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9 时富投资 公告及通告: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上市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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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ASH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 LIMITED
时富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510)
CELESTIAL ASIA SECURITIES
HOLDINGS LIMITED
时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1049)
联合公布
须予披露交易
出售上市证券
出售事项
时富投资董事会及时富金融董事会谨此各自宣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一日至八月十九日期间,时
富金融集团透过公开市场以总代价约15,500,000港元(不包括印花税及相关开支)出售总共
2,006,400股地平线股份。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时富金融及时富投资各自有关出售事项之若干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均超过5%但
低于25%,故出售事项构成时富金融及时富投资各自于上市规则第14章下之须予披露交易,及因此
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申报及公布规定。
出售事项
时富投资董事会及时富金融董事会谨此各自宣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一日至八月十九日期间,时
富三和金银业(时富金融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及时富投资透过时富金融持有之一间附属公司)透过
公开市场以总代价约15,500,000港元(不包括印花税及相关开支)出售总共2,006,400股地平线股份,
将在结算时以现金收款。
由于出售事项乃于公开市场进行,故已出售股份的对手方身份未能确认。据时富金融董事及时富投
资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已出售股份对手方及对手方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
为独立于时富金融、时富投资及彼等各自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有关地平线之资料
地平线为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以不同投票权控制之有限公司,其是市场领先的乘用车高级辅助
驾驶和高阶自动驾驶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专有的软硬件技术。
以下财务资料摘录自地平线之刊发文件︰
截至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百万元 百万港元 人民币百万元 百万港元
收入 2,384 2,575 1,552 1,676
除所得税前利润/(亏损) 2,351 2,539 (6,744) (7,284)
净利润/(亏损) 2,347 2,535 (6,739) (7,278)
根据地平线之刊发文件,地平线集团分别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拥有经审核亏绌净额约人民币24,665,000,000元(相当于约26,638,000,000港元)及经审核资产净值
约人民币11,915,000,000元(相当于约12,868,000,000港元)。
有关时富投资、时富金融及时富三和金银业之资料
时富投资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时富投资集团之主要业务包括(a)零售管理业务,包括透过于香港
之「实惠家居」、「家匠TMF」、「Pricerite实惠创造家」及「Pricerite Pet」等多元品牌连锁店销售
家私、家品、家电及宠物用品;(b)为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投资管理业务」);及(c)透
过时富金融(时富投资拥有64.47%股权之一间上市附属公司)开展之其他财务服务业务(投资管理
业务除外)。有关其他资料,请浏览w.cash.com.hk。
时富金融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时富金融集团之主要业务包括(a)提供网上及传统之证券、期货及
期权,及一般和人寿保险、互惠基金及强制性公积金产品之经纪业务,(b)债券及股票投资及衍生工
具之自营交易,(c)提供保证金融资及贷款服务,及(d)提供投资管理服务。有关其他资料,请浏览
w.cfsg.com.hk。
时富三和金银业为时富金融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及时富投资透过时富金融持有之一间附属公司,主
要从事投资控股及交易。
进行出售事项之理由及裨益以及所得款项用途
由于出售事项,时富投资集团及时富金融集团预期各自将确认账面收益约8,000,000港元,乃根据已
出售股份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平值与已出售股份之出售价连同印花税和相关费用之间
的差额计算。
由于出售事项乃于公开市场并以当时的现行市价进行,时富投资董事及时富金融董事认为出售事项
之条款属公平合理。鉴于最近市场气氛向好,时富投资董事及时富金融董事认为,出售事项是变现
部分投资利润的理想时机,可借此加强时富投资集团及时富金融集团的资金流动状况。时富投资集
团及时富金融集团各自拟将出售事项之所得款项用于一般营运资金或其他合适的投资机会。经考虑
上述因素,时富投资董事及时富金融董事认为出售事项符合时富投资、时富金融及彼等各自股东之
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时富金融及时富投资各自有关出售事项之若干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均超过5%但低
于25%,故出售事项构成时富金融及时富投资各自于上市规则第14章下之须予披露交易,及因此须
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申报及公布规定。
释义
于本公布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时富投资」 指 Celestial Asia Securities Holdings Limited(时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1049),一间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证券
于聯交所主板上市
「时富投资董事会」 指 时富投资之董事会
「时富投资董事」 指 时富投资之董事
「时富投资集团」 指 时富投资及其附属公司
「时富三和金银业」 指 CASH Trinity Bulion Limited(时富三和金银业有限公司),一间于
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为时富金融之全资附属公司,并为时富
投资透过时富金融持有之附属公司
「时富金融」 指 CASH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 Limited(时富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
司)(股份编号:510),一间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
证券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于本公布发表日期为时富投资拥有64.47%
股权之上市附属公司
「时富金融董事会」 指 时富金融之董事会
「时富金融董事」 指 时富金融之董事
「时富金融集团」 指 时富金融及其附属公司
「出售事项」 指 于本公布内披露之有关时富三和金银业出售地平线股份
「已出售股份」
指 总共2,006,400股地平线股份
「港元」 指 港元,香港之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地平线」 指 Horizon Robotics(地平线*),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以不同投
票权控制之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编号:
9660)
「地平线集团」
指 地平线及其不时之附属公司
「地平线股份」 指 地平线股本中之股份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定货币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指 百分比
代表时富金融董事会
执行董事兼财务总裁
张子睿
代表时富投资董事会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关百豪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于本公布发表日期,时富金融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百豪博士,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郑树胜先生
关廷轩先生 劳明智先生
张子睿先生 陈浩华博士
黄思佳女士
黎伟光先生
于本公布发表日期,时富投资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百豪博士,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梁家驹先生
关廷轩先生 黄作仁先生
张子睿先生 陈克先博士
关亦婷女士
仅供说明之用及除另有说明者外,于本公布内,人民币兑港元乃按人民币
1.0
元兑
1.08
港元之汇率换
算。有关换算不应视为任何金额已按或应已按或可按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
本公布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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