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46 汇成国际控股 公告及通告:补充公告 – 须予披露的交易 – 成立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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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代号: 1146)
补充公告
须予披露的交易
成立合伙企业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涉及有关成立合伙企
业的须予披露的交易。除非另有定义,否则本文中使用的大写术语与公告中的定义相同。
本公司希望向股东和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告的补充信息。
1.
成立合伙企业的原因
A.
与本公司业务产生协同效应
如公告所披露,合伙企业将投资于半导体、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机器人、
信息技术及生物科技等领域。合伙企业将优先考虑能够与本公司业务产生协同
效应的投资领域。
此项策略重点与本公司之长远发展方向一致,尤其契合本公司持续致力于将先
进科技融入其核心业务-服装及配饰的设计、生产、营销与销售。
多年来,本公司积极将新技术应用于日常营运,包括:(1)应用射频识别(「RFID」)
芯片及技术监控并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2)成立专门的信息科技子公司,并已
在信息科技领域取得多项自主知识产权;(3)成立专注于将人工智能影像识别技
术应用于服装设计、版型制作及智能制造的合资公司;以及(4)设立数字营销部门,
并在该部门下成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制作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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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端科技的研发与应用对于本公司在中国服装零售市场保持竞争力至关重要,
本公司认为,成立合伙企业将使本公司能够:
- ,旨在开发更轻盈、
更耐用及高功能性的纺织纤维与服装面料,从而使本公司产品具差异化并
确保长期竞争力;
- 、人工智能、机器人、先进生物科技及新材料行业的领先
企业合作,可进一步强化本公司在RFID应用方面的竞争力;
- ,以支持服装零售行业在数字营销及数
据驱动决策方面的发展;
- ,并将先进的机器人技术应用于服装生产及仓储流程,
以提升生产与物流效率,
上述举措可补充本公司现有的新技术开发,并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在智能制造、
RFID应用、产品研发、数字营销及日常营运效率提升等方面的竞争力。
一旦合伙企业确定并投资于目标项目,将使本公司得以提前获取、控制或影响
新技术,并可透过新产品、软件或技术开发、策略性合并、合作或合资等多种
商业途径实现协同效应。本公司认为,与传统或较直接的方法(例如透过展会寻
找目标或直接投资目标企业)相比,透过成立合伙企业可:
- ,本公司可利用其项目储备,更高效地识别及接触
优质科技企业,加速本公司策略计划的落实;
- ,与独立寻找项目相比,透过合伙企业进行投资,能使本公司借助基
金管理人的专业投资经验及专职尽职调查团队,对潜在目标进行更全面及
系统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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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二零二四年一月,本公司进行了一项须予披露的交易,以成立两间合伙企业
(「2024年合伙企业」),该等合伙企业将投资于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
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健康、智慧家电、装备制造及精细化工等领
域的目标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合伙企业将优先投资于能够与本公司业务
产生协同效应的领域,并扩大本集团的投资组合,以补充本集团现有业务,从
而实现业务和收入来源的多元化。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二零二四年一月
二十四日及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的公告。
截至目前,2024年合伙企业已完成一项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 :一家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科技公司
- :专注于化学材料及工艺的开发,包括电镀工艺所需的银镀铜粉
及湿化学品
- :人民币10百万元
-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 :银离子与铜离子均具有抗菌特性,可抑制细菌及霉
菌的生长。银包铜粉凭借其优异的导电性及抗菌性能,在功能性服装领域
具有广泛应用潜力。该材料可用于开发具有抗静电、抗菌及抗异味功能的
面料,并可通过纱线混纺或表面涂层技术融入纺织品,支持功能性服装的
大规模生产。本公司目前正与该被投资企业进行初步洽谈,计划共同开发
使用银包铜粉材料的抗菌及抗异味服装及配饰,旨在提升本公司产品的附
加值及技术竞争力。本公司预计如洽谈顺利,将于二零二五年第四季度与
该被投资企业签署正式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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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原因,董事会认为,成立合伙企业可在补充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同时扩
大投资组合。
B.
