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7 中信股份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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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监管公告
此乃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登载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szse.cn)关于对中信财
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
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 283,870.29 | 42.94 |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 173,387.79 | 26.23 |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83,491.26 | 12.63 |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 25,047.38 | 3.79 |
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9,072.65 | 2.88 |
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338.78 | 2.62 |
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5,604.90 | 2.36 |
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8,669.39 | 1.31 |
北京中信国际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669.39 | 1.31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的要求,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通过查验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中华
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
财务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对
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
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财务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7834635Q。财务公司于2021年08月18日取得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机构编
码为L0163H211000001)。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661,160.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中信兴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 8,669.39 | 1.31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8,669.39 | 1.31 |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8,669.39 | 1.31 |
合计 | 661,160.00 | 100.00 |
财务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低层栋B座2层;法定代表人:张云
亭。
2.财务公司经营范围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
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推进中信集团“五三”战略委员会
等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规范运作,对财务公司的重大决策提出审议、评价和咨询意见,为董事
会决策提供支持,董事会聘任经理层,负责财务公司经营管理,通过职
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设置的部门为业务部、国际业
务部、金融市场部、结算业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风险合规部、人力
资源部、金融科技部、财务管理部、审计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合
署办公)。风险合规部是内控建设与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内部控
制体系的统筹规划、建设落实工作。各业务执行部门作为内控第一道防
线,对其业务办理活动产生的风险及风险处置化解承担第一责任;风险
合规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对各类风险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审计
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履行监督、检查等监督职责。
财务公司在业务上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领导、管理、协调、
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的发展战略纳入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集团”,中信集团为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的发展规划,并接
受中信集团的指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组织结构图如下:
2.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建立了内部审计部门,并结合经营管理实际设立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总体战略,审核和修订财务公司
风险管控政策,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审议研究财务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问题;审议信贷资产质量分类
及核销问题;负责授权与管理;监督和评价高级管理层在信贷、市场、
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等。审计委员会全面领导财务公司审计工
作,主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查财务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制
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对财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
以及与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
业务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
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财务公司按年度修订及编印《规章制度汇编》,并根据行业监管要
求变化、内控评价结果、外部检查等落实年度制度编修计划,实现内控
制度及时动态更新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末,财务公司已颁布172项规章制度,其中涵
盖:公司治理类15项、业务管理类45项、金融科技类18项、财务管
理类17项、风险管理类28项、审计类7项、人力资源类19项、行政
管理类14项、党建与纪检类9项。
3.内部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
定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准备
金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
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头寸管理办法》《中信财
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
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同业拆借管
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有效地控制了业务风险。
财务公司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计划指导、比例调控、
授权批准。
(2)信贷业务控制
①信贷管理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信集团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根据
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
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票
据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贸易融资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
务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现金管理项
下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
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授信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授信
业务操作规程》《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授信评审规程》等制度,建立了分
工明确、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信贷管理制度,做到贷审分离。
②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包括对贷款的检查、信贷资金管理、抵押物管理、贷款回
收、展期及不良资产管理等内容。财务公司根据《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
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贷资产分类操作规程》
的规定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的类别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为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为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管理水
平,财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业务管理办
法》明确财务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范围,确定财务公司开展自营投资业务
的基本原则,金融市场部对市场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确定投资对象、
范围、组合、策略报董事会审批执行。
财务公司根据《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投后管理办法》,
确定风险合规部与金融市场部组成投后管理小组,对投资产品进行定
期或不定期(频率不低于每半年一次)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对投资项
目进行五级分类,对漏洞与风险提出整改和建议。遇到投资项目出现重
大突发事件时,投后管理小组向管理层汇报情况与方案,并对执行结果
进行跟踪。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建立稽
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
计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及中信集团内相关规章制度,参照《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和《中国
内部审计准则》,制定《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中信财
