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96 兴胜创建 公告及通告: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普通决议案 | 票數 (百分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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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 | 反对 | ||
一、 | 省览及采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书及独立核数师报 告 | 701,621,847 (100.00%) | 0 (0.00%) |
二、 | 重选查懋德先生为董事 | 701,615,249 (99.98%) | 108,468 (0.02%) |
三、 | 重选周嘉峰先生为董事 | 701,615,249 (99.98%) | 108,468 (0.02%) |
四、 | 重选林泽宇博士为董事 | 701,615,249 (99.98%) | 108,468 (0.02%) |
五、 | 重选郝荃女士为董事 | 701,615,249 (99.98%) | 108,468 (0.02%) |
六、 |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所有董事(包括可能获委任的新董事)之酬金 | 701,647,231 (99.99%) | 76,486 (0.01%) |
七、 | 重新委任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来年之独立核数 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 701,723,717 (100.00%) | 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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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96)
公告
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
东周年大会」)上,所有载于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
周年大会通告」)之提呈决议案已获本公司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投票表决结果载列如下:
八、 | (A) | 批准董事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额外股份(包 括任何销售或转让的本公司库存股份)之一般 性授权* | 694,449,784 (98.96%) | 7,273,933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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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批准董事回购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性授权* | 701,723,717 (100.00%) | 0 (0.00%) | |
(C) | 扩大按决议案八(A)授予董事之一般性授权* | 694,449,784 (98.96%) | 7,273,933 (1.04%) | |
由于赞成上述各项决议案之票數均超过50%,因此上述所有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 通决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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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數目为1,073,074,676股,相当于持有人有权出
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就所有提呈的决议案表决的股份數目。于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当日,
本公司并无持有任何库存股份。概无股份赋予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须放弃表决赞成于会上提呈之决议案。概无
股东按上市规则规定须于股东周年大会放弃表决权。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监票人,
负责点票工作。
本公司之董事王世涛先生、戴世豪先生、周嘉峰先生、林泽宇博士、陈伯佐先生、刘子耀博
士、陈繁昌博士及郝荃女士均有亲身或透过电子途径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
兴胜创建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王世涛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包括下列成员:
非执行主席 非执行董事
查懋德先生 林泽宇博士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世涛先生(董事总经理) 陈伯佐先生
戴世豪先生(总经理) 刘子耀博士
周嘉峰先生 陈繁昌博士
郝荃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