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54 常茂生物 公告及通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Changmao Biochemical Enginering Company Limited

*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54)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中期业绩公告

摘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272,278313,802

期内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亏损(25,790)(18,786)

股息

董事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派付中期股息。

* 仅供识别


董事会谨此公告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业绩,连

同二零二四年同期的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分别如下:

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5272,278313,802

销售成本(259,127)(297,815)

毛利13,15115,987

其他收入63,2825,507

其他收益,净额74961,844

销售费用(4,396)(4,194)

管理费用(32,018)(33,716)

经营亏损(19,485)(14,572)

融资收入289535

融资成本(6,043)(3,405)

融资成本,净额8(5,754)(2,870)

除所得税前亏损9(25,239)(17,442)

所得税费用10(748)(1,134)

期内亏损及总全面亏损(25,987)(18,576)

期内亏损及总全面亏损归属于:

本公司股东(25,790)(18,786)

非控制性权益(197)210

(25,987)(18,576)

亏损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

每股亏损

-基本及摊薄11人民币(0.049)元人民币(0.035)元


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专利权13440506

物业、机器及设备14580,197604,275

在建工程14241,614230,344

使用权资产1488,83390,359

投资物业143,2453,424

递延所得税项资产150220

预付款项11,2498,704

其他非流动资产12,41213,133

938,140950,965

流动资产

存货136,385143,354

贸易应收款及应收票据1568,60063,001

其他应收款、按金及预付款项15,54215,306

可收回所得税款7421,454

以公允值计算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7,88116,602

衍生金融工具–5

抵押银行结余163,8241,108

现金及银行结余1658,58157,963

291,555298,793

资产总额1,229,6951,249,758

权益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资本及储备

股本1752,97052,970

储备18504,686530,476

557,656583,446

非控制性权益(304)(107)

权益总额557,352583,339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入39,82140,470

租赁负债428419

递延所得税负债717679

股东贷款10,50010,500

银行贷款1936,4009,800

87,86661,868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及应付票据2049,72428,700

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费用46,38160,436

租赁负债411675

银行贷款19487,961514,740

584,477604,551

负债总额672,343666,419

权益与负债总额1,229,6951,249,758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

股本其他储备保留利润小计

非控制性

权益总权益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结余52,970191,301407,417651,688(99)651,589

期内之亏损–(18,786)(18,786)210(18,576)

其他–(402)402–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结余52,970190,899389,033632,902111633,013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结余52,970191,424339,052583,446(107)583,339

期内之利润–(25,790)(25,790)(197)(25,987)

其他–1,360(1,360)–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结余52,970192,784311,902557,656(304)557,352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

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营运活动的现金流量

营运产生╱(所用)现金25,424(15,802)

已付利息(10,133)(12,036)

已退还所得税721,253

营运活动产生╱(所用)净现金15,363(26,585)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购入物业、机器及设备(172)(1,518)

处置物业、机器及设备所得款项–47

在建工程付款(1,262)(51,894)

政府补贴所得款项–10,000

已收利息289535

已收投资收入1510

投资活动所用净现金(1,130)(42,820)

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租赁付款的本金部份(256)(250)

银行贷款所得款项131,400212,969

偿还银行贷款(144,960)(171,827)

融资活动(所用)╱产生净现金(13,816)40,8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减少)417(28,513)

外币汇率变动的影响201988

于一月一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57,96389,554

于六月三十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58,58162,029


附注:

1 一般资料

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H股于二

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在港交所的创业板上市,并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其H股转往港

交所主板上市。本集团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有机酸产品。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228号,邮编213034。

除另注明外,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是以人民币列示。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已根据上市规则适用的披露规定,包括了香港会计师公会

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本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应与二零

二四年全年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该等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已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获批准刊发。该等简明综合中期财

务资料未经审核。

编制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政策乃与二零二四年全年财务报表所采纳者均属

一致。于本期间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于本期间的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

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持续经营基础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录得净亏损人民币25,987,000元。于二零二五

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净流动负债为人民币292,922,000元,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524,361,000元,其中人民币487,961,000元为流动银行贷款,而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结余为人

民币58,581,000元。

诚如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所揭露,本集团其

中一间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未能符合与两笔项目贷款(「项目贷款」)有关的其中一项附属

