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12 永顺控股香港 公告及通告:于2025年8月21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及董事退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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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

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

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

任何责任。

WINSON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永顺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6812)

于2025年8月21日举行之

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董事退任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25年8月21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

议案已获股东以按股数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董事会亦宣布,洪明华先生于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退任执行董事职务。

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兹提述永顺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8日之通函(「该

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本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

会(「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除本公告另有指明

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之所有

决议案(「该等决议案」)已获股东以按股数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00,000股。经董事作出一切合

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概无股东须就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提呈的该等

决议案放弃投票。故此,持有股份总数600,000,000股(占本公司于股东周年


普通决议案已投票之股份数目 (%)
赞成反对
1省览及采纳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 及董事及核数师报告。431,110,580 (100.0000%)0 (0.0000%)
2(a)重选施丹妮女士为执行董事。431,110,580 (100.0000%)0 (0.0000%)
(b)重选施伟伦先生为执行董事。431,110,580 (100.0000%)0 (0.0000%)
(c)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431,110,580 (100.0000%)0 (0.0000%)
3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 定其酬金。431,110,580 (100.0000%)0 (0.0000%)
4(A)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以其 他方式处理股份。431,110,180 (99.9999%)400 (0.0001%)
4(B)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股份。431,110,580 (100.0000%)0 (0.0000%)
4(C)将本公司购回的股份数目加入根据第 4(A)项决议案授予董事的授权。431,110,180 (99.9999%)400 (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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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日期已发行股本100%)的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股东周年大

会上就该等决议案投票。概无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有权出席惟须放

弃投票赞成该等决议案。概无股东于该通函内表示有意投票反对任何该等

决议案或放弃投票。

该等决议案全文载列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载列

如下:


特别决议案已投票之股份数目(%)
赞成赞成
5批准采纳本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细则,并 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或高级人员 作出所有必要的事宜以落实采纳本公 司经修订及重列细则。431,110,580 (100.0000%)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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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上述票数及投票百分比乃根据亲身或由获授权公司代表或委派代表出席股东周

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总数计算。

由于该等决议案各项已获大部分票数赞成,故第1、2(a)至2(c)、3以及4(A)

至4(C)项决议案各项均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而第5项决议案

则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特别决议案。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劵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并于股东

周年大会上担任点票之监票员。所有董事均已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董事退任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董

事退任事宜。洪明华先生(「洪先生」)于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退任执行董事

职务。

洪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彼退任有关之事宜

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洪先生在任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诚挚谢意。

承董事会命

永顺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吴醒梅

香港,2025年8月21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吴醒梅女士、施丹妮女士及施伟伦先生;及独立

非执行董事为袁靖波先生、钟琯因先生及陈振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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