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19 德康农牧 公告及通告: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 – 修订持续关连交易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

DEKON FOD AND AGRICULTURE GROUP

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

修订持续关连交易

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独立财务顾问

修订持续关连交易

兹提述招股章程及2024年报,内容有关(i)本公司与特驱农牧订立的特驱饲料供

应框架协议,(i)本公司分别与广安万千、贵港万千、内江万千及西昌万千订立的

万千饲料供应框架协议及(i)本公司与新津希望订立的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

议。


随著本集团持续发展,基于对现行需求及经营状况的估计,本公司预计截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年度特驱饲料供应框架协议、万千饲料供应框架协议及新津希望饲

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交易金额将超过现有年度上限。因此,于2025年8月

15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特驱农牧订立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据此,

根据《上市规则》,订约方同意:(i)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原有年度上限

修改为人民币2,190百万元;(i)将特驱饲料供应框架协议的年期更新至截至2026

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于2025年8月15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广安万千、贵港万千、内江万千及西

昌万千(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华西希望)各自协定终止万千饲料供应框架协议并与华

西希望订立2025年华西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据此,根据《上市规则》,本集团

同意采购而华西希望同意向本集团出售饲料,期限自生效日期起至2026年12月31

日。

此外,根据《上市规则》,于2025年8月15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新津希望订

立补充协议,以修订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的年度上限,并将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延长一年至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年度。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特驱农牧由四川特驱拥有99.5%。四川特驱由四川普华农业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四川普华」)拥有40.1%、德康控股拥有10.9%及成都华西希望集

团有限公司(「华西希望」)拥有49%。四川普华由王德根先生、其配偶张强女士及

成都德盛荣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共拥有65.2%,而成都德盛荣和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则由王德根先生及张强女士之子王益增控制。华西希望由我们的主

要股东之一陈育新先生(「陈先生」)及其配偶赵桂琴女士(「赵女士」)全资拥有。因

此,特驱农牧为王德根先生及陈先生各自的联系人,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于本公告日期,华西希望由陈先生及赵女士全资拥有,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

士。


于本公告日期,新津希望由陈先生及其配偶最终拥有24.39%及由陈先生的亲属

拥有75.61%,因此为陈先生的联系人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于截至2025年及2026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有

关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项下的年度上限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该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

东批准的规定。

由于有关(i)2025年华西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以及(i)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补

充协议各自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为0.1%或以上但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章,该等协议项下的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惟获豁免遵守

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股东特别大会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就(其中包括)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寻求独

立股东批准。

本公司已成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以就特驱饲料供应

框架补充协议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本公司已委任独立财务顾问,以就特驱饲料

供应框架补充协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来最终确定通函的内容,本公司将于2025年9月15日或前后寄

发一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

意见函件、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推荐建议函件以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

背景

兹提述招股章程及2024年报,当中披露(其中包括)特驱饲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的

持续关连交易。随著本集团业务发展及增长,基于对现行需求及经营状况的估计,

本公司预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特驱饲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交易金额

将超过现有年度上限。因此,于2025年8月15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特驱农牧

订立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据此,根据《上市规则》,订约方同意:(i)将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原有年度上限修改为人民币2,190百万元;(i)将特驱饲料

供应框架协议的年期更新至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

特驱饲料供应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经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修订)

日期

2025年8月15日

订约方

(a)本公司(作为买方);及

(b)特驱农牧(作为饲料供应方)

年期

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须符合本公司有关独立股东的批准规定,自生效日期起

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期间有效。除修订现有年度上限及协议条款外,特驱饲料供应

框架协议项下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包括定价政策)维持不变。

理由及裨益

为满足本公司生猪及家禽养殖规模整体扩大的增长需求及参考截至2025年7月31日

止七个月的交易金额,董事会预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特驱饲料供应框架


协议项下饲料的原有年度上限将不足以满足额外需求。有关修订的主要理由载列如

下:

.饲料总体需求增长

本公司的生产及营运表现大超出预期。估计生猪出栏量预计将由2024年的约

8.78百万头增长至2025年的约11.00百万头。因此,饲料总需求预计将于2025年

年底达致5.34百万公吨,年比增长27.75%。此外,考虑到即将到来的节日及寒

冷天气,下半年生猪出栏量预计将高于上半年,而家禽出栏量预期较2024年略

有增长。本公司的主要养殖地区,于2025年下半年生猪出栏量将进一步增长,

导致地区饲料需求增长。

.更为有利的定价

根据本公司的分析及现行市场报价,自特驱农牧采购的饲料总成本(包括出厂

价及运费)较市场上可资比较独立第三方饲料供应商提供的价格低约0.1%–

5.5%,同时保持了良好的饲料品质标准。

.自营饲料厂产能不足

尽管本公司的自营饲料厂目前满负荷运转,但现阶段通过新增自建饲料厂扩大

生产规模在经济上是不可行的。因此,本公司认为聘请合资格外部供应商以满

足日益增长的饲料需求更具成本效益。

.关连方稳妥可靠的生物安全控制

与独立第三方供应商相比,特驱农牧更符合本公司严格的生物安全要求。他们

承诺在饲料生产中不使用动物源性成分,其流程更加可控,从而保障本公司生

物资产的生物安全。具体而言,于2025年1月至4月,特驱农牧根据本公司业务

发展需求实施饲料技术改革。有关改革进一步降低每吨饲料的平均成本,同时

提升生物安全标准。


.地理位置邻近及成本效益

特驱农牧的营运与本公司的核心养殖区重叠度较高,尤其是本公司今年新签约

农户大多位于四川省。这种地理上的一致性有助于降低运输成本。此外,特驱

农牧能够根据本公司的具体需求及预测来调整其原材料采购,从而增强本集团

减轻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整体生产成本影响的能力。

.放心的饲料品质及成本竞争力

根据本公司对外部采购饲料生物安全绩效的内部评估,相较于同地区的其他供

应商,特驱农牧提供的饲料在品质、生物安全及采购成本方面始终取得更好的

成果。

定价政策

特驱饲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应付特驱农牧的采购价将(i)根据特驱农牧与本集

团的公平磋商,及(i)参考本集团在公开市场向独立第三方采购类似数量相同产品

的市场价格厘定。

历史交易金额

下表载列特驱饲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金额及本集团就采购饲料向特驱农牧支

付的历史金额:

历史交易金额

截至

2023年

12月31日

止年度

截至

2024年

12月31日

止年度

截至

2025年

7月31日

止七个月

人民币

百万元

人民币

百万元

人民币

百万元

特驱农牧482.7758.5775.4

于本公告日期,特驱饲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有年度

上限尚未被超过。


厘定年度上限

截至2025年及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已决定订立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

议。年度上限的详情如下:

截至2025年

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

2026年

12月31日

止年度

现有

年度上限

经修订

年度上限年度上限

人民币

百万元

人民币

百万元

人民币

百万元

特驱农牧869.52,190.0

(1)

3,000.0

附注

(1)该经修订年度上限乃根据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七个月特驱饲料供应框架协议产生的交易金额

人民币775.4百万元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预计将产生

的交易金额人民币2,190.0百万元计算。

厘定经修订年度上限的基准

建议年度上限乃根据本公司的未来发展策略及业务计划并参考下列各项厘定:(i)于

过去两个财政年度及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七个月本集团就饲料采购支付的历史交

易金额(截至2025年7月31日,特驱饲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金额已达现有年度

