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86 中石化炼化工程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2025半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技术先导型

工程公司

创建世界领先

股票代号: 2386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炼化工程」或「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及其董事(「董事」)保证本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董事赵劲松先生因公务

未能出席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其授权委托董事叶政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

决。董事长蒋德军先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新明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尹凤兵先

生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力辉女士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中石化炼化工程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本报告期」)的中期财务报告已经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

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半年度报告包括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陈述外,所有本公司预计或期待未来可能或即将发生的业务活动、事件或发展动态的

陈述(包括但不限于预测、目标、估计及经营计划)都属于前瞻性陈述。受诸多可变因素的影响,未来的实际结果或发展趋势可能

会与该等前瞻性陈述出现重大差异。本半年度报告中的前瞻性陈述为本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作出,除非监管机构另有要求,本

公司没有义务或责任对该等前瞻性陈述进行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分别以中文及英文刊发,若中英文版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重要提示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01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2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03

目录

公司简介

公司基本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业务回顾及展望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重大事项

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和员工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4

本集团是一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能源化工程公司,拥有着超过70年的发展历史。业务覆盖石油炼制、石

油化工、芳烃、新型煤化工、无机化工、医药化工、清洁能源、储运设施及环保节能等行业领域,能够为全球

客户提供涵盖工程咨询、技术许可、项目管理承包、协助融资、工程总承包以及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大型

设备吊装和运输、预试车和开车等服务的全产业链和全生命周期综合解决方案。已在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为客户成功交付了数百个投资庞大、工艺复杂、技术先进、质量优良的现代化工厂;拥有广泛而稳定的客户资

源,享有良好的行业影响力和社会声誉。

未来,本集团将秉承「能源化工行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商」的发展定位,立足能源化工程建设

行业,拓宽业务领域,延伸价值链,全面提升业务链安全、高效、绿色、低碳服务水平,为「创建世界领先技

术先导型工程公司」的企业愿景增添新的动能。

公司简介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05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6

法定名称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

中石化炼化工程

英文名称

SINOPEC ENGINERING (GROUP) CO., LTD.

英文简称

SINOPEC SEG

法定代表人

蒋德军先生

授权代表

张新明先生

尹凤兵先生

公司秘书

尹凤兵先生

伍秀薇女士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甲67号1幢6-9层

办公和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甲67号1幢6-9层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8610-5673-0525

网址: w.segroup.cn

电子邮箱: seg.ir @ sinopec.com

登载本半年报的互联网地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指定的网址:

htp:/w.hkexnews.hk

公司网址:

htp:/w.segroup.cn

本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甲67号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基本情况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07

股票上市地点、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石化炼化工程

股票代码:238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核数师名称、办公地址

中国境内: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410

中国境外: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25楼

法律顾问名称、办公地址

中国境内:

海问律师事务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中国香港:

中伦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中国香港中环康乐广场一号怡和大厦四楼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8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09


项目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 2024年度期末增减(%)
80,703,154
7,697,040
54,399,236
1,959,133
31,968,263
7.28
项目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本报告期比 2024年同期增减(%)
31,558,914
2,599,279
1,159,485
1,609,334
1,383,520
0.32
3,300,741
0.75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和指标摘要

单位:人民币千元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本中期报告中的比较数据已重列,是由于2024年收购上海金申德粉体工程有限公司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项目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
8.2
4.4
1.6
4.3
4.4
项目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63.8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1

(1)资产回报率=

期内利润

(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2)权益回报率=

期内利润

期末总权益

(3)投入资本回报率=

期内息税前收益EBIT×(1-实际所得税率)

期末附息债项-信用借款+期末总权益

(4)资产负债率=

年末总负债

年末总资产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

股本变动及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3


于2024年12月31日本次变动增减(+,-)于2025年6月30日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股东名称本报告期内 增减(+,-)本报告期末持有 的内资股数量本报告期末持有 的H股数量本报告期末所占比例
占总股本(%)占类别股(%)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 本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内资股2,967,200,00067.47-2,967,200,00067.53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1,430,681,00032.53--3,720,500-3,720,5001,426,960,50032.47

股份总数4,397,881,000100.00--3,720,500-3,720,5004,394,160,500100.00

2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851户。截至2025年8月15日,根据本公司可公开获取的资料及就董事所知,本公司最

低公众持股数量已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规定。

(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02,747,220,000–62.5292.59

HKSC NOMINES LIMITED

(1)

-3,070,000–1,423,106,78032.3999.7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0219,980,000–5.017.41

HUI MO CHE0–870,0000.020.06

HUI SIU SHUN WAN0–450,0000.010.03

WONG CHOK SHUN0–300,0000.010.02

WONG SIU JUNK0–200,0000.000.01

LAM YICK KEUNG GEORGE0–150,0000.000.01

RIGHT TIME HOLDINGS LIMITED+100,000–100,0000.000.01

HUI TSING KIT KATE+60,000–60,0000.000.00

上述股东关连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未知上述十大股东之间存在关连关系或一致行动

附注:


股东名称股份 类别持股身份持有或被视为 持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股)占本公司同一 类别股本的 比例(%)(5)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6)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5

  • 《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的资料

根据透过在线权益披露系统提交的存盘通知,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报告期末,就董事会所知悉,概无任何人士(董

事、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或本公司监事(「监事」)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予以披露或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或直接或间接

持有附带权利可在任何情况下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的任何类别股本面值5%或以上权益: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

内资股

实益拥有人╱

受控法团权益

2,747,220,000(L)92.59(L)62.52(L)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

内资股实益拥有人219,980,000(L)7.41(L)5.01(L)

FMR LC

(3)

H股受控法团权益142,431,461(L)9.98(L)3.24(L)

Fidelity Investment Trust

(4)

H股受控法团权益73,184,819(L)5.13(L)1.67(L)

注: (L):好仓,(S):淡仓,(P):可供借出的股份。

附注:

  • (「中国石化集团」)直接及╱或间接持有2,747,220,000股内资股,分别占本公司内资股本的92.59%及总股本约

62.52%。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石化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并直接持有59,344,000股内资股,分别占本公司内资股本

的2.00%及总股本约1.35%。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石化集团亦因而被视为在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资股中拥有

权益。资料乃根据中国石化集团于2024年11月1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存盘的法团大股东通知书。

  • (「中国石油集团」)直接持有219,980,000股内资股,分别占本公司内资股本的7.41%及总股本约5.01%。资料

乃根据中国石油集团于2024年11月1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存盘的法团大股东通知书。

  • ,该等部分包括在HKSC NOMINES LIMITED持有的

股份总数中。

  • ,该等部分包括在HKSC NOMINES

LIMITED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 ,967,200,000股或H股1,426,960,500股为基准计算。
  • ,394,160,500股为基准计算。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

业务回顾及展望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7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

1 业务回顾

2025年上半年,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干部员工凝心聚力,优存量、谋增量、强基础、防风险,全力优化生产经营,以高

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不确定性,取得了一系列新成就与新进展。

一是坚持「科技创新+工程服务」定位,提高「工程服务、科技创新、资本运作」的价值创造能力,经营业绩连续三年保持增

长。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在执行项目稳步推进,实现收入人民币315.59亿元,同比增长10.1%,工程、科技、资本协同增

效,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88亿元,同比增长4.8%。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推进科技创新,新签技术开发、技术许可及转

化类合同额达到7.2亿元,科研创效能力持续提升;技术先导优势带动前端类业务和EPC业务收入规模稳步增长、占比持续

提升,收入结构的持续改善使得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了较强的盈利韧性。

二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理念,打造「高水平前端工程能力+低成本项目执行能力」综合服务优势,市场开发成果量质

齐增。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签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茂名乙烯项

目」)、阿尔及利亚哈西迈萨乌德炼厂(「哈西炼厂项目」)等境内外大型项目EPC合同,新签合同额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同

比增长42.1%,达到711.58亿元人民币;订单结构持续优化,前端类、设计类和EPC类新签订单占比达到80%,高质量成

长基础更趋稳固。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锚定国际业务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的发展目标,海外订单保持高速增长,新签合同额达

到43.02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82.7%;前端业务能力在国际市场获得更广泛认可,本报告期内签订阿联酋ADNOC NGL-5

天然气凝析液处理厂项目(「阿联酋NGL项目」)FED合同,2025年7月签订沙特延布ACWA大型绿氢项目FED+可转化

EPC合同。

三是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宗旨,聚焦资本市场关切、持续深化公司治理、推动价值实现,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提升。本报告

期内,本集团深入推进「绿色洁净」战略,注册成立中石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打造环境治理业务的专业化平台,抢滩未来

万亿级市场,助力呵护碧水蓝天净土;ESG案例成功入选国家生态环境部示范名录;万得ESG评级提升至A级,保持行业

最高评级水平;荣获万得「2024年度中国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奖」。董事会高度重视股东回报,通过持续的「股票回购+现

金分红」与股东分享本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综合考虑本公司盈利水平、股东回报和未来可持续发展需要,董事会决定派发

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60元,中期派息金额达到本公司上市以来的新高。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变化率
2025年2024年
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903,0315.6
19,070,13055.7
12,884,98837.6
372,0931.1
34,230,242100.0
31,558,914不适用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9

(1) 经营环境

2025年,中国境内能源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加速、产业链延伸深化,油转化、油转特及高端化正成为关键发展趋势,为本集

团境内市场基本盘提供有力支撑;与此同时,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零碳能源替代、老旧设备更新及绿色低碳技术创

新等新发展路径,也持续为本集团的发展注入新动能。

从全球范围来看,中东海湾地区仍是油气及炼化产能扩张的最大区域市场;中亚地区与中国在产能、资金、工程技术等方面

互补性较强,石油化工和天然气化工的投资更趋积极;东南亚地区经济高速增长推动成品油、天然气、化工品需求扩容;非

洲及拉美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工业化需求带来较大市场潜力。

(2) 生产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15.59亿元,同比增长10.1%;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13.84亿元,同比

增长4.8%。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包括四个分部:(1)设计、咨询和技术许可;(2)工程总承包;(3)施工;和(4)设备制造。

下表载列本集团各业务分部于所示期间的各自收入金额以及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在内部

抵销前):

附注:

  • 。内部抵销主要来自设计、咨询和技术许可、工

程施工及设备制造分部向工程总承包分部提供的分部间销售。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签订合同量为人民币711.58亿元,同比增长42.1%。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的未完成合同量为人民币

2,122.76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增长22.9%,相较2024年全年收入人民币641.98亿元实现覆盖约3.3倍。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71,158,158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12,275,823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6月30日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16,922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下表载列本集团于所示期间的新签订合同及未完成合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资本开支为人民币2.17亿元,同比下降9.1%。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资本开支主要用于合同能源管

理、专业化施工设备、大型起重运输装备和专业化施工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办公设施及其他辅助配套建设等。

下表载列本集团于所示期间的资本开支情况:

(3) 业务亮点

QHSE保持良好绩效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境内外在执行项目1,770个,现场日均用工超10万人。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安全人工时1.65亿,未发

生上报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实现了安全、优质、清洁的生产经营目标。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全面推进「三基」工作安全标准化班组示范建设,持续开展班组长和分包商三类关键管理人员持证上

岗、战略分包商全覆盖培训。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质量专项评价检查,从源头降低HSE风险。开发、建立「危大工

程」作业监管平台,实施三级管控与全过程信息化动态监管,建立炼化工程板块问题数据库。围绕降碳、减污、提效、增绿

四大目标,开展绿色企业第二阶段行动,从设计源头节能减排,全面推行绿色施工。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21

市场开发量质齐增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签订合同量为人民币711.58亿元,再创同期历史新高,同比增长42.1%。其中,境内新签订合同额约

人民币401.82亿元,同比增长21.3%;境外新签订合同量约43.02亿美元,同比增长82.7%。

在境内市场,本集团持续保持全面竞争力,在稳固传统业务核心优势的同时,持续拓展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新

兴业务。本报告期内,境内新签代表性合同包括茂名乙烯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116.31亿元;中

国石化洛阳百万吨乙烯项目(「洛阳乙烯项目」)部分配套炼油装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32.91亿元;中

国石化九江石化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九江芳烃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19.61

亿元;国能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MTO及烯烃分离装置(「神华包头MTO」)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总计约为人

民币16.97亿元。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在新兴业务领域中新签合同197个,新签合同额约人民币70亿元。其中,来自清洁能

源╱新能源领域合同35个,新签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16亿元;来自新材料、新技术、节能、环保等新兴领域合同162个,

新签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54亿元。

在境外市场,本集团加大与国际同业伙伴强联合,加强与战略客户的高层互访和推介交流,海外市场开发持续做强做大做

优。本报告期内,境外新签代表性合同包括阿联酋NGL项目FED+可转化EPC,越南生物质气化制航煤项目可行性研究合

同;阿尔及利亚哈西炼厂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为20.58亿美元;哈萨克斯坦Sileno石化综合体项目之聚乙烯及

公用工程项目(「哈萨克斯坦Sileno PE & UIO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19.02亿美元。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在执行项目情况:

北方华锦联合石化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华锦项目」)(EPC):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发布的2024年

中期报告和于2024年4月15日、2024年2月26日发布的公告。于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施工安装高峰阶段,总体进度近

八成。

中石油吉林石化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乙烯装置(「吉化转型升级项目」)(EPC):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

发布的公告和于2023年3月19日发布的2022年度报告。于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建成中交,正式转入投料试车阶段。

茂名乙烯项目(EPC):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发布的公告。于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详细设计阶段,现

场开始土建施工,总体进度逾两成。

联泓格润(山东)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联泓新材料项目」)(EPC):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3

月16日发布的2024年度报告。于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施工安装高峰阶段,总体进度逾七成。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

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中煤榆林煤化工项目」)(EPC):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发布的2024年

度报告。于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详细设计阶段,现场开始土建施工,总体进度逾一成。

中沙石化福建古雷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芒果乙烯项目」)(EPC):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发布

的2024年中期报告。于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施工安装高峰阶段,总体进度近七成。

沙特阿美Riyas NGL项目P1、P2标段(「沙特Riyas项目」)(EPC):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发布的公告。

于本报告期末,该项目设计阶段接近尾声,正在进入施工阶段,总体进度逾三成。

沙特AMIRAL项目之罐区及与SATORP炼厂集成项目(「沙特AMIRAL项目」)(EPC):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6月27

日发布的公告。于本报告期末,该项目设计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处于采购和施工阶段,总体进度逾四成。

沙特阿美Jafurah天然气扩建I期项目(「沙特Jafurah三期项目」)(EPC):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发布的

2024年中期报告。该项目于2024年6月签订合同,目前正在开展设计、采购阶段。施工作已启动,总体进度逾二成。

沙特阿美原油输送泵站升级改造项目(EPC):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的公告。于本报告期末,该项目

已基本完成,处于收尾阶段,总体进度逾九成。

哈萨克斯坦斯坦Sileno项目:(1)乙烷裂解(ECU)项目(EPC)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4年9月22日发布的公告。于本报告期

末,该项目处于设计及采购阶段,施工已经启动,总体进度逾二成。(2)聚烯烃及公用工程(PE & UIO)项目(EPC)。于本报告

期末,该项目已完成签约,相关工作已启动。

阿尔及利亚哈西炼厂项目(EPC):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发布的公告。于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设计和

采购高峰期,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启动,总体进度逾一成。

阿尔及利亚LNG/MTBE(EPC)项目:该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发布的公告和于2023年3月19日发布的

2022年度报告。于本报告期末,该项目设计、采购工作基本完成,目前处于施工高峰阶段,总体进度逾六成。

注: 「EPC」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EPC」指设计、采购、施工、开车总承包合同。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23

持续推进科技创新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充分发挥项目集成创新和工程转化优势,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开放合作。与中科院相关院所和清华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等高校组织了系列有针对性的技术交流,在羰基合成、绿色化工、节能降碳、CUS等多个创新领域展开深

度合作;与NEXANT、SABIC、TR等公司探索技术开发与合作,推动本公司技术走向海外市场。报告期后,成功承办第十

二届世界化学工程大会暨第21届亚太化工联盟大会,第12分会场-流程工业创新与过程系统工程再造分会。会议聚焦智能

制造、数字化赋能、绿色低碳发展等主题,与学术界、企业界开展智慧交流与知识共享,吸引全球化工领域近200名专家学

者、企业代表和行业精英参会,共同探索行业科技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聚力攻坚关键核心技术,其中(1)天津石化15万吨╱年AL-PE成套技术开发及工业示范应用项目正在

