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57 中国光大绿色环保 公告及通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EVERBRIGHT GRENTECH LIMITED

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57)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

中期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 ,400,122,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3,505,577,000元),较去年同期

下降3%

  • 、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为港

币974,366,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1,100,415,00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1%

  • ,791,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143,925,000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3%

  • (二零二四年:每股1.4港仙)

中期财务业绩

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

中期财务业绩。中期财务业绩虽未经审核,惟已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香港会

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阅工作准则》第2410号「实体之独立

核数师对中期财务资料的审阅」进行审阅,其独立审阅报告载于即将发送予本公司

股东(「股东」)之中期报告内。中期财务业绩亦已由本公司之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阅。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附注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收益43,400,1223,505,577

直接成本及经营费用(2,543,344)(2,824,475)

毛利856,778681,102

其他收益208,605161,295

其他(亏损)╱收益净额(25,490)25

商誉及物业、厂房及设备耗损亏损(178,379)–

行政费用(316,569)(222,428)

财务费用5(294,302)(410,491)

所占联营公司亏损(6,223)(2,769)

所占合营企业盈利9353

除税前盈利6244,429207,087

所得税7(80,570)(70,369)

本期间盈利163,859136,718

应占部分:

本公司权益股东190,791143,925

永续中期票据持有人21,1742,113

非控股权益(48,106)(9,320)

163,859136,718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每股盈利9

基本及摊薄9.23港仙6.97港仙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本期间盈利163,859136,718

其他全面收入

于其后期间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入:

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的应收账款的

公允值变动,扣除税项(48,046)160,775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扣除零税项336,716(159,132)

本期间其他全面收入,扣除税项288,6701,643

本期间全面收入总额452,529138,361

应占部分:

本公司权益股东468,284146,567

永续中期票据持有人21,1742,113

非控股权益(36,929)(10,319)

452,529138,361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附注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4,013,2284,113,959

使用权资产420,372418,482

商誉–65,681

无形资产11,645,84211,636,066

合营企业权益32,40732,191

联营公司权益223,909225,590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10319,587348,537

合约资产116,135,3616,114,112

递延税项资产490,134460,248

非流动资产总额23,280,84023,414,866

流动资产

存货355,343377,812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107,145,9876,984,231

合约资产114,346,7313,878,841

可收回税项5762,135

已抵押银行存款28,71713,981

银行存款24,81124,0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556,9641,635,651

流动资产总额14,459,12912,916,735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续)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附注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122,190,2542,497,415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8,901,4277,718,360

租赁负债4,5762,890

应付税项84,48879,363

流动负债总额11,180,74510,298,028

流动资产净额3,278,3842,618,70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26,559,22426,033,573

非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12240,667218,893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13,012,19813,281,792

租赁负债17,74418,894

递延税项负债851,170851,694

非流动负债总额14,121,77914,371,273

资产净额12,437,44511,662,300

权益

股本1,608,0291,608,029

储备8,534,7968,001,810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权益总额10,142,8259,609,839

永续中期票据2,179,7881,900,700

非控股权益114,832151,761

权益总额12,437,44511,662,300


附注

1. 编制基准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告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

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而编制。

编制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告所采纳之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依循者贯彻一致,惟预期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全年财务报表中反映之会计政策变动除外,进一步详情载于下文附注2。

本中期财务报告载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经筛选之说明附注。附注阐述自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刊发以来,就了解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及表现方面的变动而

言确属重要的事件及交易。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并无包括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完整财务报表的一切所需资料。

2. 会计政策变动

本集团已于本会计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中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之

修订,外币汇率变动之影响-缺乏可兑换性。由于本集团并未进行任何以外币结算且该外币不

能兑换成其他货币的交易,该等修订并无对本中期报告造成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应用任何于本会计期间尚未生效之新订准则或诠释。

3. 运营分部资料

本集团按分部(按业务范围划分)管理业务。按照内部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向本集团最高管

理层呈报资料之一贯方式,本集团呈报了下列四个须予报告之分部。

(i) 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建造及运营:该分部从事建造及运营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生物质

供热项目、生物质热电联供项目、垃圾发电项目及生物质及垃圾发电一体化项目,以产生

建造服务收益、运营服务收益及财务收入。

(i) 危废及固废处置项目建造及运营:该分部从事建造及运营危废填埋项目、危废焚烧项目、

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供项目及物化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以产生建造服务收益、运营服务

收益及财务收入。


  1. (续)

(i) 环境修复项目运营:该分部从事环境修复项目运营,包括工业污染场地修复、污染农田修

复、矿山及填埋场生态修复、工业废气治理、油泥综合治理、河湖底泥及工业污泥治理、

湿地公园建设和运营、环保管家服务、填埋场防渗工程及生态农业修复新材料,以产生运

营服务收益。

(iv) 光伏发电及风电项目运营:该分部从事运营光伏发电项目及风电项目,以产生运营服务

收益。

就分部表现评估及分部间之资源分配而言,本集团之最高级管理层按下列基准监察各个须予

报告分部之业绩、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包括所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商誉、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权益、递延税项资产及流

