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21 德永佳集团 公告及通告: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及董事委员会成员之变更
普通决议案 | 票数 (%) | ||
---|---|---|---|
赞成 | 反对 | ||
1. | 省览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 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与独立核数师 报告。 | 930,807,553 (99.97%) | 314,552 (0.03%) |
2. | (a) 宣布派发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币 1.0仙。 | 931,122,105 (100%) | 0 (0.00%) |
(b) 宣布派发特别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币 5.0仙。 | 931,122,105 (100%) | 0 (0.00%) | |
3. | (a) 重选董事: (i) 潘彬泽先生 | 890,955,139 (95.69%) | 40,166,966 (4.31%) |
(ii) 何丽康先生 | 891,166,951 (95.71%) | 39,955,154 (4.29%) | |
(iii) 潘浩德先生 | 930,219,396 (99.90%) | 902,709 (0.10%) | |
(iv) 吴武平先生 | 890,839,139 (95.67%) | 40,282,966 (4.33%) | |
(v) 罗仲年先生 | 888,037,502 (95.37%) | 43,084,603 (4.63%) |
–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
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
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EXWINCA HOLDINGS LIMITED
德永佳集团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21)
网址:htp:/w.texwinca.com/
htp:/w.irasia.com/listco/hk/texwinca/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及董事委员会成员之变更
德永佳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 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所载列的所有提呈
决议案已于会上以投票方式表决获正式通过。投票表决结果载列如下﹕
* 仅供识别用途
3. | (a) (vi) 林洁贻女士 | 930,815,571 (99.97%) | 306,534 (0.03%) |
---|---|---|---|
(vii) 陈育懋博士 | 931,013,132 (99.99%) | 108,973 (0.01%) | |
(b)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 917,624,105 (98.55%) | 13,498,000 (1.45%) | |
4. | 续聘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 929,636,293 (99.84%) | 1,485,812 (0.16%) |
5. #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不超逾本决议 案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10%之股份。 | 930,916,544 (99.98%) | 205,561 (0.02%) |
6. #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置本公司 不超逾本决议案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20%之额 外股份。 | 849,758,104 (91.26%) | 81,364,001 (8.74%) |
7. # | 扩大董事发行本公司额外股份之一般授权的可 被分配及发行之股份总面值,至包括被本公司 购回股份总面值。 | 715,250,104 (76.82%) | 215,872,001 (23.18%) |
8. | 重选胡智恒先生为董事。 | 929,887,396 (99.87%) | 1,234,709 (0.13%) |
– 2 –
#
第5至7项决议案之全文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由于超过50%之票数表决赞成第1项至第8项提呈决议案,故该等决议案已获股东正式
通过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本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为1,381,696,104股,此乃给予持有人有权出席股
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所有提呈决议案的股份总数。股东于股东周年大
会上就任何提呈决议案进行投票时,未受任何限制。
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点票的监票
人。
本公司之执行董事潘浩德先生、何丽康先生、吴武平先生及胡智恒先生,及本公司之独
立非执行董事郑树荣先生、罗仲年先生、林洁贻女士及陈育懋博士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
会。
– 3 –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及董事委员会成员之变更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的公告,内容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及
董事委员会成员之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
- (「郑先生」)退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
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及
- 。
郑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見分歧,亦无有关就其退任需要本公司股东知悉
的事项。
董事会衷心感谢郑先生于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陈志汉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及上述董事变更后,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潘彬泽先生、潘浩德先生、何丽
康先生、吴武平先生及胡智恒先生;而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罗仲年先生、林洁贻
女士及陈育懋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