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939 万国黄金集团 公告及通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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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Wanguo Gold Group Limited
万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
业绩摘要:
•
收入增加约
33.7%
至约人民币
1,240.3
百万元
•
毛利增加约
79.4%
至约人民币
867.9
百万元
•
毛利率约为
70.0%
•
净溢利率约为
53.6%
•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或称「报告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增加约
136.3%
至约人民
币
600.8
百万元
•
每股基本盈利约为人民币
55.4
分(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人民币
30.7
分)
•
董事会已宣派中期股息
20.30
港仙(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
12.00
港仙)
附注:
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比较
中期业绩
万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或「我们」)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业绩,连同
年同期的比较数
字如下。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收入
31,240,284927,856
销售成本
(372,428)(443,977)
毛利
867,856483,879
其他收入
30,0771,733
其他收益及亏损
13,735(4,807)
分销与销售开支
(64,125)(57,070)
行政开支
(88,759)(62,195)
融资成本
4(5,076)(5,999)
税前溢利
753,708355,541
所得税开支
5(88,386)(24,299)
期内溢利
6665,322331,242
其他全面开支
-因换算功能货币至呈列货币的汇兑差额
(2,183)(8,296)
期内全面收入总额
663,139322,946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以下人士应占期内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600,760254,271
非控股权益
64,56276,971
665,322331,242
以下人士应占期内全面收入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597,063246,819
非控股权益
66,07676,127
663,139322,946
每股盈利
基本(人民币分)
755.430.7
摊薄(人民币分)
755.3
不适用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续)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
年
月
日
于
年于
年
月
日
月
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038,337918,680
使用权资产
53,57154,621
采矿权
210,879212,974
勘探及评估资产
259,680237,657
其他无形资产
312,165312,165
无形资产
3,1923,298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按金
1,4224,973
递延税项资产
6,5065,747
其他应收款
20,63020,830
受限制银行结余
7,5026,274
1,913,8841,777,219
流动资产
存货
276,005174,743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9493,757331,095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1,369,6871,335,157
应收一间关联公司款项
银行结余及现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59,321513,728
-受限制银行结余
3,2613,258
2,802,0342,357,984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10411,875156,082
合约负债
3,4823,853
租赁负债
应付关联方款项
应付一间附属公司的一名前非控股东代价
47,93657,936
应付税项
107,62491,164
银行借款
72,776183,062
644,744493,513
流动资产净额
2,157,2901,864,47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4,071,1743,641,690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1,8852,283
递延收入
3,4604,010
递延税项负债
82,37689,391
修复成本拨备
17,64115,085
银行借款
76,80077,600
182,162188,369
资本及储备
股本
91,22391,223
储备
3,412,9703,043,35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3,504,1933,134,578
非控股权益
384,819318,743
权益总额
3,889,0123,453,321
4,071,1743,641,690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于
年
月
日
于
年于
年
月
日
月
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编制基准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中期财务申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规定编制。
2.
主要会计政策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若干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倘适用)除外。
除因应用于本中期间与本集团相关之会计政策而产生之额外会计政策外,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之简
明综合财务报表所用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本集团截至
年
月
日止年度之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呈列者
相同。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
于本中期间,本集团于编制其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时已首次采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于
年
月
日
开始之本集团年度期间强制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之修订缺乏可兑换性
于本期间应用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对本集团于本期间及过往期间的财务状况及表现及╱或本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应用于本中期间与本集团相关之会计政策
于本中期间,本集团已应用以下与本集团相关之会计政策。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以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
授予雇员的购股权
向雇员及其他提供类似服务的人士作出的以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乃于授出日期按股本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量。
于授出日期厘定的以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的公允价值(不考虑所有非市场归属条件)乃根据本集团对
最终归属股本工具的估计,于归属期内按直线法支销,并在权益(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储备)内计入相应增量。
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会根据所有相关非市场归属条件的评估修订其预期归属股本工具的估计数目。修订原有
估计的影响(如有)将于损益内确认,令累计开支可反映经修订的估计,并相应调整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储备。
倘购股权获行使,先前于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储备确认的金额将转拨至股份溢价。当购股权于归属日期后被没
收或于届满日期尚未获行使,则先前于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储备确认的金额将转拨至累计亏损。倘已授出股份
获归属,先前于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储备确认的金额将转拨至股份溢价。
授予非雇员的购股权
与雇员以外之人士作出之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乃按所收取之货品或服务之公允价值计量,惟
倘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除外,于此情况下,其乃按所授出之股本工具之公允价值计量,并于实体取得货品或
对手方提供服务当日计量。收到的货品或服务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开支(除非货品或服务符合确认为资产的条
件)。
3.