动资产,惟不包括按集团基准管理的公司间应收款项及其他企业资产。分部负债包括各个别

分部之业务应占之应付税项、递延税项负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及由各个分

部直接管理之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惟不包括按集团基准管理的公司间应付款项及其他企业

负债。

收益及开支乃参考须予报告分部所赚取之收益及所产生之开支或有关分部应占之资产所产生

之折旧或摊销而分配至有关分部。

用于报告分部业绩之表示方式为「经调整的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非公认会计原

则计量)」(「经调整的EBITDA」)。为了得出经调整的EBITDA,本集团之盈利已就无明确归于

个别分部之项目(例如:董事及核数师酬金及其他总公司或企业行政成本)作进一步排除。

除有关经调整的EBITDA之分部资料外,管理层亦获提供有关收益、各分部直接管理之借贷利

息开支及各分部运营时所使用非流动分部资产之折旧、摊销、(拨回)╱确认应收账款及合约

资产信贷亏损、商誉及物业、厂房及设备耗损亏损及增置之分部资料。


  1. (续)

(i) 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本集团就本期间资源分配及分部表现评估而向本集团最高管理层提供之须予报告分部资

料载列如下:

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

建造及运营

危废及固废处置项目

建造及运营环境修复项目运营光伏发电及风电项目运营总计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分部收益(附注4):

来自外界客户的收益及须予报告之

分部收益2,711,4732,780,873515,235564,35872,68063,026100,73497,3203,400,1223,505,577

分部业绩:

须予报告之分部业绩(经调整的EBITDA╱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亏损

(「LBITDA」)1,021,719888,87226,738109,247(59,052)8,20186,76188,4011,076,1661,094,721

财务费用(294,302)(410,491)

折旧及摊销(包括未分配部分)(435,635)(482,837)

未分配总公司及企业收入24,35311,897

未分配总公司及企业开支(126,153)(6,203)

综合除税前盈利244,429207,087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及摊销227,073231,116157,477203,8398,1578,27739,46736,726432,174479,958

(拨回)╱确认应收账款及合约资产信贷亏损46,063–(35,141)–36–2,042–13,000–

商誉及物业、厂房及设备耗损亏损–112,563–65,816–178,379–

增置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及预付款项之非即期部分79,318179,48954,252137,93974,703110,23144,778243,808366,909

增置合约资产之非即期部分162,063193,6721,9601,981–164,023195,653

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

建造及运营

危废及固废处置项目

建造及运营环境修复项目运营光伏发电及风电项目运营总计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未经审核)(经审核)(未经审核)(经审核)(未经审核)(经审核)(未经审核)(经审核)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须予报告之分部资产27,146,71426,491,0046,447,8626,548,363624,314627,1751,408,1631,310,22135,627,05334,976,763

未分配总公司及企业资产2,112,9161,354,838

综合资产总额37,739,96936,331,601

须予报告之分部负债9,424,2119,642,2354,355,9014,514,491424,400385,679403,175346,87914,607,68714,889,284

未分配总公司及企业负债10,694,8379,780,017

综合负债总额25,302,52424,669,301


  1. (续)

(i) 主要客户资料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与两个(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个月: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当地政府机关进行交易,有关交易单独占本集团收

益10%以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来自该中国当地政府机关的收益为港

币1,261,485,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港币892,286,000元)。

4. 收益

收益分析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建造服务收益46,488178,507

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运营服务收益2,502,9222,436,265

危废及固废处置项目运营服务收益513,275562,378

环境修复项目运营服务收益72,68063,026

光伏发电及风电项目运营服务收益100,73497,320

客户合约收益3,236,0993,337,496

服务特许经营权安排之财务收入164,023168,081

收益总额3,400,1223,505,577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来自中国当地政府机关的建造服务收益、运营服务收益及

财务收入总额为港币2,489,873,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港币2,419,064,000

元)。如附注3所披露,该等收益计入四个分部。


5.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分析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银行及其他借贷之利息186,021334,442

租赁负债之利息282473

中期票据之利息88,95478,172

资产支持证券权利维持费19,307–

产生之财务费用294,564413,087

减:资本化之利息*(262)(2,596)

总计294,302410,491

  • ,借贷成本乃按2.13%至3.50%(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2.65%至4.48%)的年利率予以资本化。


6. 除税前盈利

本集团除税前盈利已扣除╱(计入):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无形资产摊销291,759317,678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31,558153,787

使用权资产折旧12,31811,372

利息收入(5,087)(13,813)

政府补助金*(9,140)(8,904)

增值税退税(150,010)(106,251)

未计入租赁负债计量之租赁付款3,8654,168

已耗用存货之成本1,186,5321,336,409

应收账款及合约资产信贷亏损13,000–

商誉及物业、厂房及设备耗损亏损*178,379–

汇兑净差额80,129(4,338)

雇员福利开支

工资及薪金255,251330,993

退休保障计划供款38,99220,897

294,243351.890

  • ,本集团获发放政府补助金港币4,131,000元(截至二

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港币4,826,000元),以资助本集团于中国的若干项目。该

