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77 君实生物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HANGHAI JUNSHI BIOSCIENCES CO., LTD.*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77)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规则作出。

兹载列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之《上海

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仅

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熊俊先生

主席

中国,上海,2025年8月14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熊俊先生、李宁博士、邹建军博士、

李聪先生、张卓兵先生、姚盛博士、王刚博士及李鑫博士;非执行董事汤毅先

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淳先生、冯晓源博士、杨悦博士、郦仲贤先生及鲁琨

女士。

* 仅供识别之用


证券代码:688180证券简称:君实生物公告编号:临2025-039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

檀英”)持有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君实

生物”)股份71,459,326股,股份性质为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602%。上述

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IPO”)

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7月15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檀英长期看好公司的发展,因基金期限与流动性资金安排原因,计划通

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533,797股,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海檀英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已成功申请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减持政策:拟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檀英出具的《关于君实生物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

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上海檀英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71,459,326股
持股比例6.960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 前取得:71,459,326股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股)持有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上海檀英71,459,3266.9602%上海檀英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林利军先生,上海 檀英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为 A 股 。 Loyal Valley Capital Advantage Fund II LP 及 LVC Renaissance Fund LP均为林利军 先生实际控制的合伙企业,其持 有公司股份的性质为H股。
Loyal Valley Capital Advantage Fund II LP7,842,6730.7639%
LVC Renaissance Fund LP7,916,0000.7710%
合计87,217,9998.4951%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 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上海檀英、上海 檀正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7,392,6740.75%2024/10/23~ 2024/11/1229.54-34.042024/9/25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A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檀英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0,533,797 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0,533,797 股
减持期间2025 年9月5日~2025 年12 月4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基金期限与流动性资金安排

注:减持比例以减持期间的公司股份总数985,689,871股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根据《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上海檀英作为发行上市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作出如下

承诺:

1、股份限售的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

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

(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

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

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

担相应的责任。


2、持有及减持公司股份意向的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

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A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票的发行价;同时,本企业

在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

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

间等。若在本企业减持A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所持A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

的发行价。

(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

月内不得减持。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

的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檀英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海檀英将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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