公司资产负债率要求的财务承诺。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两笔项目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245,020,000元。因此,银行有权宣布项目贷款提前到期。本集团尚未取得银行豁免相关财务

承诺的要求。因此,项目贷款中原合约还款日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以后的非流动部分

人民币168,860,000元被归类为流动负债。


上述情况均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问。

有鉴于此,董事已适当考虑本集团的流动性及表现以及可用的融资来源,以评估本集团是

否拥有充足的财务资源以持续经营。为缓解流动性压力、改善本集团财务状况,本公司采

取了以下计划和措施:

  • ,银行在计算承诺规定的资产负债率

时,有酌情权把向附属公司提供的内部贷款视为权益性质的贷款,因此可能不会认为

附属公司不符合承诺。因此,董事相信银行将继续按照项目贷款的原条款提供项目贷

款。倘若有必要时本集团可把附属公司应付的本公司贷款转换为附属公司的资本,以

使附属公司可履行其在项目贷款项下的财务承诺;

  • ,本集团拥有未承诺循环银行融资额为人民币407,000,000元,

其中约人民币112,362,000元尚未动用。董事认为,该等银行融资将于需要时可供提取,

以满足本集团的融资需求。本集团亦将寻求其他替代融资以清偿现有财务义务及未来

营运需要;

  • ,简化生产流程,以降低成本,并将继续采取降

低成本措施;董事亦预期,附属公司第二期生产线于完工并达到计划生产量及预算销

售量时,本集团将能够逐步提高获利能力并产生净经营现金流入;及

  • ,并将继续该等措施以减少现

金流出。

董事已审阅管理层编制的本集团现金流量预测,该预测涵盖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起

不少于十二个月的期间。董事认为,鉴于上述情况并考虑到本集团运营预计产生的现金流

量以及上述计划和措施,本集团将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以履行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起

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的财务义务。


因此,董事认为,依持续经营基准编制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属适宜。尽管如此,本集团是

否能够实现上述计划和措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集团是否能够继续经营取决于集团透

过以下方式产生充足的融资和经营现金流及其他因素的能力:

  • ,项目贷款将继续按照原条款提供。本集

团可持续遵守银行贷款的条款和条件,及在有需要时把附属公司欠本公司的内部借款

转换为附属公司的资本,以确保附属公司遵守相关财务承诺;

• 成功且及时地延长和更新银行信贷额度和银行贷款到期日期以及从金融机构获得新的

融资。本集团能否获得这些融资取决于(1)现有贷款的贷款人是否同意延期或续借的条

款和条件;和(2)本集团遵守银行贷款相关条款及条件的持续能力;

  • ,以及改善附属公司二期生产

线来产生净经营性现金流入;及

倘若本集团无法持续经营,则必须进行调整,将本集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拨备可能产生的进一步负债,并将非流动资产及负债分别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负债。这

些调整的影响尚未反映在这些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中。

2.1 新和经修订准则

若干新准则和准则修订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起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该等新准则和

准则修定对以前期间确认的金额没有任何影响,预计也不会对当前或未来期间产生重

大影响。

3 估算

编制中期财务资料要求管理层对影响会计政策的应用和所报告资产和负债以及收支的数额

作出判断、估算和假设。实际结果或会与此等估计不同。

在编制此等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时,管理层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时作出的重大判断和估

计不确定性的关键来源,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应用的

相同。


4 财务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活动承受各种不同的财务风险,包括外汇风险、信贷风险、流动资金风险及现金

流与公允值利率风险。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并未包括年度财务报表规定的所有财务风险管理资讯和披露,并应

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自年底以来风险管理政策并无任何重大变动。

5 收入及分部资料

执行董事确认为首席经营决策者。管理层根据给执行董事作资源分配及绩效评估的资讯决

定经营分部。

本集团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有机酸产品的业务。本集团的资源分配是基于提升本集团整体

的效益而不仅是提高某个单位的效益,执行董事认为本集团的绩效评估的依据应为集团

整体的表现。因此,管理层相信应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仅列示一个经营分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中国大陆196,143222,042