等补助金概无未达成条件及其他或然事项。目前不能保证本集团日后将可继续获得该等

补助。余下金额为递延收入摊销。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有权获得中国增值税退税港币150,010,000

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港币106,251,000元)。该等退税概无未达成条

件及其他或然事项。目前不能保证本集团日后将可继续获得该等退税。

*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由于经营业绩欠佳及市场环境充满挑战,本集团在

损益中已就光大生态修复(江苏)有限公司的商誉确认全额耗损亏损港币65,816,000元。此

外,若干危废及固废处置项目停止营运,本集团在损益中已确认物业、厂房及设备耗损亏

港币112,563,000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一间51%非全资附属公司停止营运。因此,

确认物业、厂房及设备耗损亏损港币85,326,000元(该金额亦已计入上段所披露的耗损亏

损)。于停止营运后,本集团正着手办理需要的批准,以展开正式清盘程序。于该等程序完

成后,附属公司的剩余资产及负债(包括银行借贷)将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处理及变现。


7. 所得税

由于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在香港并无产生任何应课税

盈利,故此并无作出香港利得税拨备。

中国业务之税项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及法规,按应课税盈利以法定税率25%计算。本期间,根据

相关税务法律及法规,若干中国附属公司享有税项优惠。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即期-其他地方:

本期间计提100,75866,004

过往期间拨备不足╱(超额拨备)2,675(442)

递延(22,863)4,807

本期间税项开支总额80,57070,369

于二零二一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颁布适用于大型跨国企业的新全球最低税制改革的《全

球反侵蚀税基规则范本》。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二零二四年修订《税务条例》,引入当地最

低补足税,并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生效。本集团经营所在的若干其他司法

管辖区已实施或将实施其第二支柱所得税法例。根据管理层的评估,本集团现时并无重大税务

风险。

8. 股息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董事会宣派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2.8港仙(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

日止六个月:1.4港仙),合共约港币57,850,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港币

28,925,000元)。

9.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乃按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本期间盈利港币190,791,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

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港币143,925,000元)及本期间普通股之加权平均股数2,066,078,000股(截至

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066,078,000股)计算。

于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时,并无对所呈列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

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作出调整,乃由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并无

具潜在摊薄影响之普通股。


  1.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附注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应收账款,扣除亏损拨备(i)6,663,6496,458,757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781,229852,386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款项3,3573,838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17,33917,787

减:非即期部分7,465,5747,332,768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319,587)(348,537)

即期部分7,145,9876,984,231

附注:

(i) 按发票日期(或收益确认日,以较早者为准)计算并扣除亏损拨备,应收账款于报告期末

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不多于一个月548,607569,029

超过一个月但不多于两个月191,632175,773

超过两个月但不多于四个月353,859338,905

超过四个月但不多于七个月393,670371,544

超过七个月但不多于十三个月667,099681,164

超过十三个月4,508,7824,322,342

6,663,6496,458,757

应收账款主要由发票日期起计九十日内到期。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按摊销成本计量及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的应收账款的

账面值(扣除亏损拨备)分别为港币1,556,420,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

1,725,677,000元)及港币5,107,229,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4,733,080,000

元)。


  1.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续)

附注:(续)

(i) (续)

应收账款的亏损拨备变动如下: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年初196,776171,616

确认信贷亏损净额6,72128,599

汇兑调整4,187(3,439)

期╱年末207,684196,776

11. 合约资产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附注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服务特许经营权资产(a)6,525,9796,494,201

未开发票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b)3,530,3483,106,104

环境修复合约资产(c)442,695402,969

10,499,02210,003,274

耗损(16,930)(10,321)

10,482,0929,992,953

减:非即期部分

-服务特许经营权资产(5,980,092)(5,961,984)

-环境修复合约资产(155,269)(152,128)

(6,135,361)(6,114,112)

即期部分4,346,7313,878,841

履行与服务特许经营权安排相关的建造合约产生的

合约资产,而计入「无形资产」69,08498,888


  1. (续)

附注:

(a) 服务特许经营权资产

服务特许经营权资产生自本集团根据若干建造-运营-转移(「BOT」)及建造-运营-

拥有(「BO」)安排产生的建造服务收益,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按介乎4.65%至6.60%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65%至6.60%)的年利率计息。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与已开展运营的若干BOT及BO安排有关之款项为港币

6,517,740,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6,391,974,000元)。

根据BOT及BO安排,本集团于建造期内不会自中国大陆当地政府(「委托人」)收取款项,

而是于运营期内提供相关服务时,就本集团的运营服务收取服务费。服务特许经营权资

产尚未到期支付,并将透过该等安排的营运期内收取的服务费偿付。

服务特许经营权资产之所有即期部分预计于一年内收回。

(b) 未开发票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结余为若干投入运营的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之应收政府上网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及产

生自本集团经营收益。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

局联合发布的通知完成政府行政手续后,该款项将会开出发票及收回。

(c) 环境修复合约资产

结余因履行环境修复合约而产生。该等合约包括规定于服务期内达到若干里程碑时即须

分期付款的付款计划。


  1.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附注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应付账款

