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31 天岳先进 公告及通告:公布发售价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香港结算」)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会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不会直接或间接于或向美国(包括美国的领土及属地、美国任何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
发布、刊发或派发。本公告并不构成亦不属于在美国境内或于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购买或认
购证券的任何要约或招揽的一部分。本公告所述证券并无亦不会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经
不时修订)(「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登记。证券不得在美国
境内提呈发售、出售、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惟获豁免遵守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及符合任
何适用的州证券法则另作别论。证券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以离岸交易的方式在美国境外提
呈发售及出售。证券不会在美国公开发售。
本公告仅作说明用途,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本公告并非招股章程。
潜在投资者于决定是否投资所提呈发售的H股前,应阅览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
公司」)所刊发的日期为2025年8月11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以获得下文所述有关全球
发售的详细资料。有关发售股份的投资决定应以招股章程所载资料为唯一依据。本公司并无
亦不会根据《1940年美国投资公司法》(经修订)登记。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就全球发售而言,中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作为稳定价格经办人(「稳定价格经办人」)(或
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可代表包销商在香港适用法律及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或其他地方作出超额分配或进行交易,以在上市日期后一段有限时间,以稳定价格经办人、
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可能厘定的价格、金额及方式将H股市价稳定或维持在高
于原本应有水平。然而,稳定价格经办人(或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并无责任进
行任何该等稳定价格行动。而该等稳定价格行动一旦开始,(a)将由稳定价格经办人(或其联
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全权酌情进行并以稳定价格经办人合理认为符合本公司最佳
利益的方式进行;(b)可随时终止;及(c)须在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的截止日期后30日内结束
(即2025年9月14日(星期日)。该等稳定价格行动(如采取)可在所有获准进行的司法管辖区
进行,在各情况下均须遵守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及监管规定,包括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
券及期货条例项下作出的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经修订)。
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支持H股价格的稳定价格行动的时间不得超过稳定价格期,即由上市
日期开始,预期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届满(即2025年9月14日(星期日)。
该日后不得再采取任何稳定价格行动,H股需求及H股价格可能因而下跌。
发售股份的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倘于上市日期(目前预期为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上午
八时整(香港时间)之前任何时间发生招股章程「包销 — 包销安排及开支 — 香港公开发售 —
终止理由」一节所载任何事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香港包销商)有权立即
终止其根据香港包销协议须承担的责任。
SIC CO., LTD.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31)
公布发售价
兹提述本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刊发的招股章程。
发售价已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厘定为每股H股42.8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
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征
费)。
本公司预期将于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以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 —
B.公布结果」一节所述之方式公布国际发售的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
水平、香港发售股份的分配基准及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
假设全球发售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上午八时整或之前成为无条件,预期H
股将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整在联交所主板开始买卖。H股将以每
手100股H股进行交易。H股的股份代号为2631。
承董事会命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宗艳民先生
香港,2025年8月17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i)执行董事宗艳民先生、高超先生及王俊国先生;(i)非执行
董事邱宇峰先生、李婉越女士及方伟先生;及(i)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洪辉先生、刘华女士及
黎国鸿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