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08 企展控股 公告及通告:有关出售上市证券的须予披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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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NTERPRISE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
企展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1808)
有关
出售上市证券的
须予披露交易
出售事项
董事会宣布,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至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期间,本公司之
全资附属公司企展香港于市场上出售了合共19,500股AMZN股份,价格介乎
174.12美元至242.08美元之间(不包括交易成本)。每股AMZN股份的平均价(不
包括交易成本)约为205.23美元,而总出售价为4,001,945美元(相当于约
31,407,000港元)。
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持有3,000股AMZN股份。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出售事项的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根据上市规则第14.23条以合并基准
计算过去十二个月出售的AMZN股份)超过5%但全部均低于25%,因此出售事项
构成上市规则第14.06(2)条项下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故此,出售事项须遵守
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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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事项
董事会宣布,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至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期间,本公司之
全资附属公司企展香港于市场上出售了合共19,500股AMZN股份,价格介乎
174.12美元至242.08美元之间(不包括交易成本)。每股AMZN股份的平均价
(不包括交易成本)约为205.23美元,而总出售价为4,001,945美元(相当于约
31,407,000港元)。
由于出售事项于公开市场上进行,本公司并不知悉出售事项所涉交易对手之身份
或彼等各自之主要业务。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出售
事项所涉交易对手及彼等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各自均为独立第三方。
出售事项之现金总代价约为4,001,945美元(相当于约31,407,000港元),而
AMZN股份之出售价乃根据AMZN股份在出售事项有关期间内所报之买入价及
卖出价而厘定。
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持有3,000股AMZN股份。
有关AMZN之资料
根据公开资料,AMZN 秉持四大原则:客户至上而非竞争对手、对创新的热情、
对卓越营运的承诺以及长远的思考。AMZN 致力于成为全球最以客户为中心的公
司、全球最佳雇主和全球最安全的工作场所。顾客评论、一键购物、个人化推荐、
Prime 会员、亚马逊物流、AWS、Kindle Direct Publishing、Kindle、Carer Choice、
Fire 平板电脑、Fire TV、Amazon Echo、Alexa、Just Walk Out 技术、Amazon
Studios 以及「气候承诺」等都是亚马逊率先推出的举措。
以下财务资料乃分别摘录自AMZN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年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经审核) (经审核)
(美元) (美元)
收入 637,959,000 574,785,000
普通股东应占净利润 59,248,000 30,425,000
总资产 624,894,000 527,8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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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出售事项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集团主要从事软件使用权及其他产品销售、提
供综合商业软件解决方案及上市证券交易业务。
考虑到AMZN 股份近期之市价,董事认为透过出售事项,有助本集团重整其于
上市证券的投资组合以及为日后投资机会保留财务资源。
董事预期确认计入损益之出售事项溢利为约173,895美元(相当于约1,365,000
港元)。本公司将利用所得款项作一般营运资金及偿还保证金贷款。
股东务请注意,本公司将录得之出售事项之溢利之实际金额须待审阅后方可作
实。董事认为出售事项乃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出售事项的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根据上市规则第14.23条以合并基准
计算过去十二个月出售的AMZN股份)超过5%但全部均低于25%,因此出售事项
构成上市规则第14.06(2)条项下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故此,出售事项须遵守
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
释义
于本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以下词汇具备以下列出的释义 :
「AMZN」 指 Amazon.com, Inc.,一家于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
其股份于纳斯达克上市
「AMZN股份」 指 AMZN股本中之普通股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企展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
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
1808)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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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指 本公司之董事
「出售事项」 指 企展香港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至二零二五年八
月十四日期间于市场上出售19,500股AMZN股份
「企展香港」
指 企展(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
立的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元」
指 港元,香港之法定货币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于本公司和本公司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纳斯达克」 指 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资本市场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之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美国」 指 美利坚合众国
「美元」 指
美元,美国之法定货币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企展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于辉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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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两位执行董事,为于辉先生(行政总裁)及李卓洋女
士,以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蔡金良先生、陈鸿先生及陈国宏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