上限的89.2%);(i)根据目前估计,预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有年度上

限的使用率将超过原有年度上限的200%;(i)经考虑上文所载的原因,预计将向本

集团提供的饲料需求继续增长;及(iv)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饲料需

求估计预留合理缓冲,以应对此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


具体而言,根据2025年预计约11.00百万头的生猪出栏量,本公司预计2025年从特

驱农牧采购的饲料总需求将增加至约730,000吨,乃经参考以下因素,包括:(i)2025

年四川省新签约农户的数量,(i)本公司目前种猪的存栏量,及(i)经参考PSY28计

算的2025年预计仔猪数量。预期的采购量亦考虑2025年上半年对饲料产品进行的抽

样检查结果,该检查揭示若干第三方饲料供应商存在不合规的问题。部分相关供应

商被要求采取整改措施。由于存在严重违规问题,我们亦已停止向部分供应商采

购。因此,本公司预计将额外从特驱农牧采购饲料,以确保原计划向本公司停止合

作的供应商采购部分的饲料供应的稳定性。此外,鉴于生猪和家禽的需求通常在下

半年增加的历史市场模式,本公司预计2025年自特驱农牧采购的经调整年度饲料预

估数量将使本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潜在的市场波动。

本集团预期2026年的饲料需求将随著预计的业务增长而进一步增加。经考虑上述因

素及特驱农牧的优势后,本公司认为2026年特驱农牧将能以更优的价格提供优质饲

料,根据市场情况,预计饲料将从每吨约人民币3,700元下调至每吨人民币3,000

元。因此,预计2026年将向特驱农牧采购的饲料将为约1,000,000吨。

本集团预计,于2025年根据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进行的交易金额将占本公司

于2025年总饲料采购金额的不超过13.67%。

内部控制程序

本公司已采取以下内部控制及企业管治措施,密切监控关连交易,确保日后遵守上

市规则:

(i)本公司已采纳并实施关连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及本公司各内部门负责有关

持续关连交易的控制和日常管理;


(i)董事会及本公司各内部门共同负责评估持续关连交易的条款,尤其是评估各

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年度上限(如适用)是否公平;

(i)董事会及本公司各内部门定期监控关连交易,并将定期检讨定价政策,以确

保关连交易将按照有关协议进行;

(iv)本公司已聘请外部独立核数师,其将(且独立非执行董事亦将)对持续关连交易

进行年度审阅,以确保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乃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并符

合有关披露规定;及

(v)本公司将继续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关于持续关连交易的有关规定,并就

此遵守向联交所提交关于持续关连交易的豁免当中所订明的条件。

2025年华西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

背景

兹提述招股章程、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的公告(「2024年持续关连交易公

告」)及2024年报,当中披露(其中包括)广安万千饲料供应框架协议、贵港万千饲

料供应框架协议、内江万千饲料供应框架协议及西昌万千饲料供应框架协议(「万千

饲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随著本集团持续发展,基于对现行需求

及经营状况的估计,本公司预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万千饲料供应框架协议

项下交易的交易金额将超过现有年度上限。因此,于2025年8月15日(交易时段

后),本公司与华西希望订立2025年华西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以取代于同日终

止的万千饲料供应框架协议,据此,根据《上市规则》,本集团同意采购而华西希望

同意向本集团出售饲料,期限自生效日期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025年华西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

日期

2025年8月15日

订约方

(a)本公司(作为买方);及

(b)华西希望(作为饲料供应方)

年期

2025年华西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自生效日期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期间有效。

定价政策

2025年华西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应付华西希望的采购价将(i)根据华西

希望、其附属公司或其受控制实体与本集团的公平磋商,及(i)参考本集团在公开市

场向独立第三方采购类似数量相同产品的市场价格厘定。

历史交易金额

下表载列万千饲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金额以及其项下本集团就采购饲料支付

的历史金额:

截至

2023年

12月31日

止年度

截至

2024年

12月31日

止年度

截至

2025年

7月31日

止七个月

人民币

百万元

人民币

百万元

人民币

百万元

广安万千93.6103.643.8

贵港万千68.592.496.5

内江万千—3.48.0

西昌万千—2.0

总计162.1199.4168.0


于本公告日期,各项万千饲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有

年度上限尚未被超过。

厘定年度上限

下表载列万千饲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的现有年度上限及2025年华西希望饲料供应框

架协议项下的经修订年度上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止年度

截至

2026年

12月31日

止年度

现有

年度上限

经修订

年度上限年度上限

人民币

百万元

人民币

百万元

人民币

百万元

广安万千103.6—

贵港万千105.0—

内江万千30.0—

西昌万千45.0—

华西希望—753.0960.0

总计283.6753.0960.0

厘定年度上限的基准

经修订年度上限乃参考以下因素厘定:

(i)历史交易金额—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七个月的历史交易金额已达到万千饲料

供应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有年度上限的59.2%。

(i)相关地区的饲料需求增加—预期我们的生猪及家禽养殖场规模,尤其在四川

西部、内江及广西地区,将继续扩大。于2025年上半年,由于启动新项目涉及

生物安全测试及相关整改工作,本公司暂时减少自关连人士的采购量。尽管临

时减少采购量,于2025年7月31日,根据万千饲料供应框架协议进行饲料采购

的交易总额已超过现有年度上限的59.2%。考虑到预计下半年生猪及家禽的市

场需求将出现季节性增长,故本公司预计现有年度上限可能不足以满足需求。


(i)发展计划—由于我们在内江的自营饲料厂已达到全部产能,而我们目前在广

西及西昌并无任何自营饲料厂,因此我们将须向该等地区的外部供应商采购饲

料。

(iv)估计单价—于厘定年度上限时,本公司已计及2025年的估计饲料单价为每吨

人民币3,000元。

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

背景

兹提述2024年持续关连交易公告,当中披露(其中包括)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

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随著本集团持续发展,基于对现行需求及经营状况的估计,

本公司预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交易

金额将超过现有年度上限。因此,于2025年8月15日,本公司与新津希望订立新津

希望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以修订其项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有年度

上限,并延长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的期限由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

日。除修订现有年度上限及协议条款外,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的所有其

他条款及条件(包括定价政策)维持不变。该等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载于2024年持续

关连交易公告。

主要条款

本公司已同意向新津希望采购饲料。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将延长新津希

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的年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买卖饲料的定价原则乃基于以下各项厘定:(i)新津希望与本集团考虑包括原材料及

运输成本等因素下的公平磋商,及(i)参考本集团在公开市场向独立第三方采购类

似数量同等产品的市场价格,惟其原则上不得高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给本集团的价

格。


历史交易金额

下表载列本集团就采购饲料向新津希望支付的历史金额:

历史交易金额

截至

2024年

12月31日

止年度

截至

2025年

7月31日

止七个月

人民币

百万元

人民币

百万元

新津希望11.226.6

于本公告日期,各项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现有年度上限尚未被超过。

厘定年度上限

下表载列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项下的现有年度上限及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

补充协议项下的经修订年度上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止年度

截至

2026年

12月31日

止年度

现有

年度上限

经修订

年度上限年度上限

人民币

百万元

人民币

百万元

人民币

百万元

新津希望30.075.090.0

总计30.075.090.0

厘定年度上限的基准

经修订年度上限乃参考以下因素厘定:

(i)历史交易金额—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七个月的历史交易金额已达到新津希望

饲料供应框架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有年度上限的88.5%。


(i)相关地区的饲料需求增加—预期我们在新津的生猪及家禽养殖场的规模将继

续扩大。预期2025年该地区的饲料需求量将达到约2.8万吨。

(i)发展计划—由于目前本集团在新津并无任何自营饲料厂,因此须向该地区的

外部供应商采购饲料,预期约80.00%的饲料将向新津希望采购。

(iv)估计单价—于厘定年度上限时,本公司已计及2025年的估计饲料单价为每吨

人民币3,000元。

订立2025年华西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及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

项下交易的理由及裨益

诚如招股章程及2024年持续关连交易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已向广安万千、贵港万