收入及分部资料
经营分部乃按有关本集团各部分的内部报告由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即本公司执行董事)定期审
阅予以识别,以向各分部分配资源及评估其表现。
本集团主要于中国及所罗门群岛营运,且全部收入均来自中国及所罗门群岛。本集团的主要非流动资产位于中
国及所罗门群岛。
分拆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
收入指来自销售各种金属精选矿的收入。本集团的所有收入在某一时间点确认。本集团于报告期内来自其主要
产品的收入分析如下: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精选矿的销售
-金锭
605,414292,287
-金精矿
357,829268,735
-铜精矿
106,800177,106
-硫精矿
53,19126,257
-锌精矿
27,07346,441
-铅精矿所含金
25,49124,202
-铁精矿
14,70527,571
-铜精矿所含金
14,35721,922
-铜及锌精矿所含银
11,73612,048
-硫及铁精矿
9,23811,067
-铅精矿所含银
8,24511,755
-铅精矿
5,2364,834
-铅精矿所含铜
6152,715
-锌精矿所含金
1,240,284927,856
按收入来源分类
-自家开采产品
1,240,284850,686
-外部采购
–77,170
1,240,284927,856
分部收入及业绩
以下为本集团按经营分部及可呈报分部划分的收入及业绩分析:
宜丰项目所罗门项目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
年
月
日止期间(未经审核)
分部收入
277,041963,2431,240,284
分部溢利
109,457621,031730,488
未分配开支
(16,207)
未分配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亏损
39,597
未分配融资成本
(170)
税前溢利
753,708
截至
年
月
日止期间(未经审核)
分部收入
366,833561,023927,856
分部溢利
106,435257,245363,680
未分配开支
(7,316)
未分配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亏损
(610)
未分配融资成本
(213)
税前溢利
355,541
附注:
截至
年及
年
月
日止期间并无分部间收入。
分部溢利指各分部赚取的溢利,未分配若干行政开支、其他收益及亏损、融资成本及未分配收入及开支。此乃
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报告以进行资源分配及绩效评估的衡量标准。
上文呈报之所有分部收入均来自外部客户。
由于截至
年
月
日止年度之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披露的金额并无重大变动,故并无呈列分部资产及负债。
地区资料
本集团主要于中国及所罗门群岛营运,而所有收入均来自中国及所罗门群岛。本集团的主要非流动资产位于中
国及所罗门群岛。有关其按经营地理位置划分的收入及非流动资产资料详情如下:
收入
非流动资产
*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于
年于
年
年
年
月
日
月
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经审核)
中国
277,041366,833971,062963,868
所罗门群岛
963,243561,023895,887767,510
澳洲
– – 5,6525,986
香港
– – 6,6457,004
1,240,284927,8561,879,2461,744,368
*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其他应收款及受限制银行结余。
4.
融资成本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银行借款利息
4,9255,816
租赁负债的推算利息开支
5,0765,999
5.
所得税开支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即期税项费用: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本期间
14,27314,151
-以往年度拨备不足
1735,883
所罗门群岛企业所得税(「所罗门群岛企业所得税」)
-本期间
76,004–
预扣税
5,0007,650
95,45027,684
递延税项抵免
-本期间
(7,064)(3,385)
88,38624,299
由于本集团于两个期间无须缴纳香港利得税的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根据所罗门群岛政府法律,于两个期间内,于所罗门群岛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的税率为
35%
。所罗门群岛政府
与金岭矿业订立日期为
年
月
日的采矿协议。双方于
年
月
日订立有关税及税收豁免的谅解备忘录
(「谅解备忘录」),目标之一是重申采矿协议下现有的特许权╱豁免。根据采矿协议及谅解备忘录,金岭矿业有
权在计算应缴纳所罗门群岛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时,扣除为实施所罗门项目而合理产生及必要的勘探及开发支
出。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于两个期间内的税
率为
25%
,惟一间附属公司宜丰万国除外。
宜丰万国作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
年至
年期间可享受企业所得
税
15%
的优惠税率。其已于
年续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故其享受企业所得税
15%
的优惠税率的权利延长至
年。
自
年起,根据有关规则及规例,本集团于期内产生并获中国地方税务局认可的若干合资格研究开支符合资
格享受中国企业所得税的进一步减免,最多为所产生有关费用之
100%
。此外,对于所有符合资格的企业,无形
资产摊销的加计扣除率已从
175%
提高到
200%
。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自
年
月
日起,中国附属公司就所赚取之溢利所宣派之股息须缴纳预扣税。于
年
月
日,就中国附属公司若干保留溢利人民币
395,895,000
元(于
年
月
日:人民币
398,846,000
元)
所引致之暂时性差额,尚未于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计提递延税项拨备,原因为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额的拨
回时间及暂时性差额可能于未来可见时间内不会拨回。于
年
月
日,就中国附属公司未分配溢利人民币
86,700,000
元(于
年
月
日:人民币
227,000,000
元),已确认递延税项负债人民币
4,335,000
元(于
年
月
日:人民币
11,350,000
元)。
6.
期内溢利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期内溢利已扣除以下各项:
董事薪酬
3,8192,618
其他员工费用
47,61729,663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不包括董事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2,0071,637
总员工成本
53,44333,918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38,25235,307
使用权资产折旧
1,0941,148
采矿权摊销
9,8159,106
无形资产摊销
折旧及摊销总额
49,26745,667
存货资本化
(26,701)(32,214)
在建工程资本化
(314)(608)
22,25212,845
研发费用(附注)
14,50410,671
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
359,533443,977
附注:
该等金额已于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的「行政开支」一栏确认。
7.
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盈利乃基于以下数据计算: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盈利数字计算如下: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人民币千元)
600,760254,271
股份数目: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1,083,827828,000
普通股摊薄数目的影响:
购股权
3,517
不适用
用于计算每股摊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1,087,344828,000
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并无已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
8.
