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12 中国金融租赁 公告及通告:联合公告 – (1) 要约于首个截止日期之接纳水平;及(2) 有关金利丰证券有限公司代表LONGLING CAPITAL LTD就收购中国金融租赁集团有限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份(不包括LONGLING CAPITAL LTD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者)提出之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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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联合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联合公

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联合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中国金融租赁集团有限公司证

券之邀请或要约,亦不构成在任何司法权区征求任何投票或批准。倘构成违反任

何司法权区的相关法律,则本联合公告不得于、向或从该司法权区发布、刊发或

派发。

LONGLING CAPITAL LTD

(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中国金融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联合公告

(1) 要约于首个截止日期之接纳水平;

(2) 有关

代表LONGLING CAPITAL LTD

就收购中国金融租赁集团有限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份

(不包括LONGLING CAPITAL LTD及其一致行动人士

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者)

提出之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

失效

要约人之财务顾问本公司之财务顾问

C15

M100

Y90

K10K75独立董事委员会之独立财务顾问

衍丰企业融资有限公司


要约于首个截止日期之接纳水平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香港时间),共有就361,866股要

约股份之有效接纳,占本公司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10%。接纳

股份(定义见下文)连同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之股份,合共为

121,624,881股份,占本联合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5.06%。

要约失效

要约须待满足条件后,方可作实。由于条件未获达成,要约人及本公司联合宣

布,要约已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失效,且将不会延长或修改要约。

谨此提述Longling Capital Ltd(「要约人」)及中国金融租赁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

发表日期分别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及二零二五年

七月二十八日之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要约;以及要约人及本公司发表

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之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综合文件」),内容有关(其

中包括)要约。除另有界定者外,综合文件所界定之词汇与本联合公告中所使用

者具有相同涵义。

要约于首个截止日期之接纳水平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香港时间)(「要约截止」), 共有就

361,866股要约股份之有效接纳(「接纳股份」),占本公司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已发行

股份总数约0.10%。接纳股份连同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之股份,合共

为121,624,881股份,占本联合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5.06%。

紧接要约期开始前,要约人、蔡先生及彼等任何一方之一致行动人士概无持有、

控制或指示任何股份或股份权利。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完成买卖协议后,

要约人向独立于要约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士且与彼等并无关连之第三方卖方收购合

共121,263,015股份,占当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4.96%。

除要约人已持有之121,263,015股份(相当于当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4.96%),要

约人、蔡先生或彼等任何一方之一致行动人士概无(i)于要约期直至本联合公告日

期(包括该日)已收购或同意收购任何股份或股份之权利;或(i)于要约期内及于本

联合公告日期借入或借出本公司任何有关证券(定义见收购守则规则22注释4)。


要约失效

诚如综合文件所载,要约须待于首个截止日期下午四时正(或要约人可根据收购

守则决定之有关较后日期或时间)或之前接获且(如属许可)并无撤回有关要约股

份之有效要约接纳后,方可作实,而连同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持有之股份,

要约将须导致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有本公司于截止日期50%以上之投票权。

鉴于上文所载要约之接纳水平,条件未获达成,因此要约并未成为无条件。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1.1,倘要约尚未成为或未宣布为无条件,并且已遭撤回或失

去时效,除非执行人员同意,否则要约人或在要约期间与其一致行动之任何人士

或在其后与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动之任何人士,均不可于该要约遭撤回或失去时

效当日起计12个月内:(i)宣布就本公司作出要约或可能要约(包括可能导致要约

人持有附有本公司之30%或以上投票权之股份之部分要约);或(i)取得本公司之

任何投票权(倘要约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士将因而产生收购守则规则26规定须作出

要约之责任)。

要约人及本公司联合宣布,要约已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失效,且将

不会延长或修改要约。

退回文件

鉴于要约失效,过户登记处将尽快惟无论如何于要约失效后不迟于7个营业日(即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三)或之前),以平邮方式将所收到之股票及╱

或过户收据及╱或任何其他所有权文件(及╱或就此所需之任何令人信纳之一项

或多项弥偿保证)退回予接纳要约之相关要约股东,邮误风险由要约股东自行承担。

承董事会命

Longling Capital Ltd

唯一董事

蔡文胜

承董事会命

中国金融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吕卓恒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吕卓恒先生及赵德伟先生;及独立非执

行董事许一安先生、陈柏楠先生、刘健成博士及柳敏女士。

董事共同及个别对本联合公告所载资料(与要约人有关者除外)之准确性承担全部

责任,并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各自所深知,本联合公告所表达之

意见(要约人唯一董事所表达之意见除外)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达致,且本联合公

告概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令本联合公告之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要约人之唯一董事为蔡文胜先生。

要约人之唯一董事对本联合公告所载之资料(与本集团有关者除外)之准确性承担

全部责任,并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深知,本联合公告所表达之意

见(董事表达之意见除外)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达致,且本联合公告概无遗漏任何

其他事实令本联合公告之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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