推进。该系列高性能聚乙烯产品具有高强度、耐磨、耐腐蚀、生物相容性好等特点,尤其在高端医用材料和新能源材料方

面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2)海南炼化6万吨╱年PBST可降解材料工业化成套技术开发与示范项目已成功产出PBST合格产

品。其产品对解决全球白色污染、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3)茂名石化5万吨╱年聚烯烃弹性体(POE)工业示范项

目已顺利开车、产出合格产品。为新能源、汽车、电子等领域提供了高性能材料解决方案。(4)「药芯焊丝在石化碳钢管道的

应用研究」项目通过验收,推动施工效和质量提升。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签各类技术开发合同187项,合同额合计达人民币4.69亿元;新签技术许可和技术转化类合同38项,

合同额合计为人民币2.51亿元。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专利申请356件,其中发明专利占比达71.9%;新增授权专利103件,其中发明专利占比44.7%。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有效专利数为4,555件,其中发明专利占比达52%,专利质量持续优化。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在科技创新及工程建设领域荣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共计34项(次),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奖7项。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

引领工程建设行业新型工业化

本集团立足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创新性和实用性打造核心竞争力。

人工智能应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探索「AI for Science, AI for Design, AI for Enginering, AI for Construction, AI for Operation」人工

智能创新应用。已开展多项人工智能课题研究,包括在设计领域,尝试构建知识图谱赋能设计效率提升,探索由传统设计向

生成式设计转变;在建设领域,尝试人工智能对全生命周期工程建设方案优化,压缩方案迭代周期,优化施工调度安排,提

升整体建设效率。组织包括乙烯装置、HAZOP工艺安全等13项关键领域的智能化设计专项课题研究,并在设计智能审查、

智能工艺安全分析、结构智能化设计等多个场景形成专业模型。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在全厂流程优化、智能图纸审查、三维

模型智能校审、智能管道设计等方向已取得阶段性成绩。

先进工装与机器人替代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推动先进技术装备应用,逐步改进推动传统模式到「标准精益设计+工厂化智造+装配化安装」的转变。

强化一体化协同设计、一体化供应链管理、一体化设计可施工性研究、一体化项目界面管理全产业链等一体化协同能力,提

升全产业链提质创效能力。推动数智赋能,通过「机器代工」智能装备应用和智能产线建设,变革生产组织模式,提升施工

效率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进智能化运维,拓展数字化工厂交付范围和交付深度,打造「系统代脑」数字孪生智能运维平

台,建设「工艺远程技术支持中心」和「工艺远程智能支持服务平台」试点形成典型应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推进自动焊机器人、智能化焊接示范生产线智能装备、远程控制施工机械、工业机器人等高效工装

的研发和应用,有效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打造《高效工装体系》,累计形成86项高效施工装备应

用清单;编制《工程建设智能装备应用指南》,推出焊接、调试、检测与测量场景下的8项应用装备,供应链智能管理、智慧

工程、绿色低碳、工厂化制造场景下的12项应用设备,以及检维修、拆除、无损检测等特殊场景下的智能装备。

信息化管理与数字化应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优化整合公司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按照信息化应用架构2.0推进项目管理、施工管理、智能工地

和运营管理业务数据贯通及一体化平台提升。本集团通过数字化技术赋能供应链协同,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供应链智能管理

能力。实施项目现场人力资源、机具设备、物资材料等资源的智慧化管理,针对组织、作业、进度、质量、安全等施工环节

形成标准程序及智慧化管理手段,打造标准化智慧工地。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25

2 业务展望

本集团在年初已制定境内人民币630亿元,境外50亿美元的全年市场开发目标。展望下半年,本公司将充分落实董事会各项

工作要求,抓好生产经营、改革管理等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下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调结构创增量,以更大力度做好市场开发。在国内,抢抓市场机遇,做好重点项目跟踪服务与开发,筑牢石油化工、煤

化工、天然气市场基本盘;积极开拓高端碳材料、可持续航煤、绿氢、绿氨、绿甲醇等新领域项目,培育新增长极。加快抢

滩布点,扩大客户群,全力开辟市场新空间。在海外,加大与国际能源专利商、优质战略客户、工程服务同业伙伴的交流与

合作。坚定高端前端业务高质量发展之路,向工程服务价值链前端延伸,以咨询、FED、详细设计及采购为主向,施工末

端业务为辅助,提升工程服务的科技成色和效益本色。持续深耕中东、中亚、北非等传统优势市场,同时加大对新兴市场开

拓力度;立足炼油化工传统品种优势,向绿氢、蓝氨、绿氨及循环经济等新能源业务领域拓展。

二是加强项目管控,努力提升盈利水平。充分发挥一体化全产业链优势,抓好全过程项目管理优化,提升工程建设全链条

盈利能力。加快设计优化和可施工性等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快「机器代人」先进工装应用;推动中东地区低成本中心建

设。持续提升合同履约能力,加强项目全过程风险识别和管控,进一步完善进度、收入、成本计划以及合同变更和过程结算

管理。深化QHSE管理体系建设,努力推动管理体系高效运行,筑牢安全、环保、绿色的发展根基。

三是坚持创新驱动,提升科技研发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本集团在全产业链、技术、人才和资本方面的优势,加快新领域

技术布局。加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组织好与科研院所、高校的技术寻源,加快科技创新的培育和成果转化;深化与国际知

名专利商和工程公司间技术合作。加速布局AI智能设计,积极运用数字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加大本集团技术

的宣传和推广,持续提升本集团技术美誉度和影响力。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半年度报告所列之本集团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同时阅读。以下涉及的部分

财务数据如无特别说明,则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并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27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变化率
2025年2024年
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1,558,914100.0
(28,959,635)(91.8)
2,599,2798.2
139,0800.5
(63,461)(0.2)
(594,917)(1.9)
(1,009,080)(3.2)
67,6010.2
20,9830.1
1,159,4853.7
485,1741.5
(31,809)(0.1)
453,3651.4
(3,516)(0.0)
0.0
1,609,3345.1
(221,693)(0.7)
1,387,6414.4
4080.0
1550.0
0.0
5,1510.0
1,393,3554.4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

1 综合经营业绩

下表载列本集团所示期间综合损益及全面收益表: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29

(1) 收入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15.59亿元,同比增长10.1%,主要是华锦、芒果乙烯、吉化转型升级、沙特

Riyas等大型项目进入建设或结算高峰期,收入同比增长。

(2) 销售成本

本集团的销售成本为人民币289.60亿元,同比增长10.8%,主要是随收入增长,成本相应增长。

(3) 毛利

本集团的毛利为人民币25.99亿元,同比增长3.6%,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收入规模增长带动毛利增加。毛利率由上年同期的

8.8%下降至8.2%,主要是本报告期内部分施工项目结算不及预期、部分业务市场竞争加剧,毛利率较同期下降。

  • ╱(支出)

本集团的其他收入为人民币1.39亿元,主要受部分外币汇率波动,本报告期为汇兑收益。

(5) 销售及营销开支

本集团的销售及营销开支为人民币0.63亿元,同比增长1.4%。

(6) 行政开支

本集团的行政开支为人民币5.95亿元,同比增长15.4%,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新租入办公场所,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物业费增

加。

(7) 研发成本

本集团的研发成本为人民币10.09亿元,同比增长6.8%,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加大在新能源、生物质利用、油转化、化工新材

料、煤炭清洁利用和CUS等领域的研发投入。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

  • ╱(开支)

本集团的其他营运收入为人民币0.68亿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拨备转回所致。

  • -净额

本集团的其他收益净额为人民币0.21亿元,同比增长0.20亿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内闲置资产盘活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10) 经营利润

本集团的经营利润为人民币11.59亿元,同比增长23.8%。

  • -净额

本集团的财务收入净额为人民币4.53亿元,同比下降21.6%,主要是受本报告期内人民币和美元存款利率下降影响。

(12)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的所得税开支为人民币2.22亿元,同比增长13.6%,实际所得税率从上年同期的12.8%增长至13.8%,主要原因是

来自于不同国家的税前利润波动及法定税率不同所致。

(13) 期内利润

本集团的期内利润为人民币13.88亿元,同比增长4.8%。


分部收入分部毛利分部毛利率分部经营利润分部经营利润率
截至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截至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截至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截至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截至6月30日 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903,0311,527,996603,510481,34031.731.5183,12297,2259.6
19,070,13016,782,5661,438,5571,214,1517.57.2785,214534,6804.1
12,884,98813,089,648543,603797,5934.26.1155,413330,3041.2
372,093367,21613,60915,0743.74.17,02311,3201.9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8,713(37,089)不适用
34,230,24231,767,4262,599,2792,508,158不适用不适用1,159,485936,440不适用
31,558,91428,654,0282,599,2792,508,1588.2(1)8.8(1)1,159,485936,4403.7(2)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31

2 分业务板块业绩讨论

下表载列本集团各业务板块于所示期间的分部收入、毛利、毛利率、经营利润及经营利

润率:

  • ,总收入为各业务分部经内部抵销后产生的总收入。
  • ,总收入为各业务分部经内部抵销后产生的总收入。
  • 。有关分部间销售的其他资料载于本报告财务报告附注7。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
金额占分部收入的百分比金额占分部收入的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903,031100.0
(1,299,521)(68.3)
603,51031.7
(5,893)(0.3)
(41,956)(2.2)
(371,648)(19.5)
(891)(0.1)
183,1229.6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

设计、咨询和技术许可业务

本集团设计、咨询和技术许可业务经营业绩如下:

本报告期内,受业务量增长影响,本业务分部收入为人民币19.03亿元、销售成本为人民币13.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4.5%、24.2%;毛利为人民币6.04亿元,同比增长25.4%,毛利率由上年同期31.5%增长至31.7%;受新租办公场所影

响,行政开支为人民币0.42亿元,同比增长13.9%;本报告期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83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0.86亿元。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
金额占分部收入的百分比金额占分部收入的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9,070,130100.0
(17,631,573)(92.5)
1,438,5577.5
(32,817)(0.2)
(311,539)(1.6)
(404,045)(2.1)
95,0580.5
785,2144.1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33

工程总承包业务

本集团工程总承包业务经营业绩如下:

本报告期内,华锦、芒果乙烯、吉化转型升级、沙特Riyas等大型EPC总承包项目进入建设或结算高峰期,本业务分部收入

为人民币190.70亿元,同比增长13.6%,销售成本为人民币176.32亿元,同比增长13.3%;毛利为人民币14.39亿元,同比

增长18.5%,毛利率由上年同期7.2%增长至7.5%;行政开支为人民币3.12亿元,同比增长22.2%,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新租

入办公场所,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物业费等增加所致。经营利润为人民币7.85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50亿元。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
金额占分部收入的百分比金额占分部收入的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2,884,988100.0
(12,341,385)(95.8)
543,6034.2
(23,346)(0.2)
(233,549)(1.8)
(215,887)(1.7)
84,5920.7
155,4131.2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4

施工业务

本集团施工业务经营业绩如下:

本报告期内,本业务分部收入为人民币128.85亿元、销售成本为人民币123.41亿元,同比基本持平;毛利为人民币5.44亿

元,同比下降31.8%,毛利率4.2%,经营利润为人民币1.55亿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内部分施工项目结算不及预期所致。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
金额占分部收入的百分比金额占分部收入的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72,093100.0
(358,484)(96.3)
13,6093.7
(1,405)(0.4)
(6,123)(1.7)
(15,288)(4.1)
16,2304.4
7,0231.9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35

设备制造业务

本集团设备制造业务经营业绩如下:

本报告期内,本业务分部收入为人民币3.72亿元、销售成本为人民币3.58亿元,同比基本持平。毛利为人民币0.14亿元,

毛利率3.7%;经营利润为人民币0.07亿元。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变化率
2025年2024年
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5,704,72418.1
19,888,22763.0
1,299,0934.1
4,666,87014.8
31,558,914100.0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6

3 按其他分类业绩讨论

按本集团客户所在不同行业产生的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向炼油、石油化工、新型煤化工及储运及其他行业的客户提供服务。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来自石油

化工行业的收入为人民币198.88亿元,同比基本持平,主要来自华锦、芒果乙烯、吉化转型升级、沙特Riyas等项目收入贡

献;来自炼油行业的收入为人民币57.05亿元,同比增长85.9%,主要来自芒果乙烯、北方华锦等项目炼油相关合同收入贡

献;来自新型煤化工行业的收入为人民币12.99亿元,同比增长389.1%,主要来自联泓新材料、中煤陕能煤炭深加工、内蒙

古荣信化工烯烃等项目收入贡献;来自储运及其他的收入为人民币46.67亿元,同比下降15.1%。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变化率
2025年2024年
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4,134,17176.5
7,424,74323.5
31,558,914100.0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变化率
2025年2024年
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0,713,89733.9
20,845,01766.1
31,558,914100.0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37

按本集团客户所在不同地区产生的收入:

按本集团为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和非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客户提供服务产生的

收入: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
13,276,895
163,878,141
32,645,615
2,475,172
212,275,823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
46,392,723
101,925,338
14,073,530
49,884,232
212,275,823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

4 未完成合同及新合同价值讨论

未完成合同量是指本集团根据未完成合同在特定日期估计的尚待完成的工程合同总价值减估计增值税及本集团假设会按照有

关合同的条款全面履行合同而得出。未完成合同量并不是公认会计准则所界定的度量方式。这些合同如果被本集团的客户修

订、终止或中止,会对本集团未完成合同量直接产生实质性影响。本集团未完成项目的期限还可能因为各种本集团无法控制

的因素而延长,导致这些项目保留在本集团未完成合同量内的时间延长,超出最初的预计时间。

(1) 未完成合同量

下表所列为截至所示日期本集团各业务分部未完成合同量的总值明细:

下表载列于所示日期按客户经营行业划分的未完成合同量的总值明细: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
124,423,121
87,852,702
212,275,823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
95,579,640
116,696,183
212,275,823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39

下表载列于所示日期按地域划分的未完成合同量的总值明细:

下表载列于所示日期按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及非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客户划分

的未完成合同量的总值明细: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未完成合同量为人民币2,122.76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增长22.9%,相较2024年全年收入

人民币641.98亿元实现覆盖约3.3倍。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变化率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
2,792,375
53,843,349
14,345,525
176,909
71,158,158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变化率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
21,670,736
37,808,977
2,076,593
9,601,852
71,158,158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

(2) 新签订合同量

下表所列为所示期间本集团各业务分部订立的新合同的总值明细:

下表载列于所示期间按客户经营行业划分的本集团所订立新合同的总值明细: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变化率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
40,182,115
30,976,043
71,158,158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变化率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
39,290,009
31,868,149
71,158,158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41

下表载列于所示期间按地域划分的本集团所订立新合同的总值明细:

下表载列于所示期间按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和非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客户划分

的本集团所订立新合同的总值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新合同价值为人民币711.58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500.66亿元增长42.1%。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变化金额变化率(%)
88,400,194
80,703,154
7,697,040
56,358,369
54,399,236
1,959,133
32,041,825
31,968,263
4,394,161
27,574,102
73,562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2

5 资产、负债、权益及现金流量

  • 、负债及权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884.00亿元,总负债为人民币563.58亿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19.68

亿元。同2024年末相比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于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人民币884.00亿元,比2024年末增加人民币68.8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为人民币807.03亿

元,比2024年末增加人民币72.37亿元,主要归因于合同资产增加人民币26.03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人民币24.02

亿元,预付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人民币14.36亿元,于金融机构定期存款增加人民币13.87亿元,存货增加人民币0.66亿

元,应收票据及贸易应收款减少人民币7.47亿元;非流动资产为人民币76.97亿元,比2024年末减少人民币3.51亿元,

主要归因于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少人民币2.55亿元,使用权资产减少人民币0.51亿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人民币0.24亿

元,无形资产减少人民币0.18亿元。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现金流量主要项目2025年2024年
3,300,741
(1,283,040)
(119,991)
1,897,710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43

于本报告期末,总负债为人民币563.58亿元,比2024年末增加人民币64.27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为人民币543.99亿

元,比2024年末增加人民币65.45亿元,主要归因于合同负债增加人民币39.63亿元,应付票据及贸易应付款项增加人

民币18.15亿元,其他应付款项增加人民币7.49亿元,租赁负债增加人民币0.24亿元。非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9.59亿元,比