务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信息联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信息科技审计操作规程》等制度。
审计部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负责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业务,根据有关
部门和中信集团的要求,按年度对内部控制措施设计的合理性与运行
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估下列针对组织内部治理、运营和信息系统等风
险的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财务和运行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运营
和程序的效率和效果;资产的安全;对法律、法规、政策、程序及合同
的遵循情况。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为强化科技赋能,严控信息科技风险,财务公司制订了《中信财务
有限公司信息科技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需求和项目
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运营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
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用户与数字证书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核心
业务系统数据运维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网络
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
公司终端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信
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技术后
评价工作规程》《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中
信财务有限公司数据治理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数据标准管理
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数据
质量管理办法》共18项制度,规范各部门员工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了
业务系统计算机操作权限,并根据财务公司信息化内控管理要求落实
控制措施,为各项业务的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4.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
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
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在投资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
应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度,较好地控制了投资风险;财务公司合规运
作,谨慎执行内部控制度并执行有效,将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内。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08.55亿元;负债
总额424.28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4.26亿元,其中:实收资本66.12
亿元、盈余公积6.02亿元、一般风险准备5.18亿元,未分配利润6.89
亿元。
2024年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8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9.53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7.61亿元。
2.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
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
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
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8.53%,符合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财务公司流动性比例为46.55%,符合监管要求。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财务公司各项贷款余额3,473,977.27万元,占各项存款余额和实
收资本总额之和(4,839,623.28万元)的比例为71.78%,符合监管要
求。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财务公司集团外负债总额0.00万元,资本净额896,547.83万元,
股东名称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股 东发放贷款余额(万元) | 投资金额(万元) |
---|---|---|
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1,000.00 | 17,338.78 |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08,000.00 | 83,491.26 |
集团外负债总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符合监管要求。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200,884.01万元
/5,085,452.27万元=3.95%,不超过15%,符合监管要求。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200,884.01万元/
953,052.54万元=0.21,不超过3倍,符合监管要求。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财务公司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为235,964.16万元,资本净额为
896,547.83万元,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符合监管
要求。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2,833.28万元,占存款总额
4,178,463.28万元的比例为0.07%,符合监管要求。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财务公司投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56.90%,低于70%,符合
监管要求。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财务公司固定资产净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05%,不高于20%,
符合监管要求。
四、股东贷款情况
股东名称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股 东发放贷款余额(万元) | 投资金额(万元) |
---|---|---|
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34,962.50 | 8,669.3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对股东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发放贷款余额271,000.00万元,超过该股东出资额;对股东中信
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余额34,962.50万元,超过该股
东出资额;对股东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余额208,000.00万
元,超过该股东出资额。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五
条要求“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
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的,应当及时向银保监会派出机构
报告。对于影响财务公司稳健运行的行为,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应予以监
督指导,并可区别情形采取早期干预措施。”财务公司已向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备案。
五、公司在本报告期内资金收支情况
1.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含应收利
息)为21.92亿元,占公司存款余额(含应收利息)的24.82%,占财
务公司吸收存款(含利息)余额417.85亿元的5.25%;公司在财务公
司的贷款余额(含应付利息)为43.61亿元,占公司贷款余额(含应付
利息)的14.22%,占财务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含利息)347.40
亿元的12.55%。
2.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含应
收利息)为66.41亿元,占公司存款余额(含应收利息)的75.18%;
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含应付利息)为263.07亿元,占公
司贷款余额(含应付利息)的85.78%。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执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发生额及余额均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
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判断,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
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未发现财务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其经营资质、业
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内部控制度存在重大设计缺陷;
(四)公司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
年3月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管理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其经营资
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关于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说明》进行评估
审核,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未发现财务公
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内部
控制度存在重大设计缺陷,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
(五)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
内控健全,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董 事 会 |
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2025年8月16日
*
完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为奚国华先生(董事长)、
张文武先生、刘正均先生及王国权先生;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为
于洋女士、张麟先生、李艺女士、岳学鲲先生、杨小平先生及李子民先生;及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萧伟强先生、徐金梧博士、梁定邦先生、
科尔先生、田川利一先生及陈玉宇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