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37 安全货仓 公告及通告: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普通决议案 | 票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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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 | 反对 | |||
一、 | 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 司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 268,072,370 (99.99%) | 66 (0.01%) | |
二、 | 宣派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 268,072,370 (99.99%) | 66 (0.01%) | |
三、 | (a) | 重选李嘉士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 268,070,153 (99.99%) | 2,283 (0.01%) |
(b) | 重选梁文钊先生(彼已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逾九年)为本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268,072,364 (99.99%) | 72 (0.01%) | |
(c) |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 268,062,704 (99.99%) | 132 (0.01%) | |
四、 | 重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核数师及授权本 公司董事厘定其酬金。 | 268,072,370 (99.99%) | 66 (0.01%) | |
五、 | 授予董事一般性授权发行额外股份(包括自库存中出售 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份)(列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第 5 项普通决议案)。 | 266,412,235 (99.38%) | 1,660,201 (0.62%) | |
六、 | 授予董事一般性授权回购股份(列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 告内第6项普通决议案)。 | 268,072,370 (99.99%) | 66 (0.01%) | |
七、 | 扩大发行额外股份之一般性授权,加入本公司根据上述 第六项决议案授权而回购股份之数目(列载于股东周年 大会通告内第7项普通决议案)。 | 266,409,952 (99.38%) | 1,662,484 (0.62%) | |
由于上述每项决议案均获超过 50%的票数赞成,因此上述决议案均获本公司股东于 股东周年大会上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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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投票表决结果
安全货仓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
周年大会」)上,就载列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之所有建议的决议
案均已经以投票表决方式获得本公司之股东通过。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特别决议案 | 票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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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 | 反对 | ||
八、 | 批准建议修订本公司现有组织章程细则及采纳本公司新 组织章程细则。 | 268,062,770 (99.99%) | 66 (0.01%) |
由于上述决议案获不少于 75%的票数赞成,因此上述决议案获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周 年大会上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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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为405,000,000股,相当于赋予持有人权
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就该等决议案投票之股份总数。本公司并无持有任何库存
股份(包括持有或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任何库存股份),并无本公司购回而待
注销的股份。
概无任何股份给予其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13.40条所载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
概无本公司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亦
无本公司股东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之通函中表明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就
任何决议案投票反对或放弃投票之意向。
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投票表决之监
票员。
本公司全体董事(即吕荣义先生、吕荣雯女士、李嘉士先生、林明良先生、梁文钊先生
及王炜基先生)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
安全货仓有限公司
吕荣义
主席兼执行董事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六位董事:执行董事为吕荣义先生(主席)及吕荣雯女士
(董事总经理);非执行董事为李嘉士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明良先生、梁文钊先生
及王炜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