股息
期内,本公司确认以下作分派的股息: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截至
年
月
日止年度之股息:每股人民币
22.50
分
(
年:截至
年
月
日止年度每股人民币
18.50
分)
236,211153,180
于中期间结束后,本公司董事经参考于
年
月
日之已发行股份,决定以现金向于
年
月
日营业结
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本公司股东派付中期股息每股
20.30
港仙(相当于人民币
18.51
分)(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
港仙),即合共约人民币
200.6
百万元。
9.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于
年于
年
月
日
月
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应收客户合约贸易账款
(i)161,824164,809
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预付主要分包商账款
(i)103,29629,280
-预付其他供应商账款
(i)72,86938,983
-其他应收款
(iv)176,398118,853
352,563187,116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按金
1,4224,973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总额
515,809356,898
减:非流动资产项下列示的款项
22,05225,803
流动资产项下列示的款项
493,757331,095
附注:
(i)
应收贸易账款
于报告期末并无逾期应收贸易账款。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于
年
月
日及
年
月
日之应收贸易账款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根据应收贸易账款
的账龄共同评估(按尚未逾期及属不同逾期日数(如有)账龄组的应收账款结余分组)。根据本集团管理层
的评估,于
年
月
日及
年
月
日之应收贸易账款信贷亏损拨备并不重大。
(i)
预付主要分包商账款
预付账款乃宜丰万国及金岭矿业于
年
月
日就矿石开采向采矿分包商预付的分包费用,约为人民
币
103,296,000
元(于
年
月
日:人民币
29,280,000
元)。
(i)
预付其他供应商账款
结余包括预付原材料采购供应商的账款约人民币
60,921,000
元(于
年
月
日:人民币
34,955,000
元)。
(iv)
其他应收款
(i)
本集团于
年与一名供应商订立买卖协议,以收购若干原材料。在履行该协议的合约责任期间,
供应商部分违反了合约,未能按规定交付全部货物数量,且进一步未能及时全额偿还与未交付货物
相对应的款项。
于
年
月
日,本集团与供应商达成友好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该协议规定延长还款期限(最后
一期付款于
年到期),并对未偿还金额按等同于中国现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利率计收利息。为确保
还款责任的履行,双方已协定一项涉及房地产物业的抵押安排,同时由一名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提供
担保。
于
年
月
日,结余包括上述交易产生的应收款项人民币
24,630,000
元(于
年
月
日:人民
币
24,830,000
元)。
(i)
结余包括于
年
月
日到期的应收款项
百万澳元(约人民币
56,180,000
元(于
年
月
日:
约人民币
54,084,000
元),属非贸易性质,以本公司一名非控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抵押作担保并按
年利率
2.5%
计息。
(i)
结余包括代表一名采矿分包商付款约人民币
54,069,000
元(于
年
月
日:零)。
就拥有良好信贷质素及付款历史的长期客户而言,本集团就销售若干产品授予不超过
日的信贷期。而对其他
客户,本集团通常要求客户预付按金。
以下为对按发票日期呈列的应收贸易账款的账龄分析。
于
年于
年
月
日
月
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日内
137,543164,809
至
日
24,281–
161,824164,809
10.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于
年于
年
月
日
月
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应付贸易账款
(i)100,83792,801
增值税、资源税及其他应付税项
18,22022,469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应付款
4,1684,930
应付股息
239,5214,260
应计开支及其他应付款
-应计开支
22,9039,588
-应计员工成本
9,3096,145
-其他应付款
16,91715,889
311,03863,281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总额
411,875156,082
按交付日期呈列的应付贸易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于
年于
年
月
日
月
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日内
52,23251,223
至
日
15,32826,000
至
日
4,5072,040
至
日
26,88013,280
日以上
1,890258
100,83792,801
附注:
(i)
购买商品的平均信贷期为交付后
日。并未就逾期应付贸易账款收取利息。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及所罗门群岛主营采矿、矿石选矿及销售精矿产品业务。
透过我们的全资附属公司,我们目前拥有江西省宜丰万国矿业有限公司(「宜丰万国」)的全部股
权,而宜丰万国则拥有我们进行地下开采的新庄铜铅锌矿(一个位于中国江西省的生产矿)(「新庄
矿」)。新庄矿有大量有色多金属矿产资源。本集团的产品主要包括铜精矿、铁精矿、锌精矿、硫精
矿、铅精矿以及金与银的副产品。
本集团于
年
月
日完成收购西藏昌都县炟地矿业有限公司(「西藏昌都」)
51%
应占权益。西
藏昌都拥有中国西藏昌都县哇了格铅银矿(「哇了格矿」),可供我们进一步进行露天开采及地下开
采。哇了格矿有大量的铅及白银矿产资源。
于
年
月
日,本集团完成收购祥符金岭有限公司的
77.78%
权益,而其间接拥有我们进行矿产
开采的位于所罗门群岛的一处金岭矿(「金岭矿」)的
90%
权益。本集团已自
年
月起开始金岭
矿的试产。此外,于
年
月
日,本集团完成收购祥符金岭有限公司额外
20.22%
权益,因此本
集团拥有祥符金岭有限公司的
98%
权益及金岭矿业有限公司(其拥有金岭矿)的
88.2%
实际权益。
营运业绩
下表载列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与
年同期相比新庄矿及金岭矿各类产品的销量。
新庄矿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所售产品类型
年
数量
年
数量变动
(概约
%
)
铜精矿所含铜(吨)
1,6221,829(11.3%)
锌精矿所含锌(吨)
1,7313,022(42.7%)
铁精矿(吨)
25,48637,980(32.9%)
硫精矿(吨)
117,971120,719(2.3%)
铅精矿所含铅(吨)
529606(12.7%)
硫铁精矿(吨)
25,52931,759(19.6%)
精矿所含金(千克)
6490(28.9%)
精矿所含银(千克)
3,2254,379(26.4%)
精矿所含铜(千克)
52191(72.8%)
金岭矿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所售产品类型
年
数量
年
数量
变动
(概约
%
)
金锭(千克)
1,02271542.9
金精矿(吨)
25,17022,25613.1
下表载列新庄矿及金岭矿分别于截至
年及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的采矿及选矿量。
新庄矿金岭矿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数量
年
数量变动
年
数量
年
数量变动
(吨)(吨)(概约
%
)(吨)(吨)(概约
%
)
采矿量
461,405522,581(11.7)1,975,870442,443346.6
