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81 康臣药业 公告及通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所产生或因依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81)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中期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 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入为人民币1,568,588,000元,较截至

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增加约23.7%。

• 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为人民币

498,299,000元,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增加约24.6%。

• 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分别约为人民币0.59

元及人民币0.58元,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分别增加约18.0%及

18.4%。

• 董事局就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宣派每股0.33港元之中期股息。

中期业绩

康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局(「董事局」)欣然公布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

合财务报表(「中期业绩」),连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比较数字载列如

下:


附注2025年
人民币千元
31,568,588
(359,907)
1,208,681
423,618
(515,650)
(177,573)
(607)
538,469
5(a)(2,468)
(763)
5535,238
6(32,389)
502,849
498,299
4,550
502,849
7
0.59
0.58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

(以人民币列示)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

人民币千元

收入1,268,549

销售成本(321,026)

毛利947,523

其他收入37,263

分销成本(411,912)

行政开支(134,712)

(确认)╱拨回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亏损9,171

经营性溢利447,333

融资成本(13,375)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

税前溢利433,958

所得税(32,998)

期内溢利400,960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权益股东399,765

-非控股权益1,195

期内溢利400,960

每股盈利(人民币元)

-基本0.50

-摊薄0.49


2025年
人民币千元
502,849
4
502,853
498,303
4,550
502,853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续)

(以人民币列示)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附注2024年

人民币千元

期内溢利400,960

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

期内其他全面收益:

换算中国大陆境外业务的

财务报表的汇兑差额615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401,575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权益股东400,380

-非控股权益1,195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401,575


于2025年 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793,777
13,895
121,420
267,284
34,172
29,141
52,219
14,697
1,326,605
286,698
394,547
43,469
1,794,000
4,365
2,243,318
4,766,397
1,052,181
239,277
9,492
1,457
45,731
1,348,138
3,418,259
4,744,864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核

(以人民币列示)

附注

于202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8797,581

投资物业814,141

使用权资产8127,959

无形资产8268,960

于联营公司的权益9,934

按公允值计入损益计量的

金融资产19,141

其他预付款51,533

递延税项资产12,520

1,301,769

流动资产

存货9289,677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10370,121

预付款项25,833

原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

银行存款958,000

受限制现金11–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112,907,682

4,551,313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121,061,862

银行贷款13253,340

租赁负债6,423

递延收益1,546

即期税款47,629

1,370,800

流动资产净值3,180,513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4,482,282


于2025年 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4,577
13,787
80,027
98,391
4,646,473
67,581
4,282,570
4,350,151
296,322
4,646,473

附注

于202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7,406

递延收益14,636

递延税项负债67,188

89,230

资产净值4,393,052

资本及储备

股本15(c)67,308

储备4,030,295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权益总额4,097,603

非控股权益295,449

总权益4,393,052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核(续)

(以人民币列示)


未经审核中期财务资料附注

(以人民币列示,除非另有注明)

1 编制基准

未经审核中期财务资料乃摘录自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财务报告。

中期财务报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而编制(包括

遵守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34

号,中期财务报告),并获授权于2025年8月19日刊发。

中期财务报告乃按与2024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之相同会计政策编制,惟预期将反映于

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之会计政策变动除外。任何会计政策变动详情载于附注2。

编制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的中期财务报告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而有

关判断、估计及假设会影响政策的应用及由年初至今的资产与负债、收入及开支的呈报金

额。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该等估计。

中期财务报告包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及经选录的解释附注。附注包括对了解本集团自

2024年度财务报表以来的财务状况及表现所出现的变动而言属重要的事项及交易的解

释。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并不包括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所编制的完

整财务报表所规定的一切资料。

2 会计政策变动

本集团已于本中期财务报告之本会计期间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

(修订本),外汇率变动的影响-缺乏可兑换性。由于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外币不可兑

换为另一种货币的外币交易,因此该等修订对本中期报告并无造成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应用任何于本会计期间尚未生效的新订准则或诠释。