千、内江万千、西昌万千及新津希望采购饲料的理由如下:(i)尽管本集团计划逐步

增加饲料产量,但我们在若干地区并无自建饲料厂,因为我们认为此举并不符合成

本效益,因此我们一直依赖该等地区的外部供应商满足我们的生产需求;(i)彼等经

营的饲料厂邻近我们于相关地区的养殖场,令我们能够降低因采购饲料而产生的运

输成本并降低生物安全风险;(i)大部分家庭养殖场位于农村地区,农村地区可满

足本集团生产标准的饲料供应商数量有限;及(iv)作为我们联系人的供应商愿意投

资于生产改进及技术升级,并迅速回应我们的要求。

我们的业务(尤其是生猪业务)于2024年及2025年首六个月有所增长,并预期于2025

年下半年继续增长。根据本集团2024年至2026年的生产计划,我们的生猪产量预期

将继续增长,包括我们的核心养殖区,如四川西部及广西。因此,我们于该等地区

的饲料需求将会增加。目前,本集团于内江的自营饲料厂已达到全部产能,而本集

团于附近地区并无自营饲料厂。因此,本集团须向外部供应商采购可满足其生产需

求及标准的饲料。

特别是,特驱农牧、华西希望及新津希望所供应的饲料均已证实符合我们的生物安

全标准。例如,他们的饲料不含动物性成分。这将有助于确保我们生猪的生物安

全,从而使本集团能够更好地控制相关风险。

本集团预计(i)2025年华西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及(i)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补充

协议项下的2025年交易金额将分别占2025年本公司饲料采购总量的不超过4.7%及

0.5%。


董事会的意见

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2025年华西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及新津希望饲料供

应框架补充协议的条款乃经公平磋商后协定,并于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

立。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2025年万千饲

料供应框架协议及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包括年度上限)属公平合理,且乃于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

或更佳条款进行,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驱农牧为王德根先生的联系人。因此,出于良好的企业管治,王德根先生及王德

辉先生已就有关采纳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的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除

所披露者外,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概无其他董事于采

纳经修订年度上限及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并须就相关

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概无董事于2025年华西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及

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因此,概无董事须就批准上述各项的本

公司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特驱农牧由四川特驱拥有99.5%。四川特驱由四川普华拥有

40.1%、德康控股拥有10.9%及华西希望拥有49%。四川普华由王德根先生、其配

偶张强女士及成都德盛荣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共拥有65.2%,而成都德盛荣

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则由王德根先生及张强女士之子王益增控制。华西希望由

我们的主要股东之一陈先生及其配偶全资拥有。因此,特驱农牧为王德根先生及陈

先生各自的联系人,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于本公告日期,华西希望由陈先生及赵女士全资拥有,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于本公告日期,新津希望由陈先生及其配偶最终拥有24.39%及由陈先生的亲属拥

有75.61%,因此为陈先生的联系人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于截至2025年及2026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有关

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项下的2025年度上限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该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

批准的规定。

由于有关(i)2025年华西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及(i)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

议各自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为0.1%或以上但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

章,该等协议项下的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

东批准规定。

有关订约方的一般资料

有关本集团的资料

本公司为一家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

码:2419)。本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生猪及黄羽肉鸡的育种及养殖。

有关特驱农牧的资料

截至本公告日期,特驱农牧由四川特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99.5%。四川特驱由

四川普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拥有40.1%、德康控股拥有10.9%及成都华西希望

集团拥有49%。四川普华由王德根先生、其配偶张强女士及成都德盛荣和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拥有65.2%,而成都德盛荣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则由王益增控

制。华西希望由陈先生全资拥有。

特驱农牧主要从事饲料生产及销售。

有关华西希望的资料

截至本公告日期,华西希望由陈先生及其配偶赵女士全资拥有。

华西希望主要从事饲料生产及销售。


有关新津希望的资料

截至本公告日期,新津希望分别由华西希望研究所及陈先生的亲属最终拥有

24.39%及75.61%。华西希望研究所由华西希望全资拥有,而华西希望由陈先生及

其配偶全资拥有。

新津希望主要从事饲料生产及销售。

股东特别大会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就(其中包括)采纳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项下

的年度上限寻求独立股东批准。

本公司已成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以就特驱饲料供应框

架补充协议项下的年度上限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本公司已委任独立财务顾问,以

就采纳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的年度上限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

见。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来最终确定通函的内容,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26日或前后寄发

一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

的意见函件、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推荐建议函件以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以下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2024年报指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