选矿量
450,528524,522(14.1)1,272,2801,137,25611.9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新庄矿的采矿量及选矿量下降,原因是本公司的铜铁加工厂为进行
技术改造而短暂停产。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金岭矿的开采作业因频繁降雨而中断。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
月,已采取相关措施减少对开采作业的影响。
扩建现有矿场
新庄矿
我们已完成本公司日期为
年
月
日的招股章程所披露的新庄矿扩建计划,达到采矿能力及
选矿能力
600,000
吨╱年(「吨╱年」)。我们现正把其产能提升至
900,000
吨╱年。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新庄矿的铜铁加工厂为进行技术改造而暂停生产
天,改造
后实现了高效、节能、自动化及智能化水平的提升,铜铁加工厂产能已达
800,000
吨╱年。
哇了格矿
年上半年,本集团已完成
万吨╱年采选工程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委托合同,并提交
了综合规划论证报告以供审批。本集团已取得哇了格矿年产
万吨采选项目的预审批号
2504-
540000-15-02-498383
。
金岭矿
本集团透过全资附属公司拥有金岭矿业有限公司(其拥有金岭矿)的
88.2%
实际权益,该矿场拥有
大量的金矿产资源,已自
年起开始试产。
浮选产量已接近设计产能,平均每日达
9,500
吨。截至
年
月底,产能已达每日
10,000
吨,回收
率稳定在
80%
。预计下半年将达到每日
12,000
吨。厂房改造仍在持续进行,包括在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内安装一台新的
立方米浮选机。尾矿干式堆存设施第三期工程已动工,预计于
年底完成。
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
于
年
月
日,本公司与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金山矿业」)订立认购协议(「认购协
议」)。金山矿业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矿业」)的全资附属公司,而紫金矿业为一间
于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其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
市,股份代号分别为
及
。根据认购协议,金山矿业同意按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
8.33
港元
认购
165,600,000
股本公司新股份(「股份」)(「认购事项」)。
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
8.33
港元较:
(1)
股份于紧接认购协议日期前的上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报收市
价每股
9.25
港元折让约
9.95%
;及
(2)
股份于紧接认购协议日期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
报平均收市价每股
9.134
港元折让约
8.80%
。
认购事项所筹集的所得款项总额约为
1,379.4
百万港元,而扣除所有相关开支后的所得款项净额将
约为
1,379.3
百万港元。根据认购协议,
50%
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有关所罗门群岛金岭矿勘探及开
发项目之拨款,及余下
50%
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本公司一般营运资金,惟本公司有权根据适用法
律及法规调整所得款项用途。
紫金矿业是一家规模庞大的跨国矿业集团,在全球范围内致力于铜、金、锌、锂、银、钼等金属矿
产资源的勘探开发、采矿工程的研究、设计和应用等,为低碳未来提供提高生活水平的材料。与
紫金矿业的合作不仅提可以供资金加快发展本集团位于所罗门群岛的金岭项目,还有助于经验共
享,并在海外采矿技术及矿山营运方面提供支援。
于
年
月
日,认购事项完成。根据本公司于
年
月
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董事的
一般授权,
165,600,000
股份(占本公司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
15.28%
)按
每股认购股份
8.33
港元之价格配发及发行予金山矿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年
月
日及
年
月
日的公告。
于
年
月
日,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的使用情况如下:
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所得款项净额
计划用途
于
年
月
日
所得款项净额
实际用途
于
年
月
日
未动用
所得款项净额
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
金岭项目资金
689.6689.6–
一般营运资金
689.7689.7–
结余
1,379.31,379.3–
签订选矿技术服务合同及扩建可行性研究合同
(i)
签订选矿技术服务合同
年
月
日,本公司拥有所罗门群岛金岭矿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金岭矿业有限公司
(「金岭矿业」)与厦门紫金矿冶技术有限公司(「紫金矿冶」)订立于所罗门群岛的金岭矿选矿
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根据技术服务合同,紫金矿冶应向金岭矿业提供以下技术服务:
•
评估浮选柱或
Knelson
选厂对微细粒金的回收效果;
•
协助推进相关设备技改及生产调试,充分发挥设备性能;
•
帮助培养实验室试验人员、现场技术人员,同时建立生产主机岗位操作标准化体系;
•
助力现有选厂指标早日达标,并为后续新建选厂的生产积累技术经验;
•
提交各项工作内容的阶段性总结或评估简报或培训
PT
等过程性资料,以及最终的
版
项目研究报告;及
•
协助完成生产相关设备技改和工艺优化。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视工程进度而定,一年内有效。合同金额
为人民币
1.69
百万元,并须由金岭矿业分期支付予紫金矿冶。
(i)
签订扩建可行性研究合同
于
年
月
日,金岭矿业与紫金(厦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紫金工程」)订立金岭矿新建
1,000
万吨╱年的扩建可行性研究合同(「扩建可行性研究合同」)。扩建可行性研究包括设计主
要生产设施如采选工程、尾矿池、低品位矿石破碎、堆浸垫、吸收等,以及相关的供水、供电、
厂区道路、实验室及生活辅助设施等,以达到产能
1,300
万吨╱年,产品为金锭(金品位
80%
)及
浮选金精矿(金品位
克╱吨)。
预计合同期将于
年
月
日,紫金工程向金岭矿业提交施工方案后结束。合同总金额为
2.89
百万美元(相当于约人民币
20.8
百万元),并由金岭矿业根据扩建可行性研究合同的付款时
间表向紫金工程支付。合同金额将由本集团可用的内部资源拨付,支付款方式如下:
- ,000
美元于成立项目组及收到项目资料后支付;
- ,000
美元于提交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获金岭矿业接纳时支付;
- ,000
美元提交初步设计并获金岭矿业接纳后支付;
- ,000
美元提交采矿工程(包括公辅设施)施工图纸并获金岭矿业验收后支付;
- ,000
美元于提交项目粗碎车间及中间矿堆(包括公辅设施)之施工图则及金岭矿业完成
验收后支付;
- ,000
美元于提交堆浸车间的破碎筛分、吸附及堆场(包括公辅设施)的施工图纸及完成
金岭矿业验收后支付;
- ,000
美元提交选矿车间、浮选车间、脱水车间、药剂制备、药剂仓库、鼓风机房等其他
选矿工程(含公辅设施)施工图纸,并经金岭矿业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 ,000
美元提交辅助设施、尾矿输送及回水泵房、尾矿库工程(含公辅设施)施工图纸后,
及完成金岭矿业验收后支付;及
•
余款
300,000
美元作为保证金,于所有设计元素及服务完成后支付。若紫金工程违约,将依
违约金扣除。
技术服务合同及扩建可行性研究合同各自金额乃根据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按公平原则磋商之商