亚太区34,28741,472

欧洲30,71334,902

美洲7,1739,650

其他地区3,9625,736

272,278313,802

欧洲地区主要包括英国、德国、丹麦、西班牙和意大利;而亚太区主要包括香港、印尼、澳

大利亚、印度、泰国及日本。

按地区划分的销售收入之分析乃以客户所在国家为准。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所有非流动资产(递延税项资产除外)为人民币

937,990,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950,745,000元)是位于中国大陆。


6 其他收入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出售废弃材料41,704

政府补贴2,4722,965

其他806838

3,2825,507

7 其他收益,净额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的公允值收益1032

汇兑收益净额5751,812

其他(89)–

4961,844

8 融资成本,净额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的利息9,90310,678

已付╱应付租赁负债的利息2246

减:为合资格资产资本化(3,882)(7,319)

6,0433,405

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289)(535)

融资成本,净额5,7542,870


9 除所得税前亏损

除所得税前亏损在扣除下列各项后列账: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专利权摊销6666

使用权资产摊销1,5261,526

折旧23,15320,508

10 所得税费用

中国企业所得税之拨备是按照用作法定财务申报的利润计算,有关利润已就按所得税而言

为无须课税或不可扣减的收入及支出项目而调整。本公司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新资

格」)。可自二零二三年起三年内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本集团在中国大陆的其他

附属公司税率为标准税率25%。

于综合全面收益表扣除之所得税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当期所得税640632

递延所得税108502

7481,134


本集团有关除所得税前亏损之税项与假若采用综合实体业绩适用的加权平均税率而计算之

理论税项之差额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除所得税前亏损(25,239)(17,442)

按综合实体业绩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之税项(7,742)(6,184)

不可扣税之费用158

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项资产的税损及时间性差异10,1859,059

研究和开发费用的税务优惠(附注(a))(1,392)(1,750)

其他(318)1

所得税费用7481,134

(a) 据中国家税务总局从二零二一年起出台生效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事研究和开发活

动的企业有权在决定它们的该年度应评税利润时要求它们的合资格研究和开发费用的

200%(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00%)作为税务扣除的发生费用(「加计

扣除」)。本集团在确定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应评税利

润时已对加计扣除要求作出最佳估计。

11 每股亏损

每股亏损乃根据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亏损约人民币

25,790,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18,786,000元)及期内加权平均

已发行的529,700,000股(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529,700,000股)计算。

本公司期内并无任何已发行具摊薄作用的股份(二零二四年同期:无)。


12 股息

董事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二零二四年同期:无)。

13 专利权

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之账面净值506

摊销(66)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账面净值440

14 资本开支

物业、机器

及设备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投资物业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之

账面净值604,275230,34490,3593,424

转拨自在建工程2,657(2,657)–

添置17210,038–

转拨往在建工程(3,889)3,889–

处置(44)–

折旧╱摊销(22,974)–(1,526)(179)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

账面净值580,197241,61488,8333,245

常茂大连的土地使用权被用作大连工厂银行融资╱贷款的抵押品(附注19)。


15 贸易应收款及应收票据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47,89843,010

应收票据20,70219,991

68,60063,001

(a) 贸易应收款的信贷期介乎三十天至二百一十天。贸易应收款根据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

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零至三个月43,99840,841

四至六个月4,6913,216

逾六个月34185

49,03044,142

减:损失拨备(1,132)(1,132)

47,89843,010

(b) 应收票据的到期日一般在六个月内。


16 抵押银行结余及现金及银行结余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58,58157,963

抵押银行结余3,8241,108

总额62,40559,071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以下列货币列值:

- 人民币55,23052,968

- 美元6,9065,748

- 港元269355

62,40559,071

将人民币列值的结余转换为外币及由中国大陆汇出该等资金须遵守中国政府实施的外汇管

制规限。

17 股本

注册、已发行及全面缴足

股本

每股面值

人民币0.10元

股份数目账面值

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29,700,00052,970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和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股本包括2,500,000股内资股、

343,500,000股发起人外资股及183,700,000股H股。H股在各方面均与内资股及发起人外资股

均有同等权益,且享有所有宣派、派付或作出的股息或分派的同等权益,惟有关H股的所有

股息均由本公司以港元支付,且H股只限香港、澳门、台湾或中国以外的任何国家的法人或

自然人买卖。


18 储备

股份溢价法定公积金资本储备折算储备特别储备保留利润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102,55987,23346161,042407,417598,718