3 收入及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产品线管理其业务。本集团已呈列下列两个可申报分部,其列报方式与为分配资

源及评估表现目的而向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人员内部报告资料的方式贯彻一致。并无合并

经营分部以组成下列可呈报分部。

- 康臣药业分部:此分部生产及销售现代中成药及医用成像对比剂。

- 玉林制药分部:此分部生产及销售传统中成药。


(a) 收入分拆

来自与客户订立之合约的收入按主要产品之分拆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内之

来自与客户订立之合约的收入

肾科药物1,130,615883,313

妇儿药物171,526145,929

骨科药物101,37699,282

医用成像对比剂94,77377,713

皮肤科药物39,79633,236

肝胆药物18,48917,676

其他12,01311,400

1,568,5881,268,549

由于超过99%之收入(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99%)来自中国大陆市场,故并

无按地区市场呈列本集团收入及业绩之分析。

来自与客户订立之合约之收入按收入确认之时间之分拆披露于附注3(b)。


(b) 有关损益、资产及负债之资料

下文载列来自与客户订立之合约之收入按收入确认之时间之分拆,以及期内为分配

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而向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人员提供的本集团可呈报分部之资料:

康臣药业分部玉林制药分部总计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按收入确认之时间之分拆

时间点1,396,1751,108,284172,413160,2651,568,5881,268,549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1,396,1751,108,284172,413160,2651,568,5881,268,549

分部间收入–14,232–14,232–

可呈报分部收入1,396,1751,108,284186,645160,2651,582,8201,268,549

可呈报分部溢利

毛利1,090,242853,328119,99294,1951,210,234947,523

于6月30日╱12月31日

可呈报分部资产4,362,6654,133,3351,665,6791,718,2936,028,3445,851,628

可呈报分部负债821,680826,976512,443558,3781,334,1231,385,354

用于呈报分部溢利的指标为毛利。本集团资深行政管理层获提供有关分部收入及毛

利的分部资料。

分部资产包括所有形、无形资产及流动资产,而于联营公司的权益、按公允值计

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递延税项资产则除外。分部负债包括个别分部生产及销售

活动应占的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租赁负债及递延收益以及由各分部直接管理的银

行贷款,而即期税款及递延税项负债则除外。


(c) 可呈报分部溢利的对账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可呈报分部毛利1,210,234947,523

分部间溢利之对销(1,553)–

来自本集团外部客户之可呈报分部毛利1,208,681947,523

其他收入23,61837,263

分销成本(515,650)(411,912)

行政开支(177,573)(134,712)

(确认)╱拨回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亏损(607)9,171

融资成本(2,468)(13,375)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763)–

综合税前溢利535,238433,958

4 其他收入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政府补助

-无条件补贴2,2945,376

-有条件补贴1,011720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354496

利息收益43,06743,50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产生的亏损(351)(103)

净汇兑亏损(19,033)(13,023)

其他(3,724)291

23,61837,263


5 税前溢利

税前溢利乃扣除╱(计入)以下各项后得出:

(a) 融资成本: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利息2,17813,189

租赁负债利息290186

2,46813,375

(b) 员工成本: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薪金、工资、花红及福利270,298243,039

界定供款退休计划供款14,10012,285

284,398255,324

(c) 其他项目: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折旧及摊销费用

-投资物业246247

-物业、厂房及设备26,40221,429

-使用权资产2,6003,309

-无形资产1,67612,442

确认╱(拨回)贸易应收款项的减值亏损607(9,171)

租赁费用3,1732,098

研发成本(i)45,90140,953

存货(拨回)╱撇减(3,132)3,180

(i)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研发成本包括与员工成本、折旧及摊销开支和

租赁费用相关的人民币17,222,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

12,828,000元),以上金额亦计入上文或附注5(b)就各开支类别独立披露的相应

总金额内。


6 所得税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中国大陆所得税拨备29,84819,640

过往年度中国大陆所得税超额拨备(8,120)(2,790)