业条款厘定,并考虑
(i)
相关项目所涉及之专业及技术专家之时间成本;
(i)
本集团产能之预期
成果;
(i)
紫金矿业于采矿业之领先技术能力;及
(iv)
其他两家工程设计公司提供类似服务的
报价。
诚如本公司
年报所披露,金矿的营运已为本集团截至
年
月
日止年度贡献超过
50%
的收入及溢利。鉴于目前黄金价格飙升,尽快开采符合本集团之最佳利益。因此,董事会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技术服务合同及扩建可行性研究合同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
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而技术服务合同及扩建可行性研究合同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股
东」)的整体利益。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公告。
股份奖励计划
本公司于
年
月
日(「采纳日期」)采纳一项股份奖励计划(「
年股份奖励计划」),以为肯定
合资格参与者对本集团的贡献或日后的贡献,向彼等授出激励或奖励,并根据本集团的表现目标
吸引、挽留及激励优秀的合资格参与者。
截至
年
月
日,根据
年股份奖励计划,可供授予的奖励股份数量为
108,382,720
股。于
年
月
日,根据
年股份奖励计划,可供授予的奖励股份数量为
95,372,720
股。详情请参
阅本公司日期为
年
月
日及
年
月
日的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
年
月
日的通
函。
于
年
月
日,概无根据
年股份奖励计划授予奖励股份。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于
年
月
日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
年购股权计划」),以为肯定及认可合资格参
与者对本集团的贡献或日后的贡献,向彼等授出购股权,以激励或奖励彼等对本集团的贡献。
于
年
月
日,
年购股权计划项下有
108,382,720
份购股权可供授出。截至
年
月
日止
六个月,
13,010,000
份购股权获授出及其中
2,130,000
份购股权获注销。并无购股权获行使或失效。
因此,截至
年
月
日止期间,有关获授出购股权的已发行的股份数目为零。于
年
月
日,
年购股权计划项下有
95,372,720
份购股权可供授出。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及
年
月
日的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
年
月
日的通函。
财务回顾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精矿产品、
金锭及金精矿
(自家开采)
其他精矿贸易
(外部采购)
年总计
精矿产品、
金锭及金精矿
(自家开采)
其他精矿贸易
(外部采购)
年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收入
1,240,284–1,240,284850,68677,170927,856
销售成本
(372,428)–(372,428)(367,151)(76,826)(443,977)
毛利
867,856–867,856483,535344483,879
毛利率
70.0%–70.0%56.8%0.45%52.2%
收入、销售成本、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的整体收入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927.9
百万元增加约
33.7%
至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1,240.3
百万元,主要是由于金岭矿的销售增加所致。我们的销售成本由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444.0
百万元减少
16.1%
至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
民币
372.4
百万元,主要是由于停止其他精矿贸易所致。
本集团的整体毛利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483.9
百万元增加约
79.4%
至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867.9
百万元。整体毛利率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
52.2%
增加
至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
70.0%
。该增加主要由于金岭矿的毛利率增加所致。
(i)
精矿产品、金锭及金精矿(自家开采)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新庄矿
精矿产品
金岭矿金锭及
金精矿
年总计
新庄矿
精矿产品
金岭矿金锭
及金精矿
年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收入
277,041963,2431,240,284289,663561,023850,686
销售成本
(133,414)(239,014)(372,428)(147,470)(219,681)(367,151)
毛利
143,627724,229867,856142,193341,342483,535
毛利率
51.8%75.2%70.0%49.1%60.8%56.8%
新庄矿-精矿产品
来自销售精矿产品的收入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289.7
百万元减少约
4.4%
至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277.0
百万元。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我们出售
1,622
吨铜精矿所含铜、
25,486
吨铁精矿及
1,731
吨锌
精矿所含锌,而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分别为
1,829
吨、
37,980
吨及
3,022
吨,分别减少约
11.3%
、
32.9%
及
42.7%
,此乃由于采矿量减少所致。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铜精矿所含铜、铁精矿及锌精矿所含锌的平均价格分别为每吨
人民币
65,845
元、人民币
元及人民币
15,640
元,而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分别为每吨
人民币
62,123
元、人民币
元及人民币
15,368
元,铜精矿所含铜及锌精矿所含锌分别增加约
6.0%
及
1.8%
,而铁精矿的供应量则因中国房地产需求下降而减少约
20.5%
。
精矿产品的销售成本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147.5
百万元减少约
9.6%
至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133.4
百万元,乃由于选矿量减少所致。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精矿产品毛利为约人民币
143.6
百万元,较截至
年
月
日
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142.2
百万元增加约
1.0%
。毛利率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
49.1%
增
加至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
51.8%
。该增加主要由于精矿的价格上升所致。
金岭矿-金锭及金精矿
销售金锭及金精矿的收入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561.0
百万元增加约
71.7%
至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963.2
百万元。该增加主要由于金价及金精矿销量上升
所致。
销售金锭及金精矿的成本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219.7
百万元增加约
8.8%