期内之亏损–(18,786)(18,786)

其他–(402)402–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102,55987,2334616640389,033579,932

股份溢价法定公积金资本储备折算储备特别储备保留利润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102,55987,23346171,164339,052530,476

期内之亏损–(25,790)(25,790)

其他–1,360(1,360)–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102,55987,23346172,524311,902504,686

19 银行贷款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流动非流动总额流动非流动总额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有抵押的银行贷款245,020–245,020282,634–282,634

无抵押的银行贷款242,94136,400 279,341232,1069,800241,906

487,96136,400524,361514,7409,800524,540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银行贷款的偿还期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偿还及487,961514,740

一至二年36,4009,800

524,361524,540


(a)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有抵押的银行贷款以本集团账面值为人民币68,961,000元(二

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9,715,000元)的大连土地使用权及帐面值人民币

76,315,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78,298,000元)的物业、机器及设备

作抵押及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b) 根据有抵押银行借贷款的条款,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常茂大连须于每个年度期末维持不

超过60%和70%的资产负债率(「承诺」)。若常茂大连未能符合要求,贷款银行有权宣

布有抵押的银行贷款提前到期。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

日,常茂大连的资产负债比率超过70%,因此未能符合契约要求。因此,原合约还款

日为二零五年六月三十日以后的有抵押银行贷款中非流动部分人民币168,860,000元(二

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06,474,000元)被重新分类为流动负债。如本公告

中的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2所披露,本公司管理层与银

行进行磋商并了解到,银行在计算承诺规定的资产负债比率时,有酌情权把向附属公

司提供的内部贷款视为权益性质的贷款,因此银行可以认为常茂大连遵守了承诺。本

公司因此认为该等银行贷款的还款计划与下文所载的原计划相同。倘若有需要时本集

团可把附属公司欠本公司的内部贷款转换为附属公司的资本,以确保附属公司遵守资

产负债率的要求。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偿还及76,16076,160

一至二年83,03177,976

二至五年85,829128,498

245,020282,634

除上文所述外,本集团于呈列两个期间遵守了其余银行贷款的条款。

(c) 银行贷款全以人民币列值。

(d)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非流动贷款的公允值约为人民币元36,400,000(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9,422,000元)。本集团流动贷款的帐面值与其公允值相若。

(e)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有抵押的银行贷款的实际利率为4.4%(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4.4%)及无抵押的银行贷款的实际利率为3.1%(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1%)。


20 贸易应付款及应付票据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30,60423,158

应付票据19,1205,542

49,72428,700

(a) 贸易应付款根据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零至六个月29,46822,565

七至十二个月2163

逾十二个月1,134430

30,60423,158

(b) 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一般在六个月内。

21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22 承担

本集团有关物业、机器及设备的资本承担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但尚未拨备47,13334,719


业务回顾与展望

半年业绩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本集团销售收入人民币约272,278,000元,

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313,802,000元下降约13%;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人民

币约25,790,000元,较去年同期的亏损约人民币18,786,000元,扩大约37%。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团业绩下滑主要影响因素为:1、受地缘政治冲突、关税政

策不确定性等外部因素干扰。此外,顺酐的下游产品需求逊于预期,新增产能释

放导致供需格局变化,间接影响本集团主要产品价格和盈利能力;及2、合并综合

收益表中利息费用增加,因合资格资产的资本化利息支出金额减少。

本集团密切跟踪市场供需变化,动态调整产销,全力服务客户,以降低市场因素

带来的不利影响。

业务回顾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团产销量保持平衡。常州工厂主要产品产销量均较去年

有所增长,但受单价影响,毛利率水平同比略有下降。大连工厂产销情况逊于上

年同期。连云港工厂部份产线已搬迁至大连并投产,对本集团的经营情况有正

面影响。

上半年,本集团聚焦产品质量提升与产业升级,积极推进各项体系建设,获江苏

省先进级智慧工厂认证、「江苏精品」认证等。同时,结合日常管理持续提升工厂

管理水平,改善员工劳动条件,在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增强产品竞争力。

本集团持续推进各工厂安全和环保提升,将安全生产和绿色环保的文化融入各个

岗位和各个工作环节,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科研开发

二零二五年本集团科研项目稳步推进,上半年已按计划开展多项自主开发及委外

开发,覆盖新产品研发及现有产品工艺改进。

药品事业部与销售部门重点推广原料药及药用辅料产品,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本集团已布局原料药及药用辅料共12个品种,作为食品添加剂产品的高

