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27 中国天保集团 公告及通告:盈利预警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CHINA TIANBAO GROUP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中国天保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427)
盈利预警
本公告乃由中国天保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
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
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
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本
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该期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
管理层目前可得的其他资料作出的初步估算,预期本集团该期间录得的净亏
损为人民币35,000,000元至人民币45,000,000元(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去年同
期」):净亏损人民币29,000,000元)。
董事局相信,该期间录得亏损主要归因于本集团康养业务初始启动成本及其
他康养业务营运成本。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按本集团该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
目及目前可得的本公司其他资料作出的初步估算,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及审核
委员会审阅或审核。因此,本集团该期间的财务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资料
有所不同。有关本集团的财务业绩及表现之详情将于本公司的中期业绩公告
披露及以其为准。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集团该期间的中期业
绩公告,其预期将于2025年8月底前刊发。
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
承董事局命
中国天保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局主席兼执行董事
李保田
香港,2025年8月15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李保田先生、申丽凤女士、王新玲女士、李亚睿鑫
先生、王慧杰女士及臧凛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侯亮先生、李清旭先生及
李煦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