至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239.0
百万元,该增加乃由于采矿及选矿量增加。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金锭及金精矿的毛利约为人民币
724.2
百万元,较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341.3
百万元增加约
112.2%
。毛利率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
60.8%
增加至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
75.2%
。该增加主要由于金价显著上升所致。
(i)
其他精矿贸易(外部采购)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并无其他精矿贸易。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其他精矿贸易
的收入为约人民币
77.2
百万元。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其他精矿的相应销售成本为约
人民币
76.8
百万元,而其他精矿贸易业务毛利约为人民币
345,000
元。
其他收入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我们的其他收入主要包括银行利息收入约人民币
1.7
百万元、按公允
价值计入损益(「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约人民币
22.7
百万元、已收当地政
府机关的奖励约人民币
1.4
百万元及政府授予宜丰万国有关采矿技术改进的补助及补贴约人民币
0.6
百万元。其他收入较
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
28.4
百万元,主要归因于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
利息收入增加。
其他收益及亏损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我们的其他收益及亏损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的亏损约人
民币
4.8
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
18.5
百万元至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的收益约人民币
13.7
百万
元,当中主要包括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约人民币
22.2
百万元、由
于美元兑所罗门群岛元以及澳元及港元兑人民币产生的未变现汇兑亏损约人民币
7.6
百万元,而
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由于澳元及港元兑人民币而产生未变现汇兑亏损约人民币
3.8
百
万元。
分销与销售开支
我们的分销与销售开支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57.1
百万元增加约
12.3%
至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64.1
百万元。该增幅主要归因于金岭矿的金精矿及金锭销量增
加,导致铁路及运输费用、出口税及矿权使用费增加。
行政开支
我们的行政开支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62.2
百万元增加约
42.8%
至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88.8
百万元。该增幅主要归因于金岭矿产生的员工成本、折旧及担保费用
增加以及金岭矿业为确保我们在金岭矿的营运而产生的财产保险。
融资成本
我们的融资成本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6.0
百万元减少约
15.0%
至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5.1
百万元,主要由于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所得税开支
我们的所得税开支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为人民币
88.4
百万元,包括应付中国企业所得
税约人民币
14.3
百万元、应付所罗门群岛企业所得税约人民币
76.0
百万元、应付预扣税约人民币
5.0
百万元、去年拨备不足人民币
0.2
百万元及递延税项抵免约人民币
7.1
百万元。我们的所得税开
支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为人民币
24.3
百万元,包括应付中国企业所得税约人民币
14.2
百万元、应付预扣税约人民币
7.6
百万元、去年拨备不足人民币
5.9
百万元及递延税项抵免约人民币
3.4
百万元。
我们的所得税开支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有所增加,乃主要由于营运溢利增加及全数动
用过往年度结转的税收亏损导致的金岭矿所得税开支增加,而根据所罗门群岛企业所得税法,所
得税率为
35%
。
期内溢利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的税后溢利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331.2
百万元增加约
100.9%
或约人民币
334.1
百万元至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665.3
百万元。该增幅主要
由于来自金岭矿的金锭及金精矿销售与其溢利贡献增加所致。
我们的净溢利率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
35.7%
增加至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
53.6%
。该增幅主要由于销售金锭及金精矿产生的收入及溢利增加所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由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254.3
百万元增加约
136.3%
或约人
民币
346.5
百万元至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600.8
百万元。
流动资金与财务资源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产生所得现金净额约为人民币
438.2
百万元(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约人民币
209.9
百万元),而于
年
月
日,本
集团的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人民币
659.3
百万元(于
年
月
日:约人民币
513.7
百万元)。银行
结余及现金增加主要归因于金岭矿营运所产生的现金增加以及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的所得
款项。
银行结余及现金中,约人民币
534.2
百万元(于
年
月
日:约人民币
268.7
百万元)以港元、澳
元、所罗门群岛元及美元计值。
借款
于
年
月
日,本集团合计持有抵押银行借款约人民币
109.6
百万元及无抵押银行借款约人
民币
40.0
百万元,到期日介乎一年至四年,实际利率约为
4.52%
。
资产负债比率
于
年
月
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相当于总银行借款及应付一间附属公司一名前非控股
股东款项除以总资产)约为
4.2%
。于
年
月
日的资产负债比率约为
7.7%
。资产负债比率下降
主要由于银行结余及现金以及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增加所致。
资本支出
资本支出主要包括购置采矿及加工设备、于金岭矿建造采矿构筑物以及勘探及评估资产款项。截
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已产生资本支出约人民币
174.2
百万元(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
约人民币
64.0
百万元)。
订约责任及资本承担
于
年
月
日,本集团的资本承担约为人民币
366.3
百万元,较于
年
月
日约人民币