端延申。其中 7 个品种的「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为A状态,可直接供应制药

企业用于药品生产,另有一项新药用辅料正进行质量稳定性考察,预计年内报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这些药辅产品是集团现有产品的更新升级,能

有效提高附加值。

前景与展望

在今后的发展中,本集团仍将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企业发展,围绕客户需求展开

工作。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依靠产品链的配套优势,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本集团

将持续降本增效,扩大规模效应,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牢固树立常茂品牌和形象,

具体将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工作:

  1. ,推动新基地业务发展

本集团将全力支持大连工厂发展。大连工厂基础好,设备新,规模大,符合

政策趋势,受当地政府支持。大连厂房已投产二期产品及连云港搬迁产品,

试生产情况良好,产品质量优秀,竞争力强,未来会作为本集团化工产品主

要生产基地,结合现有产品链的优势及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向新材料及原

料药、新型饲料添加剂等方向做延伸,为本集团创造新的经济效益。


  1. ,促进产品升级

本集团坚持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长期发展的源泉,我们始终保持对研发投入

的持续增加。未来本集团将积极整合现有资源与研发队伍,增加投入,吸引

人才,重点攻关,继续提高现有产品的竞争力,同时依靠技术进步加快研发

速度,培育出安全环保并且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推动产品链的更新升级,

寻求新的利润源泉。

  1. ,加强风险控制

随著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以及国内关停落后产能减少「内卷」

的政策倾向,不达标的中小企业将被加速淘汰,行业进一步向规范且有实力

的企业集中,本集团长期注重安全及环保投入的积累将转化为竞争优势。安

全上,本集团将继续加强安全风险控制,不停完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直至

杜绝安全事故。环保上,本集团将继续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污染预防,履行

社会责任。本集团将始终致力在能源资源消耗,碳中和,污染物排放等方面

提高水平,打造一个符合国家双碳战略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

  1. ,开发终高端客户

本集团销售团队致力于大客户、终端使用者的开发,以客户为中心,满足客

户需求,通过产质量与服务的提升,提高常茂品牌的知名度和附加值。以

质量为本提高综合竞争力,力求迈入高标准客户的需求门槛,卖好进口替代

产品来避免低价竞争。此外,本集团还将继续注重国际市场开拓,通过与国

际大客户在新产品、新技术上的合作,提升常茂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展望未来,机遇与挑战并存。本集团将继续生产食品添加剂为主体,提高现有产

品竞争力,同时加速新产品落地,积极开拓新市场范畴及新应用领域。发挥自身

的研发和制造优势,开发新的功能型食品添加剂、新材料、原料药等,不断延伸

产品链,做大做强,争创新业绩。

审阅财务报表

审核委员会已连同董事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

核的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

股息

董事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派付中期股息。

分部资料

本集团部份产品出口到亚太区、欧洲及美洲等海外地区。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以百分比计算,出口(不包括透过中国进出口本公司出售产品)

占本集团收入约28%(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9%),国内的销售

则占本集团收入约72%(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71%)。

汇率波动风险及有关对冲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本集团绝大部份资产、负债及资本开支均位于中国大陆

或在中国大陆发生。本集团销售予中国及海外顾客,而采购则主要来自中国供应

商。因此本集团承受不同的货币引致的外币风险,主要是有关美元的风险。管理

层定期监管外币风险及考虑于有需要时对冲重大的外币风险。于本期间本集团使

用了一些远期外汇协议对冲部份美元的风险。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人民币524,361,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人民币524,540,000元)的未偿还银行贷款总额,其详情载于简明综合中

期财务报表附注19。

除上文所披露的银行借贷外,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已承诺的借贷备用额。本集团一般以股本资金及银行

借贷为其业务融资。本集团所持剩余现金一般存于银行赚取利息收入或投资于银

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在物业、机器及设备方面约有人民币47,133,000

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4,719,000)的资本承担。这些资本承担

主要用于本集团位于中国大连市的新工厂及改造生产线。本集团拟利用本集团经

营业务所得现金流量及╱或银行融资满足资本承担的资金需求。

除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19所披露外,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