-第三方(i)1,112,7551,310,870

-同系附属公司(i)40,84021,841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1,060,1401,187,301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款项(i)15,96215,646

应付合营企业款项–47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i)2,1343,369

应付一个非控股权益款项(iv)5,1813,136

非控股权益贷款(v)6,1506,150

递延收入-政府补助金187,759167,948

2,430,9212,716,308

减:非即期部分

-递延收入

-政府补助金(123,142)(102,076)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117,525)(116,817)

(240,667)(218,893)

即期部分2,190,2542,497,415


  1.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续)

附注:

(i)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包括应付账款,其按发票日期计算于报告期末之

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六个月内796,595929,998

超过六个月357,000402,713

1,153,5951,332,711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应付账款合共港币377,817,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港币454,189,000元)为本集团BOT及若干BO安排的应付建造款项。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的应付账款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合约条款偿还。

(i)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i)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iv) 应付一个非控股权益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须于一年内偿还。

(v) 来自非控股权益的贷款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经营业绩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国际经贸秩序遭受重创,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面对复杂局

面,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国内经济工作和国际经贸斗争,各项宏观政

策协同发力,经济呈现向好态势,社会信心持续提振,新动能成长壮大,高质量发展

取得新进展。面对机遇与挑战,本集团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双碳」战略、推

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找准解题之策、强化工作协同,将「一次创业」之初的

好经验、好做法与创新方式统筹起来,直面风险,攻坚克难,深度融入绿色低碳发展

新格局,全力推动本公司向技术引领型环保企业转型,打开发展新局面。

当前,国家「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对环保产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以创新驱动传统

业务焕新升级,以技术赋能资源高值化利用,环保产业正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本集

团立足环保主业特色,紧扣行业升级新机遇,对内优化存量项目运营效能,对外探索

「环保+清洁能源」融合模式,一系列控本增效举措落地见效,主动顺应绿色产业发展

新趋势,新兴业务示范工程加速落地。本集团上半年实现经营业绩稳中有升,呈现出

质效双优、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本集团主营业务包括生物质综合利用、危废及固废处置、环境修复、光伏发电及风电

等。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已落实环保投资类项目142个,总投资额达

约人民币306.50亿元,累计承接环境修复等轻资产类项目70个,涉及总合同金额约人

民币18.55亿元。


市场拓展方面,本集团围绕「两化一型」(科技化、国际化、生态型)核心发展战略,

全力推进「二次创业」新征程,以「清洁能源」主责主业为锚点,强化传统优势业务与

新兴业务示范的协同发展,持续聚焦以「零碳园区」为目标的生物质供热、分布式光

伏、用户侧储能、虚拟电厂等清洁能源项目,以「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为重点的轻

资产项目,并积极推动生物质高值化利用的示范工程落地。于回顾期内,本集团新

增年供热规模52万吨,拓展首个生物天然气项目,新增年供生物天然气产能1,000万

吨,新增环境修复业务合同额约人民币1.28亿元,售电业务完成本年度签约电量7.5

亿千瓦时。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76.12兆

瓦,主要布局在江苏省、香港及德国。其中在香港的光伏项目累计合共13个,总设计

发电装机容量3.60兆瓦。本集团的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96兆瓦,主要布局在山

西省。

本集团坚定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发展引擎,紧密围绕国家「双碳」战略及生物质能高值

化利用政策,聚焦前沿技术研发,驱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本集团重点布局生物天然

气、生物质气化供热、生物质制绿色甲醇、生物质制糖、生物质锅炉高效清洁燃烧、

「虚拟电厂+零碳园区」等关键领域,持续构建核心技术壁垒与产业生态。本集团重

视产学研合作,积极与中国科学院等高校院所合作,开发了生物质高效厌氧发酵制

天然气技术,并实现首个生物天然气项目落地,首创生物天然气点对点供应商业模

式。本集团的整捆秸秆气化技术成功在江苏盱眙转化落地,凭借原料无需预处理、水

分适应性强、气化燃烧充分等核心优势,提升供热效率,破解行业顽疾;针对水冷振

动炉排生物质锅炉的烟气超低排放关键技术试验取得良好成效,并在本集团内部推

广。与此同时,与阿里云共同实现基于人工智能算法技术的「虚拟电厂与电力交易辅

助决策平台」搭建,成功签约电力用户136家。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共

持有授权专利128项,包括发明专利58项和实用新型专利70项,以及软件著作权5项。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不断夯实精细化运营管理能力,持续深化开源节流,深挖内部潜

能。生物质综合利用方面,本集团积极拓展供热市场,并持续开拓绿证交易的渠道。

此外,深入挖掘本地生物质燃料资源,加强燃料品质管控,实现了燃料质量与采购成

本的双重优化。危废及固废处置方面,本集团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采取提质增效与

资产优化并重的经营管理策略,通过组织优化赋能、实施「一企一策」、极限降低生

产成本、专班推进低效无效资产处置等举措,增强了在运项目抗风险能力,同步推进

资源高效配置和整体经营质量提升。本集团亦积极推动零碳光伏项目集中数字化运

维管控。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实现7个集中式光伏站点和72个分布式光伏站点

集中运维管理,光伏运维效率不断提升。于回顾期内,本集团着重风险分级管理和隐

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第三方管控,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