346.5
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
19.8
百万元,主要由于在金岭矿建设一个二级水电站所致。
或然负债
于
年
月
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或担保。
有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投资、收购及出售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概无有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
企业的重大投资、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本公告日期并无任何获董事会授权的重大投资或添置资本资产计
划。
本集团资产抵押
于
年
月
日,本集团账面值约为人民币
54.1
百万元(于
年
月
日:约人民币
55.9
百万元)
的使用权资产及楼宇已予抵押,以取得本集团的银行借款及信贷。
汇率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业务主要位于中国及所罗门群岛,而大部分交易以人民币、美元及澳元进行。除本集团若
干银行结余及现金、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以港元、澳元、所罗门群岛元及美元计值外,本集团
的大部分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值。
由于报告期内人民币兑港元及澳元的波动有限,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并无面临重
大不利外汇波动风险。我们并未使用任何外币对冲安排或其他衍生工具以对冲汇率风险。
利率风险
我们以人民币及港元计值的银行借款是分别按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人行」)设定的基准利率及香
港银行同业拆息(「香港银行同业拆息」)所厘定的息率向国内的商业银行借款。我们的银行贷款的
利率可能因贷款人按人行的基准利率及香港银行同业拆息的变动而作出调整。我们承受因我们的
短期及长期银行借款的利率变动而产生的利率风险。基准利率上升将令我们的银行贷款的利率上
升。利率上升将增加我们在未偿还借款方面的开支及新借款的成本,因而可能对我们的财务业绩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并无使用任何利率掉期或其他衍生工具对冲利率风险。
中期股息
董事会宣派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每股
20.30
港仙(相当于人民币
18.51
分)(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
12.00
港仙),占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
33.4%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
个月:
35.6%
),应向于
年
月
日(星期二)名列于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支付。根据于
年
月
日的已发行股份数目,此相当于分派总额约人民币
200.6
百万元。预期建议中期股息将于
年
月
日或之前派付。股息并未作为负债计入简明综合财务报表。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应向于
年
月
日(星期二)营业结束时名列于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派付中期股息。
为厘定享有中期股息的权利,本公司将自
年
月
日(星期五)至
年
月
日(星期二)(包括
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享有建议中期股息,所有股票连同已在随附背
页填妥或另行填妥的股份转让表格,须不迟于
年
月
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送交本公
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办理登记,地址为香港夏悫道
号远东金融中
心
楼。
员工及薪酬政策
于
年
月
日,本集团雇有约
1,292
名雇员,不包括负责在新庄矿进行地下采矿作业以及金岭矿
进行采矿及钻探作业的独立第三方承包商。薪酬是按照公平原则,经参考市况及个人表现而厘定
及作出检讨。
本集团亦向其雇员提供其他福利,包括为我们的中国雇员支付社会保险连同住房公积金,为我们
的香港雇员支付法定强制性公积金供款,为我们的澳洲雇员支付养老基金,以及为我们的所罗门
群岛雇员支付国家公积金。
勘探、开发及采矿业务
新庄矿
矿产勘探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新庄矿的勘探活动在
4-29
勘探线内进行。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
月,我们已完成地下地质钻探
11,473
米,钻孔大小为
至
毫米。我们亦已完成巷道掘进量
525.7
米,完成坑道编录
1,162
米。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就矿产勘探产生费用约人民币
1.2
百万
元。
开发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本集团产生开发支出约人民币
126.1
百万元。开发支出的明细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采矿构筑物
88.9
选矿厂机器及电子设备
32.0
汽车
5.2
126.1
采矿业务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我们于新庄矿选矿石总量为
450,528
吨。下表载列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我们精矿产品的销量。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已售精矿类别数量数量
铜精矿所含铜
1,622
吨
1,829
吨
铁精矿
25,486
吨
37,980
吨
锌精矿所含锌
1,731
吨
3,022
吨
硫精矿
117,971
吨
120,719
吨
铅精矿所含铅
吨
吨
硫铁精矿
25,529
吨
31,759
吨
铜精矿所含金
千克
千克
铜精矿所含银
1,869
千克
1,931
千克
锌精矿所含金
千克
千克
锌精矿所含银
–21
千克
铅精矿所含金
千克
千克
铅精矿所含银
1,356
千克
2,427
千克
铅精矿所含铜
千克
千克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新庄矿就采矿及选矿活动产生的开支分别约为人民币
69.9
百万元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73.9
百万元)及约人民币
50.3
百万元(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55.2
百万元)。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采矿及选矿活动的单位开支分
别约为每吨人民币
155.2
元(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每吨人民币
141.0
元)及约每吨人民币
111.7
元(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约每吨人民币
105.3
元)。选矿及采矿活动的单位开支增加
乃主要由于采矿及选矿量减少,而部分固定成本维持不变。
哇了格矿
我们拥有西藏昌都的
51%
应占权益,而西藏昌都拥有哇了格矿,可供我们进一步进行露天及地下
开采。哇了格矿有大量的铅及白银矿产资源。本集团现正将其勘探许可证转为开采许可证。
矿产勘探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概无进行任何矿产勘探。
开发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哇了格矿产生开发支出约人民币
0.9
百万元,主要与维护勘探许可证
以及将勘探许可证转换为采矿许可证的相关活动有关。
采矿业务
因哇了格矿仍处于开发阶段,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概无进行采矿业务。
金岭矿
矿产勘探
于
年上半年,金岭矿
Valehaichichi
矿床、
Charivunga
矿床、
