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38 中远海能 公告及通告:中远海能二零二五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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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识别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

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

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OSCOSHIPINGENERGYTRANSPORTATION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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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10B

条之规定而作出。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

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公告为本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之要求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之公告。

承董事会命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倪艺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任永强先生及朱迈进先生,非执行董事汪树青先

生、王威先生及周崇沂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伟德先生、李润生先生、赵劲松先生

及王祖温先生所组成。


证券代码:600026证券简称:中远海能公告编号:2025-04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五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五次监

事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四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

所有与会监事同意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相应修订《公

司章程》及其附件中与监事会或监事有关的条款。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并在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

登记后生效,在此之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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