递延税项

产生及拨回暂时性差额10,66116,148

32,38932,998

(i)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否则本公司的中国大陆附属公司的应课税收入须按25%的税率

缴纳中国大陆所得税。

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康臣」)获认证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截至2025年6

月30日止六个月享受优惠所得税率15%(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15%)。

康臣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康臣」)、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玉林制药」)及广西玉林玉药胶囊有限公司(「玉林胶囊」)获认证为于中国西部营运

的鼓励性产业公司,并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享受优惠所得税率15%(截

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15%)。

广西玉药集团玉铭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玉铭中药」)及广西玉林制药集团宏升贸易有

限公司(「宏升贸易」)符合标准申请授予中国大陆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所得税率,

并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享受优惠所得税率20%(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

六个月:20%)。

广西玉药集团永绿中药产业有限公司(「永绿中药」)符合农产品种植收入的豁免标

准,并于2024年及2025年获豁免缴纳中国大陆所得税。

康臣药业(霍尔果斯)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康臣」)可自开始产生营业收入的2021年财

政年度起五年内享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的通知》项下的所得税豁免优惠。

(i) 根据有关税法及其实施细则,除非自2008年1月1日起赚取的溢利获税务条例或安排

宽减,否则非中国居民企业投资者应收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息须按10%缴纳预扣税。

本集团的香港附属公司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身分证明书(「证明书」),并符合「内

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的条件,因此,

就中国大陆预扣税而言,已采用5%的预扣税率。


本集团董事已确定,在厘定中国大陆附属公司日后向于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分

派的股息金额时,将考虑本公司已宣派或将宣派的股息金额及本公司贷款及借款的

还款时间表。于2025年6月30日,根据于可预见的未来广州康臣预期会向本公司派发

股息,计提递延税项负债人民币30,820,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6,595,000

元)。

7 每股盈利

(a)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中期内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人民币498,299,000元(截

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399,765,000元)及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850,404,000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801,611,000股)计算。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千股千股

于1月1日已发行普通股849,408811,017

已行使购股权的影响1,1059,076

购回股份的影响(109)–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持有的库存股的影响–(18,482)

于6月30日普通股加权平均数850,404801,611

(b) 每股摊薄盈利

每股摊薄盈利乃根据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人民币498,299,000元(截至2024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399,765,000元)及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856,748,000股(截至

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810,909,000股)计算。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千股千股

于6月30日普通股加权平均数850,404801,611

购股权计划项下视同发行股份的摊薄影响6,3449,298

于6月30日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摊薄)856,748810,909


8 投资物业及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以及无形资产

(a) 使用权资产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概无增加使用权资产(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

月:添置使用权资产人民币197,000元)。

(b) 购买及处置自有资产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以成本人民币23,489,000元(截至2024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37,234,000元)购得物业、厂房及机器项目。于截至2025年

6月30日止六个月,处置了账面净值为人民币891,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

个月:人民币579,000元)之厂房及机器项目,导致处置亏损人民币351,000元(截至

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103,000元)。

(c)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为账面值人民币250,744,000元的商标(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250,744,000元)及账面值人民币16,540,000元的专利(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18,216,000元)。

(d) 投资物业的估值

本集团的投资物业位于中国大陆。部分土地及建筑物出租予第三方经营餐饮业务,

而其他土地及建筑物则出租予另一第三方作为仓储用途。

本集团的投资物业于综合财务状况表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列账。于2025年6

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投资物业的账面值与其公允值并无重大差异。

9 存货

于2025年

6月30日

于202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152,763151,354

在制品43,86336,231

制成品90,072102,092

286,698289,677


1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已计入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发票日期或票

据发行日期为基准并扣除呆账拨备的账龄分析如下:

于2025年

6月30日

于202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179,233275,916

3至12个月116,04010,936

12个月以上1,06410,721

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扣除亏损拨备(i)及(i)296,337297,573

其他应收款项(i)98,21072,548

394,547370,121

(i) 贸易应收账款通常自发出账单日期起30日至90日内到期。

本集团按相等于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金额计量贸易应收账

款亏损拨备。

预期信贷亏损乃基于本集团过往信贷亏损经验使用拨备矩阵进行估计,并按债务人

的特定因素及对当前和预测整体经济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内房地产行业于报告日

期的经济状况)的评估予以调整。于2025年6月30日,使用拨备矩阵集体评估亏损

拨备的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面总值为人民币259,138,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236,216,000元),并就此确认亏损拨备人民币2,637,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2,030,000元)。

(i) 所有应收票据均于6个月内到期。

(i)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项人民币1,754,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

民币1,754,000元)已确定减值。

11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及受限制现金

截至报告期末,位于中国大陆的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为人民币1,402,307,000元(2024年12

月31日:人民币1,756,419,000元)。将资金汇出中国大陆须遵守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则及法

规。

于2025年6月30日,受限制现金指已质押作为应付票据存款的银行现金(2024年12月31

日:零)。


12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贸易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已计入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发票日期为基

准的账龄分析如下:

于2025年

6月30日

于202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一个月内76,3376,762

一至十二个月20,47068,562

十二个月以上57319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总额96,86475,643

合约负债51,30359,272

应计开支625,041505,918

应付雇员福利152,144230,198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应付款项16,68220,286

其他应付款项52,08946,019

项目开发按金3,67431,674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997,797969,010

退还负债:

-因销售返利而产生54,38492,852

1,052,1811,061,862

13 银行贷款

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所有银行贷款须于一年内或按要求偿还。

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所有银行贷款均为无抵押及无担保。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银行融资为人民币1,447,170,000元(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1,420,420,000元),当中已动用人民币255,499,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253,340,000元)。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银行贷款人民币209,277,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233,340,000元)受制于对本集团或其附属公司某些财务比率的约定(该等约定常见于金融

机构的贷款安排中)。假若本集团违反了该等约定,已提取的贷款便会变成须按要求偿

还。本集团定期监察遵守该等约定的情况。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违反任何与已

提取贷款相关的约定(2024年12月31日:无)。


14 以股权结算并以股份为基础的交易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合共2,965,000份购股权获行使,行使价介乎3.28港元至

4.476港元,总代价为12,112,000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11,222,000元)。于2025年6月30

日,尚未行使及可行使购股权总数为9,929,000份(2024年12月31日:12,979,000份)。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合共33,453,000份购股权获行使,行使价介乎3.28港元至

4.476港元,总代价为136,994,000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124,688,000元)。于2024年6月30

日,尚未行使及可行使购股权总数为17,917,000份(2023年12月31日:69,659,000份)。

15 资本、储备及股息

(a) 股息

(i) 中期间应付权益股东股息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中期间后宣派及支付的中期股息每股

普通股0.33港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

六个月:每股普通股0.30港元)254,193229,827

中期股息于报告期末尚未确认为负债。

(i) 上一财政年度应付权益股东的股息,已于中期间批准及支付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上一财政年度末期股息,已于下一中期间

获批准及支付每股0.30港元(截至2024年

6月30日止六个月:每股0.30港元)235,954221,122

上一财政年度特别股息,已于下一中期间

获批准及支付每股0.30港元(截至2024年

6月30日止六个月:每股0.30港元)–229,082

235,954450,204


(b) 购买自身股份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回购其自身的普通

股,详情如下:

年╱月

已回购

股份数目

每股已付

最高价格

每股已付

最低价格

已付

价格总额

港元港元千港元

2025年6月2,041,00011.4210.9923,009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回购2,041,000股

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无),价格总额23,009,000港元(相当于约人民

币21,023,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无)。截至2025年6月30日,概无

已购回股份被本公司注销。

(c) 股本

(i) 已发行股本

股份数目缴足股份面值缴足股份面值

千股千港元人民币千元

于2025年1月1日849,40884,94167,308

根据购股权计划发行的股份

(附注15(c)(i))2,965297273

于2025年6月30日852,37385,23867,581

本公司普通股面值为每股0.10港元。

(i) 因购股权计划行使而发行的股份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购股权获行使以认购2,965,000股(截至