公司资源的合理运用
成立合伙企业而非依照本公司股息政策分派股息的主要原因如下:
(1)
业务转型需求
中国大陆的服装零售行业正处于数字化与智能化深度融合的阶段。行业内
的领先企业正大幅增加对新技术的投入,以获取长期竞争优势。本公司同
样高度重视构建以技术驱动的能力。透过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本公司预期
可接触并有可能采用包括RFID、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信息技术以及功
能性面料等前沿技术,从而在产品研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及数字营
销等关键领域实现升级。相比之下,现金分红虽可带来短期股东回报,但
并不能为未来核心能力的打造作出贡献。本公司认为,将部分「闲置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投入具备业务协同效应的高潜力项目,更有助于最大化长期股
东价值。
(2)
保持财务灵活性
若本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净资产将被永久减少。
然而,透过投资于合伙企业,资产形式将由「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转变为「于
联营企业的投资」,但本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总资产并不减少,从而保留了
未来资源调配的灵活性。
(3)
基於潜在回报的递延分派
一旦合伙企业所投资的项目成功退出(例如通过首次公开募股或兼并与收购
等)并获得令人满意的投资回报,本公司将根据届时的现金状况、盈利能力
及发展需求,评估是否建议向股东派发特别股息,并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批准,以进一步提升长期股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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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将资金投放于银行存款的原因在于,中国内地银行存款利率已大幅下降,从
二零二三年每年约3%降至目前的每年约1.5%,且预计在近期及中期内仍将持续
下降。
因此,本公司认为,成立合伙企业并将部分资源配置于具备业务协同效应的高
潜力项目,目前更有助于最大化长期股东价值。
C.
符合本公司财资管理政策
本公司一向秉持「审慎、安全及价值提升」为核心的财资管理念。在确保流动
性及资本安全的同时,本公司积极探索多元化方式,以提升资金运用效率并实
现资本增值。具体而言,本公司的财资管理政策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流动性管理
如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刊发有关本集团处置若干上市证券的
公告中所披露,本集团已收取总代价约人民币43,878,000元(不包括交易成
本),该款项将全数用于资助广东君瑞所需缴付的出资额;而剩余约人民币
6,122,000元的出资额,约占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及定期存款总额人民币321,536,000元的1.9%。
此外,广东君瑞所认缴的出资额将于四年内分期缴付,首期金额为人民币
20.0百万元。因此,董事会认为此等安排不会对本公司营运现金流需求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2)
风险控制
为确保出资金的安全及合规使用,合伙企业与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签署托管协议(「托管协议」)。
根据托管协议,已开立两个银行账户:认购监管账户及托管账户。认购监
管账户主要用于处理投资者出资、向投资者分配收益及相关交易。在每笔
投资者出资金额存入认购监管账户后,资金将被划转至托管账户。托管账
户则用于进行投资以及接收投资项目的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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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起任何资金划拨时,合伙企业须向银行提交相关交易文件。银行将对
该笔付款进行全面审核,包括核实付款用途是否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合伙
协议所列投资范围,并确认付款金额及方式与提交的交易文件一致。
此项安排可对资金全流程-包括出资、投资、退出及分配-进行账户层面
的监管,从而防止资金被挪用或不当使用。
此外,分四年分期缴付的出资结构,使本公司能够在每期出资前评估该投
资项目的进展及相关风险,从而维持资金流动性并保障资金安全。
(3)
优化回报
合伙企业的财务回报预计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 被投资公司的股权退出收益(例如首次公开募股、兼并与收购、股份回
购等);
2) 被投资公司支付的中期收益,如股息和利息;及
3) 投资后估值提升所带动的公允价值增值。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基金管理人及其同一控制架构下的其它存
续基金共投资了856个风险股权项目,其中259个项目已成功退出,方式包
括首次公开募股、借壳上市、兼并与收购等。上述259个项目的投资期间为
自二零一四年二月至二零二四年三月。已退出项目的详细资料列于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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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方式项目数量
投资金额
(人民币
’
十亿)
%
回收金额
(人民币
’
十亿)
平均资本
回报倍数
首次公开募股672.617%11.84.5
借壳上市30.42%1.64.4
兼并与收购180.75%1.72.4
转让260.96%1.61.8
回购1163.725%4.51.2
PIPE减持296.845%8.21.2
合计
25915.1100%29.42.0
已退出项目的平均资本回报倍数(「平均资本回报倍数」)为2倍。此外,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已退出项目的年化回报率介乎8%至97%之间。此外,基金管
理人在二零二四年退出了9个项目,合计初始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97.1百万元,
合计回收金额为人民币587.1百万元。这些项目投资期间介于二零一九年十
月至二零二年十一月,实现了1.98倍的平均资本回报倍数。尽管对于合伙
企业的回报并无保证,但综合考虑合伙期限及上述基金管理人过往投资项
目的表现,本公司对合伙企业有望实现约8%的预期年化回报持乐观态度。
(4)
业务协同
合伙企业将优先投资于能与本公司业务产生协同效应的领域。本公司预期
在多个方面实现技术整合和运营效率提升,包括半导体应用(如RFID技术)、
人工智能技术(如数字营销和大数据驱动决策)、机器人技术(如自动化仓
储和智能制造)以及先进材料(如功能性面料)。这些协同效应有望加速本
公司的数字化转型,优化供应链和订单履行效率,并支持开发差异化产品
组合,最终构建本公司的可持续竞争优势。
基于上述原因,本公司认为成立合伙企业符合本公司的财资管理政策,能在流