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达标排放。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本集团将全面风险管理融入本公司发展战略中,系统性

应对国际政经变局及国内转型挑战以提升战略韧性。本集团通过构建高效的风险管

理体系,最大程度降低各类不确定因素,以及对自身战略规划及经营目标实现的不

利影响。于回顾期内,本集团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的实效性,依据风险评估结果修订

了《风险要素清单》,划定「重点管控风险」范围,以此为核心开展各项风险管理工

作。持续对各类风险事件进行汇总分析,确保附属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合法性,有效

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于回顾期内,本集团优化关连交易管理制度,完善持续关连

交易额度监控机制并建立月度董事会汇报机制;同时强化企业管治,通过系统性开

展关连交易合规培训,全面提升管理层及财务团队对上市监管规则的认知水平与合

规意识。


同时,本集团始终高度关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相关风险,将其纳入全面风

险管理体系实施重点管控,旨在提升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于回顾期内,本集团

不断深化气候相关风险的管理,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入推进气候相关财务

信息披露(「TCFD」)工作,通过情景分析明确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本集团业务经

营的影响,完成气候相关风险的识别、评估及优次排序,识别评估对业务运营的影

响,为未来风险管理资源的分配提供了依据。本集团亦成立由总部、业务管理中心及

项目人员组成的TCFD工作小组,通过聘请外部专家开展专业培训、建立健全监控机

制和指标体系等,量化气候相关实体风险的财务影响,指导改善运营效率,切实提升

各个层面的气候风险管控能力。

于回顾期内,凭借在ESG方面的卓越表现,本集团已斩获多项荣誉,包括:于第四届

国际绿色零碳节中获得「2025 ESG典范企业奖」,第四度获国际培幼会颁发「培幼同

行伙伴」奖项,以及在万得(Wind)与华证指数两大权威机构的最新ESG评级中双获

得提升。

社会责任方面,本集团持续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责任,通过各种媒体途径对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监测数据等进行公示,接受政府与公众的监督,不断推动

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工作向专业化、系统化、全面化方向迈进。于回顾期内,本集团旗

下如皋生物质发电项目被生态环境部纳入第五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

理设施开放单位名单,成为江苏省唯一成功入选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截至二零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正式对外开放的项目共计47个,累计举办线下公众开放

活动79场,接待总人数达1,635人次。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录得收益约港币3,400,122,000元,较去年同期之港币3,505,577,000

元减少3%。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约港币974,366,000元,较去年同期之港

币1,100,415,000元减少11%。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盈利约港币190,791,000元,较去年

同期之港币143,925,000元增加33%。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每股基本盈利为9.23港仙,

较去年同期之6.97港仙增加2.26港仙。本集团融资管道畅通,资金充裕,各项财务指

标稳健。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现金及银行结余约港币2,610,492,000元,银行

贷款总额度为港币21,086,353,000元,其中,未使用银行贷款额度为港币7,081,449,000

元,可动用现金及未使用银行贷款额度共达约港币9,691,941,000元。

于回顾期内,收益减少主要受建造服务收益减少影响。运营方面,国内危废及固废处

置市场复苏不及预期,行业竞争激烈,处置单价持续下滑,若干项目经营持续亏损,

以致期内对部分持续亏损项目进行资产处置、报废。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盈利增加,

得益于期内深挖降本潜能,实现营业成本减少。

二零二五年一月,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光大绿色环保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卖

方及原始权益人,与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及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签署基础资产买卖协议,并向上海浦银安盛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转让基础资产,获取该转让的相关代价。第

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即光大绿色环保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一期碳中和

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第一期资产支持证券」),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成

立,并面向中国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第一期资产支持证券。第一期资产支持证券分

为优先及次级层级,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30亿元,票面利率为

1.79%;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300万元。发行第一期资产支持证券

之所得款项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本集团营运资金、偿还计息贷款、向本集团成

员公司提供贷款、购置固定资产、投资于本集团项目及╱或适用法律法规允许之其

他用途。进一步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的公告及本公司日

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通函。


于二零二五年二月,本公司于中国完成发行二零二五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二

零二五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为3+N年,

于本公司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及赎回时到期;前三个计息年度的

固定票面年利率为2.39%。本公司有权于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或其后相关付息日,按

面值赎回二零二五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包括所有递延票息及其孳息(如有)。

于二零二五年五月,本公司于中国完成发行二零二五年度第二期绿色中期票据(「二

零二五年度第二期绿色中期票据」),本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三年加两年;