2024年末减少人民币1.19亿元,主要归因于退休及其他补充福利责任减少人民币0.74亿元,租赁负债减少人民币0.54亿

元。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综合权益为人民币319.68亿元,比2024年末增长人民币4.56亿元,主要是保留盈利增加所致。

(2) 现金流量情况

本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为人民币18.98亿元,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3.01亿元。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期内,除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6.09亿元,调整费用中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没有影响的项目后为人民币15.00亿元,主

要非现金费用项目为:利息收支净额为人民币4.53亿元,折旧及摊销为人民币5.32亿元,减值拨回人民币0.83亿元,汇兑

收益为人民币0.87亿元。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增加现金流入人民币16.03亿元,主要表现在:合同负债增加,影响经营活动

现金流入人民币39.63亿元;应付票据、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余额增加,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人民币9.36亿元;合同资产

增加,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人民币26.13亿元;应收票据、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余额增加,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人民币

5.27亿元;存货余额增加,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人民币0.66亿元。

对除税前利润作非现金项目及应收应付项目的调节后,再扣除已付所得税流出现金人民币3.25亿元,加上已收利息流入现金

人民币5.22亿元,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3.01亿元。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人民币12.83亿元,主要是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人民币1.20亿元,主要是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增加所致。

从本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来看,目前本集团流动资金充裕,下一步本集团将继续加强营运资金管理,在保障业务开展的基

础上,规范运作,提高资金投资收益率。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主要财务比率2025年2024年
4.4
1.6
4.3
4.4
主要财务比率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1.7
净现金
1.5
1.5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4

(3) 财务比率概要

下表载列本集团于所示期间的主要财务比率。

(1)资产回报率=

期内利润

(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2)权益回报率=

期内利润

期末总权益

(3)投入资本回报率=

期内息税前收益EBIT×(1-实际所得税率)

期末附息债项-信用借款+期末总权益

(4)负债比率=

期末附息债项

期末附息债项+期末总权益

(5)净债务与权益比率=

期末净债项

期末总权益

(6)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7)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

流动负债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45

6 外汇风险

本集团持续在海外经营一些工程业务并形成以外币计价的应收、应付款项及现金结余。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持有的外国货币

主要为美元、欧元、沙特里亚尔、马来西亚林吉特、阿尔及利亚第纳尔。于未来,外汇率的变动可能对本集团服务的定价

以及以外汇购买材料的支出产生影响,汇率波动可能影响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于本报告期,本集团未就外汇波动开展相关的对冲交易。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

重大事项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47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

1 企业管治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遵守了《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中的全部守则条文。

2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股息分派方案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中期股息分派方案拟以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

4,394,160,500股(包括1,426,960,500股H股及2,967,200,000股内资股)为基数计算,按每股人民币0.160元(含适用税项)

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本公司股东已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形式批准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故上述股息分派方案无须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5年中期股息将于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或之前向2025年9月9日(星期二)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

上的所有股东发放。欲获派中期股息的H股东最迟应于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股票及转让文件送达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为确

定符合享有中期股息资格的股东名单,本公司将于2025年9月4日(星期四)至2025年9月9日(星期二)(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暂停办理H股东的登记过户手续。

所派股息将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内资股东发放,以港币向H股东发放。以港币发放的股息计算之汇率以董

事会宣派股息日(即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之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为准,即

人民币1.00元兑换港币1.09971元。因此,本公司每股H股中期股息为港币0.1760元(含适用税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向名列于H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时,

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名

人、代理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H股份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因此,其应得股息将被扣

除企业所得税。如H股东需要更改股东身份,请向其代理人或受托人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严格依法及根据政府相关部

门的要求,并依照截止2025年9月9日(星期二)的H股东名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49

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或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就向彼等派发的现金股息签订10%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

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低于1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前述情况下,如相关H股个人股东欲申请退还因适用10%的税率而导致的多扣缴税款,

本公司可根据税收协议代为办理享受有关税收协议待遇的申请,但股东须向本公司H股份登记处呈交税收协议通知规定的

数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本公司将协助对多缴款项予以退还。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高于10%但低于20%股

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按相关税收协议实际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20%

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与中国并没有签订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以及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本公司将最终按

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票(「港股通」)的投资者(包括企业和

个人),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港股通H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作为本公司港股通H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发放至本公司相关

港股通H股票投资者。本公司港股通H股票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派发。

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及《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

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

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H股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

纳税款由该等内地企业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

3 关连交易

本集团与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的持续关连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存在一系列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具体包括下列各项:

  • ;及

以上协议(「各框架协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发布的《持续关连交易和主要交易公告-更新各框架

协议及2025年至2027年度上限》公告及于2024年9月11日发布的股东通函中有关「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工程服务框架

协议」的内容。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51

本集团实际发生的持续关连交易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实际发生的持续关连交易额共人民币121.52亿元,其中买入人民币11.45亿元,卖出人民币110.07亿元

(包括卖出产品及服务人民币107.17亿元,利息收入人民币2.90亿元)。

本报告期内,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向本集团提供的工程服务(设备材料供应、采购服务与设备租赁、技术许可等与工程

有关的服务)为人民币8.83亿元,控制在年度上限以内;本集团向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提供的工程服务(工程咨询、技

术许可、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施工和设备制造等)为人民币105.46亿元,控制在年度上限以内。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在中国石化财务责任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与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相关的费用为

人民币0.01亿元,控制在年度上限以内;存款及利息收入日最高余额为人民币78.21亿元,控制在年度上限以内;委托贷款

日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05.00亿元,控制在年度上限以内。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向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提供的科技研发服务为人民币1.68亿元,控制在年度上限以内。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向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提供的综合服务为人民币0.02亿元,控制在年度上限以内。

本报告期内,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向本集团提供的综合服务为人民币0.27亿元,控制在年度上限以内。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向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租赁服务所获的租金为人民币0.01亿元,控制在年

度上限以内。

本报告期内,中国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向本集团提供的土地和房产的使用权资产价值为人民币2.31亿元,控制在年度上限以

内。

就安保基金文件应缴付的保费而言,本集团每年应缴付的金额不应低于安保基金文件所列明的金额。

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主要关联方交易(包括上述关连交易)的详情,见本年度报告中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

告附注41。其中上述交易构成关连交易,本公司已就该等关连交易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各框

架协议的定价政策厘定实际交易中的价格及条款。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持续关连交易(包括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下的存款及委托贷款交易

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从交易性质、年度上限的执行情况、定价政策和内部监控程序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上述持续关连交

易进行了审阅,并确认:

(a) 该等交易是在本集团的日常业务中订立;

(b) 符合下列其中一项:

i 按一般商务条款订立;

i 如可供比较的交易不足以判断该等交易的商务条款,对本公司而言,该等交易乃按不逊于来自╱给予独立第

三方所得的条款订立(视情况而定);或

i 如不能作出比较而确定有关交易及协议符合i项或i项,则按对本公司股东而言乃公平合理的条款订立;及

(c) 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进行,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 其他重大合同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合同。


回购月份回购股数每股买价价格总额 (港元)
最高 (港元╱股)最低 (港元╱股)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53

6 股份购回、出售及赎回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回购总计3,720,500股H股,使用资金共计20,955,937.40港元。

本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将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回购的3,720,500股H股注销,约占本公司于回购授权

获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之日已发行总股本的

0.08%及已发行H股总股数的0.26%。

在完成注销已回购的3,720,500股H股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为4,394,160,500股(其中包括1,426,960,500股H股和

2,967,200,000股内资股)。

董事会认为,回购H股将增加每股盈利及整体股东回报,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报告期内H股回购的每月报告

如下:

3月3,720,5005.705.5720,955,937.40

除上述披露之外,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公司概无购回、出售或赎回其任何上市股份。

7 储备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之储备变动列载于本半年度报告中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的综合权益变动表。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 截至2018年6月30日 净额之用途全球发售所得款项 截至2018年6月30日 净额之分配额 (人民币百万元)2018-2024年度 使用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 未使用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580.00
300.00
445.00
192.00
1,035.00
3,859.00
6,411.00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4

8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使用情况

本公司就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的使用符合先前公告所披露的计划用途,有关用途详情参见本公司于2013年12月13日发布的调

整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的公告及于2018年10月26日发布的调整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各用途金额比例的公告。全球发售所得

款项预期具体使用完成时间将视本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而定,预期将于未来6年内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全球发售所

得款项用途未出现重大变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全球发售所得款项使用情况载列如下:

9 资产交易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非日常一般业务的资产交易事项。

10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破产重组事项。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55

11 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应予披露的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重大托管、承包、租赁本集团资产的事

项。

12 重大收购及出售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未进行有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任何重大收购及出售。

13 对冲用途的金融衍生工具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没有使用对冲用途的金融衍生工具。

14 资产抵押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资产抵押事宜。

15 债务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向同系附属公司借款约合人民币1.58亿元。

16 或有负债

关于本集团或有负债的详情,请参见本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40。

17 审阅中期报告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半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对本半年度财务业绩并无不同意见。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叶政先生、赵劲松先生和章旭彦女士组成。其中叶政先生具备合适的专业资格(包括香港

会计师公会员资格),且在审计、内部控制及咨询领域拥有近30年的经验。

18 报告期后影响本集团的重大事项

自2025年6月30日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集团没有其他重大事项。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6

董事、监事、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情况和员工情况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57


姓名性别年龄在本公司的职务董事任期
姓名性别年龄在本公司的职务董事任期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8

1 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1) 董事

截至本报告期末,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有关情况表

蒋德军男59董事长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张新明男58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向文武男59董事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李成峰男61董事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俞仁明男61董事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叶政男60独立董事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赵劲松男56独立董事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章旭彦女62独立董事2025年5月-2027年11月

谢艳丽女49职工代表董事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章旭彦女士于2025年5月9日被委任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确认明白其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责任,并于

2025年5月9日取得《香港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

本报告期内及期后,退任董事有关情况表

段雪男68独立董事2024年11月-2025年5月


姓名性别年龄在本公司的职务监事任期
姓名性别年龄在本公司的职务就任时间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59

(2) 监事

截至本报告期末,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有关情况表

卜凡勇男48监事会主席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吴德飞男49监事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韩卫国男54监事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沙裕男55监事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周赢冠男56监事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郑立军男57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董克学男58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衣浩男57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王毅男54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3)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期末,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表

张新明男58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4月

王国华男56副总经理2019年4月

尹凤兵男54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公司秘书

2023年10月

2023年11月

2023年11月

冯迪男57副总经理2023年1月

孙宝平男50副总经理2023年1月

截至本报告期末,董事、监事及总经理资料变更情况

于本报告期内,概无应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B(1)条须予披露的董事、监事及总经理的资料变动。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

2 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除在本集团的工作关系外,在财务、业务、家属及其他重大方面均无任何关系。

3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股本权益情况

本报告期内,据董事所知悉,本公司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各自的联系人概无持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登记于该条例指定的登记册内

的,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

合交易所的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定义)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

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视为或当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

本公司已采纳《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本公司在向所有董事和监事做出特定查询后,所有董事和监

事均确认本报告期内已遵守《标准守则》。

4 董事、监事于股东单位任职情况及所持竞争权益

截至本报告期末,除向文武先生任中国石化集团工程部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总经理外,据董事会所知

悉,概无其他董事或监事在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须向本公司披露所持权益的任何其他公司担任董

事或雇员,或直接或间接地在与本集团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其他业务中拥有权益。


于2025年6月30日
雇员人数占总数的百分比(%)
11,76075.5
1,87312.0
1,94012.5
15,573100.0
于2025年6月30日
雇员人数占总数的百分比(%)
3,73824.0
7,40947.6
2,34915.1
2,07713.3
15,573100.0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61

5 董事、监事的合约利益

于2025年6月30日或本报告期的任何时间内,概无董事或监事或与董事或监事有关连的实体与以本公司、其控股公司、任

何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为一方订立致使董事或监事或与董事或监事有关连的实体直接或间接享有重大权益的任何重要交

易、安排或合约。

各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同,该等服务合同由取得相关股东批准或经职工民主选举获委任为董事当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止。服务合同可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及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续订。概无董事与本公司订有不可由本公司免付

赔偿金(一般法定义务除外)而于一年内终止之服务合同。

各监事已就遵守有关法律及法规、遵从本公司《公司章程》及仲裁规定的事项与本公司订立合同,任期自相关监事获委任日

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服务合同可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及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续订。概无监事与本公司订有

不可由本公司免付赔偿金(一般法定义务除外)而于一年内终止之服务合同。

6 员工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共有15,573名雇员。

下表列载于2025年6月30日,根据业务分类的雇员情况。

下表列载于2025年6月30日,根据受教育程度分类的雇员情况。


于2025年6月30日
雇员人数占总数的百分比(%)
4,23927.2
11,33472.8
15,573100.0
于2025年6月30日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占总数的百分比(%)
28.7
2191.3
23100.0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2

7 员工性别多元化

下表列载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全体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性别比例情况。

下表列载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性别比例情况。

本集团坚持「平等对待,互相尊重」的雇佣原则,为不同性别员工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致力于营造不同性别员工互相协

作、互相尊重的工作环境。本集团致力于提升员工性别多元化水平,但由于本集团所处的工程及建设行业特性,使得全体员

工达到性别多元化更具挑战。

8 员工薪酬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劳资关系良好。本集团的雇员薪酬待遇主要包括薪金、酌情奖金及强制社会保障基金的供款。根据中

国法规定,本集团须为本集团的雇员参与多项退休金性质的计划,包括省市政府组织的计划及补充退休金计划。奖金通常

根据本集团业务的整体表现而酌情确定。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和2024年6月30日止半年度,本集团的雇员成本分别约为

人民币28.33亿元及人民币24.60亿元。

9 员工培训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组织了12个重点专题培训。共有2.1万人次参加了本集团内外组织的培训,其中,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培

训0.3万人次、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培训1.51万人次、生产操作人员参加培训0.29万人次。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3

财务会计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64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65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意见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审计列载于第68至132页的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子

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此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2025年6月30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六个月

期间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和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真实与

公允地反映 贵集团于2025年6月30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六个月期间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

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

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证据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此等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体综合财

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此等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5,附注5(a)及附注6的会计政策。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贵集团收入为人民币31,558,914,000元。

管理层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主要根据项目的性质,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管理层需要在初始对建造合同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

持续评估。当初始估计发生变化时,如合同变更、索赔及奖励,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修订,并根据修订

后的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调整履约进度和确认收入的金额。

这些交易需要个别考虑和涉及管理层的估计和判断,我们将其确认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回应:

就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而言,我们执行的程序包括:

- 估计和测试管理层对建造合同的会计估计和判断相关内部控制;

- 获得重要的建造合同以审查关键合同条款并核实合同总收入;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6

关键审计事项(续)

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续)

- 以抽样方式检查相关建造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并测试有关履约进度确定的计算及本期确认的收入和成本

的准确性;

- 以抽样方式测试建造合同工程成本的金额及时间,并执行截账检查程序,以证实成本已于适当会计期间获确认;及

- 就 贵集团的重要建造合同毛利进行分析性覆核程序。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贷损失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8(c),附注5(c),附注20及附注22(a)的会计政策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贷损失,乃基于管理层对将产生的全期预期信贷损失之估算,并考虑信用损失经验、逾期

贸易应收款项账龄、客户还款记录和客户财政状况及对目前和预测宏观经济局势的评估来估量,当中各项均涉及重大程度的

管理层判断。

管理层评估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贷损失需应用判断及运用估计,属主观范围。我们将其确认列为关键审计事

项。

我们的回应:

我们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贷损失执行的程序包括:

- 审查及检测 贵集团有关预期信贷损失的政策应用;

-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要求,评估预期信贷损失模型中的技术和方法;

- 检测管理层用以构成相关判断的数据(包括测试过往默认数据的准确性、评估预期信贷损失率是否按目前经济状况和

前瞻性资料来适切调整及审查目前财政期间内录得的实际亏损)来评估管理层亏损拨备估算的合理性,并在确认亏损

拨备时评估管理层有否出现偏颇;

- 评估管理信用控制,债务追收和预期信贷损失估算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实施和运营有效性;及

- 对账款账龄超过180天而于报告日期后并未收回款项的重大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讨论其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包括以往