动性与谨慎使用本公司资金之间保持合理平衡。此外,合伙企业不仅预期能实
现令人满意的财务回报,还将带来支持本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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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确定对合伙企业出资额的依据
董事会考虑对合伙企业出资人民币50.0百万元的因素及依据包括:(1)基金管理人的
专业能力及其投资重点与本公司在前沿技术领域的核心利益相符,并与本公司多年
来在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及智能应用方面的经验互补;(2)市场上可比交易情况;(3)预
计初期将投资约4至5个项目,且合伙企业对单一投资项目的累计投资不超过合伙企
业总出资额的20%;以及(4)合伙企业在相关领域投资的惯常最低认缴出资额要求。
3.
对基金管理人的尽职调查
在成立合伙企业及选定基金管理人之前,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至二零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期间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结果和发现详情
如下:
(1)
基本信息核实
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注册信息详情如下所示:
名称:广东毅达汇顺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实缴资本:人民币12.5百万元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管理。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
社证字第4951号
*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注册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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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团队背景与专业经验
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团队由应文禄先生、戴华坤先生及涂鋆先生组成。以下
为他们各自的背景与专业经验介绍:
应文禄先生为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毅达」)的董事长兼创
始人,江苏毅达间接控股基金管理人。应先生同时担任基金管理人执行合伙人
的代表。应先生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现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创业投资基金专业委员会委员。应先生拥有超过
二十年的股权及创业投资经验。
戴华坤先生是南京汇顺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亦
为基金管理人的合伙人,持有基金管理人40%的权益。戴先生同时为广东财经大
学特聘教授,并获评为广州市金融高级管理人才。其曾管理23支基金,基金总
规模达人民币34.25十亿元。
涂鋆先生为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拥有约十年的股权投资经验,主要聚焦于电
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业及消费升级等领域。涂先生曾主导多个投资项目。
应文禄先生、戴华坤先生及涂鋆先生均具备关键及战略性科技领域的投资专长,
包括半导体、新能源、新材料及下一代信息技术,与本公司在前沿科技领域的
战略重点高度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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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
除管理本合伙企业外,基金管理人还担任以下4只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管理资产总规模达人民币1.3十亿元。
名称实缴资本成立日期
投资项目的
数量及金额
退出项目的
数量及金额目前估值
广东毅达创新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民币605
百万元
二零一八年
十月二十六日
16个项目,
人民币559.5
百万元
已累计分配人民币
608百万元。其中6个
项目已发行上市
估值人民币
950百万元
广东毅达汇邑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民币300
百万元
二零一九年
十一月一日
12个项目,
人民币267
百万元
已累计分配人民币
137.5百万元。
其中1个项目已发行上市
估值人民币
340百万元
佛山高投毅达创新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民币210
百万元
二零二一年
五月八日
13个项目,
人民币194
百万元
已累计分配人民币
16百万元
估值人民币
210百万元
广东高投毅达贰号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民币200
百万元
二零二年
六月三十日
5个项目,
人民币105.6
百万元
–估值人民币
200百万元
上述私募投资基金主要聚焦于新兴技术领域,包括智慧制造、新材料、节能环
保等。本公司相信,基金管理人的能力将有助于扩大其获取更多高品质项目资
源的渠道。
(4)
业绩记录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基金管理人及同一控制架构下的其它存续基金
共投资了856个创业股权项目,其中259个项目已成功通过首次公开募股、借壳
上市、兼并与收购等方式退出。已退出项目的平均资本回报倍数为2倍。已退出
项目的详细情况见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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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组织架构
苏毅达设有以下职能部门,并与基金管理人共享总部后台职能资源:
1) 基金管理部和战略客户部负责基金组建、募集、基金管理、政策研究、业
务关系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2) 法务部和风险管理部是公司内部控制及对外投资全面风险管理的中心,负
责公司风险管控管理体系的搭建、风控措施的实施及监督。
3) 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开展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财务预算与决算及资
金管理等工作,开展公司税收筹划及涉税事务,推动公司财务管理水准的
提升。
4)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管理、绩效考核、员工培训、员工福利等工作。
5) 行政部全面负责行政管理、会议安排、服务接待、资讯化平台建设维护、
