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33 电讯数码控股 公告及通告: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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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
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elecom Digital Holdings Limited
电讯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033)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本公告乃由电讯数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修订本公司现有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
纲及细则(「现有大纲及细则」),并采纳本公司新一份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
程大纲及细则(「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其中包括)纳
入并合拼所有建议修订,为了(i)反映并符合最新的监管要求,包括上市规
则相关之要求,有关于上市发行人以混合会议形式及电子投票要求、库存
股份及电子方式传送公司通讯;(i)使本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方面更现代化并
具有灵活性;及(i)作出相关内务修订(统称「建议修订」)。
建议修订及采纳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须待股东于预期在2025
年9月25日举行的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
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可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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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因采纳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而对现有
大纲及细则作出之建议修订详情及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全文
的通函,连同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电讯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张敬石
香港,2025年8月15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张敬石先生、张敬山先生、张敬川先生、张敬峰先生、
黄伟民先生及莫银珠女士﹔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羽龙先生、刘兴华先生及
陈育明先生。
本公告之中英文本如有歧义,概以英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