这些客户的付款历史及目前的付款能力,并考虑客户特定资料及有关客户经营所处经济环境的资料。

其他信息

董事需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5年中期报告内的所有信息,但不包括当中的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

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

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董事须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真实而公平的拟备综合财务报表,并对其认

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的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

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董事亦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程序,审计委员会须协助董事履行其在这方面的责任。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67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见

的核数师报告。本报告仅根据我们的聘用条款作为一个整体向 阁下作出并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我们概不就本报告的内容,

向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法律责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国际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

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

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 ,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以

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

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

险。

  • ,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根据所获取的审计证据,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

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

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证据。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 、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 ,以获取关于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财务信息的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以对综合财务报表

形成审计意见提供基础。监督和覆核为集团审计而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总体责任。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划的范围、时间安排、以及重大审计发现(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任何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进行沟通。

我们还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

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董事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

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

项而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其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伍惠民

执业证书编号P05309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附注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31,558,914
(28,959,635)
2,599,279
139,080
(63,461)
(594,917)
(1,009,080)
67,601
20,983
1,159,485
485,174
(31,809)
453,365
(3,516)
1,609,334
(221,693)
1,387,641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附注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5,151
155
408
5,714
1,393,355
1,383,520
4,121
1,387,641
1,389,234
4,121
1,393,355
0.32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69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附注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4,302,245
2,276,165
164,796
20,135
254,603
679,096
7,697,040
603,403
7,672,379
12,402,625
14,012,169
20,500,000
319,866
11,350,689
13,842,023
80,703,154
88,400,194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附注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4,394,161
27,574,102
31,968,263
73,562
32,041,825
198,361
49,654
1,708,484
2,634
1,959,133
23,844,616
3,614,968
108,811
26,183,934
194,186
452,721
54,399,236
56,358,369
88,400,194
26,303,918
34,000,958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71

由以下董事代为签署

董事长:蒋德军执行董事、总经理:张新明财务总监:尹凤兵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
股本资本储备法定盈余 公积金专项储备汇兑储备合并储备保留盈利总计非控股 权益权益总额
人民币千元 (附注29)人民币千元 (附注30(ii))人民币千元 (附注30(i))人民币千元 (附注30(iii))人民币千元 (附注30(iv))人民币千元 (附注30(v))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2025年1月1日结余4,397,8819,998,4291,987,947204,26116,292(22,100)14,929,35331,512,06369,42231,581,485
期内利润1,383,5201,383,5204,1211,387,641
期内其他全面收益:
界定福利责任重新计量精算利得及 亏损-总额182182182
界定福利责任重新计量精算利得及 亏损-税项影响(27)(27)(27)
折算海外业务所产生的汇兑差额5,1515,1515,15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收益408408408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5,1511,384,0831,389,2344,1211,393,355
与持有人交易:
2024年度末期股息(附注14)(913,985)(913,985)(913,985)
提取专项储备99,345(99,345)3535
专项储备应用(91,769)91,769(16)(16)
回购股份(附注29)(3,720)(15,329)(19,049)(19,049)
与持有人交易总额(3,720)(15,329)7,576(921,561)(933,034)19(933,015)
于2025年6月30日结余4,394,1619,983,1001,987,947211,83721,443(22,100)15,391,87531,968,26373,56232,041,825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2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
股本资本储备法定盈余 公积金专项储备汇兑储备保留盈利总计非控股 权益权益总额
人民币千元 (附注29)人民币千元 (附注30(ii))人民币千元 (附注30(i))人民币千元 (附注30(iii))人民币千元 (附注30(iv))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73

于2023年12月31日结余(重列前)4,418,54410,062,3461,815,822181,1681,94914,362,31430,842,1435,57230,847,715

共同控制下之业务合并(附注44)–805–2–15,41116,21853,09069,308

于2024年1月1日结余(经重列)4,418,54410,063,1511,815,822181,1701,94914,377,72530,858,36158,66230,917,023

期内利润–1,319,7951,319,7954,4851,324,280

期内其他全面收益:

界定福利责任重新计量精算利得及

亏损-总额–(38,411)(38,411)–(38,411)

界定福利责任重新计量精算利得及

亏损-税项影响–5,7625,762–5,762

折算海外业务所产生的汇兑差额–10,029–10,029–10,02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权益工具收益–756756–756

分占联营公司其他全面收益–(66)(66)–(66)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10,0291,287,8361,297,8654,4851,302,350

与持有人交易:

2023年度末期股息(附注14)–(986,753)(986,753)–(986,753)

提取专项储备–121,407–(121,407)–3737

专项储备应用–(127,019)–127,019–(9)(9)

回购股份(13,397)(48,300)–(61,697)–(61,697)

增加投资–2,7002,700

与持有人交易总额(13,397)(48,300)–(5,612)–(981,141)(1,048,450)2,728(1,045,722)

于2024年6月30日结余(经重列)4,405,14710,014,8511,815,822175,55811,97814,684,42031,107,77665,87531,173,651

综合权益变动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附注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3,103,424
(324,551)
521,868
3,300,741
(154,900)
(4,624)
262,429
1,479
5,836,025
(7,223,449)
(5,000,000)
5,000,000
(1,283,040)
25,241
(16,400)
(1,810)
(99,337)
(27,685)
(119,991)
1,897,710
11,439,925
504,388
13,842,023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4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7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1. 一般资料

1.1 主要业务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境内外炼油、石油化工程、储运

工程等行业的(1)设计、咨询和技术许可业务、(2)工程总承包业务、(3)施工业务及(4)设备制造业务。

1.2 组织及重组

本公司乃于2007年7月24日以中国石化集团炼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按照中国公司法成立的一

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位于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甲67号一幢6-9层。

本公司董事(「董事」)认为,本集团的最终控股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化集团由中国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拥有,并受其控制。

根据中国石化集团为筹备本公司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首次上市(「上市」)而对炼油、石油化工

程、储运工程的设计、咨询和技术许可业务、工程总承包业务、施工业务及设备制造业务的重组(「重组」),中国石化集团

将其下属的各炼化工程企业的产权划转至本公司,本公司成为现时组成本集团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上述重组交易于2012

年4月完成后,本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份于2013年5月23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除另行指明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此综合财务报表已于2025年8月15日获董事会批准刊发。

2. 编制基准

本报告所载综合财务报表是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诠释以及

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而编制。本综合财务报表亦符合《香港上市规定》的适用披露条例。

综合财务报表按照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如下文所载列会计政策所阐释的若干财务工具乃按公平值计量除外。

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综合财务报表需要使用若干重要的会计估计,亦要求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的过程中作

出判断。涉及高度判断或复杂程度的范畴,或涉及对综合财务报表属重要假设及估计的范畴,已于附注5中披露。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6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3.1 采纳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已于本年度采纳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财政期间生效的所有经修订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之修订缺乏可兑换性

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之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的修订明确了实体应如何评估一种货币是否可兑换为另一种货币,以及在缺乏兑换性的情况下,应如

何在计量日估算即期汇率。

本集团应用其他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会对本集团本期及上期的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本集团尚未提早应用在

本会计期间尚未生效的任何新订或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3.2 已经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立或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能与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相关而未获本集团提前采纳。本集

团目前有意于生效当日应用该等变动。

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的修订)
  • 「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综合财务报表」及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的修订(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第11卷)

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

本集团目前正在评估这些新会计准则及其修订的影响。本集团预计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但尚未生效的任何其他准则不会

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将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引入新要求,以帮助实现类似实体财务业绩的可

比性,并向使用者提供更多相关信息和透明度。尽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不会影响财务报表中项目的确认或计量,但

其对列报和披露的影响预计将十分深远,尤其是与财务业绩表以及在财务报表中提供管理层定义的业绩衡量指标相关的部

分。

管理层目前正在评估将新标准应用于本集团财务报表所产生的具体影响。根据初步评估,由于「有用结构化摘要」概念以及

汇总与分解原则的强化,主要财务报表中列报的细列项目可能会发生变化。本集团预计,由于披露重大信息的要求保持不

变,目前附注中披露的信息不会有重大变化;然而,由于汇总╱分解原则,信息的分组方式可能会发生变化。此外,管理

层定义的业绩衡量指标将需要做出重大的新披露。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自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由于需要追溯应用,因此将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18号对截至2026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比较信息进行重述。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77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3.3 合并

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为本集团对其有控制权的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若本集团具有承担或享有参与该实体所得之可变回报的风险或

权利,并能透过其在该实体的权力影响该等回报,即代表本集团对该实体具有控制权。在评估本集团能否控制另一实体时,

会考虑目前可行使或转换的潜在表决权的存在及影响。附属公司在控制权转移至本集团之日起全面合并入账。附属公司在本

集团控制终止之日起不再综合入账。

于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表,附属公司的投资按成本减值列账。成本经调整以反映修改或有代价产生的代价变动。成本亦包括

投资直接应占成本。

集团公司间的交易、余额及集团公司间交易的未变现收益或亏损予以抵销。附属公司的会计政策已按需要作出调整,以确保

符合本集团采纳的政策。

3.4 外币换算

功能及列账货币

本集团各实体的综合财务报表所列项目,均以该实体营运所在的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功能货币」)计量。本综合财务报表

乃以本集团的功能货币人民币呈报。

交易及余额

重新计量项目时,外币交易按交易当日的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结算该等交易以及按期末汇率折算以外币列值的货币资产及

负债所产生汇兑损益,均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确认。

汇兑损益均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的「其他收入」及「其他营运开支」中呈列。

以外币表示公允值的非货币项目按公允值厘定日期的现行汇率重新换算。以外币历史成本计量的非货币项目则毋须重新换

算。

3.5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在建工程除外)均以历史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亏损列账。历史成本包括收购该等项目直接产生的

费用,包括收购价、进口关税、不可退还购买税及将资产达致现时营运状态及地点以用于拟定用途的任何直接应占成本。

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按以下估计可使用年期将成本摊销至其剩余价值:

建筑物及其他设施12-40年

机械、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4-30年

在建工程指正在建设的楼宇及厂房,按成本减累计减值亏损入账。成本包括楼宇建造成本、厂房成本及其他直接成本。在建

工程直至有关资产建成并可供拟定用途时开始计提折旧。当有关资产投入使用后,成本将转拨至相关资产类别,并根据上述

政策计提折旧。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8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3.5 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于各呈报期末,本集团会对资产剩余价值、可使用年期及折旧方法进行覆核,并作出适当调整。

如资产的账面值高于其预计可收回款额,则资产的账面值则实时核销至其可收回款额(附注3.7)。

出售盈亏根据出售所得款项与账面值的差额厘定,并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的「其他收益-净额」。

其后成本只有在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本集团,而该项目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方计入资产账面值内或

确认为独立资产(若适用)。被替换资产的账面值取消确认。所有其他维修及保养成本于其发生的财务期间计入综合损益及

其他全面收益表。

3.6 无形资产

计算机软件

所购买的计算器软件按购买及投入使用有关软件所产生的成本予以资本化。于初步确认后,有限可使用年期之无形资产将以

成本减累计摊销及累计减值亏损入账。该等成本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5年间摊销,并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营运开

支中的「折旧及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使用寿命在每个报告期适当时进行审查和调整。

3.7 非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没有确定可使用年期的无形资产和商誉毋需摊销,每年均会进行减值测试。于事件或状况转变显示可能无法收回其账面

值时,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及于合营安排及联营公司的投资需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当资产账

面值超逾其可收回金额,则就超出的数额确认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指资产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两者之间的较高

者。就减值测试而言,资产按独立可识别现金流量的最低层面(现金产生单位)进行分类。当可确认合理及一致的分配基准

时,公司资产亦可分配至单个现金产生单位,或另行分配至可确认合理及一致的分配基准的最小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出现减

值的非金融资产(商誉除外)会于每个报告日期进行覆核以确定减值是否可以拨回,而拨回金额不得超过假设过往年度并无

就资产确认减值亏损而厘定之账面值(已扣除任何折旧╱摊销)。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79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3.8 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乃于本集团实体成为工具合同条文的订约方之一时,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初

步按公允值计量。

除无重大融资部分的贸易应收款项及按非公允值列入损益的项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允值计量,加上与其收购或

发出直接相关的交易成本计量。按公允值列入损益项目的直接相关交易成本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里支销。无重大融资

部分的贸易应收款项初步按交易价计量。

(a)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

于初步确认时,金融资产被分类为: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债务投资;按公允值列入其他全面收

益-权益工具;或按公允值列入损益计量。

除非倘及本集团就管理金融资产而改变其业务模式期间,否则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后不作重新分类。

若金融资产符合以下条件,且并非指定为按公允值列入损益,则该金融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

(i) 该资产为在持有资产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持有;及

(i) 该金融资产的合约条件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的利息。

于初步确认并非持作买卖之股权投资时,本集团不可撤回地选择于其他全面收益中呈列投资公允值之后续变动。该项选择乃

按投资逐项目作出。

所有未分类为上述按摊余成本或按公允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均按公允值列入损益计量。于初步确认时,本集团选

择不可撤销地指定金融资产(在其他方面符合按摊余成本或按公允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规定)按公允值列入损益,惟有关

指定可消除或大幅减少会计错配的发生。

金融资产:后续计量和损益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贸易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应收最终控股公司贷款、受限制现金、定期存款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随后以实际

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减值亏损直接冲减摊余成本。利息收入、汇兑损益和减值于损益中确认。凡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或

亏损于损益中确认。

指定为按公允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权益工具

指定为按公允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权益工具按公允值计量,其公允值变动产生的收益及亏损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于资

本储备累计;及无须作减值评估。累计损益将不会重新分类至出售股本投资之损益,并将继续于资本储备内持有。

当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确立收取股息的权利时,该等权益工具投资的股息于损益中确认,除非股息明确表示

收回部分投资成本。股息计入损益中「其他收入」的项目中。

(b)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当金融资产现金流的合约权利届满,或当本集团转让某宗交易中收取合约现金流的权利,而金融资产的绝大部分拥有权风险

和回报已获转让,或本集团既无转让亦无保留绝大部分的拥有权风险和回报,且并无持有金融资产的控制权时,本集团便会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3.8 金融工具(续)

(c)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就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预期信贷损失的减值拨备。

本集团以等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贷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拨备。就应收票据及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而言,本集团应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所订明的简化方法,即使用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贷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拨备。不同于那些按照个别计

提法评估的单项重大余额,本集团就预期信用损失按债务人过往逾期情况的信贷亏损经验估计,并作出调整以反映当前状况

及未来经济状况估计作出拨备。

当确定金融资产的信贷风险是否自初始确认后大幅增加,并且在估计预期信贷损失时,本集团考虑到无须付出过多成本或努

力后即可获得相关合理及可靠的数据。这包括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及已知信贷评估的资料得出定量及定性数据及分析,包

括前瞻性数据。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贷损失乃为金融工具于预期年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贷损失。

十二个月的预期信贷损失乃指引报告日后十二个月内(若该工具的预期年期少于十二个月,则为较短时间)可能发生的金融

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部分预期信贷损失。

在所有情况下,在估计预期信贷损失所考虑的最长期间乃为本集团面临信贷风险的最长合约期间。

计量预期信贷损失

预期信贷损失乃为信贷损失的概率加权估计。信贷损失以所有现金亏绌金额(即根据合约应付实体的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

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之现值计算。

本集团以下类别的资产须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预期信贷损失模式:

• 应收票据及贸易应收款项

• 合同资产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限制现金

• 定期存款

•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贷款

• 其他应收款项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定期存款、应收最终控股公司贷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亦遵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减值

规定,已识别减值损失并不大。

就无重大融资部分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而言,本集团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允许的简易方式,当中规定预计年

期损失将于初步确认资产时予以确认。拨备矩阵乃根据过往观察所得具有类似信贷风险特征的应收票据及贸易应收款项预计

年期违约率而厘定,并就前瞻性估计作出调整。于各报告日期,更新过往观察所得违约率,并分析前瞻估计变动。

其他按摊余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乃按十二个月预计信贷损失或存续期预期信贷损失(视乎自初步确认以来信用风险是否有大

幅增加)计量。倘某项其他应收款项自初步确认以来曾出现信贷风险大幅增加,则减值按存续期预期信贷损失计量。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81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3.8 金融工具(续)

(c) 金融资产减值(续)

计量预期信贷损失(续)

于评估自初始确认后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将于报告日期财务工具发生之违约风险与于初始确认日财务工具发生