Kupers
及
Dawsons
矿床共钻探
个
孔,共计
42,555.7
米,包括:
• 33
个岩芯钻孔,共
18,396.3
米;
• 334
个反循环钻孔,共
24,159.4
米
我们获得:高品位区域主要分布于凝灰岩层,海拔高度约
0-100
米,矿体向南及东延伸方向均发现
高品位凝灰岩层。
于
年上半年,矿产勘探支出约为人民币
15.1
百万元。该支出包括直接钻探成本、能源成本及化
验成本。
开发
于
年上半年,金岭矿产生开发支出人民币
26.8
百万元,主要涉及尾矿干堆设施建设、金库改造
及浮选厂升级以及自用水电站。
开发支出的明细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采矿构筑物
11.5
选矿厂机器及电子设备
14.1
汽车
1.2
26.8
采矿业务
于
年上半年,浮选厂加工矿石总量约为
1,272,280
吨并生产金精矿约
26,307
干公吨。
Knelson
选矿机及堆浸厂生产约
1,046
千克金锭(平均
80.64%
的金含量及
15.93%
的银含量),销往澳
大利亚市场份额第二大的黄金精炼厂。
下表载列金岭矿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各产品的销售量: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数量数量
所售产品类型
金锭(千克)
1,022715
金精矿(吨)
25,17022,256
下表载列金岭矿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的采矿及选矿量:
截至
月
日止六个月
年
年
数量
(吨)
数量
(吨)
采矿量
1,975,870442,443
选矿量
1,272,2801,137,256
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的采矿量激增主要归因于
年第一季度频繁降雨导致采矿作业
中断。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采矿量增加乃由于分包商增加采矿机器及设备以及矿区道路
条件改善提升运输可达性。
随著选矿厂新安装
立方米浮选机组,每日处理能力已由约
9,000
吨逐步提升至
12,000
至
13,000
吨。
于
年上半年,金岭矿开采及选矿业务分别产生开支约人民币
131.7
百万元及人民币
99.7
百万
元。于
年上半年,采矿及选矿业务的单位开支分别约为人民币
66.6
元╱吨及人民币
78.4
元╱
吨。
前景
我们计划继续拓展我们的业务,透过下列主要策略发展成为中国及南太平洋地区领先的有色金属
矿业公司。
增加矿业生产、外包采矿作业
我们在新庄矿的生产规模已于
年底扩大至目标采矿能力及选矿能力
600,000
吨╱年,目前
处于提升采矿能力至
900,000
吨╱年的最后阶段。未来几年,我们计划将采矿能力进一步提升至
1,000,000
吨╱年。为将成本降至最低,我们将继续向第三方承包商外包我们的地下采矿作业。
透过未来收购新矿进行横向扩张
我们拟透过收购新矿进一步扩大我们的矿产资源及提高矿石储量。就收购目标而言,我们将审慎
考虑及权衡评估标准,进行审慎收购,以期进一步发展我们的业务及尽量提高股东回报。
展望
根据摩根士丹利金属行业报告,美元进一步走弱将为大宗商品提供上行动能,美国通胀上升亦
可能吸引资金流入,而中国若推出刺激政策将为行业带来额外利好。然而,随著早期囤货效应消
退,美国关税构成增长风险。该行特别看好黄金、白银及
COMEX
铜期货。摩根士丹利预期今年金
属市场趋势将持续,
COMEX
铜、黄金及白银仍有上行空间,而铂金在经历约
50%
涨幅后将趋于稳
定。受美元走弱、
ETF
买盘及持续不确定性背景推动,央行购金及投资需求持续支撑需求,该行将
年第四季度金价目标上调至每盎司
3,800
美元,同时珠宝需求亦有望随著消费者逐渐适应高价
位而回升。该行预期黄金交易价于
年第三季度为每盎司
3,500
美元,
年第四季度为每盎司
3,800
美元,
年第一季度为每盎司
3,500
美元。摩根士丹利亦预期黄金于
年的均价为每盎司
3,313
美元,而
年为每盎司
2,625
美元。
截至
年
月底,高盛表示预计铜的月度平均价格将从先前的
9,140
美元上升至
年下半年的
9,890
美元。该行同时预期,由于关税导致美国以外地区库存减少,加上主要消费国的市场情绪及
经济活动保持相对韧性,铜价将于
月攀升至年度高点
10,050
美元,其后于
年
月回落至
9,700
美元。
报告期后事件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自
年
月
日后直至本公告日期间,并无发生对本集团构成重大影响
之重要事件。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致力保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并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内一直遵守联交所证券上
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
C1
第
部分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所有适用守则条
文,惟偏离下文所述的企业管治守则第
C.2.1
条守则条文有关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予区分的规
定。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
C.2.1
条守则条文,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予区分,不应由同一人兼任。高
明清先生除担任本公司主席外,亦为本公司行政总裁,负责策略规划及监管本集团各方面的营
运。此情况构成对企业管治守则第
C.2.1
条守则条文的偏离。高明清先生为本集团创办人之一,对
本集团的核心业务具备丰富经验及知识,其监管本集团营运的职责显然对本集团有利。董事会认
为此架构将不会损害董事会与本集团管理层之间的权责平衡。
遵守证券交易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行为守则」),其条款并不逊于上市规则附录
C3
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的交易规定准则。经向全体董事
作出具体查询后,全体董事已确认彼等于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均已遵守标准守则及行为
守则所载的规定准则。
就可能拥有本公司内幕消息的有关雇员进行的证券交易而言,本公司亦已按不逊于标准守则的条
款制定书面指引(「雇员书面指引」)。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本公司并无察觉有任何有关雇
员不遵守雇员书面指引的事件。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证
券(包括库存股份)。
由审核委员会审阅账目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曾伟雄先生、王志明先生及王昕先
生)组成。审核委员会的成立目的为检讨及监管本集团的财务申报程序、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事
宜。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
年
月
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并认为有关业绩
已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编制,本公司亦已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于当中作出适当披露。
刊载中期业绩公告及中期报告
中期业绩公告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wgmine.com
刊载。本公司
年中期报告(当中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料)将适时寄发予股东及于上述网
站刊载。
承董事会命
万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高明清
香港,
年
月
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高明清先生
(
主席
)
、高金珠女士、刘志纯先生及王国标先生;
非执行董事王任翔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伟雄先生、王志明先生及王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