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29 中国水业集团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及内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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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盈利警告
及
内幕消息
本公告由中国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
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
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五上半年」)的未经审
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所作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于二零二五上
半年可能录得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净额改善,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不超
过70,000,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四上半年」)则
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约78,820,000港元。
与二零二四上半年相比,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净额减少乃主要由
于(其中包括)以下因素的净影响:(i)因对各项营运及公司职能实施更严格的成本
控制措施,使行政及销售开支减少;(i)期内贷款借贷水平下降导致融资成本减
少;(i)二零二五上半年资产减值亏损较二零二四年同期有所减少;及(iv)宜春水
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宜春水务集团」)于二零二四上半年录得亏损净
额,而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已完成出售宜春水务集团。上述正面影响被以下因素部
分抵销:再生能源业务产生的收益及毛利减少,主要由于在营填埋场数量减少,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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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随著当地焚烧项目开展运作,运往填埋场用于发电的新垃圾数量减少,导致
上网电量大幅下降。
本公司仍在落实其于二零二五上半年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告所载资料
仅基于董事会参考现时可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有关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及
╱或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并可能有变。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参阅本集团预
计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公布之二零二五上半年详细财务业绩。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朱勇军先生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朱勇军先生(主席)及朱燕女士(均为执行董事);
黄兆强先生、林长盛先生及麦家荣先生(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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