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60 禅游科技 公告及通告:补充公告关于理财产品的须予公布交易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
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ZengameTechnologyHoldingLimited
禅游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60)
补充公告
关于理财产品的须予公布交易
兹提述禅游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于
年
月
日发布有关认购及赎回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公告(「该公
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首字母大写术语与该公告所定义具有相同涵
义。
本公司现就公告中披露的补救措施提供以下补充及/或更新资讯:
a)
关于第一项补救措施,公告中披露,本公司已提醒集团财务部负责人,须及时向本
公司通报任何可能涉及《上市规则》第
章披露及
/
或股东批准要求的交易。本公司
现澄清,集团财务部负责人同时担任集团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且财务总监已
正式承担上述职责。
b)
关于第二项补救措施,本公司此前承诺于
年
月底前安排《上市规则》第
章
的内部培训。本公司现确认,其香港法律顾问已于
年
月
日为董事、部门负责
人及财务人员举办专题培训,内容涵盖《上市规则》第
章项下的合并计算原则及披
露义务。后续将通过公司秘书、外聘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机构持续安排培训。
c)
关于第三项补救措施下的月度交易监控安排,本公司已指定内部审计部门作为责任
单位,并实施以下强化措施以加强对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交易的监督:
若当月发生理财产品交易,须按周编制交易台账并提交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台
账须列明关键资讯,包括交易明细、资金流向、预期收益及适用风险指标;
若当月未发生理财产品交易,仍需提交注明「零交易」的月度台账;
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将核查所有提交台账的完整性及合规性,并及时上报异常情
况。同时,该部门将定期核查台账记录,确保与内部程序一致。
除上述强化措施外,本公司已采取以下额外措施,以进一步加强理财产品交易
的合规监督及内部控制:
a)
强化外部咨询
—
对于任何单独或合并可能触及《上市规则》第
章
5%
适用
阈值的拟议交易,本公司将在交易执行前咨询外聘法律顾问。此项要求已正式
纳入下述理财产品内部审批流程的第三步骤。
b)
财务总监独立规模测试核查
—
现要求财务总监在审批前必须独立核证以下事
项:
(i)
相关百分比率计算的准确性;
(i)
与同一交易对手方在
个月内未结清交
易的累计余额;及
(i)
该交易是否导致《上市规则》第
章项下的任何披露义务。
c)
外部法律
/
合规核对清单
—
本公司已聘请法律顾问,根据《上市规则》下须
予公布及关连交易的核对清单,对资讯披露要求的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查。该等
核对清单将被纳入本公司持续内部监控及合规评估体系。
作为持续加强投资理财产品的内部控制及合规工作的举措,本公司现正式采用
一套内部审批程序,以确保及时识别及申报《上市规则》第
章项下须予公布
的交易(如有)。
该内部审批程序的关键步骤如下:
步骤
I
—资金专员发起
本集团资金专员通过获取金融机构的产品报价及条款草案启动每项拟议理财产
品认购流程,具体职责包括:
a)
对金融机构进行初步尽职调查,评估拟认购产品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
征;及
b)
根据《上市规则》第
章适用百分比率进行初步规模测试:
(i)
审查集团过去
个月内与同一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交易历史;
(i)
通过线上核查识别任何附属
或关连方关系;及
(i)
对可能超过适用百分比率
5%
阈值的交易进行预警标注。
而后将调查结果和规模测试结果提交给本集团财务经理进行审查。
步骤
I
—财务经理审核
本集团财务经理审核并重新计算规模测试,核验拟议交易的性质和金额,并评
估任何潜在的合规风险,而后将审核材料提交给财务总监进行进一步评估。
步骤
I
—财务总监审核及外部法律咨询
财务总监负责监督本集团整体财务运作,具体职责包括:
(i)
核查合作金融机构
资质;
(i)
评估产品风险等级,并将预期收益与同类产品进行对比分析;
(i)
审核
交易是否符合集团财务战略及风险承受能力;及
(iv)
审查规模测试结果、认购条
款、与该金融机构的历史交易记录、当前流动性状况及市场行情。
若拟议交易涉及复杂的产品特征(例如嵌入式衍生品、开放式条款或外汇风险
敞口),或任何适用的百分比率可能等于或超过
5%
,财务总监将在执行前与
公司的外部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步骤
IV
—本集团证券部、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介入
如果适用百分比率等于或超过
5%
,则适用以下审批流程:
本集团财务部将向本集团证券部提交相关材料,供其审核规模测试方法,并
根据《上市规则》第
章的规定评估任何披露义务;
财务总监在收到本集团证券部的审查报告后,将向执行董事(「执行董事」)
报告此事。执行董事同时担任本公司的首席技术官,负责监督本集团的投资活
动及财务风险管理;
执行董事将从战略和资本配置角度对交易进行评估,包括考虑风险回报平衡
以及遵守适用的监管要求;以及
本集团证券部还将就此事项向董事会报告,供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将全面评
估该交易方案,综合考量其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遵守上市规则等可
能产生的影响。董事会将集体决定是否批准该交易,并进行必要的资讯披露。
如果适用百分比率低于
5%
,则适用以下审批流程:
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下的交易需要财务总监的最终批准;以及
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交易需要执行董事的最终批准。
步骤
V
—会计部执行
在取得必要的批准后,本集团会计部将执行付款。本集团资金专员将及时在交
易台账中记录交易明细,包括交易日期、交易对手、交易金额及产品描述。
步骤
VI
—财务总监的持续监测
财务总监将持续监测所有已认购的理财产品运作情况,综合考量市场行情及本
集团流动性需求。针对开放式理财产品,财务总监将评估赎回时机。一旦发现
有利的赎回窗口期,财务总监将指示资金专员启动赎回流程,该流程需遵循与
认购相同的规模测试及内部审批程式。赎回完成后,相关交易资讯将被及时录
入交易台账。
上述资料不影响
年
月
日发布的公告所载的任何其他资料。除本公告所披露
者外,该公告所载全部其他资料保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禅游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叶升
香港,
年
月
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叶升先生、杨民先生及熊密女士,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为金书汇先生、毛中华先生及阳翼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