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23 华盛国际控股 公告及通告: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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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Huasheng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全部决议案已由股东于二零二五年
八月十五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方式正式通过。
兹提述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载有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股
东周年大会通告」)的通函(「通函」),其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
(i)
授出一般授
权以发行及购回股份及扩大一般授权以发行股份;及
(i)
重选董事。除文义另
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全部决议案已由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
上以投票方式正式通过。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
公司获委任为监票人,负责于股东周年大会上点票。
普通决议案 | (%) 投票股数 | |||
---|---|---|---|---|
赞成 | 反对 | 总计 | ||
1. | 省览、考虑及采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 表及董事会及核数师报告 | 199,369,124 (100%) | 0 (0%) | 199,369,124 (100%) |
2. | (a) 重选曹炳昌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199,369,124 (100%) | 0 (0%) | 199,369,124 (100%) |
(b) 重选郭锦添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199,369,124 (100%) | 0 (0%) | 199,369,124 (100%) | |
(c)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 199,369,124 (100%) | 0 (0%) | 199,369,124 (100%) | |
3. | 续聘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 公司的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 199,369,124 (100%) | 0 (0%) | 199,369,124 (100%) |
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755,654,743
股,即赋予持有人权利出
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所有提呈决议案之股份总数。于股
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并无购回注销股份或持有库存股份。概无股东须于
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投票。概无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如
上市规则第
13.40
条所载须于会上放弃投赞成票。概无实际表决但未予计入表
决结果的股份。概无股东于通函内表示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表
决反对或放弃表决权。
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各项决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
公司的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普通决议案 | (%) 投票股数 | |||
---|---|---|---|---|
赞成 | 反对 | 总计 | ||
4. | 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发行不超过已发 20% 行股份数目 之额外股份 | 199,369,124 (100%) | 0 (0%) | 199,369,124 (100%) |
5. | 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已发 10% 行股份数目 之股份 | 199,369,124 (100%) | 0 (0%) | 199,369,124 (100%) |
6. | 5 将根据第 项决议案购回之股份数目加入 4 根据第 项决议案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 | 199,369,124 (100%) | 0 (0%) | 199,369,124 (100%) |
根据第项决议案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
附注:
决议案全文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由于以上决议案均获超过
50%
之票数赞成,因此所有该等决议案均正式通过
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所有董事均已亲身或透过电子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黄铭禧
香港,
年
月
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黄铭禧先生及江志强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李仁杰
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郭锦添先生、曹炳昌先生及朱晓佳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