之违约风险进行比较。在进行该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合理且可支持的定量和定性数据,包括无需付出不必要的成本或努力

即可获得的历史经验及前瞻性数据。

特别是,在评估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以下数据:

  • (如有)或内部信贷评级的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
  • ,如信贷利差大幅增加、债务人的信贷违约掉期价格;
  • 、财务或经济状况的现有或预测的不利变化;
  • 、经济或技术环境的实际或预期的重大不利变化。

倘在后续期间,减值损失的金额减少,且该减少客观上与减值确认后发生的事件有关,则拨回过往确认的减值损失,并于综

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确认。

信贷减值之金融资产

于各报告日期,本集团以前瞻性基准评估按摊余成本列账的金融资产是否出现信贷减值。当发生对金融资产的估计未来现金

流量有不利影响之一项或多项事件时,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

金融资产信贷减值的证据包括以下事项之可观察数据:

(i) 借款人或发行人出现严重财政困难;

(i) 违反合约,如拖欠或逾期事件;

(i) 本集团于其他情况下不会考虑重组本集团提供的贷款或垫款之条款;

(iv) 借款人将有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或

(v) 因财务困难而导致质押失去活跃市场。

本集团通过调整账面值于损益中就所有财务工具确认减值亏损,惟相应调整于亏损备抵账中确认之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及

合约资产除外。就按公允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而言,亏损拨备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于按公允值列入

其他全面收益储备累计,并无扣减该等债务工具╱应收款项的账面值。

撇销

倘日后收回不可实现时,本集团则会撇销金融资产的全部或部分总账面金额。该情况通常出现于本集团确定债务人并无资产

或收入来源可以产生充足现金流量来偿还应撇销的金额。然而,已撇销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执行活动的影响,以符合本集团

收响应收款项的程序。

撇销构成取消确认事件。收回全数或部分已撇销财务资产将产生减值收益。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2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3.8 金融工具(续)

(d) 金融负债之分类及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贸易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项、应付股息、应付同系附属公司贷款及租赁负债。金融负债

(租赁负债除外)被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按公允值列入损益计量。倘金融负债被分类为持作买卖用途,衍生工具或在初

始确认时被指定为衍生工具,则该金融负债乃归类为按公允值列入损益。按公允值列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租赁负债除外)以

及净损益(包括任何利息开支)于损益中确认。其他金融负债其后使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对于贷款和借款,应扣除

直接应占交易成本)。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在损益中确认。

(e) 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约责任获解除、取消或届满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倘金融负债的条款被修订及经修订责任的现金流量于很大程度上不同,则本集团亦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在这种情况下,经

修订条款下的新金融负债按公允值确认。已清偿金融负债的账面值与经修订条款下新的金融负债的账面金额差额于损益中确

认。

(f) 抵销

仅当本集团现时存在一项可依法强制执行的权利可抵销已确认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且其有意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

及偿付债务,则两者可予抵销,且其净额列入综合财务状况表内。

收入及开支仅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允许的情况下或就一组相似交易所产生的损益按净额基准列报。

3.9 存货

存货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两者的较低者列账。倘存货已使用、售出或于物业、厂房及设备安装时已予以资本化(如适用),

则使用移动加权平均法于相关营运开支中支销。制成品及在制品的成本包括设计成本、原材料、直接劳工、其他直接成本和

相关的生产经常开支(依据正常营运能力)。这不包括借款成本。可变现净值为在通常业务过程中的估计销售价,减销售费

用。

3.10 应付款项

应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票据及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初始按公允价值确认及其后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83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3.11 雇员福利

退休金责任

本集团于中国的全职员工享有多项政府资助的退休金计划,据此,雇员根据若干计算方式每月享有退休金。有关政府机构须

负责向该等已退休员工支付退休金。本集团按每月基准向该等退休金计划作出供款。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毋须就超出上述

供款的退休后福利承担责任。向该等计划作出的供款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亦向中国的若干雇员提供补充退休金津贴。由于本集团有责任向该等雇员提供离职后福利,该等补充退休金津贴被视

为界定福利计划。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就该等界定福利计划确认的负债,为界定福利责任于财务状况表结算日的现值,并就

未确认精算利得或亏损以及过往服务成本作出调整。界定福利责任由独立合资格精算师每年以预期单位成本法计算。净利息

于损益表内确认,并按贴现率(参照报告期末优质政府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厘定)乘以各报告期初的界定福利负债或资产净额

计算。因按经验调整而产生的精算损益以及精算假设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划资产实际回报与随时间推移产生的计划资

产变动之间的差额将作为重新计量部分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本集团根据所在省、市的地方条件及惯例实行若干界定供款计划。界定供款计划是本集团的养老金及╱或其他社会福利计

划,据此,本集团支付固定金额予一个独立实体(一项基金),而倘该基金不能拥有足够资产以支付与当期及以往期间与雇

员服务相关的所有雇员福利,则本集团不再负有进一步支付供款的法定或推定责任。该等供款于发生时确认为劳工成本。

其他离职后责任

本集团旗下若干公司向其退休雇员提供退休后医疗福利。预期该等福利的成本乃以界定福利退休计划所用相同的会计政策按

雇用年内累算。该等责任由独立合资格精算师每年进行估值。

终止雇用及提前退休福利

终止雇用和提前退休福利是指在正常退休日之前本集团终止雇用而须支付的款项或员工自愿接受裁员以换取的福利。本集团

于(i)按照详细而不可撤销的正式计划终止现职员工的雇用;或(i)鼓励自愿终止雇用而提供终止雇用福利作出明确承诺时,

确认终止雇用和提前退休福利。终止雇用及提前退休雇员的具体条款,视乎相关雇员的职位、服务年资及地区等各项因素而

有所不同。在报告期末起计十二个月后到期的福利已折现至现值。

奖金计划

支付奖金的预期成本在雇员提供服务而令本集团产生现有的法律或推定责任,且能可靠估算其责任时确认为负债。有关奖金

的责任预期在十二个月内清偿,并按清偿时预期支付的金额计量。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4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3.12 税项

即期及递延所得税

本期间的税项支出包括即期及递延所得税。所得税在损益中确认,除非与其他全面收益或在权益中确认的项目有关。在此情

况下,所得税亦分别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中确认。

即期所得税支出根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营运及产生应纳税收入所在国家于呈报去期末已颁布或实质颁布的税务法例计算。

管理层就适用税务法例诠释所规限的情况定期评估报税表的状况,并在适用情况下根据预期须向税务机关支付的税款设定拨

备。

递延所得税采用负债法核算,就资产和负债的税基与资产和负债在综合财务报表的账面值之间产生的暂时差异,计提递延所

得税。然而,初步确认商誉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则不予以确认;若递延所得税来自在交易(不包括业务合并)中对资产

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而在交易时不影响会计损益也不影响应课税损益,则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采用在呈报期末前已颁布或

实质颁布,并预期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变现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结算时适用的税率(及法律)而厘定。

若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变动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计入权益的项目有关,变动将在损益或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在权益中

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可能出现未来应课税利润,并可用于抵销暂时差异为限予以确认。

对于本集团对附属公司、合营安排及联营公司投资产生的暂时差异会计提递延所得税拨备,但在有证据表明本集团可以控制

暂时差异的拨回时间,且该暂时差异在可预见将来可能不会拨回时,不予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符合下列所有条件下,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及

增值税

本集团在销售商品或提供设计、咨询及技术许可服务时须缴纳增值税。应付增值税以与销售商品或于提供设计、咨询及技术

许可服务相关的应税收益的13%或6%扣除当期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确定。

建筑服务收益适用增值税,按建筑服务相关的应税收益的9%扣除当期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确定,部分建筑服务收益以

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缴纳金额。

3.13 拨备

在以下情况时确认拨备:本集团因过往事件而产生现有法律或推定责任;履行该责任可能会导致资源流出;及金额已可靠估

计。

所有拨备均在每个报告日期进行审查,并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如存在多项类似责任,则根据整体责任类别考虑厘定偿付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即使在同一责任类别所包含的任何

一个项目的流出的可能性极低,仍需确认拨备。

拨备采用税前利率按照预期需偿还有关责任的开支的现值计量,该利率反映当时市场对资金的时间价值和相关责任固有风险

的评估。由时间推移而增加的拨备确认为利息开支。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85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3.14 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为本集团对于其转让客户服务交换代价的权利,仅当收取代价的条件为时间流逝时,合同资产方会转移至贸易应收

款项。

本集团预计合同资产与应收票据及贸易应收款项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根据附注3.8所载的会计政策,合同资产的预期信贷

损失的评估对本集团并无重大影响。

在本集团确认相关收入前,客户已支付的代价或者根据合同须支付不可退还的代价且该代价已到期支付,则应确认合同负

债。若本集团在确认收入前,有权无条件收取代价,亦需确认合同负债,在此情况下,应确认相对的应收款。

对於单项合同,综合财务状况表将呈列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净额。对于多项合同,不同项目的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将不会以

净额呈列。

3.15 收入确认

以下是对本集团收入来源的会计政策的描述:

建造合同和服务合同相关的收入

因应合同的性质,完工阶段乃依据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则以提供基建造服务的收益使用投入法来

衡量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且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投入法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占提供建造服务的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倘

合同订约方同意及批准修订,且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拨回已确认累计收入金额,则合同工程变动确认为合同收入。

当合同的结果无法合理计量时,仅在预计将收回的合同成本的范围内确认收入。

提供服务

提供服务(主要包括技术开发、设计、咨询及监理)的收入,于提供该等服务及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可能会流入该实体时

于某一时间确认。

产品销售

当i)产品的控制权已转移,即产品已交付客户,且无未履行责任可能影响客户接收产品时;及i)可合理确保相关应收款项的

可收回性时,产品销售收益将予以确认。根据过往经验,预期退货的金额不大,故并无确认退货的权利。

股息收入

股息收入在收取款项的权利确定时确认。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时间比例基准确认。倘贷款及应收款项出现减值,本集团会将其账面值减至可收回金额(即估计

的未来现金流量按该工具的原实际利率折现值),并继续将该折现计算并确认为利息收入。已减值贷款及应收款项的利息收

入使用原实际利率确认。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6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3.16 租赁

(a)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倘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其于租赁开始时厘定各租赁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

倘租赁转移相关资产所有权附带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至承租人,则该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否则,该租赁分类为经营租

赁。

本集团的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经营租赁收取租赁收入。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按直线法基准于租赁期内确认根据经营租赁收取

的租赁付款为收入。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租赁的定义及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对于任何新签订的合同,本集团会评估该合同是否包含租赁部分。租赁被定义为「一份合同或合同的一部分赋予他人在一段

时间内使用一项已识别资产(相关资产)的权力,以换取对价」。为符合租赁的定义,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满足以下三个关键

条件:

  • ,即该资产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或在提供资产给本集团时明确认;
  • ,本集团有权利从使用已识别资产的过程中获得实质上所有的经济利益,且考虑其在合同规定范围内

的权力;及

  • 。本集团评估其是否有权决定该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的使用方

式和用途。

就含有租赁组成部分以及一项或多项额外租赁或非租赁组成部分的合同而言,本集团根据租赁组成部分的相对独立价格及非

租赁组成部分的合计独立价格基准将合同对价分配至各项租赁组成部分。然而,本集团使用实际权宜方法,不将非租赁组成

部分与租赁组成部分开处理,而将租赁组成部分及任何相关非租赁组成部分作为单一租赁组成部分入账。

承租人租入资产的计量和确认

在租赁初始日,本集团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成本计量,其组成包括租赁负债的初

始计量、本集团发生的任何初始直接成本、租赁结束时拆除和移除相关资产的任何成本估算,以及在租赁开始日前支付的任

何租赁款项(扣除已收到的任何租赁优惠)。

使用权资产随后使用直线法从初始日至使用权资产的可使用年期完结或租赁期结束(以较早者为准)计提折旧。本集团亦会

评估使用权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首次应用当日,本集团以该日未支付的租赁付款现值计量租赁负债,采用租赁中隐含的利率(尚可厘定该利率),若该利率

难以厘定,或本集团的增量借款利率进行贴现。

租赁负债计量由固定的租赁付款(包括实际固定付款)减去任何租赁优惠、依照指数或利率计算的可变付款及根据剩余价值

担保预计应付金额组成。租赁付款还包括合理确定本集团行使购买选择权的行使价格,以及提前终止租赁的罚款(如果租赁

期限反映本集团行使终止选择权)。

在初始计量后,已支付的租赁款项减少租赁负债,利息成本增加租赁负债。租赁负债重新计量以反映任何重新评估或租赁更

改,或实质性固定付款的变化。不依照指数或利率计算的可变租赁付款在触发付款事件或条件发生期间却认为费用。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87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3.16 租赁(续)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承租人租入资产的计量和确认(续)

倘出现以下情况,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就相关使用权资产作出相应调整:

  • ,在此情况下,相关租赁负债透过使用重新评估日期的经修订贴现率贴现经修订租赁付款而重新计量。
  • ,在此情况下,相关租赁负债使用初始贴现率贴现经修订租赁付

款而重新计量。

就未入账为一项单独租赁的租赁修改而言,本集团透过使用修订生效日期的经修订贴现率贴现经修订租赁付款的经修改租赁

的租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在重新计量租赁时,相应的调整在使用权资产中反映;倘使用权资产已调减至零,则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里反映。

对于剩余租赁期少于12个月的租赁,本集团已选择应用实际权宜方法核算。与这些租赁相关的付款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在租赁期内以直线法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里确认费用。短期租赁是租期为12个月或少于12个月。

3.17 共同控制实体业务合并的合并会计法

综合财务报表加载发生共同控制合并的合并实体或业务的财务报表项目,犹如自该等合并实体或业务首次受控制方控制日期

起已进行合并。

合并实体或业务的资产净值从控制方的角度按现有账面值合并。在控制方权益维持不变的期间,共同控制合并时产生的商誉

或收购方所占被收购方可识别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公允净值超逾成本的差额并不确认。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包括各合并实体或业务自最早呈列日期.

