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30 首惠产业金融 公告及通告:延迟寄发通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APITAL INDUSTRIAL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 LIMITED

首惠产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延迟寄发通函

谨此提述首惠产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之两项

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i)修订有关服务总协议之年度上限;(i)重续有关服

务总协议之主要交易及持续关联交易及(i)修订于二零二四年授信总协议有关之

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及持续关联交易之年度上限之事宜(「拟议交易」)。除非另有界

定,于本公告所采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述,载有(其中包括)(i)拟议交易之详情;(i)独立董事委员会函

件,当中载有其致独立股东之推荐建议及(i)独立财务顾问函件,当中载有其致

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之通函(「通函」)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或

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将载入该通函之若干资料,预计寄发该通函之日期将延迟

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首惠产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孙亚杰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仅供识别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孙亚杰女士(主席)、付瑶女士(董事总经理)、田刚先生

(执行董事)、黄冬林先生(非执行董事)、谭竞正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伍文峰

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安殷霖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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