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33,453,000股)本公司普通股,代价为12,112,000港

元(相当于约人民币11,222,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136,994,000

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124,688,000元)。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以下讨论及分析应与本集团的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告一并阅览。本集团的中期财

务报告乃按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

业务与财务回顾

财务回顾

收入

本集团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入为人民币1,568,588,000元,与2024

年同期的人民币1,268,549,000元相比,增长约23.7%。

按产品系列分类,肾科系列产品销售较去年同期录得增长约28.0%,其中尿毒清

颗粒(「尿毒清」)仍然是本集团的皇牌产品,维持市场领先地位;妇儿系列产品

销售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7.5%,成为集团收入贡献第二大板块;医用成像对比剂

销售较去年同期增长约22.0%;骨伤系列产品销售较去年同期增长约2.1%;皮

肤系列产品销售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9.7%;肝胆系列产品销售较去年同期增长约

4.6%;其他药物销售较去年同期增长约5.4%。整体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

集团持续致力开拓产品市场以及发展全国各地的销售网络所致。

毛利与毛利率

于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毛利为人民币1,208,681,000元,与2024年同期的人

民币947,523,000元相比,增长约27.6%。毛利增长主要是由于销售增长所致。于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平均毛利率约为77.1%,与2024年同期的74.7%相比,

增长2.4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中药材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所致。

其他收入

于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其他收入为人民币23,618,000元,主要包括政府补

助、利息收入及汇兑亏损净额。与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37,263,000元相比,下降

约36.6%,主要是由于政府扶持资金减少以及汇兑亏损净额增加所致。


分销成本

于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分销成本为人民币515,650,000元,与2024年同期的人

民币411,912,000元相比,增长约25.2%,主要是由于随销售增长的市场投入增长

与加大OTC品牌建设所致。

行政开支

于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行政开支为人民币177,573,000元,与2024年同期的人

民币134,712,000元相比,增长约31.8%,主要是由于优化组织架构、引进人才所

产生的成本所致。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亏损

于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之计提政策保持一贯性,严格执行

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对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进行持续跟踪与评估,无

大额异常逾期情况。

融资成本

于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融资成本为人民币2,468,000元,与2024年同期的人民

币13,375,000元相比,下降约81.5%,主要是因为贷款规模缩小及银行借款利率下

降所致。

所得税

于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32,389,000元,与2024年同期的

人民币32,998,000元相比,下降约1.8%。实质税率(所得税费用除以税前溢利)从

2024年上半年的7.6%下降约1.5个百分点,至2025年上半年的6.1%。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中期溢利与每股盈利

于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中期溢利为人民币498,299,000

元,相比于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399,765,000元增加约24.6%。于2025年上半年的

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59元,比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0.50元增加约18.0%。于

2025年上半年的每股摊薄盈利为人民币0.58元,比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0.49元增

加约18.4%。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存货

于2025年6月30日,存货余额为人民币286,698,000元,相比于2024年12月31日的

余额人民币289,677,000元减少约1.0%。于2025年上半年的存货周转天数为144.1

天,与2024年的165.3天相比,减少21.2天,主要是由于加强存货管理所致。

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于2025年6月30日,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扣除亏损拨备余额为人民币

296,337,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97,573,000元)。于2025年上半年,贸

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周转天数为34.1天,与2024年的34.0天相比,基本持平。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于2025年6月30日,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余额为人民币96,864,000元,相比于

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人民币75,643,000元增加约28.1%。于2025年上半年的贸

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周转天数为43.1天,与2024年的40.0天相比,增加3.1天,