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6) 品牌部负责对外宣传、会议记录整理、文秘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
(6)
投资决策流程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流程与合伙企业在下文「5.合伙企业的风险管理及绩效控
制措施-(2)通过组织架构及人员安排进行持续控制-1)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流
程及咨询委员会的组成」所规定的流程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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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伙企业的管理费及利润分配机制
合伙企业的管理费及利润分配机制规定如下:
(1)
管理费
在合伙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收取相当于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1.2%的年度管
理费。于合伙期限延长期间,基金管理人可继续收取管理费,其收费方式须经
合伙人会议批准。
(2)
可分配利润的主要政策
合伙企业可分配利润将按以下顺序分配:
1) 首先,100%利润按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直至每位
合伙人获得与其实缴出资额相等的金额;
2) 其后,剩余利润的80%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20%分配给普通合
伙人。
5.
合伙企业的风险管理及绩效控制措施
为有效保障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利益并管理潜在风险,已实施以下措施以监督
合伙企业的投资并监控其绩效:
(1)
通过投资限制进行事前控制
根据合伙协议的条款,合伙企业的投资活动受到明确规定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1)
禁止投资的行业
合伙协议中包含具体的投资限制,如禁止投资房地产、期货或金融衍生品、
以及中国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的行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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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资比例限制
合伙企业对单一投资项目的累计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资本金总额的
20%,以确保投资组合多元化并降低集中风险。
3)
关联交易
涉及关联交易的任何投资,须经合伙人会议中所有无利害关系合伙人一致
同意方可通过。
述限制确保投资决策在受控框架内作出,有效降低资产集中及违规风险等。
(2)
通过组织架构与人员安排进行持续控制
1)
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流程及咨询委员会的组成
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流程的具体步骤如下:
a) 商业尽职调查
在识别并筛选潜在项目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团队通过与实际控制人
及高层管理人员面谈、现场调查,以及与上下游产业参与者和竞争对
手进行外部访谈,对目标公司的基本面进行评估。
b) 项目立项
对于投资团队认为具备投资价值的目标公司,团队将向其内部的行业
立项会提交项目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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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财务及法务尽职调查
基金管理人总部设有由具备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士组成的独立法律及财
务团队。这些后台团队与前台投资团队密切合作,对潜在投资项目进
行独立尽职调查,有效识别并控制投资风险。
d) 内部委员会审核
在投资团队与尽职调查团队初步沟通并达成共识后,项目将提交基金
管理人的行业投审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审核查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估
和决策。
e) 咨询委员会审查
经行业投审会与环境、社会及管治审核委员会批准的项目,将提交合
伙企业的咨询委员会进行合规审查。
咨询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由广东君瑞、普通合伙人1及普通合
伙人2各指派一名代表。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
以评估该项目是否符合伙协议中规定的业务范围、投资目标及投资
限制,并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项目被认定与合伙协议中所定义
的投资范围、目标或限制不符,则必须经合伙人会议一致批准后方可
实施。
f) 投资委员会╱合伙人会议决策
通过咨询委员会审查的项目,将提交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进行最终
决策。
2)
指定人员
本公司将指派专责人员与基金管理人保持密切联系,使基金管理人充分了
解本公司的业务运作,并协助本公司评估拟投资项目与其核心业务运营之
间的潜在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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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内部评估团队
本公司亦成立了一支专门的内部团队,成员包括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投
资经理、财务分析师及外聘法律顾问,从财务、法律、税务及商业等多方面对
拟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上述措施确保本公司能够充分获取与合伙企业投资活动相关的资讯及决策见解。
(4)
报告制度
合伙企业及基金管理人需定期履行报告及披露义务,确保本公司随时掌握投资
活动的最新情况。
除上述披露的补充信息外,公告中包含的所有其它信息均保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汇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张永力
上海,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张永力先生、孙如𬀩先生及黄晓云女士;非执行董事为王玮
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邝伟信先生、杨志伟先生及何家宏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