综合财务数据内的比较金额已经重列,犹如实体或业务于上一个呈报期间末已合并。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0,527,725
319,866
11,350,689
13,842,023
20,500,000
254,603
56,794,906
27,158,606
108,811
49,654
392,547
27,709,618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8

4. 财务及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制定出包括财务风险管理的全面风险管理总体方针及特定领域的管理政策。在考虑风险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从总部及

各附属公司层面识别和评估风险,并规定期分析及适当传达所获取的信息。

4.1 财务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活动使其承受各种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及价格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本集团

的总体风险管理程序专注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期性,并寻求减低对本集团财务业绩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

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呈列的账面值与以下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有关:


于2025年6月30日美元其他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受限制现金、定期存款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4,950,5874,423,131
应收票据、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572,9452,739,892
应付票据、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592,010)(4,313,114)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的贷款-短期(108,811)
租赁负债(50,517)
以人民币计的净风险4,822,7112,799,392
于2024年12月31日美元其他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80,852)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89

4. 财务及资本风险管理(续)

4.1 财务风险管理(续)

(a) 市场风险

外汇风险

本集团内实体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而该等实体的大部分交易乃以人民币结算。

本集团于中国境外营运的交易一般以美元计值,并按交易日期的现行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本集团承受的货币风险主要来自提供工程承包服务所产生的以外币计值的应收票据、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应付票据、贸易

及其他应付款项、受限制现金、定期存款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

外国货币主要为美元。

另一方面,人民币为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而中国政府日后可能会酌情限制经常性交易使用外币。外汇管制的变动可能令本

集团无法充分满足外币需求。

下表详列截至呈报期末本集团承担以人民币以外其他货币计值的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外币风险。

受限制现金、定期存款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071,6292,547,053

应收票据、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433,1351,582,882

应付票据、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368,598)(2,725,122)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贷款-短期(109,264)–

租赁负债(596)(56,243)

以人民币计的净风险3,026,3061,348,570

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兑美元升值5%产生的汇兑损益可能令权益及净利润变动以下所列金额:

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如果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则人民币相对贬值5%可能会对上述货币产生与上述

金额相同但相反的影响。

所列的变动指管理层对汇率于期间直至下一年度呈报期末可能合理出现的变动所作评估。分析乃按与有关期间相同的基准进

行。


类别说明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之基准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

4. 财务及资本风险管理(续)

4.1 财务风险管理(续)

(a)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日常收入及经营现金流量绝大部分不受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本集团与最终控股公司的贷款及定期存款主要以固定

利率计算利息。

价格风险

由于本集团投资若干非上市证券投资,故本集团并无权益证券价格风险。

(b)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指金融工具的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其于金融工具条款项下的责任,导致本集团蒙受财务亏损的风险。本集团面临的

信贷风险主要来自于受限制现金、定期存款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票据、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流动资产以及应收最终

控股公司贷款。

为尽量减低信贷风险,本集团已设立并维持本集团的信贷风险评级,以根据违约风险程度将风险分类。信贷评级数据乃基于

本集团用以对其主要客户及其他债务人评级之自身事务历史记录。本集团持续监察本集团的风险及其交易对手的信贷评级,

而达成交易的总价值分布于核准交易对手当中。

就按公允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而言,本集团对所承受的信贷风险进行监察,并不断检讨及跟进任何未

偿还债项。董事认为,本集团并无因客户基础庞大而导致其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信贷风险高度集中。本集团并无持有其债务人

的任何抵押品。

预期信贷损失减值拨备

本集团当前的评级框架信贷风险包括以下各类:

履行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较低,且并未任何违约款项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可疑自初步确认起信贷风险并无大幅增加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无信贷减值

违约有证据表明资产有信贷减值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信贷减值

撇销有证明表明债务人处于若干财务困难,而本集团收回款额的前景渺茫有关款项获撇销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根据附注3.8,除了按照个别计提法评估的单项重大余额外,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

产的预期信贷损失使用具有适当分组的提列矩阵进行集体评估,预期损失率乃根据过往5年的销售付款资料及相应客户的历

史信贷亏损计量。历史数据将予以适当调整,以反映影响客户付款能力的当前及前瞻性宏观经济因素。在每个报告日期,历

史违约率将会更新并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化。

根据本集团对现有债务人历史信贷损失经验的评估及所有可使用的前瞻性信息,对于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本集团根据

个别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和类别的账龄估计损失。


加权平均 实际利率一年内一至两年两至五年五年以上总计未贴现 现金流账面价值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2025年6月30日
应付票据、贸易及其他应付款不适用27,158,60627,158,60627,158,606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贷款-短期6.30%109,543109,543108,811
租赁负债4.75%202,315104,80476,44142,413425,973392,547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贷款-长期2.99%31,31119,34950,66049,654
其他负债总额27,470,464136,11595,79042,41327,744,78227,709,618
加权平均 实际利率一年内一至两年两至五年五年以上总计未贴现 现金流账面价值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91

4. 财务及资本风险管理(续)

4.1 财务风险管理(续)

(b) 信贷风险(续)

预期信贷损失减值拨备(续)

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按12个月预期信贷损失计量其他应收款项。某些其他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以来信用风险大幅增加,本集团采用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基准计量并根据个别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和类别的账龄估计损失。

受限制现金、定期存款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存放在由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指定信用评级良好的金融机构里的受限制现金、定期存款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本集团认为其信

贷风险并不重大。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贷款

自初始确认以来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因此,本集团计算的12个月预期信贷损失并无重大影响。

(c) 流动性风险

谨慎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包含维持足够的现金及通过足够的已承诺信贷融资额度维持可用资金。由于相关业务的变动性质,本

集团致力通过已承诺信贷额度维持资金的灵活性。

管理层会监控本集团的现金流量预测,以偿还其负债。

下表按呈报期末起至合同到期日余下期间的相关到期日组别分析本集团将按净额基准偿付的非衍生金融负债。该表所披露的

金额为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由于折现的影响不大,故于十二个月内到期的结余等于其账面结余。

于2024年12月31日

应付票据、贸易及其他应付款不适用24,300,636–24,300,63624,300,636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贷款-短期6.22%116,857–116,857109,264

租赁负债4.75%177,370155,17379,13448,428460,105422,256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贷款-长期2.69%–12,88130,898–43,77940,813

其他负债总额24,594,863168,054110,03248,42824,921,37724,872,969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7,709,618
(25,512,578)
2,197,040
31,968,263
34,165,303
6%
按公平值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
人民币千元
于2025年1月1日254,123
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收益总额
-指定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480
于2025年6月30日254,603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2

4. 财务及资本风险管理(续)

4.2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资本管理目标是保障本集团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以为股东提供回报及为其他权益持有人提供利益,同时维持最佳的

资本结构以降低资金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派发给股东的股息金额、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来减少债务。

本集团按资本负债比率基准监察资本结构。该比率乃以债务净额除以总资本计算。债务净额乃以其他负债(包括综合财务状

况表所列示的应付票据及贸易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项、应付同系附属公司贷款以及租赁负债)减受限制现金、定期存款及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计算。资本总额乃按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列示的权益加债务净额减非控股权益计算。

4.3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估计

公允价值计量

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反映之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面值与其各自之公允值相若。

公允值指于计量日期市场参与者之间于有序交易中就出售资产所收取或转移负债所支付之价格。以下公允值计量披露乃采用

将用于计量公允值之估值技术之输入数据划分为三个公允值层级:

  • :本集团可于计量日期取得之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之报价(未经调整)。
  • :第一层级所包括之报价以外之直接或间接之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数据。
  • :资产或负债之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由董事参考同业可比公司的市值进行估计。本期间及前期间并无第一级层级、第二级层级及第三

级层级之间的转移。

于2024年1月1日252,862

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收益总额

-指定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1,395

于2024年6月30日254,257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93

5. 关键会计估计及判断

本集团持续评价有关的估计及判断。该等估计及判断是通过以往的经验及其他因素作为基础,包括在有关情况下对未来事件

作出的被认为合理的预期。

本集团也存在对未来作出会计估计及假设。理论上,会计估计很少会与有关实际结果相同。因为会计估计与假设而存在重大

风险会导致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于下个财政年度作出重大调整的情况,现讨论如下。

(a) 建造合同

个别合同的收入均按工程进度确认。厘定个别合同工程服务进度须涉及判断。因应合同的性质,确认全面反映履行履约义务

进度,其乃根据迄今为止所完成工程所产生的合约成本相对于估计合约总成本的比例。根据类似项目的过往经验,并无重

大差异。此外,在厘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会考虑相关因素,例如是否存在任何融资部分。本集团考虑付款时间表是否与本

集团表现相符,以及延迟付款是否出于财务原因。本集团认为与客户的安排并无重大融资部分。因此,本集团根据确认基础

在向客户提供及转让服务期间内确认收入。于2025年6月30日,合同资产(附注22(a))和合同负债(附注22(b))分别为人民

币14,012,169,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1,409,353,000元)和人民币26,183,934,000(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22,221,119,000元)。

(b)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可使用年期

本集团就其物业、厂房及设备(附注16)厘定估计可使用年期及相关折旧费用。该估计是以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可使用年限

中产生的预计损耗为基准,其可能因技术革新及竞争对手就严峻的行业周期而采取的行动出现重大改变。当可使用年期或

剩余价值与先前估计不一致,管理层会增加折旧费用,或撇销或撇减因技术上已过时或非战略性而已废弃或出售的资产。于

2025年6月30日,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账面净值为人民币4,302,245,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557,288,000元)。

(c)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根据违约风险和预期损失率的假设,对受预期信贷损失影响的贸易应收款项(附注20)及合同资产(附注22(a))进行预

期信贷损失评估。本集团根据信用损失经验、逾期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客户的回款历史记录和客户的财务状况,结合当期

及未来的普遍经济情况的评估,作为预期信贷损失模型的假设及估计。于2025年6月30日,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

期信贷损失分别为人民币2,230,415,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309,309,000元)及人民币562,468,000元(2024年

12月31日:人民币548,208,000元)。

(d) 递延税项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附注36)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应课税利润及相关年度的适用所得税率作出估计。未来所得税率变动及

时间性会影响所得税开支或收益,从而影响递延所得税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亦取决于本集团是否能够实现足够盈利

能力(应课税利润)。未来盈利能力偏离估计或会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进行重大调整。倘管理层认为未来很有可能

出现应课税盈利,并可用作抵销暂时差异或税项亏损,则确认与该暂时差异及税项亏损有关的递延税项资产。当预期的金额

有别于原先所估计,则该等差异将会影响于估计改变的期内递延税项资产及税项的确认。于2025年6月30日于综合财务状

况表分别确认,人民币679,096,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702,938,000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已被确认于综合财务

状况表中。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1,796,268
19,070,130
10,492,426
200,090
31,558,914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4

5. 关键会计估计及判断(续)

(e) 退休金责任

退休金责任的现值取决于多项因素,该等因素采用多个假设按精算基准厘定。厘定退休金的净成本╱(收入)所用假设包括

贴现率。该等假设的任何变动均会影响退休金责任的账面值。本集团在每年末厘定适当的折现率。适当的折现率为厘定预期

需要结算退休金责任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出的现值所用的利率。在厘定适当的折现率时,本集团考虑与有关退休金负债年期相

若的政府证券的利率。退休金责任的其他主要假设乃基于现时市况。于2025年6月30日,退休及其他补充福利责任负债净

额为人民币1,708,484,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782,034,000元)(附注32(b))。

(f)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投资

非上市股权投资已根据资产净值的不可观察市场数据进行估值。本集团将该等投资的公平值分类为第三级层级。于2025年

6月30日,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平值为人民币254,603,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54,123,000元)。更多详情载于综

合财务报表附注25。

6.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如下:

7. 分部资料

管理层已根据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所审阅的用于制订战略决策的报告确定经营分部。

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从产品和服务的角度考虑业务状况,主要包括四个可呈报经营分部:

(i) 设计、咨询和技术许可业务-向炼油和化工等行业提供设计、咨询、研发、可行性研究、合规认证服务;

(i) 工程总承包业务-向炼油和化工等行业提供综合型工程、采购、施工、维护和项目管理服务;

(i) 施工业务-为炼油和化工等行业的基础设施、以及油气储罐和运输管道,提供新建、改建、扩建、整修及维护服务,

亦为建设项目提供大型设备的起重和运输服务;及

(iv) 设备制造业务-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在炼油和化工等设施中所需的设备和零部件。

分部间的销售须以不低于成本价格及按该等业务分部互相同意的条款进行。一个功能单位的经营开支将分配予有关分部,即

该单位所提供服务的主要使用者。其他不能分配予指定分部及企业支出的共享服务经营开支,则计入未分配成本内。

分部资产主要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于合营安排及联营公司的投资、其他非流动资

产、存货、应收票据及贸易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受限制现金、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未分配

资产包括部份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最终控股公司贷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未分配资产。


设计、咨询 和技术 许可业务工程 总承包业务施工业务设备制造业务未分配抵销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及业绩
来自外间客户的收入1,796,26819,070,13010,492,426200,09031,558,914
分部间的收入106,7632,392,562172,003(2,671,328)
分部收入1,903,03119,070,13012,884,988372,093(2,671,328)31,558,914
分部业绩183,122785,214155,4137,02328,7131,159,485
财务收入485,174
财务费用(31,809)
分占合营安排亏损(167)(3,349)(3,516)
税前利润1,609,334
所得税开支(221,693)
期内利润1,387,641
其他分部项目
折旧167,138128,700203,2736,1754,415509,701
摊销14,5675,2982,12838822,381
资本开支
-物业、厂房及设备9,6088,936107,857761,209127,686
-使用权资产71,11811,3972,09784,612
-无形资产7882,8091,0274,624
贸易、其他应收款项及 合同资产预期信贷损失 拨备╱(拨回)净额7,693(5,407)(61,690)(16,953)(6,677)(83,034)
设计、 咨询和技术 许可业务工程 总承包业务施工业务设备制造业务抵销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产
分部资产16,823,17536,226,17221,612,429801,680(19,613,182)55,850,274
于合营安排的投资3,9195,94610,27020,135
未分配资产32,529,785
资产总值88,400,194
负债
分部负债18,279,43240,996,54017,867,963386,436(21,174,636)56,355,735
其他未分配负债2,634
负债总值56,358,369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95

7. 分部资料(续)

分部负债由营运负债及借款组成。

资本开支包括对物业、厂房及设备(附注16)、使用权资产(附注17)、无形资产(附注18)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添置。

提供给高级管理层的报告分部的数据如下:

(i) 于2025年6月30日及截至该日止六个月期间: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分部业绩如下:

于2025年6月30日的分部资产及负债如下:


设计、咨询 和技术 许可业务工程 总承包业务施工业务设备 制造业务未分配抵销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经重列)
设计、 咨询和技术 许可业务工程 总承包业务施工业务设备制造业务抵销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6

7. 分部资料(续)

(i) 于2024年12月31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日止六个月期间:

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分部业绩如下:

分部收入及业绩

来自外间客户的收入1,461,27116,782,56610,196,514213,677–28,654,028

分部间的收入66,725–2,893,134153,539–(3,113,398)–

分部收入1,527,99616,782,56613,089,648367,216–(3,113,398)28,654,028

分部业绩97,225534,680330,30411,320(37,089)–936,440

财务收入607,933

财务费用(29,422)

分占合营安排亏损(354)–(354)

分占联营公司利润1,9432,915–4,858

税前利润1,519,455

所得税开支(195,175)

期内利润1,324,280

其他分部项目

折旧123,55594,127253,1646,332–477,178

摊销13,7645,3122,117–388–21,581

资本开支

-物业、厂房及设备61,02917,86797,302121–176,319

-使用权资产5,80029,47521,717–56,992

-无形资产–4,2651,089–5,354

贸易、其他应收款项及合同

资产预期信贷损失

拨备╱(拨回)净额18,342(20,182)(18,320)(18,700)(6,650)–(45,510)

于2024年12月31日的分部资产及负债如下::

资产

分部资产14,424,86132,938,18920,391,543833,169(18,494,479)50,093,283

于合营安排的投资4,0869,29510,270–23,651

未分配资产31,396,405

资产总值81,513,339

负债

分部负债17,120,32335,352,13417,933,358424,520(20,901,108)49,929,227

其他未分配负债2,627

负债总值49,931,854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24,134,171
4,439,754
295,109
388,611
2,301,269
31,558,914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7,172,435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6,152,423
610,918
6,763,341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97

7. 分部资料(续)

按地区划分的资料分析:

下表列示有关地理位置的信息。外部客户销售收入的地区是以提供服务或运送货物的地点作根据。指定非流动资产包括物

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于合营安排的投资,其地区是以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及土地使用权)所位于

的地点、以被分配至营运的地点(无形资产)及以营运的地点(合营安排)作根据。

收入

有关主要客户信息

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占本集团收入总额10%以上的客户及来自其收入如下:

该等客户的收入分别来自设计、咨询和技术许可业务、工程总承包业务、施工业务及设备制造业务分部。

指定非流动资产


设计、 咨询和技术 许可业务工程 总承包业务施工业务设备制造业务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在某一时间点确认200,090200,090
-在某一段时间内确认1,796,26819,070,13010,492,42631,358,824
合计1,796,26819,070,13010,492,426200,09031,558,914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炼油373,3313,057,9282,272,3371,1285,704,724
-石油化工998,48712,260,5446,430,688198,50819,888,227
-新型煤化工189,411959,816149,8661,299,093
-储运及其他235,0392,791,8421,639,5354544,666,870
合计1,796,26819,070,13010,492,426200,09031,558,914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8

7. 分部资料(续)

合同收入分析

本集团的收入来源于以下客户群体在某个时间点和一段时间内的货物和服务转让,包括设计、咨询和技术许可业务、工程总

承包业务、施工业务及设备制造业务。

收入确认时间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经重列)

-在某一时间点确认–213,677213,677

-在某一段时间内确认1,461,27116,782,56610,196,514–28,440,351

合计1,461,27116,782,56610,196,514213,67728,654,028

按合同收入类型分类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经重列)

-炼油381,4751,364,8401,314,6528,3733,069,340

-石油化工884,22911,432,0517,298,575205,30419,820,159

-新型煤化工88,11677,503100,009–265,628

-储运及其他107,4513,908,1721,483,278–5,498,901

合计1,461,27116,782,56610,196,514213,67728,654,028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54,141
8,908
25,821
50,210
139,080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983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247,574
41,994
195,606
485,174
(14,702)
(9,645)
(3,470)
(3,992)
(31,809)
453,365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99

8. 其他收入╱(支出)

注:

1: 政府补助及奖励主要为人才发展基金拨款及稳岗补贴等。

9. 其他收益-净额

10. 财务收入及财务费用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2,833,485
479,201
11,930,764
10,701,069
380,358
129,343
22,381
302,775
(83,034)
(44,685)
1,009,080
(20,983)
(87,101)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161,151
38,484
(1,692)
197,943
23,750
221,693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11. 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已扣除╱(计入)下列各项:

12. 所得税开支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1,609,334
402,334
(208,132)
(17,573)
28,205
(3,516)
22,940
(873)
(1,692)
221,693
13.8%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经重列)
1,383,520
4,372,576,108
0.32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01

12. 所得税开支(续)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各六个月期间之适用所得税率为25%。

根据相关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法规,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各六个月期间,除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主要因为取得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可在有关期间内享有15%的优惠税率外,集团的其他成员公司须按25%税率缴纳所得税。

其他国家的税项乃根据本集团内相关公司其经营所在国家的税务法律计算。

本集团在某些司法管辖区运营,这些地区已实施或颁布了支柱二规则,但尚未生效。然而,在考虑了管理层基于最佳估计对

支柱二规则所做的调整后,本集团在所有运营所在司法管辖区的预估有效税率均高于15%,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根

据支柱二规则,本集团无需缴纳补缴税款。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列示之实际所得税开支与就所得税前利润采用法定税率计算所得金额之对账:

13. 每股盈利

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各六个月期间每股基本盈利是根据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及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计算。

由于在报告期间并无发行在外潜在已摊薄普通股份,故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913,985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731,782
464,795
14,702
(296)
225,524
396,978
2,833,485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2

14. 股息

股息指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各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分配于本公司股东的股息。

  • ,根据于2025年8月15日举行的董事会之决议,董事批准派发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间的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60元

(2024年:人民币0.150元),共人民币703,066,000元(2024年:人民币660,772,000元)。

15. 雇员福利

附注:

(1) 退休福利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须按中国雇员工资的14%至19%(2024年:14%至19%)向国家管理的职工退休金计划作出指定供款。中

国政府负责该等退休雇员的养老金责任。本集团的所有中国员工于退休时可按月领取退休金。

(2) 住房公积金

根据中国有关住房改革的法规,本集团须按中国雇员指定工资的12%向国家管理的住房公积金作出供款。同时,雇员须缴存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供

款。雇员有权于某些特定情况下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除缴纳上述公积金供款外,本集团并无其他住房福利的责任。


建筑物 及其他设施机械、 运输设备及 其他设备在建工程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2025年1月1日
成本3,972,9646,593,373598,80811,165,145
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2,090,533)(4,517,324)(6,607,857)
账面净值1,882,4312,076,049598,8084,557,288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期初账面净值1,882,4312,076,049598,8084,557,288
划拨146193,520(193,666)
添置134127,552127,686
折旧(57,707)(322,651)(380,358)
出售╱撇销(2,371)(2,371)
期末账面净值1,824,8701,944,681532,6944,302,245
于2025年6月30日
成本3,973,1106,693,190532,69411,198,994
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2,148,240)(4,748,509)(6,896,749)
账面净值1,824,8701,944,681532,6944,302,245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50,743
121
9,057
20,437
380,358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03

16. 物业、厂房及设备

于2024年1月1日(经重列)

成本3,934,2606,424,044570,37010,928,674

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1,979,874)(4,139,738)–(6,119,612)

账面净值1,954,3862,284,306570,3704,809,062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经重列)

期初账面净值1,954,3862,284,306570,3704,809,062

划拨2,00573,694(75,699)–

添置–35176,284176,319

折旧(62,252)(346,661)–(408,913)

出售╱撇销–(3,848)–(3,848)

期末账面净值1,894,1392,007,526670,9554,572,620

于2024年6月30日(经重列)

成本3,936,2656,414,858670,95511,022,078

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2,042,126)(4,407,332)–(6,449,458)

账面净值1,894,1392,007,526670,9554,572,620

已确认的折旧开支分析如下:


建筑物 及其他设施机械、 运输设备 及其他设备土地使用权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2025年1月1日的账面净值408,26414,8031,903,9812,327,048
添置83,85475884,612
折旧(99,233)(2,867)(27,243)(129,343)
租赁修改(1,373)(4,779)(6,152)
于2025年6月30日的账面净值391,5127,9151,876,7382,276,165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63,189
32,724
33,430
129,343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4

17. 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的租赁资产包括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机械、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及土地使用权。有关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租赁的资料

呈列如下:

于2024年1月1日的账面净值156,09513,2312,058,3862,227,712

添置47,8279,165–56,992

折旧(35,700)(3,967)(28,598)(68,265)

租赁修改(6,609)(179)–(6,788)

于2024年6月30日的账面净值161,61318,2502,029,7882,209,651

已确认的折旧开支分析如下:


专利权计算机软件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2025年1月1日
成本509,508676,9221,186,430
累计摊销(482,149)(521,728)(1,003,877)
账面净值27,359155,194182,553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期初账面净值27,359155,194182,553
添置4,6244,624
摊销(1,481)(20,900)(22,381)
期末账面净值25,878138,918164,796
于2025年6月30日
成本509,508681,4521,190,960
累计摊销(483,630)(542,534)(1,026,164)
账面净值25,878138,918164,796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6,982
12,180
3,219
22,381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05

18. 无形资产

于2024年1月1日(经重列)

成本489,982647,9541,137,936

累计摊销(480,976)(479,684)(960,660)

账面净值9,006168,270177,276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经重列)

期初账面净值9,006168,270177,276

添置–5,3545,354

摊销(505)(21,076)(21,581)

期末账面净值8,501152,548161,049

于2024年6月30日(经重列)

成本489,982653,3081,143,290

累计摊销(481,481)(500,760)(982,241)

账面净值8,501152,548161,049

已确认的无形资产摊销分析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3,651
(3,516)
20,135
名称注册╱ 成立地点注册及 悉数缴足资本间接持有 的实际权益主要业务 及经营地点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2,304
644
22,948
15,109
15,109
7,839
3,919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33)
(167)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6

19. 于合营安排及联营公司的投资

(a) 于合营安排的投资

本集团的重要合资公司(未上市及以有限公司形式成立)如下:

海南长城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1)

中国人民币3,000,000

(2024: 人民币3,000,000元)

50% (2024:50%)技术开发及

设备销售╱中国

卡塔尼-上海工程(沙特)工程

设计与建筑公司

(2)

沙特沙特里亚尔10,000,000

(2024: 沙特里亚尔10,000,000)

49% (2024:49%)工程总承包╱沙特

南荣石化运输工程有限公司

(3)

泰国泰铢49,000,000

(2024:泰铢49,000,000)

49%

(2024:49%)

运输╱泰国

以上合资公司皆以权益法入账。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7,931
11,559
19,490
7,077
7,077
12,413
6,082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6,835)
(3,349)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07

19. 于合营安排及联营公司的投资(续)

(a) 于合营安排的投资(续)

  • -上海工程(沙特)工程设计与建筑公司的业绩及其资产及负债总额如

下:

  • ,公司本期尚未开展业务。

在本集团的合资公司中,没有与本集团于合资公司中的利益相关的重要或有负债及承诺事件,同时也没有重要合资公司本身

重要的或有负债及承诺事件。

(b) 于联营公司的投资


名称注册╱ 成立地点注册及 悉数缴足资本间接持有 的实际权益主要业务 及经营地点
人民币千元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867,685
370,796
523,720
6,675,549
9,437,750
(2,230,415)
7,207,335
465,044
7,672,379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8

19. 于合营安排及联营公司的投资(续)

(b) 于联营公司的投资(续)

本集团的重要联营公司(全部均未上市及以有限公司形式成立)如下:

中国石油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

中国–

(2024: 50,000)

0%

(2024: 35.00%)

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中国

以上联营公司皆以权益法入账。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中国石油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宣派股息人民币80,000,000元。

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工程与中国石油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科开公司」)签订《金申德股权转让协

议》,据此,科开公司同意回购上海工程持有的其7%的股权。同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工程建设、洛阳工程及宁波工程

与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签署了《科开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工程建设、洛阳工程、宁波工程同意将持有的科开公司合计

28%的股权出售予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本次交易已于2024年度完成。本次交易完成后,本集团将不再持有科开公司任何股

权。

20. 应收票据及贸易应收款项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7,007,847
387,095
209,370
32,203
12,866
22,998
7,672,379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2,309,309
57,280
(136,174)
2,230,415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6,074,873
445,096
584,862
104,153
463,395
7,672,379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09

20. 应收票据及贸易应收款项(续)

本集团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及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

本集团的所有应收票据为银行承兑票据及商业承兑票据,一般自发出日期起计六个月内收回。

本集团一般给予客户15天至180天的信用期。就结算来自提供服务的贸易应收款项而言,本集团一般与客户就各项付款期达

成协议,方法为计及(其中包括)客户的信贷记录、其流动资金状况及本集团的营运资金需求等因素,其按个别情况而有所

不同,并须依靠管理层的判断及经验。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作为抵押。

该等的应收票据及贸易应收款项,已扣减预期信贷损失,按票据及发票日期计算的账龄分析如下:

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损失变动如下:

年内贸易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重大变化归因于对有大量未偿余额的贸易债务人的个别评估,对部分债务人财务困难

和长期拖欠的贸易应收款增加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及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面值以下列货币计值: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41,002
3,244
4,965
5,652
1,416,274
5,813,724
188,308
1,778
286,604
7,961,551
306,986
162,417
174,977
81,939
1,414
132,031
1,852,593
64,553
1,369,922
215,806
182,034
4,544,672
(103,598)
12,402,625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20,487
8,935
(25,824)
103,598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0

21.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本集团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的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面值约等于其公允价值。

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损失变动如下: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4,012,169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548,208
32,532
(18,272)
562,468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6,183,934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11

22. 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a) 合同资产

影响已确认合同资产金额的典型付款条款如下:

本集团建造合同包括付款时间表,当达到特定的里程碑就需要在施工期间支付进度工程款。作为本集团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

的一部分,本集团一般要求客户支付合同总价格的约10%作为按金。本集团亦同意客户保留合同总价值约5%为保证金,进

行一至两年的质保期。这笔款项计入合同资产,直至质保期结束后本公司有权利取得相关款项。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贷损失变动如下:

(b) 合同负债

附注:

当本集团在工程施工期前收到存款时,这金额将于合同开始时列为合同负债,直至已确认收入大于存款金额。

合同负债于2025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为人民币22,221,119,000元(2024年1月1日:人民币24,760,910,000元),其中人民

币16,621,766,000元(2024:人民币14,158,936,000元)确认为期内收入。

未完成履约责任:

本集团与若干客户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提供工程建造服务,并在未来某一段时间段内履行,这些工程承包合同通常整体构成

单项履约义务。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部分工程建造项目尚在履约过程,分摊至未完成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为人

民币212,275,823,000元(2024:人民币172,676,580,000元),通常在五至八年左右,该项目金额与每个工程建造合同的履

约进度相关,并将于每个工程建造合同的未来履约期内按履约进度确认为收入。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56,896
224,546
49,810
631,252
(27,849)
603,403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2.30% to 2.90%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54,123
480
254,603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54,603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2

23. 存货

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确认为开支及计入「销售成本」的存货成本分别为人民币11,930,764,000元及

人民币11,366,438,000元。

24.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贷款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贷款为无抵押,需于各结算日一年内偿还及按以下年利率计算利息:

25.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分析如下:

未上市股权与中石化碳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有关,为一家于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要从事碳核查;碳资产

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工程技术服务;化工产品及

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销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金融资产管理服务;计算器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大

数据采集与应用;智能化设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与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这些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入之金融资产被分类为非流动资产系管理层预期报告期日后超过12个月才会

处置这些金融资产。

基于资产净值的不可观察输入数据,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乃分类为公平值层级的第3级。资产净值越低,

则公平值越低。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19,866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8,825,900
2,524,789
11,350,689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8,349,420
2,616,042
202,675
182,552
11,350,689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13

26. 受限制现金

受限制现金主要指被司法冻结的资金、存于银行的保函保证金及农民工资保证金。

于2025年6月30及2024年12月31日,期限介乎1至12个月的受限制现金的加权平均实际年利率是根据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

厘定。

于相关呈报期末,本集团受限制现金的最高信贷风险约等于其账面值。

27. 定期存款

同系附属公司为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于2025年6月30日,定期存款之原到期日为三个月至三年(2024:三个月至三年),实际年利率约为1.20% to 21.20%

(2024: 1.35% to 5.20%)。

于相关呈报期末,本集团定期存款的最高信贷风险约等于其账面值。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4,273,929
4,455,507
8,729,436
2,895,067
2,217,520
5,112,587
13,842,023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7,469,574
2,334,545
1,550,091
851,431
11,635
6,060
131,525
1,487,162
13,842,023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4

2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同系附属公司为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银行及库存现金的加权平均实际年利率是根据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厘定。

于2025年6月30日,三个月内的同系附属公司定期存款之原到期日为七天至三个月(2024:七天至三个月),实际年利率约

为1.05%至4.40%(2024: 1.35%至4.50%)。

于2025年6月30日,三个月内的定期存款之原到期日为七天至三个月(2024:七天至三个月),实际年利率约为0.10%至

21.00%(2024: 0.00%至25.10%)。

于相关呈报期末,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最高信贷风险约等于其账面值。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股份数目股本股份数目股本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967,200,0002,967,200
1,426,960,5001,426,961
4,394,160,5004,394,161
回购月份普通股数量每股价格支付的总对价
最高最低
港币港币港币千元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15

29. 股本

  • ,967,200,000股包括如下:

(a) 中国石化集团持有2,687,876,000股;及

(b)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同系附属公司)持有59,344,000股;及

(c)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持有219,980,000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于联交所回购其股份。

1月2024451,5004.064.021,831

3月20242,741,0004.684.2812,472

4月20246,837,5005.084.5333,151

6月20243,806,5005.465.1820,299

8月20241,741,0005.725.319,625

9月20241,718,0005.585.119,133

3月20253,720,5005.705.5720,956

于2024年12月31日,上述普通股回购后,已分别于2024年5月13日、2024年8月30日及2024年12月30日注销了

13,397,000股(其中3,367,000股于2023年12月回购)、5,547,500股及1,718,000股。

于2025年6月30日,上述3,720,500股普通股已于2025年5月12日注销。

30. 储备

(i) 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本公司必须从其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厘定的纯

利,在弥补以往年度亏损后,提取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结余达到各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

再提取。此项基金须向股东分派股息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抵销以往年度亏损(如有),亦可通过按现有股东持股比例发行新股或增加股东目前持有的股份面值

转增股本,但转增股本之后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应不少于注册股本的25%。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用于分派。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2,315
181,245
42,413
425,973
(33,426)
392,547
194,186
163,180
35,181
392,547
(194,186)
198,361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6

30. 储备(续)

(i) 资本储备

来自改制重估的资本储备指因重组产生的重估盈余而确认的储备,即递延税项负债的公允价值超出账面值的部分。除上述改

制重估外,资本储备亦包含一些与控股公司交易(如自╱向中国石化集团划拨资产)及股本溢价及由本集团及联营公司持有

的公允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所衍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i) 专项储备

根据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若干规定,本集团须为其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提取安全基金。该基金可用于安全生

产方面的改善,不可分派给股东。当实际发生安全生产费时,会将相同金额由安全基金转入未分配盈利。

(iv) 汇兑储备

汇兑储备包括所有产生自境外营运财务报表之汇兑差异,并根据附注3.4之会计政策处理。

(v) 合并储备

本集团之合并储备指先前年度生效之共同控制下之业务合并所收购之附属公司股本总额之面值高于本公司发行以作交换之股

本面值之差额。

31. 租赁负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签订多项住宅物业、办公室及设备租赁合同,为期一至二十年(2024:一至

二十年),可选择重续租约及于届满日或本集团与相关业主╱出租人互相协议之日子重新磋商条款。在租赁合同期内,本

集团根据设备使用条件支付定额。于租赁合同生效时,本集团确认厂房、物业及设备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为人民币

84,612,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56,992,00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租赁付款总现金流出为人民币366,344,000元(2024:人民币159,010,000元)。


使用权资产种类包含在财务报表项目中的使用权资产租赁数目剩余租赁期范围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464,795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1.50%
1.75%
1.25%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17

31. 租赁负债(续)