相对稳定。

现金流

于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492,695,000元,相比

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350,339,000元增加约40.6%。

现金及银行结余及银行贷款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含原到期日超过3个月的银行存

款)为人民币4,041,683,000元(含限制性现金人民币4,365,000元),与2024年12

月31日的人民币3,865,682,000元相比,增加约4.6%。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

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447,170,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420,420,000

元),当中已动用人民币255,499,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53,340,000

元),已动用的授信额度含应付票据人民币16,222,000元(2024年12月31日:无)。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银行贷款(主要为人民币及港元)为人民币

239,277,000元(为一年内到期或按要求还款,其中人民币180,000,000元为按

0.02%利率计算利息的境内贴息借款,65,000,000港元为境外的港元浮息借款),

相比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为人民币及港元)人民币253,340,000元(为一年内

到期或按要求还款,其中人民币170,000,000元为按介乎0.02%至0.17%利率计

算利息的境内贴息借款,该笔贷款贴息前按介乎2.9%至3.05%利率计算利息,

90,000,000港元为境外的港元浮动利率借款)减少约5.6%。


库务政策

本集团在执行库务政策上采取审慎的财务管理策略,因此于2025年内维持健全的

流动资金状况。本集团不断审核及评估客户的信贷状况及财务状况,务求降低信

贷风险。为管理流动资金风险,董事局密切监察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以确保

本集团的资产、负债及其他承担的流动结构能应付不时的资金需要。本集团的现

金及现金等值物主要以人民币及港元计值。

资本负债比率

本集团于2025年6月30日的资本负债比率(总计息借款除以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权

益总额)为5.5%(2024年12月31日:6.2%)。资本负债比率下降0.7个百分点,主

要是由于年内银行贷款净额减少以及2025年上半年内经营利润增加导致权益股东

应占权益总额增加所致。

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交易主要以人民币及港元计值。大多数资产及负债亦以人民币及港元计

值,概无以其他货币计值的重大资产及负债。本集团因汇率波动而面对汇率风

险。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目前没有外币对冲政策。然而,管

理层会监察外汇风险,并将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汇风险。

资本结构

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因应员工行使根据本公司于2013年12月

2日采纳并已经于2023年12月1日到期的购股权计划(「2013年购股权计划」)而授

予的购股权而发行了合共2,964,612股普通股(2024年:38,391,273股普通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回购2,041,000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无),价格总额23,009,000

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21,023,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无)。截至

2025年6月30日,概无已购回股份被本公司注销。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的资本结构并无变

动。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包括852,372,745股每股0.1港元及合共

85,237,274.5港元的普通股。

资本承担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资本承担约为人民币507,489,000元(2024年12月31

日:人民币493,985,000元)。


雇员资料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合共雇用3,073名雇员(2024年12月31日:3,164名

雇员)。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总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为人民币

284,398,000元(2024年:人民币255,324,000元)。雇员薪金乃参考个人表现、工

作经验、资历及当前行业惯例而厘定。

除基本薪金外,亦可视乎本集团的业绩及个人表现获发花红。其他员工福利包括

香港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供款及根据中国规则及规例以及中国现行监管规定为获

本集团聘用的雇员而向各项退休福利计划及其他相关保险的供款,包括退休金、

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除上文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设立或参与其他退休金计

划。本集团雇员的薪金及福利均处于具竞争力的水准,雇员的待遇均在本集团就

薪酬及花红制度设定的整体框架内按表现厘定,而该框架则每年进行检讨。本集

团设有一项由本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据此,董事及本集团

雇员可获授予购股权奖励。

本集团对员工的持续教育和培训计划有相当的投入,以不断提升员工的知识、技

能和协作精神。本集团经常根据彼等需要为相关员工提供内部及外部的培训课程。

所持重大投资

除于其附属公司的投资外,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于任何其他公司

的股权中持有任何重大投资。

有关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除于上文及本公告其他部份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并无其他有关

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有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资企业的重大收购及出售

于截至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并无任何有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资企业的重

