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681 中国抗体-B 公告及通告: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 – 个别完成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inoMab BioScience Limited
中国抗体制药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
—
个别完成
董事会欣然宣布,由于认购协议所载先决条件已获达成,若干认购事项已根据
各相关认购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完成。
绪言
兹提述中国抗体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的公告
(「该公告」),内容有关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本公司新股份。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
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除认购人的名称及详情外,每份认购
协议的条款相同。
完成个别认购新股份
董事会欣然宣布,由于认购协议所载先决条件已获达成,惟(i)本公司与认购人H
及(i)本公司与认购人O的认购事项除外,故根据各相关认购协议的条款及条件,
二十一(21)项认购事项及认购人O认购事项的部分认购(统称「若干认购事项」)已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完成。合共157,107,000股份,相当于(i)紧接若干认购
事项完成前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3.04%;及(i)本公司经根据若干认购事项发行相
关认购股份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约11.54%,已按每股认购股份港币2.03元的认购价
–
–
发行予相关认购人。除(i)本公司与认购人H及(i)本公司与认购人O的认购事项
外,若干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所有相关费用及开支)约为318,782,210
港元,将按该公告所披露及下文详述的方式应用。经有关订约方协定,以每股认
购价港币2.03元认购合共24,965,400股认购股份的认购人H及认购人O认购事项预
计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八日或之前完成。
所得款项用途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董事会拟将认购事项的估计总所得款项净额约港币
369,461,972元用于下列用途:(i)20%用于SM03的所有临床试验及新临床研发项
目;(i)30%用于目前不在本集团产品线内的新候选药物的临床前研究,以使其产
品组合多元化,以及用于新候选药物的IND申报准备工作,特别是用于临床前研
究、生产成本及相关雇佣成本;及(i)50%用作本集团的营运资金、扩充内部能
力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预期将于二零二七年底前动
用。
董事会谨此提供有关认购事项所得款项用途,所得款项预计将于二零二七年底
前悉数动用,连同截至本公告日期于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完成之根据一般授
权认购新股份(「二零二五年五月认购事项」)之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的进一步资
料,有关详情载列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期
二零二五年五月
认购事项之未动
用所得款项净额
认购事项
所得款项净额
直至
二零二五年至
二零二七年止的
预期未来资本需
求(不包括未动
用所得款项)
(1)
(港币百万元,约数)
(i)用于SM17的研发及临床项目以及潜在国际合作,
特别是在中国进行特应性皮炎的皮下桥接研究及
二期临床研究,以支付试验费用、相关生产成本
及相关雇佣成本
45.698无0(截至
二零二六年
年底)
(i)用于SM03的所有临床试验及新临床研发项目无73.8920(截至
二零二七年
年底)
–
–
截至本公告日期
二零二五年五月
认购事项之未动
用所得款项净额
认购事项
所得款项净额
直至
二零二五年至
二零二七年止的
预期未来资本需
求(不包括未动
用所得款项)
(1)
(港币百万元,约数)
(i)用于目前不在本集团产品线内的新候选药物的临
床前研究,以使其产品组合多元化,以及用于新
候选药物的IND申报准备工作,特别是用于临床前
研究、生产成本及相关雇佣成本,尤其是:
(a)用于拨付本公司候选药物SM18的开发
。本公
司目前正进行SM18的CMC优化以及毒理学
研究阶段(「IND申报准备工作」)。
24.791无0(截至
二零二六年
年底)
(b)用于拨付SM18完成IND申报准备工作后之第
一期临床研究。
无15.00(截至
二零二七年
年底)
(c)用于拨付本公司另一候选药物SM32之开发
。
本公司计划即将启动SM32的IND申报准备阶
段,包括CMC优化及非人类灵长类长期毒性
试验。
无25.00(截至
二零二六年
年底)
(d)用于拨付SM32完成IND申报准备工作后之第
一期临床研究。
无15.00(截至
二零二七年
年底)
(e)用于拨付至少两个其他候选药物(尚未就其
提交专利申请)的开发直至完成IND申报准备
阶段,每个候选药物分配约25百万港元。
无55.8390(截至
二零二七年
年底)
–
–
截至本公告日期
二零二五年五月
认购事项之未动
用所得款项净额
认购事项
所得款项净额
直至
二零二五年至
二零二七年止的
预期未来资本需
求(不包括未动
用所得款项)
(1)
(港币百万元,约数)
(iv)用作本集团的营运资金
、扩充内部能力及
其他一般企业用途,包括
(2)
:
(a)二零二五年
短期营运现金流需求
(3)
29.910.00(截至
二零二五年
年底)
(b)员工相关开支,包括(i)现有董事及非临床员
工薪酬(约53.0百万港元)及(i)因本公司扩充
以进一步推进本公司研发项目而产生的员工
增量成本(约16.0百万港元)
无69.00(截至
二零二七年
年底)
(c)专业费用(即年度上市相关
、法律及
审计成本)
无14.00(截至
二零二七年
年底)
(d)租金开支无44.00(截至
