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30 隽泰控股 公告及通告:正面盈利预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不会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

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30)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由隽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以及证券及期

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

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

评估,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期内溢利约1百万港元,而于二零二四年同期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25.4

百万港元。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由于(i)

收入及毛利分别增加约5百万港元及1.6百万港元及(i)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

日止六个月的持作买卖投资公允价值亏损约22.9百万港元转为截至二零二五年六

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持作买卖投资公允价值收益约3.4百万港元。

由于本公司仍在编制及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本公司管理团队参考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管理账目及可获得的最新资料所作初步评估而得出。

该等数据或资料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董事会之审核委员会完成审阅,因此可能

会有所调整。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预期将于二

零二五年八月底前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隽泰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贾明晖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贾明晖先生(主席)及张亨鑫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叶梦美女士、欧阳铭贤先生及郭镇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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