无作出任何资产抵押。按负债总额除资产总值计算,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和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负债资产比率分别为54.7%和53.3%。于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本集团银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合共约人民币58,581,000元(二零二四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57,963,000元)。

雇员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合共有533名员工(包括本公司董事及监事在内)

(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647名)。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员工成

本总额约为人民币40,605,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

42,389,000元)。员工成本减少主要是由于员工人数减少及员工结构变化。雇员的

薪金根据不同工作性质和个人表现而厘定。本公司亦已制定一项员工激励计划,

根据该计划,假如于截至二零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各年度,在除税后及非控

制性权益(如有)后,但在扣除下述的花红之前的经审核股东应占利润(或合并或

综合利润(如适用)达到最少人民币40,000,000元(「目标利润」),则:

(a) 芮新生先生(主席)将可获得相等于超出目标利润的款额的5%,作为该年度

的花红;

(b) 本公司当时的总经理及所有董事(芮新生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有权

享受相等于超出目标利润的款额的5%,作为该年度的花红;及


(c) 本公司及其不时的附属公司(如有)的雇员(包括监事,但不包括董事和独立

监事)将有权享受相等于超出目标利润的款额的5%作为花红,分配基准将由

董事会酌情决定。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并无以利润为基础的激励花红。

重大投资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重

大投资。

本集团的资本承担详情载于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22,主要是本集团大连工

厂的资本开支。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计划。

本期间本集团架构的变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本集团并无收购或出售任何重大附属公

司和联属公司。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

然负债。

持续经营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录得净亏损人民币25,987,000元。于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净流动负债为人民币292,922,000元,银行贷款

总额为人民币524,361,000元,其中人民币487,961,000元为流动银行贷款,而本集

团的现金及银行结余为人民币58,581,000元。

由于本公告中的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2所述的原因,项目贷款中原合约还

款日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以后的非流动部分人民币168,860,000元被归类为流

动负债。

上述所有情况均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问。

有鉴于此,董事已适当考虑本集团的流动性及表现以及可用的融资,以评估本集

团是否拥有充足的财务资源以持续经营。本公司采取了一些在本公告中的简明综

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2所述的计划和措施(「计划和措施」)缓解流动性压力,改善

本集团财务状况。


董事已审阅管理层编制的本集团现金流量预测,该预测涵盖自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起不少于十二个月的期间。董事认为,鉴于上述情况并考虑到本集团运营

预计产生的现金流量以及上述计划和措施,本集团将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以履行

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的财务义务。

因此,董事认为,依持续经营基准编制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属适宜。尽管如此,

本集团是否能够实现上述计划和措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集团是否能够继续

经营取决于集团透过计划和措施产生充足的融资和经营现金流的能力。

更多详情请参阅本业绩公告中之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2。

董事、监事或行政总裁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指明企业或任何其他相联法团

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所占的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董事、监事或本公司行政总裁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指

明企业或任何其他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

证中拥有并已根据以下条例:(a)证券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包括根据证券条例

内有关该条文彼等被视为或当作拥有之权益或淡仓);或(b)证券条例第352条列入

该条文所述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或(c)上市规则附录C3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

规定;或(d)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而须知会本公司及港交所之权益(包括股份

权益及淡仓)如下:


股份好仓:

持内资股持外资股持H股

持股类别内资股数目百分比约外资股数目百分比约H股数目百分比约

(附注(g))(附注(h))(附注(i))

董事

芮新生先生

(「芮先生」)

实益拥有人、配偶的

权益及所控制法团的

权益(附注(a))

2,500,000100%135,000,00039.30%12,236,0006.66%

冷一欣女士

(「冷女士」)

实益拥有人、配偶的

权益及所控制法团

的权益 (附注(b))

2,500,000100%135,000,00039.30%12,236,0006.66%

潘春先生(附注(c))–(附注(c))(附注(c))–

虞小平先生配偶的权益及

所控制法团的

权益(附注(d))

–66,000,00019.21%3,774,0002.05%

监事

周瑞娟女士(附注(e))–(附注(e))(附注(e))–

张俊朋先生(附注(f))–(附注(f))(附注(f))–

附注:

(a) 芮先生为96,500股香港新生A类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而香港新生则为

135,000,000股外资股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香港新生的已发行股本包括170,000 股A

类股份及100,000股B类股份。芮先生亦为常州新生70%注册资本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

而常州新生则为2,500,000股内资股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芮先生是12,184,000股H股

的实益拥有人;冷女士乃董事之一并为芮先生的配偶,是52,000股H股的实益拥有人。冷女

士亦于香港新生及常州新生享有权益,详情载于下文附注(b)。


(b) 冷女士为73,500股香港新生A类股份及53,000股B类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而香港

新生则为135,000,000股外资股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香港新生的已发行股本包括

170,000股A类股份及100,000股B类股份。冷女士亦为常州新生30%注册资本的注册持有人兼

实益拥有人,而常州新生则为2,500,000股内资股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冷女士是

52,000股H股的实益拥有人,芮先生(董事之一并为冷女士的配偶)是12,184,000股H股的实益

拥有人。芮先生亦于香港新生及常州新生享有权益,详情载于上文附注(a)。

(c) 潘春先生为2,000股香港新生B类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而香港新生则为

135,000,000股外资股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香港新生的已发行股本包括170,000 股A

类股份及100,000股B类股份。彼同时为200,000股香港生化高科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

有人,而香港生化高科则为67,500,000股外资股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香港生化高科

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750,000股。

(d) 虞小平先生及其配偶(并非董事之一)共同享有早务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权益,而早

务有限公司则为66,000,000股外资股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虞小平先生配偶,林茂女

士,亦是3,774,000股H股的实益拥有人。

(e) 周瑞娟女士为220,000股香港生化高科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而香港生化高科则

为67,500,000股外资股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香港生化高科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6,750,000股。

(f) 张俊朋先生为800股香港新生B类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而香港新生则为

135,000,000股外资股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香港新生的已发行股本包括170,000 股A

类股份及100,000股B类股份。彼同时为120,000股香港生化高科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

有人,而香港生化高科则为67,500,000股本公司外资股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香港生

化高科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750,000股。

(g) 百分比是根据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已发行的2,500,000股内资股计算。

(h) 百分比是根据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已发行的343,500,000股外资股计算。

(i) 百分比是根据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已发行的183,700,000股H股计算。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董事、监事或本公司行政总裁并无

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指明企业或任何其他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条例第XV部)之

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并须根据以下条例:(a)证券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

部(包括根据证券条例内有关该条文彼等被视为或当作拥有之权益或淡仓);或(b)

证券条例第352条列入该条文所述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或(c)上市规则附录C3有

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规定;或(d)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而须知会本公司及

港交所之权益(包括股份权益及淡仓)。


拥有权益或淡仓而须根据证券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条文作出披露之人

士及主要股东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就董事所知,以下人士(非董事、监事或本公司行政

总裁)于本公司根据证券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之本公司

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或淡仓或须载入本公司根据证券条例第336条存置之

登记册之主要股东:

股份好仓:

股东名称持股类别

外资股

数目

持外资股

百分比约H股数目

持H股

百分比约

(附注(e))(附注(f))

香港新生

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实益拥有人135,000,00039.30%–

香港生化

高科投资

有限公司

实益拥有人67,500,00019.65%–

早务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人66,000,00019.21%–

林茂女士配偶的权益、

所控制法团的

权益及

实益拥有人

66,000,000

(附注(a))

19.21%3,774,000

(附注(a))

2.05%

香港科海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实益拥有人62,500,00018.20%–


股东名称持股类别

外资股

数目

持外资股

百分比约H股数目

持H股

百分比约

(附注(e))(附注(f))

上海科技创业

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原

称上海科技

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所控制法团的权益62,500,000

(附注(b))

18.20%–

上海科技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原称上海

科技投资

公司)

所控制法团的权益62,500,000

(附注(c))

18.20%–

上海科技创业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所控制法团的权益62,500,000

(附注(d))

18.20%–

附注:

(a) 林茂女士及其配偶虞小平先生(董事之一)共同享有早务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权益,

而早务有限公司则为66,000,000股外资股的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林茂女士亦是3,774,000

