
人力资源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共聘有约6,728名雇员(2024年12月31日:6,035名)。报
告期间的总员工成本(不包括董事薪酬)约为61.8百万美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52.0百万美元)。
具体而言,位于中国东莞的专业职业介绍所参与了本集团大部分工厂工人的
招聘工作。本集团亦为其雇员提供居住、娱乐、餐饮和培训设施。培训范围包
括我们的人力资源政策、健康与安全、管理技能、机器及设备手册以及其他各
种主题的指导。
本集团就长期激励计划订立薪酬政策。厘定应付董事酬金的基准按酌情基准
作出(经参考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个人表现及可比较的市场统计)。此外,董事
会亦授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阅并决定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
遇及整体福利。本集团的薪酬政策由董事会根据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表现、资历及能力厘定。
此外,为激励或奖励本公司雇员对本集团作出或可能作出的贡献,并继续更
灵活地努力促进本集团的利益,本集团已终止于2015年2月4日采纳的本公司购
股权计划,并于2021年5月5日采纳新购股权计划。于报告期间,672,000份购股
权已获行使、274,000份购股权已被注销及180,000份购股权已失效。截至2024年
6月30日止六个月,5,059,000份购股权已获行使、149,000份购股权已被注销及
150,000份购股权已失效。于2025年6月30日,根据已授出但尚未行使、注销及╱
或失效的购股权数量计算,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为46,184,880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约5.4%。有关购股权计划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
为2021年4月20日的通函。董事会亦于2024年3月21日批准本公司采纳一项股份
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是一项股份奖励计划,据此,该
计划的受托人将以本公司出资之现金自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现有普通股,并
为选定雇员以信托形式持有,直至该等股份根据股份奖励计划的规则归属予
选定雇员为止。股份奖励计划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涉及发行新股
份的计划,且采纳股份奖励计划毋须经本公司股东批准。有关股份奖励计划
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告。于报告期间,
400,000份股份奖励经已失效,并无股份奖励根据股份奖励计划经已授出、归属、
被注销或获行使。于2025年6月30日共有13,220,000份股份奖励仍未行使。
补充资料
中期股息
为因应未来市场变化及开拓新产品所需的投入,并应对日益增长的客户多维
度需求及市场环境改变所带来的挑战,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报告期间的任何中
期股息(2024年:无),以确保本集团能够在光学领域业务的开拓上持续保持领
先地位。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于报告期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的上
市证券。
企业管治
董事会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
守则条文(「守则条文」)审阅本集团的企业管治工作,并认为本公司于报告期
间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规管其营运以及实行适当之企业管治。本公司于报告
期间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守则条文。
董事认为,本公司于报告期间一直全面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适用守则条文。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政策以及报告期间的未
经审核中期财务报告。根据是项审阅,审核委员会信纳,财务报表乃根据适用
会计准则编制并公平呈列本集团报告期间的财务状况及业绩。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标准守则」)。全体董事于接受具体查询后确认,彼等于整段报告期间一直
全面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交易规定标准及本公司采纳的有关董事证券交易的
行为守则。
于报告期间后之重大事项
自报告期间末后及直至本公布日期概无发生影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而
须于本公布披露之重大事项。
刊发2025年中期业绩及中期报告
本公司于报告期间的中期业绩公布刊载于本公司网站(htp:/w.coweleholdings.com)
及联交所网站(htp:/w.hkexnews.hk)。本公司于报告期间的中期报告将于适当时
候寄发予股东并将可在上述网站阅览。
承董事会命
高伟电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孟岩
香港,2025年8月21日
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孟岩先生及吴英政先生;非执行董事陈汉洋先生及杨立先
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苏艶雪女士、蔡镇隆先生及刘霞女士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