二零二七年
年底)
(e)专利相关开支无20.00(截至
二零二七年
年底)
(f)苏州土地及楼宇的各项税款及维护成本无10.00(截至
二零二七年
年底)
(g)其他营运资金用途无17.70(截至
二零二七年
年底)
附注:
(1)谨请注意,该等预期乃基于现时可得的最新资料,并可能随本公司业务发展及╱或营运变化
而修订。
(2)认购事项所得款项的50%(约184.7百万港元)将用作本公司的营运资金、扩充内部能力及其他
一般企业用途。该分配旨在加强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为其营运资金提供资金。
–
–
(3)二零二五年五月认购事项的未动用所得款项约29.9百万港元已拨作二零二五年短期营运现金
流需求。于本公告日期,该等资金已根据我们的资金管理政策部署至本集团正在进行的营运
周期中,反映本集团现金流需求的动态性质,而该等需求本质上与营运周期挂钩,主要包
括(i)员工薪酬;(i)间接开支,包括法律、审计及租金成本;及(i)大幅增加的专利相关开
支,包括相关法律成本。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已获悉数动用。
对股权架构的影响
下表说明(i)紧接若干认购事项完成前;及(i)紧随若干认购事项完成后本公司的股
权架构:
股东姓名╱名称紧接若干认购事项完成前紧随若干认购事项完成后
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
ApricotEntities
117,922,6899.79117,922,6898.66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158,882,11513.19158,882,11511.67
SkytechTechnology
Limited
129,729,20010.77129,729,2009.53
格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998,8000.839,998,8000.73
其他股东
认购人A220,0000.024,420,0000.32
认购人B50,0000.001,070,0000.08
认购人C3,876,9000.3212,876,9000.95
认购人D700,0000.061,600,0000.12
认购人E
8,249,1220.6818,249,0221.34
认购人F
2,952,5450.256,740,3450.50
认购人G
3,444,6360.294,526,7360.33
认购人H
5、6
634,3630.05634,3630.05
认购人I
29,1450.001,073,4450.08
认购人J
370,2720.031,470,9720.11
认购人K4,658,6680.397,905,2680.58
认购人L985,5000.083,448,5000.25
认购人M
12,966,4871.0857,966,4874.26
认购人N30,0000.00300,3000.02
认购人O
6、7
–
35,300,4002.59
其他认购人–38,691,9002.84
其他股东748,865,49462.17748,865,49455.00
总计1,204,565,936100.001,361,672,936100.00
–
–
1.上海杏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月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ApricotOverseaHoldings
Limited及WestBiolakeHoldingsLimited(统称「ApricotEntities」,皆由前非执行董事刘文溢博
士最终控制)持有股份。刘文溢博士为强静先生的配偶。
2.根据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药」)将158,882,115股份抵押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分行(「中信银行」)的股份质押,中信银行持有海南海药实益拥有的158,882,115股份的
抵押权益。
3.SkytechTechnologyLimited为一间由本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梁瑞安博士全资拥有的公司。
4.格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一间由强静先生全资拥有的公司。强静先生为前非执行董事刘文溢
博士的配偶。
5.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及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的公告所公布,认购人
E、F、G、H、I、J及M各自于该等先前认购事项完成后成为本公司股东。
6.于本公告日期,根据相关认购协议与认购人H进行的认购事项及与认购人O进行的剩余
22,699,500股份的认购事项尚未落实完成。
7.其中一名股东(持有认购人O(一间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注册成立为独立投资组合公司的获豁免
有限公司)的管理合伙人之65%已发行股份)亦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及二
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的公告所公布,于先前认购事项以其个人身份作为个人认购人。于本
公告日期,彼直接拥有3,744,500股份的权益。
承董事会命
中国抗体制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梁瑞安博士
香港特区,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梁瑞安博士,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陈海刚博
士、董汛先生、王小素女士及张健民博士,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George
WiliamHunterCAUTHERLEY先生
、韩炳祖先生、李志明博士、李之秀女士及申
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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