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90 六福集团 公告及通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l)条及第13.51B(2)条作出的董事资料更新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

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

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l)条及

第13.51B(2)条作出的董事资料更新

本公告乃六福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l)条及第

13.51B(2)条而作出,内容关于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许照中先生(「许先生」)的资料更新。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接获许先生通知,指彼近期知悉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

港」)高等法院于2025年8月11日对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华南城」,许先生当时担

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颁布清盘命令(「清盘令」),且华南城的临时清盘人已获香

港高等法院委任。许先生于2011年4月11日获委任为华南城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于

该公司的职务已于2025年8月11日清盘令颁布时终止。

华南城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

1668)。根据华南城发布的资料,华南城及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大

型综合物流及商品交易中心、开发商住配套设施以及提供物流及仓储服务、奥特莱斯运

营及电子商贸服务。华南城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与本集团概无任何关联。有关清盘令的

进一步资料,请参阅华南城于联交所网站刊发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清盘令不会且亦将不会对本集团的业务及营运造成任何影响,亦不会对许

先生是否适合履行其作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职责产生任何影响。

许先生已向本公司确认,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其他与彼有关之资料须根据上

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规定作出披露,且许先生概不知悉有任何其他事宜须提呈

本公司及其股东注意。

承董事会命

六福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陈素娟

香港,2025年8月15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黄伟常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黄浩龙先生(副主席)、黄兰诗

女士、王巧阳女士及陈素娟博士;非执行董事为谢满全先生、许照中太平绅士及李汉雄BS, MH太平绅

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叶澍堃GBS太平绅士、麦永森先生、黄汝璞太平绅士及许竞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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