股H股的实益拥有人。

(b)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香港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100%注册股本的实益拥有人,

香港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则为62,500,000股外资股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

(c)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62.3%注册资本的实益拥有

人,而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香港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100% 注册股本的实

益拥有人,香港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则为62,500,000股外资股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有人。


(d)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100%注册资本的实益拥

有人。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62.3% 注册资本的实

益拥有人,而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香港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100%注册股

本的实益拥有人,香港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则为62,500,000股外资股注册持有人兼实益拥

有人。

(e) 百分比是根据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已发行的343,500,000股外资股计算。

(f) 百分比是根据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已发行的183,700,000股H股计算。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就董事所知,并无其他人士(非董事、

监事或本公司行政总裁)于本公司根据证券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条文须向本

公司披露之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或淡仓或须载入本公司根据证券条

例第336条存置之登记册之主要股东。

董事、监事及行政总裁认购股份或债务证券之权益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或其他相关法团于本年度内均并无以订约方身份,订立安排(包

括购股权)令董事、监事及本公司行政总裁或彼等各自的配偶或十八岁以下的子女,

持有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指明企业或其他相关法团的股份或相关股份或债务证券的

任何权益或淡仓。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

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股本结构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有已发行股份的类别如下:

股份数目

H股(附注(a))183,700,000

内资股(附注(b))2,500,000

外资股(附注(c))343,500,000

529,700,000


附注:

(a) 其为本公司股本中以人民币列值在境外上市的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10元,全部均以人

民币以外的货币入账列为缴足,并以港元在港交所主板上市买卖。

(b) 其为本公司股本中以人民币列值的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10元,全部均以人民币入账列

为缴足,并发行予发起人。

(c) 其为本公司股本中以人民币列值的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10元,全部均以人民币以外的

货币入账列为缴足,并发行予发起人。

H股于二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在创业板上市,其后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从创业板转往港交所主板上市。

虽然中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一九四年八月二十七

日所颁布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界定了「内资股」、「外资股」及「境外

上市外资股」的意义(本公司章程细则已采纳该等定义),然而,中国现行法律及

法规并无清楚订明外资股所附权利(外资股受限于若干转移限制,而在若干监管

机构(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港交所)发出所需批准后,可以成为H股)。

然而,本公司之创立及外资股之存续并不违反中国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目前并无适用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监管外资股所附权利,但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已向本公司表示,在制订有关此方面的任何新法律或法规前,

外资股持有人应当作拥有与内资股持有人相同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有权按适用

于内资股持有人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并有权收

取召开该等大会的通告),惟外资股持有人可享有下文所述的权利:

(a) 以外币收取本公司宣派的股息;

(b) 本公司一旦清盘时,可以外币收取及参与本公司作出的剩余资产分派(如有)

并将该等资产迁离中国(惟须受适用的外汇管制法规所规管);


(c) 内资股及外资股持有人之间的争议,可由双方协议以仲裁方式解决,及如未

能达成协议的话,则争议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交由有司法权的法院厘定。此

等解决争议的方法亦相对适用于外资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持有人之间的争议;

(d) 待中国的有关监管机关及港交所发出一切所需批准后,外资股可兑换为境外

上市外资股,并自此以后附有境外上市外资股所附的相同权利与义务。

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守则条文

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1第二部份

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则

本公司经已采纳标准守则作为其董事在证券交易之操守则。

本公司经向所有董事明确查询有关遵守标准守则的情况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并不知悉有不遵守标准守则之情况。

承董事会命

芮新生

主席

中国,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芮新生先生(主席)、潘春先生及芮小千女士为执行董事,

虞小平先生、冷一欣女士及林泽宇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周志伟先生、束荣新先生

及郑敏华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词汇

二零二四年全年财务报表本集团的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

财务报表

董事会本公司的董事会

常茂或本公司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新生常州新生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董事本公司的董事

内资股本公司的内资股

外资股本公司的外资股

创业板港交所营运的创业板

本集团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H股本公司的H股

香港生化高科香港生化高科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新生香港新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连云港常茂常茂生物连云港有限公司,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港交所的证券上市规则

标准守则上市规则附录C3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守则

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新准则、修订及诠释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人民币

证券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

港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监事本公司的监事

美元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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