票面利率为每年1.98%。发行二零二五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及二零二五年度第

二期绿色中期票据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本集团的有息债务、补充本集团的营运资金

及╱或投资和建设本集团的环保项目及其他业务发展用途。二零二五年度第二期绿

色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余下债务融资工具未发行之注册本金额为人民币

60亿元。


业务回顾

于回顾期内,生物质综合利用、危废及固废处置、环境修复和光伏发电及风电分部的

收益合计达约港币3,400,122,000元,其中建造服务收益约港币46,488,000元,较去年同

期之港币178,507,000元减少74%,至于运营服务收益约港币3,189,611,000元,较去年

同期之港币3,158,989,000元增加1%。按收益性质分析,建造服务、运营服务及财务收

入分别占总收益1%、94%及5%。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生物质综合利用、危废及固废处置、环境修复及光伏发电及风电

项目之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生物质综合

利用项目

危废及固废

处置项目

环境

修复项目

光伏发电及

风电项目合计

生物质综合

利用项目

危废及固废

处置项目

环境

修复项目

光伏发电及

风电项目合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收益

— 建造服务46,488–46,488178,507–178,507

— 运营服务2,502,922513,27572,680 100,7343,189,6112,436,265562,37863,02697,3203,158,989

— 财务收入162,0631,960–164,023166,1011,980–168,081

2,711,473515,23572,680100,7343,400,1222,780,873564,35863,02697,3203,505,577

除利息、税项、折旧

及摊销前盈利╱

(除利息、税项、

折旧及摊销前

亏损)1,021,71926,738(59,052)86,7611,076,166888,872109,2478,20188,4011,094,721

本集团继续为股东创优增值,为回馈股东的支持及考虑本集团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宣布向股东派发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2.8港

仙(二零二四年:每股1.4港仙)。


生物质综合利用

本集团主要利用生物质原材料发电及供热。生物质原材料分为黄秆和灰秆,黄秆主

要为农业废弃物,如麦秆、稻秆、玉米秆、稻壳、花生壳等;灰秆主要为林业废弃物,

如树枝、树皮及其他生产木材废料等。除此之外,本集团开发出独特的城乡一体化业

务模式,将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融为一体建设,统筹处理农林

废弃物及农村生活垃圾,开创了县域生态环境治理的先河。本集团的城乡一体化模

式独具优势,可以显著降低项目的运营成本,提升行业竞争力。

完善的生物质原材料供应体系保障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燃料的充分供应及稳定运

营。本集团通过分区域统筹邻近生物质原材料收购,控制燃料成本。通过技术优化与

精细化管理相结合,本集团的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实现了长周期稳定运行,极大提

升项目运营水平及经济效益。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共拥有57个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分布在中国

境内10个省份,主要位于安徽省、江苏省、四川省、湖北省及河南省等地。该等项目

涉及总投资额约人民币173.54亿元,总设计发电装机容量达1,069兆瓦,生物质总设计

处理能力达每年约8,259,800吨,生活垃圾总设计处理能力达每日约11,610吨。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运营及完工的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共54个。在建生物质综合利用

项目共2个,生物质设计处理能力约每年120,000 吨,预计每年产蒸汽量917,000吨。本

集团的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贡献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约港币1,021,719,000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贡献净盈利约港币625,587,000元,较

去年同期增加31%。盈利增加主要由于本集团持续聚焦生物质核心业务,重点发展

供热业务,运营服务收益同比上涨,且期内燃料品质提升,运营成本下降,降本增效

措施取得显著成效,运营毛利实现大幅上升。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生物质综合利用分部之主要运营数据摘要如下:

截至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截至

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百分比

变动

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

上网电量(兆瓦时)3,265,2053,176,1363%

生物质原材料处理量(吨)3,742,0003,883,000-4%

生活垃圾处理量(吨)2,074,0002,057,0001%

蒸汽供应量(吨)1,773,0001,328,00034%

危废及固废处置

本集团主要从事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病死动物等的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目前

采用的处置方式包括焚烧、填埋、物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等。

本集团的危废处置业务在行业中位于前列位置,可安全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所列46类危废中的44类,并于回顾期内继续挖掘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供业务发展潜

力。雄厚的技术实力、一站式的服务能力令本集团可全面满足各类客户需求。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共拥有48个危废及固废处置项目,分布在中国

境内6个省份及自治区,主要位于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湖北省、浙江省等地。该

些项目涉及总投资额约人民币112.57亿元,总设计处理能力达每年约2,334,876吨。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运营及完工的危废及固废处置项目43个。在建危废及固废处置

项目2个,总设计危废处理能力达每年136,500吨。本集团的危废及固废处置项目贡献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约港币26,738,000元,与去年同期减少76%。危废及

固废处置项目录得净亏损约港币175,082,000元,较去年同期亏损增加28%。亏损增加

主要由于国内危废及固废处置市场复苏乏力,行业竞争加剧,处置单价持续承压,

部分项目经营持续亏损,于回顾期内本集团剥离低效无效资产,处置报废部分资产

产生损耗。面对行业竞争升级与技术迭代加速的挑战,本集团深挖降本增效潜力,

于回顾期内单位成本同比显著下降。此外,于回顾期内并无在建利润贡献。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危废及固废处置分部之主要运营数据摘要如下:

截至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截至

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百分比

变动

危废及固废处置项目

危废及固废处理量(吨)

