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06 升华兰德 公告及通告:联合公告延迟寄发有关富强证券为及代表芯化和云(香港)就收购全部H股提出之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及芯云智联就收购全部内资股提出之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之综合文件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联合公告之内容概
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联合
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
责任。
本联合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拟及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浙江升华兰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或构成邀请或要约的一部分、或不在任何司法权
区构成任何表决权或批准之招揽、亦不得在与适用法律或法规相抵触之情况下
于任何司法权区出售、发行或转让浙江升华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证券。倘
此举属构成违反该司法权区相关法律,本联合公告不会于任何司法权区内发布、
刊发或派发。
上海芯云智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升华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GHUA LANDE SCITECH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06)
Shanghai Xinyun Zhilian Data
Technology Co., Ltd.*
(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
芯化和云(香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Chemcloud (HK) Data Technology
Limited
(于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
联合公告
延迟寄发有关富强证券有限公司为及代表
芯化和云(香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就收购
浙江升华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部H股提出之
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
及
上海芯云智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就收购
浙江升华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部内资股提出之
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之综合文件
要约人的财务顾问
独立董事委员会的独立财务顾问
兹提述(i)要约人与升华兰德根据收购守则规则第3.5条刊发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
月二十五日的联合公告(「规则3.5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富强证券有限公
司为及代表芯化和云(香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芯化和云(香港)」)就收购升华兰
德的全部H股提出的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H股要约」)及上海芯云智联数据科
技有限公司(「芯云智联」,连同芯化和云(香港),统称「要约人」)就收购升华兰德
的全部内资股提出的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内资股要约」,连同H股要约,统
称「该等要约」);(i)要约人与升华兰德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的联合
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完成内资股买卖协议;及(i)要约人与升华兰德日期
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的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完成H股买卖协议。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联合公告所用词汇与规则3.5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延迟寄发综合文件
诚如规则3.5公告所披露,要约人及升华兰德有意由要约人及升华兰德将综合文
件(包括要约人的要约文件及董事会的回应文件)联合寄发予股东。根据收购守
则规则第8.2条,除非取得执行人员同意,否则综合文件须于规则3.5公告日期起
计21日内(即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或之前)(「指定期间」)寄发予独立股东。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载入综合文件的若干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升华兰德集团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独立财务顾问
函件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第10.11条有关升华兰德集团财务或经营状况或展望的
重大变动声明),预期综合文件(连同随附有关该等要约的接纳及转让要约股份
表格(「接纳表格」)未能于指定期间内寄发。
要约人及升华兰德已向执行人员申请豁免严格遵守收购守则规则第8.2条项下的
规定,并根据收购守则规则第8.2条同意将综合文件(连同接纳表格)的最后寄发
日期延长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而执行人员已同意授出有关延期。
要约人及升华兰德将适时就寄发综合文件的时间作出进一步公告。
警告
董事并无于本联合公告内就该等要约之条款是否公平合理或应否接纳该等要约
提供推荐建议,且股东于决定是否接纳该等要约前,务请仔细阅读综合文件,包
括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之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该等要
约向独立股东提出之推荐建议。
升华兰德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升华兰德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而彼等如对
本身的情况有任何疑问,应咨询持牌证券交易商或注册证券机构、银行经理、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承唯一董事命
上海芯云智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王征
承董事会命
浙江升华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行政总裁
王锋
承董事会命
芯化和云(香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王征
中国杭州市,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三名执行董事王锋先生、徐剑锋先生及
吴丽辉女士;一名非执行董事陈平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蔡家楣先生、
黄廉熙女士及黄轩珍女士。
全体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就本联合公告所载资料(不包括与要约人有关)之准确性
承担全部责任,并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本联合公告内所
发表之意见(不包括要约人董事所发表之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始行达致,
且本联合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足以令本联合公告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联合公告的资料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升华兰德的资料。
董事愿就本联合公告所载资料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
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i)本联合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
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份;及(i)且无遗漏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联合公告或
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芯云智联的唯一董事为王征博士。
芯云智联唯一董事愿就本联合公告所载资料(不包括与升华兰德集团及卖方有
关之资料)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深知,
本联合公告内所发表之意见(不包括升华兰德及卖方董事所发表之意见)乃经审
慎周详考虑后始行达致,且本联合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足以令本联合公告
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芯化和云(香港)的董事为王征博士及马原先生。
芯化和云(香港)董事愿就本联合公告所载资料(不包括与升华兰德集团及卖方有
关之资料)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
就彼等所深知,本联合公告内所发表之意见(不包括升华兰德及卖方董事所发表
之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始行达致,且本联合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足以
令本联合公告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联合公告将由刊登日期起最少一连七天载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之「最
新上市公司公告」页及载于本公司网站w.landpage.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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