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452 富银融资股份 委任代表表格: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日(星期六)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与本代表委任表格 有关股份数目及类别(附注1)H股╱内资股╱ 非上市外资股(附注1)
普通决议案赞成(附注5)反对(附注5)弃权(附注5)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北京市龙鼎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订立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的有追索权商业保理协议

FY FINANCIAL (SHENZHEN) CO., LTD.

富银融资租赁(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452)

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日(星期六)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注2)

(姓名)

地址为 (如股东名册所示者)

乃富银融资租赁(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股H股╱内资股╱非上市外资股

(附注3)

(每股人民币1.00元)之注册持有人,兹委任大会主席或

(附注4)

(姓名)

地址为

作为本人╱吾等的代表,并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日(星期六)上午十时正假座中国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

街128号祥祺大厦1603室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及依照下列指示代表本人╱吾等就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

十五日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决议案投票,如无任何指示,则由本人╱吾等之代表自行酌情投票。

日期:二零二五年 签署

(附注6)

附注:

  1. 。倘若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所有以 阁下名义登记的

本公司的股份有关。

  1. (中文或英文)及登记地址(如股东名册所示者)。
  1. ,请将「大会主席或」的字样删去,并在适当空栏内填上欲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本公司股东可委派一名或

以上代表出席并代其投票。倘若两名或以上人士(大会主席除外)列名为代表,而并未删去「大会主席或」字样,则该等字样及指称应视为已删去。受委代

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委任一名以上代表的本公司股东的代表在投票表决时仅可按每一股份投一票。本代表委任表格的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简签

示可。

  1. :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 阁下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 阁下如欲

就任何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

计算通过决议案所需的大多数时包括该等弃权票。未填写或错误填写或所填资料无法辨认或无投票的任何票数将计算为「弃权」票。如无填妥栏格,

则 阁下有投票权的代表有权自行酌情投票。每位股东按其每持有一股缴足股份而拥有一票,而拥有一票以上的股东毋须以同一方式尽投其票。于有关

栏格填上「✔」号即表示 阁下持有上述所有股份所附带的投票权将据此获行使。同一决议案内三个栏格之股份总数不得超逾 阁下持有上述的股份数

目。除非 阁下在本代表委任表格中另有指示,否则除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述决议案外, 阁下的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呈股东特别大会的任何决议案自

行酌情投票。

  1. ,如为法人,则必须加盖印鉴或由一名董事或正式授权人士亲笔签署。倘本代表委任

表格由 阁下的授权人签署,则授权该人士签署表格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1. ,则任何一名有关人士均可于大会上就该等股份投票(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犹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者。然而,倘超

过一名有关联名持有人出席大会(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则只有在股东名册上就该等股份排名首位的联名登记持有人方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

  1. ,本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必须最迟于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

(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上午十时正前)提交至本公司香港H股证券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

楼)(就本公司H股持有人而言),或本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总部(地址为中国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街128号祥祺大厦1603室)(就本公司内资股及╱或

非上市外资股持有人而言)。

  1. , 阁下仍可依愿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乎情况而定)及╱或于会上投票,于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作撤回

论。

  1. ,受委代表必须预先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及任何经其委任人或其委任人的法定代表正式签署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列明

发出日期。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是自愿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以用于处理就本公司大会有关 阁下委任代表的任命及投票指示(「该等用途」)。我们可能因该等用途向

为本公司提供行政、电脑及其他服务的代理人、承办商或第三者服务供应商,以及其他获法例授权而要求取得有关资料的人士或其他与上述所列出的该等用途

有关以及需要接收有关资料的人士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阁下所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将就履行该等用途所需的时

间保留。有关存取及╱或更正相关个人资料的要求可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提出,而有关要求均须以书面邮寄至本公司╱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之上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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