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40 乐思集团 公告及通告:有关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报之补充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esi Group Limited
乐思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540)
有关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报之
补充公告
兹提述乐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年报(「二零二四年报」)。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二零二四
年报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本公告旨在提供补充资料,并应与二零二四年
年报一并阅读。
购股权计划
除二零二四年报所提供的资料外,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第17.09条,谨此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以下有关购股权计划之
补充资料。
于任何12个月期间内,于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授出
之购股权(包括已行使或尚未行使之购股权)获行使时向各承授人发行及将予
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当时已发行股份之1%。
承董事会命
乐思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
赵利兵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赵利兵先生、余灿良先生、聂江先生及舒清女士;非
执行董事为常青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陆耀先生、郑红女士及胡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