大收购及出售。

资产抵押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任何资产抵押(2024年12月31日:无)。


或然负债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2024年12月31日:无)。

关连交易

于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并无进行任何会构成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所指的非豁免关连交易。

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管理层在日常的工作中一直管理本集团的主要风险,包括经营风险(例如确保高

质量的药物产品、安全的生产过程以及有效率的分销过程),财务风险(例如透过

预算控制及现金流管理)以及合规风险(确保符合相关规则及法规)。管理层亦一

直密切留意医药行业国家政策的近期发展(为本集团面对的主要不明朗因素),并

及时制定及调整本集团的相关政策。

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集团致力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并将其纳入本集团的日常运作。除了遵守所有

相关环境规则及法规外,管理层一直鼓励节省及循环再用水、能源与材料的行

为,并在表现考核的过程中加以考虑。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于截至2025年上半年,并无发生与本集团运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的重大违规情况。


主要行业政策及影响

政府工作报告对2025年政府工作任务做出部署,包括优化药品集采政策,强化质

量评估和监管,让人民群众用药更放心;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

录,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事

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

和待遇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全面建立药品耗材追

溯机制,严格医保基金监管。

一、 优化药品集采政策,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

7月第11批集采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优化集采措

施,国家医保局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原则,研究优

化了具体的采购规则。如在报量方面,医药机构可以通过选择报具体品牌的

量;在中选规则方面,优化了价差计算的「锚点」,不再以简单的最低价作为

参考;在质量保证方面,要求投标药品的生产线两年内不存在违反药品生产

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药监部门对集采中选企业检查和产品抽检两个「全覆

盖」。

二、 2025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双目录」机制启动

7月11日,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

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正式启动。其中首次增设的「商业健康保险创新

药品目录」(简称「商保创新药目录」)无疑是本次调整的最大亮点。

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的出台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突

破,不仅可以提升患者用药可及性,更对重构医药行业的支付逻辑和创新生

态具有重大意义。


三、 基层药品联动管理

2024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

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

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意见》」)概括解决基层用药问题的主

要措施主要是四方面内容,即「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和「联动配备使

用、集中供应配送、短缺预警处置」三个机制。

《意见》明确各紧密型医联体要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和国

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药品为重点,统筹确定紧密型医联体(包括紧密型县

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用药目录,并每年动态调整。到2027年,

紧密型医联体内药品联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建立。

目前,多个省份已发布省级实施方案,7月广东省卫健委率先公开征求《广东

省紧密型医联体统一用药目录遴选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

四、 药品挂网共识

《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共识》由河北、浙江、广东、贵州、新疆等省份

医疗保障局发起,其他省份医疗保障局参与,共同总结各地工作实践归纳形

成。《挂网共识》对各类药品常规挂网的差价比价问题、国采国谈药品挂网

问题、挂网药品管理等共识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并明确了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需于2025年5月底前修订印发

本地区药品挂网规则。截至7月23日,《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已正式发布执

行,另有29省对本地区药品挂网规则征求意见。


展望

2025年上半年,面对行业整合加速、集采扩面提质、中药材价格波动等多重挑

战,集团围绕「打赢硬仗、深化合规、强化服务」年度工作方针,紧盯目标,狠抓

执行,集众智能谋善战,聚群力拓土开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整体业绩

继续保持稳中有升。

下半年,站在新起点,面对新形势,公司将持续夯实基础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强化团队执行,提升运营效率,把对下半年工作的规划和部署落实到指标分解、

落实到动作执行、落实到结果实现,确保超额完成全年业绩目标,推动公司在高

质量发展的航道上乘风破浪,行稳致远,谱写属于2025年的辉煌篇章!