2025年华西希望饲

料供应框架协议

指本公司与华西希望于2025年8月15日订立的饲料供应框

架协议

联系人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本公司指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

律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控股东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德康控股指我们的控股东之一四川德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称

四川德盛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德盛荣和实业有

限公司,一家于2017年6月8日于中国成立的公司,由王

德根先生全资拥有

生效日期指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及2025年华西希望饲料供应

框架协议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独立股东批准后的生效日

股东特别大会指本公司将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或前后举行的股东

特别大会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广安万千指广安万千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于2004年10月18日在中国

成立的有限公司,由华西希望及内江万千分别拥有10%

及90%

广安万千饲料供应

框架协议

指本公司与广安万千于2023年9月13日订立的饲料供应框

架协议

贵港万千指贵港市万千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于1998年8月26日

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由华西希望研究所全资拥有

贵港万千饲料供应

框架协议

指本公司与贵港万千于2023年9月3日订立并经于2024年12

月9日补充的饲料供应框架协议


华西希望指成都华西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于1997年9月1日在中

国成立的公司,由陈先生及其配偶以及其附属公司及受

控制实体全资拥有

华西希望投资指成都华西希望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一家于

2001年12月21日在中国成立的公司,由华西希望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

独立董事委员会指董事会独立委员会,其成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就

采纳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项下的年度上限向全体

独立股东提供意见而成立

独立财务顾问指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一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进行

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

活动的持牌法团,就采纳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项

下的年度上限担任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独立财

务顾问

独立股东指本公司控股东以外的股东以及根据《上市规则》须在股

东特别大会上就批准采纳特驱饲料供应框架补充协议项

下的年度上限的决议案放弃投票的任何其他人士

独立第三方指据董事经过合理查询后所知并非本公司关连人士(定义

见《上市规则》)的个人或公司

《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陈先生指陈育新先生,为本公司主要股东

内江万千指四川省内江万千饲料有限公司,一家于1997年10月24日

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由华西希望及赵桂琴女士分别

拥有50%及50%


内江万千饲料供应

框架协议

指本公司与内江万千于2024年12月9日订立的饲料供应框

架协议

原有年度上限指根据特驱饲料供应框架协议,本公司及╱或其联系人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向特驱农牧支付的原年度交易

总额的最高金额

招股章程指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刊发的招股章程

PSY指每头母猪每年生产断奶仔猪头数,即每年指定期间内断

奶仔猪的总头数除以该期间内母猪的平均头数

股东指我们H股的持有人

四川特驱指四川特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称四川特驱投资有限公

司),一家于2005年6月28日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

特驱饲料供应框架

补充协议

指本公司与特驱农牧于2025年8月15日订立的饲料供应框

架协议

新津希望饲料供应

框架补充协议

指本公司与新津希望于2025年8月15日订立的饲料供应框

架补充协议,以修订新津希望饲料供应框架协议

特驱饲料供应框架

协议

指本公司与特驱农牧于2023年9月3日订立的饲料供应框架

协议

特驱农牧指四川特驱农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前称四川特驱农牧科

技有限公司),一家于2016年4月28日在中国成立的有限

公司,为四川特驱、其附属公司及受控制实体的附属公


万千饲料供应框架

协议

指广安万千饲料供应框架协议、贵港万千饲料供应框架协

议、内江万千饲料供应框架协议及西昌万千饲料供应框

架协议

西昌万千指西昌万千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于2005年11月18日在

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由华西希望研究所全资拥有

西昌万千饲料供应

框架协议

指本公司与西昌万千于2024年12月9日订立的饲料供应框

架协议

新津希望指成都市新津希望饲料厂,一家于1996年10月12日在中国

成立的有限公司,由华西希望研究所及陈先生的亲属分

别拥有24.39%及75.61%

新津希望饲料供应

框架协议

指本公司与新津希望于2024年12月9日订立的饲料供应框

架协议

承董事会命

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王德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5年8月15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王德根先生、王德辉先生、姚海龙先生、胡伟先

生及曾民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刘珊女士;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潘鹰先

生、朱庆先生及冯志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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