租赁详情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已定立办公室及员工宿舍租赁。

办公室及员工宿舍在「物业、厂房及设备」以成本计量的建筑物

及其他设施

(2024:134)

1至10年

(2024: 1至10年)

预付中国的使用权款项在「物业、厂房及设备」中的土地使用权130

(2024: 131)

19至58年

(2024: 19至58年)

本集团认为在租赁生效日不会行使续租或终止权。

32. 退休及其他补充福利责任

(a) 国家管理的退休计划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的中国雇员参与由中国政府部门组织及管理的雇员社会保障计划。中国公司须

根据适用地方法规按照薪金、工资及花红的14%至19%(2024年:14%至19%)向国家管理的退休计划作出供款。该等中国

公司负有向国家管理的退休计划作出定额供款的责任(附注15(1))。

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各期间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扣除的总成本如下:

(b) 集团员工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为2012年6月30日或之前离休、退休及内退的员工实施员工退休福利计划。由于本集团有义务承担该等雇员离职后

的费用,有关的补充养老金补贴被视为界定福利计划。

根据这些计划,该等雇员退休后可享有统筹外养老保险、福利补贴、部分医疗费用报销、生活费和五险一金企业缴费等福

利。而保障包涵至该等雇员终身。

本集团的退休福利计划承受的精算风险主要包括折现率风险及福利增长率风险。

本集团并无设立其他离职后福利计划给在职员工。

最近期的精算评估于2025年6月30日由独立合资格精算机构:韬睿惠悦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进行。本集团

的退休福利计划责任的现值、及相关的当期服务成本和前期服务成本由合资格精算师以预期单位精算成本法进行。

(i) 所采纳的折现率(年率):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1.70%
2.30%
1.00%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4.0年
13.0年
4.0年
于2025年6月30日 退休福利计划责任增加╱(减少)于2024年12月31日 退休福利计划责任增加╱(减少)
假设上升假设下降假设上升假设下降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7,245)38,751
37,009(35,752)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8

32. 退休及其他补充福利责任(续)

(b) 集团员工退休福利计划(续)

(i) 福利增长率(年率):

(i) 存续期:

下表详列管理层就每一个主要精算假设之合理可能变动为上升或下降0.25%对本集团退休福利计划责任增加╱(减少)的敏

感度分析:

上述敏感度分析是按单一个主要精算假设的转变而全部其他精算假设保持不变。而且,上述是按精算假设的转变并无相互关

联。

(iv) 死亡率:中国居民的平均寿命。

(v) 假设须一直向该等雇员支付福利,直至身故为止。


离休福利计划退休福利计划内退福利计划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净利息开支8714,36025514,702
立刻确认的精算收益(296)(296)
于损益内确认的福利成本8714,360(41)14,406
重估净福利责任负债
经济假设变化的精算重估(6)(6)
其他经验调整的精算重估(111)(65)(176)
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的福利成本(117)(65)(182)
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的福利成本总额(30)14,295(41)14,224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708,484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19

32. 退休及其他补充福利责任(续)

(b) 集团员工退休福利计划(续)

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确认的退休福利计划总福利成本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净利息开支22420,71273521,671

立刻确认的精算亏损–290290

于损益内确认的福利成本22420,7121,02521,961

重估净福利责任负债

经济假设变化的精算重估–38,190–38,190

其他经验调整的精算重估281(60)–221

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的福利成本28138,130–38,411

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的福利成本总额50558,8421,02560,372

本集团各福利计划不包括在岗员工,因此,各福利计划在各期间没有当期服务成本。同时,本集团各福利计划并没有预留计

划资产,因此,各期间没有计划资产的预留收益。

服务成本和净利息开支已经包含在各期间的雇员福利成为行政开支及财务费用的一部分,并确认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

表。重估净福利责任负债则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确认为其他全面收益。

在各呈报期末,本集团各福利计划并没有预留资产。而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认的净退休福利计划责任净额如下:


离休福利计划退休福利计划内退福利计划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2025年1月1日15,6201,706,25060,1641,782,034
净利息开支8714,36025514,702
立刻确认的精算收益(296)(296)
重估收益╱(损失):
经济假设变化的精算重估(6)(6)
其他经验调整的精算重估(111)(65)(176)
集团直接支付福利(2,711)(72,499)(12,564)(87,774)
于2025年6月30日12,8791,648,04647,5591,708,484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0

32. 退休及其他补充福利责任(续)

(b) 集团员工退休福利计划(续)

退休福利计划责任的变动如下:

于2024年1月1日20,0581,724,15676,9821,821,196

净利息开支22420,71273521,671

立刻确认的精算亏损–290290

重估收益╱(损失):

经济假设变化的精算重估–38,190–38,190

其他经验调整的精算重估281(60)–221

集团直接支付福利(3,094)(72,028)(16,202)(91,324)

于2024年6月30日17,4691,710,97061,8051,790,244

本集团没有预留计划资产,故并没有设立注资计划资产及未来供款安排。

33. 法律索偿拨备

该等金额指本集团一间附属公司就一项诉讼案法律申索所计提之拨备。

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因工程合同纠纷于2007年至2009年被提起诉讼。本集团管理层已根据案情进展及解决方案,计算所有

预计需承担之赔偿金额及作出拨备。于2024年度,法院宣布由于原告拖延了几年,该案件最终被撤回。因此,该准备金被

转回至损益。

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并无就法律索偿进行任何额外拨备。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14,807
173
291
22,884,086
22,999,357
845,259
23,844,616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3,824,229
2,688
3,681
14,018
23,844,616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102,023
167,281
2,267,427
45,946
19,379
49,972
1,192,588
23,844,616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21

34. 应付票据及贸易应付款项

本集团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的应付票据及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

应付票据及贸易应付款项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应付票据及贸易应付款项账面值以下列货币计值: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33,175
300,978
122,593
1,225,438
69,332
193,499
378,689
71
16,708
885,803
3,849
184,833
3,614,968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679,096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634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2

35. 其他应付款项

附注

  • 、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本集团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的其它应付款项的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

36. 递延所得税

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700,311
(99)
(23,750)
676,462
退休及其他 补充福利责任拨备资产减值拨备其他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2025年1月1日269,409426,0884,814700,311
计入╱(扣除):
期内亏损╱(利润)(11,020)(13,531)801(23,750)
权益(27)(72)(99)
于2025年6月30日258,362412,5575,543676,462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187,929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23

36. 递延所得税(续)

递延所得税账目的总变动如下:

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内的递延所得税变动如下:

于2024年1月1日(经重列)275,456444,75230,930751,138

计入╱(扣除):

期内亏损╱(利润)(10,576)(10,066)(3,546)(24,188)

权益5,762–(639)5,123

于2024年6月30日(经重列)270,642434,68626,745732,07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乃就结转之税项亏损确认,惟有可能透过日后之应课税利润变现有关税项利益为限。根据该等公司于其各自

司法权区适用的中国税法,税项亏损可予以结转以抵销日后的应课税收入。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税项亏损为:

本集团未就上述税项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因为管理层相信此等税项亏损在到期前实现的可能性不大。该未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税项亏损于呈报期末五年内到期。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08,811
30,854
18,800
158,465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8,365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41,998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4

37.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贷款

根据贷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日期,于报告期末,本集团的贷款到期偿还情况如下: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的贷款为无抵押,须于一至三年内偿还,年息为2.85%至7.64%(于2024年12月31日:2.50% to

6.56%)。同系附属公司主要是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8. 承担

(a) 资本承担

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就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未履行亦未于综合财务报表拨备的资本承担如下:

(b) 经营租赁承担

短期租赁的最低付款总额如下:

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多项物业、办公室及设备的经营租赁合同,租约期为期六至十二个月,根据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可作短期租赁豁免确认使用权资产。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1,609,334
(83,034)
380,358
129,343
22,381
(20,983)
(485,174)
31,809
(87,101)
3,516
1,500,449
(66,488)
(2,612,800)
3,962,815
(526,832)
935,998
(89,718)
3,103,424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25

39. 经营所得╱(所用)现金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715,577
2,169,798
7,660,795
10,546,170
6,054
208
198
876,726
883,186
167,727
167,727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6

40. 或有事项

本集团牵涉数项日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及其他法律程序。当管理层根据其判断及在考虑法律意见后能合理估计诉讼的结

果时,便已就本集团在该等诉讼中可能蒙受的损失计提拨备。如诉讼的结果不能合理地估计或管理层相信不会造成资源流出

时,则不会就待决诉讼计提拨备。

41. 重大关联方交易及结余

倘若本集团对另一方的财务及经营决策上拥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以及发挥重大影响力,便属于关联方,反之亦

然。当本集团与另一方同受到第三方控制或共同控制,该主体也可视为关联方。关联方可以是个人(即关键管理人员、重要

股东及╱或与他们关系密切的家族成员)或其他实体,并且包括受到本集团属于个人身份的关联方重大影响的实体,以及为

本集团或作为本集团关联方的任何实体的雇员福利而设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除于本报告其他部分披露的关联方信息和交易外,下文概述本集团及其关联方于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在日常业务过程中的重大关联方交易,以及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因关联方交易产生的余额。关联方交易乃

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与对手方协议的定价及结算条款进行。

与关联方的交易按照正常业务过程中与交易对手商定的定价和结算条款进行。

(a) 与中国石化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同系附属公司的合资公司及同系附属公

司的联营公司进行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及年末余额: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1,998
125
2,123
27,220
247,574
3,470
1,333
41,994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7,637,376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27

这些与中国石化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进行的重大关联方交易中的大部分同时构成了《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所定义的持续关

连交易。

除中国石化集团、同系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同系附属公司的合资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的联营公司进行的交易外,本集团与

其他国有企业进行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 买卖货品及服务;

- 购买资产;

- 租赁资产;及

- 银行存款及借款。

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本集团按照相关协议所载的条款、市场价格或实际产生的成本或按互相协议向其他国有企业出售货物及

服务以及购买货物及服务。

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本集团主要向国有金融机构存款及取得借款。存款及借款乃根据有关协议所载条款厘定,而利率则按照

现行市场利率厘定。

除在附注24中所披露应收最终控股公司贷款及外,贸易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乃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

还。

41. 重大关联方交易及结余(续)

(a) 与中国石化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同系附属公司的合资公司及同系附属公

司的联营公司进行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及年末余额:(续)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202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17
2,859
9,929
970
14,075
应付同系附属 公司贷款-短期应付同系附属 公司贷款-长期租赁负债应付股息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8

41. 重大关联方交易及结余(续)

(b) 主要管理人员薪酬

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就雇员服务已付或应付主要管理人员的酬金如下:

(i) 酌情花红乃跟据绩效考核及实际财务结果派发。

42. 融资活动所产生之负债项目对账

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各六个月期间融资活动所产生之负债项目的对账,详情如下:

于2024年1月1日80,70221,461152,728–254,891

现金:

-来自同系附属公司的贷款31,55415,612–47,166

-已付租赁租金之资本部分–(20,204)–(20,204)

-已付租赁租金之利息部分–(4,345)–(4,345)

-已付利息(2,066)(550)–(2,616)

-偿还同系附属公司的借款(12,000)(8,700)–(20,700)

非现金:

-签订新租赁安排–45,738–45,738

-利息费用2,0665504,345–6,961

-租赁修改–(4,428)–(4,428)

-已宣派股息–954,406954,406

-汇兑差额555–73–628

于2024年6月30日100,81128,373173,907954,4061,257,497


应付同系附属 公司贷款-短期应付同系附属 公司贷款-长期租赁负债应付股息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2025年1月1日109,26440,813422,256572,333
现金:
-来自同系附属公司的贷款25,24125,241
-已付租赁租金之资本部分(89,692)(89,692)
-已付租赁租金之利息部分(9,645)(9,645)
-已付利息(2,533)(937)(3,470)
-偿还同系附属公司的贷款(16,400)(16,400)
非现金:
-签订新租赁安排69,93769,937
-利息费用2,5339379,64513,115
-租赁修改(9,551)(9,551)
-已宣派股息885,803885,803
-汇兑差额(453)(403)(856)
于2025年6月30日108,81149,654392,547885,8031,436,815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29

42. 融资活动所产生之负债项目对账(续)

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各六个月期间融资活动所产生之负债项目的对账,详情如下:(续)


注册成立╱成立地点 以及法律实体的类别注册及缴足股本所持实际权益主要业务及经营地点
名称直接持有间接持有
人民币千元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0

43. 主要附属公司详情

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于以下主要附属公司拥有直接及间接权益: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500,000100%–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及

咨询╱中国

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500,000–100%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及

咨询╱中国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500,000100%–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及

咨询╱中国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500,000100%–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及

咨询╱中国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556,005100%–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及

咨询╱中国

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350,000100%–工程承包╱中国

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350,000100%–工程承包╱中国

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350,000100%–工程承包╱中国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300,000100%–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及

咨询╱中国

中石化宁波技术研究院

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10,000100%–技术服务╱中国

中石化重型起重运输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500,000100%–工程承包、技术服务、

设备销售及租赁╱中国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沙特公司

沙特阿拉伯╱有限责任

公司

33,558

(18,000,000

沙特里亚尔)

100%–工程承包╱沙特阿拉伯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美国公司

美国╱有限责任公司3,075

(500,000美元)

100%–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及

咨询╱美国工程策划研究╱

美国

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500,000100%–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及

工程策划╱中国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马来西亚公司

马来西亚╱有限责任

公司

5,158

(360,700

马来西亚林吉特)

100%–工程承包╱马来西亚

中石化上海医药工业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8,000–100%医药、农药、

化工研究╱中国


注册成立╱成立地点 以及法律实体的类别注册及缴足股本所持实际权益主要业务及经营地点
名称直接持有间接持有
人民币千元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报告131

43. 主要附属公司详情(续)

上海石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133,640–100%石化设备制造╱中国

宁波天翼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60,000–100%石化设备设计、制造及

安装╱中国

宁波天翼石化重型设备制造

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60,000–97%石化设备制造及

安装╱中国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泰国公司

泰国╱有限责任公司356

(2,000,000泰铢)

–100%工程承包╱泰国

上海金申德粉体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5,500–51%粉体工程服务╱中国

上表列出的本公司之附属公司,董事认为其主要影响本集团期内业绩或构成本集团资产净值的重大部分。董事认为倘列出其

他附属公司的详情会令篇幅过份冗长。

44. 共同控制下之业务合并

2024年6月30日,中国石化集团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国石油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科开公司」)与上海金申德粉体工程

有限公司(「金申德」)签订《金申德股权转让协议》,科开公司将持有的金申德14.65%的股权以对价人民币2,210万元转让给

本集团。本集团据此持有金申德51%的有效权益,金申德是一家成立于中国并在中国提供粉体工程服务的有限公司。转让

金申德股权的交易已于2024年度完成。

对金申德(「被收购业务」)的收购已被视为被收购业务,因为每项被收购的活动和资产组合都包括一项投入和一个实质性过

程,这两者共同对创造产出的能力做出了重大贡献。由于被收购业务和本集团均受中石化集团的共同控制,因此对被收购业

务的收购已按照合并会计原则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根据合并会计,自被收购业务首次受中石化集团控

制之日起,其业绩即已合并。被收购业务的资产和负债已按合并日的现有账面价值列报。在共同控制合并时,未确认商誉或

收购方在被收购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中享有的权益超出成本的金额,而是将其计入所有者权益中

的合并储备。因此,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和综合现金流量表

已重述,以包括被收购业务的资产和负债以及经营成果。


本集团不包括 金申德上海金申德 粉体工程 有限公司调整本集团包括 金申德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25半年度报告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2

44. 共同控制下之业务合并(续)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重述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以及综合权益变动表的财务影响,按报表项目概括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

收入28,553,121100,907–28,654,028

税前利润1,513,0679,734(3,346)1,519,455

所得税开支(194,195)(980)–(195,175)

期内利润1,318,8728,754(3,346)1,324,280

于2024年1月1日

权益

股本4,418,5445,500(5,500)4,418,544

储备26,423,599102,846(86,628)26,439,817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30,842,143108,346(92,128)30,858,361

非控股权益5,572–53,09058,662

权益总额30,847,715108,346(39,038)30,917,023

45. 比较数字

若干比较数字已重新分类,以符合本期间之呈列方式。


地址 :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甲67号

网址 : w.segroup.cn

邮箱 : seg.ir@sinopec.com

本报告以环保纸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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