其他资料

企业管治

本集团的经营哲学乃「以道为本、以德为基、以义为上、义利共生」,其中「以义

为上、义利共生」的价值观为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在业务营运中坚持及强

调以义为上,并从自身的善行义举中受益,绝不透过不义之途谋利。义利两者密

不可分。无论是组织或个人均需依赖经济利益方可生存及成长,惟每当遇上义利

冲突,我们始终以义为上,在同时追求道义及经济利益下实现双赢局面。

配合及遵守企业管治原则及常规之公认标准亦为本公司最优先原则之一。董事局

相信良好的企业管治可引领本公司走向成功及平衡股东、客户以及雇员间之利

益,因此董事局致力于持续检讨及改善遵守该等原则及常规之效率及有效性。

除下文所披露者外,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采纳并遵守了列载

于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所载的守则条文(「守则条文」)。


偏离守则条文第C.2.1段的情况

目前,董事局主席兼执行董事安猛先生兼任首席执行官(总裁)。根据守则条文第

C.2.1段,主席与首席执行官(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不应由同一人士兼任。尽

管安猛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总裁)存在上述偏离守则条文第

C.2.1段的情况,但董事局认为,安猛先生作为董事局主席,熟知本公司业务运

营并对本公司业务拥有卓越的知识及经验,有利于提升本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效

率。董事局认为该管理架构之布局将更有利于本公司的未来发展及可改善本公司

经营状况。在董事局的监督下,其具备适当之权力制衡架构,可提供足够制约以

保障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

准守则」)。经向所有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后,本公司确认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六个月,所有董事均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有关买卖之规定标准。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并已遵照守则条文第D.3.3和D.3.7段

以书面厘定其职权范围。职权范围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可供查阅。

审核委员会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就对外聘核数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和解聘向

董事局提供推荐建议;(2)按适用的标准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是否独立客观及核

数程序是否有效;(3)监察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中期及年度报告的完整性,并审

阅报表及报告所载有关财务申报的重大意见;及(4)监察本公司财务申报制度、风

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于本公告日期,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李灼

光先生、李义凯教授及段威武先生,李灼光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其具备上市

规则第3.10(2)条所规定之适当专业资格、会计及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概无任

何审核委员会成员为本公司现任外聘核数师的前合伙人。

中期业绩已由审核委员会及本公司外聘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香港会计

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阅工作准则第2410号由实体之独立核数师执行之中期财务资

料审阅予以审阅。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因应员工行使根据于2013年12月2日采

纳的购股权计划(「2013年购股权计划」)而授予的购股权而以每股介乎3.28港元至

4.476港元的代价发行了合共2,964,612股普通股(总代价约:12,111,710港元(相当

于约人民币11,222,000元)。本公司股份于紧接有关购股权行使日期前的加权平

均收市价约为9.59港元。

本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开始购买本公司股票,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

月,本公司透过联交所以总价约23,009,000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21,023,000元)

购回其自身普通股中的2,041,000股份。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并未注销该

等已购回股票。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均

无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报告期后未调整事项

于报告期结束后,董事局建议宣派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

0.33港元。进一步详情已披露于本公告附注「中期股息」。

于报告期结束后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因应员工行使根据2013年购股权计划而授

予的购股权而以每股介乎3.28港元至4.476港元的代价发行了合共244,650股普通

股(总价约:1,009,785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919,814元)。

于报告期结束后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透过联交所以总价约35,656,000港元(相当

于约人民币32,489,000元)购回其自身普通股中的3,154,000股。

除上文及本公告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并无任何需要披露

的重大报告期后事项。

中期股息

董事局欣然宣布就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派发每股0.33港元之中期股息

(「中期股息」),总额约人民币254,193,000元。预计中期股息将于2025年9月19日

(星期五)或前后派付予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

为符合领取中期股息之资格,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于2025年9月5

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前交回本公司之证券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


刊发中期业绩公告及中期报告

本中期业绩公告已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w.chinaconsun.com )及联交所网站

( w.hkexnews.hk )。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将于适时送

发予本公司股东并登载于上述网站。

承董事局命

康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安猛

香港,2025年8月19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局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安猛先生、朱荃教授及杨玉川先生;非

执行董事张丽华博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冯仲实先生、李义凯教授、李灼光先

生及段威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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