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32 越疆 公告及通告:修订公司章程

章程序号修订前章程内容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419.54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329.54 万元。
第十八条40,419.54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 1 股,每股面值 元。42,329.54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 1 股,每股面值 元。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SHENZHEN DOBOT CORP LTD

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修订公司章程

兹提述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分别为

日、

日及

日的公告(「公告」),内容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

H

股。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有词汇与公告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已完成本次

H

股配售。本次

H

股配售完成后,鉴于本公司根据一般授权

配售新

H

股后总股本增至

423,295,400

股,建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本

公司章程(「章程」),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经修订的章程已于

日获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并生效。经修订

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dobot.cn

(中文版)及

w.dobot-robots.com

(英文版)刊发。

承董事会命令

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刘培超先生

深圳,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

(i)

执行董事刘培超先生、王勇先生及郎需林先生;

(i)

非执行董事景亮先生;及

(i)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贻斌先生、吴浩云先生及侯

玲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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