— 无害化处置212,000217,000-2%

— 资源综合利用27,30030,200-10%

资源化利用产品销售量(吨)7,3006,50012%

上网电量(兆瓦时)13,03914,023-7%

蒸汽供应量(吨)403,000379,0006%

环境修复

本集团的环境修复业务主要涵盖填埋场生态修复⼂工业污染场地修复、污染农田修

复、河湖底泥治理、填埋防渗工程及生态农业修复新材料等。


资质方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已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市政

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污染修

复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甲级(污染场地修

复)、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乙级(污染水体修复)、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工

程总承包能力评价一级(污染场地修复)、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能力评

价二级(污染水体修复)等资质,获批信用评级机构企业资信等级A证书并通过

ISO9001、OHSAS45001及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执行中的环境修复项目共19个,主要位于江苏

省、广东省、浙江省、安徽省及云南省,涉及总合同金额约人民币8.14亿元。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的环境修复项目录得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亏损约港币

59,052,00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亏损820%。环境修复项目录得净亏损约港币68,064,000

元,较去年同期亏损增加2,732%。亏损增加主要因环境修复市场行情发展不及预期,

项目经营持续亏损,以至商誉耗损亏损。惟于回顾期内本集团把握政策机遇,强化市

场布局与技术创新,积极拓展优质项目,环境修复合同额同比实现增长。

光伏发电及风电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共有33个运营及完工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个运

营的风电项目,分别分布于江苏省、安徽省、山西省、香港及德国,涉及总投资额约

人民币18.96亿元,总设计发电装机容量为246.66兆瓦。其中,江苏省丰县光伏整县推

进项目包含9个子项目,该等项目涉及总投资额约人民币1.24亿元,总设计发电装机

容量27.88兆瓦,现已全部投入运营。本集团负责建造、管理及运营该些项目,并将电

力售予地方电网公司。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的光伏发电及风电项目贡献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

约港币86,761,00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光伏发电及风电项目贡献净盈利约港币

34,208,00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主要由于回顾期内风电项目受山西省电量消纳困

难影响导致风电项目上网电量减少,以及检修成本增加。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光伏发电及风电分部之主要运营数据摘要如下:

截至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截至

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百分比

变动

光伏发电及风电项目

上网电量(兆瓦时)145,970144,8321%

业务展望

踏入二零二五年,全球经济在绿色转型与地缘格局重塑中呈现分化复苏型势。面对

外部冲击影响加大,能源安全与低碳发展的平衡成为各国战略焦点,叠加国内经济

结构调整的关键期,构成了全年发展的复杂背景。在这一形势下,本集团秉持「稳中

求进,以实促稳」的经营方针,聚焦主责主业,巩固深化上半年组织功能强、发展利

长远的实际成效,为实现全年发展任务目标筑牢基础。


二零二五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亦是推动新质生产力与绿色发展深度融合的

攻坚之年。生态环境治理进入「精准化、智能化、系统化」新阶段,国家「双碳」目标

中期评估与调整将释放更强政策信号。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

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

量发展的通知》、《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完善现货市

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健全中长期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及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

结算机制等方式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但对新能源电力的就地消纳及

产业延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同时也从国家层面构建了绿电直连的统一制度

框架,这预示着政策突破将为生物质发电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明确以「单位能耗碳排放」为核

心指标,将进一步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结构转型与产业绿色升级,意味着零碳园区或

将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经济增长极。环保行业在政策驱动与市场机制双重作

用下,正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效益」,技术壁垒与综合服务能力成为核心竞争要

素。

为应对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政策的变化,本集团着力构建「传统业务强基+新兴

领域突破」的双轮驱动格局,以聚焦「热电联产+绿色赋能」为核心方向,推动创新链

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培育绿色低碳领域新质生产力。本集团积极加快供热用户拓展,

扩大供热区域,力求提升增厚现金流的供热收入,增强项目抵御政策与市场风险的

能力。同时,本集团推动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重点推进生物质制糖、生物质

制碳、生物质天然气等高值化利用项目落地,打破单一盈利模式,实现项目盈利结构

的转型与升级,提升价值创造与抗风险能力。


面对危固废处置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与技术迭代加速的挑战,本集团深化区域协同

效应,依托运营项目的规模化优势,深挖降本增效,加快剥离低效无效资产。同时,

本集团构建「省级统筹+属地深耕」的融合机制,精准锁定优质客户,实现资源整合

与区域渗透的双向赋能,从而提升市场效益。

「十五」期间,本集团将聚焦「清洁能源」战略,打造成中国生物质能行业龙头企

业,引领生物质高值化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依托现有生物质项目基础上,本集

团将不断强化生物质主责主业,以供热业务为重要支撑,构建生物质转化与供热联

动的能源服务网络,形成「绿电+绿汽+绿氢+绿醇」多能互补的新格局。未来,本集团

将以能源及双碳目标为锚点,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提升轻资产项目价值转换,

强化传统优势业务与新兴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通过创新驱动和结构调整,积极提

升了本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韧性与活力,为业务拓展提供坚实支撑。

展望未来,依托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这一坚实后盾及本公司控股东中国光大环境

(集团)有限公司的强力支持,凭借在「清洁能源」领域积累的项目运营经验和市场拓

展能力,本集团将切实强化协同联动,紧扣国家绿色发展战略,保持战略定力,以持

续创新的姿态加快产业升级,深化「两化一型」,大力增收创效,聚焦聚力难点攻坚,

心无旁骛干事业、意气风发向前进,全力迈向「二次创业」新征程,为实现「十五」

良好开局夯基固本。


财务回顾

财务状况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总资产约为港币37,739,969,000元(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36,331,601,000元),净资产则约港币12,437,445,000元(二零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11,662,300,000元)。而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每股资产净

