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20 天机控股 公告及通告:有关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 根据特别授权发行代价股份收购信桥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10% 股权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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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因本公告全部或部分内容而
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Virtual Mind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20)
有关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
根据特别授权发行代价股份
收购信桥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10% 股权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及二零二五年八月四日的公告
(「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信桥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10% 股
权,其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以及延迟寄发该通
函。除另有订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载列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述,该通函载有(其中包括)(i)该协议及收购事项的详情;(i)
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向独立股东提供的建议函件;
(i)独立财务顾问就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
提供的建议函件;(iv)目标公司的估值报告;(v)根据上市规则需要提供的其他
资料;(vi)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连同股东特别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将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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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载入该通函的资料,本公司预期该通函之寄发日
期将延迟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天机控股有限公司
李阳
执行董事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梅唯一先生、李阳先生、田一妤女士及王玮楷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邓澍焙先生、韩铭生先生及杨礼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