值为港币4.91元,较二零二四年底之每股港币4.65元增加6%。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

日,本集团之资产负债比率(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67.04%,较二零二四年底之67.90%

减少0.86个百分点,资产负债比率维持稳定,主要受惠于本公司在经济不明朗的情况

下采取谨慎的投资策略。本集团之流动比率为129.32%,较二零二四年底之125.40%

增加3.92个百分点。

财务资源

本集团对现金及财务管理采取审慎的原则,妥善管理风险及降低资金成本。运营资

金主要来自发行中期票据所得资金、内部现金流及银行提供之贷款。于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持有现金及银行结余约港币2,610,492,000元,较二零二四年底之

港币1,673,716,000元增加约港币936,776,000元。本集团大部分现金及银行结余均为港

币及人民币。

负债状况

本集团致力扩阔不同的融资途径及提升银行贷款额度,储备资金配合环保业务的发

展。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尚未偿还贷款总额约港币21,913,625,000元,

较二零二四年底之港币21,000,152,000元增加约港币913,473,000元。贷款包括有抵押

之计息借贷约港币8,100,365,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8,234,803,000

元)及无抵押之计息借贷约港币13,813,260,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

12,765,349,000元)。本集团的贷款以人民币及港币为单位,分别占总数98%及2%。本

集团的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占比分别为52%和48%。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

日,本集团之银行融资额度约港币21,086,353,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

币20,951,591,000元),其中约港币7,081,449,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

6,831,718,000元)为尚未动用之额度,银行融资额度为一至十八年期。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到期

情况如下: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港币百万元港币百万元

1年内8,9017,718

第2年4,7024,787

第3至第5年5,7825,571

第5年后2,5292,924

21,91421,000

外汇风险

本公司之列账及功能货币均为港币。本集团投资于香港以外地区(包括中国内地)存

在外汇风险。一直以来,中国为本集团之主要业务所在地,占总投资及收益超过95%

以上。本集团大部分资产、贷款及主要交易以人民币为单位,基本形成一种自然的对

冲。本集团通过合理匹配各种货币贷款,适量控制非本位币贷款,及采用合适的金融

工具以密切管理外汇风险。

资产抵押

本集团若干银行融资及其他贷款以有关本集团服务特许经营权安排之若干收益权、合

约资产、无形资产及应收款项、银行存款、本集团之物业、厂房及设备及使用权资产

作抵押。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已抵押资产之账面净值总额约港币17,888,150,000

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17,920,001,000元)。


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为建造合约而订约之采购承担约港币36,885,000元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50,834,000元),以及与注资合营、联营及金融资产

企业相关的资本承担港币45,558,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6,760,000

元)。

或有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或有负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无)。

税务宽减及豁免

本公司概不知悉有任何因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而享有税务宽减及豁免。

人力资源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在香港及中国内地合共雇用逾3,200名员工。截至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总员工成本约港币294,243,000元(截至二零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港币351,890,000元)。雇员之薪酬乃根据资历、经验、工作性质、

表现以及市场情况计算厘定。除酌情奖励花红外,本集团亦提供持续培训及其他福

利予员工,包括医疗保险及强积金计划。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集团相信维持稳健及高水平企业管治,不单是保障股东权益的要素,更能提升企

业价值及加强本集团的问责性及透明度,为所有相关持份者创造长期价值。本集团

透过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内部监控、风险防控与企业管治。

董事会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

作为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

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所载之所有适用守则条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有关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本公司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

询后,确认彼等于回顾期内已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

中期股息

为了与股东共享成果,董事会宣布派发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

股息每股2.8港仙(二零二四年:每股1.4港仙),将分派予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星期二)登记在本公司股东登记册之股东。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

中期股息支付比率为30.32%(二零二四年:20.1%)。中期股息将于二零二五年十月

十四日(星期二)或前后以现金方式派付。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星期五)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星期二)

(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将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

过户登记。为符合享有中期股息之资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及有关股票最迟须于二

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星期四)下午4时30分前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

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刊发中期业绩及中期报告

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已刊载于香

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

(htp:/w.ebgrentech.com/tc/ir/anouncements.php)。本公司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将于

适当时候于港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登及寄发予已选择收取印刷本的股东。

承董事会命

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

朱福刚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朱福刚先生(主席,执行董事)

梁海东先生(行政总裁,执行董事)

黄朝雄先生(执行董事)

毛静女士(非执行董事)

邹小磊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严厚民教授(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华强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