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623 陆控 公告及通告:(1)董事变更(2)审计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组成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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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ufax Holding Ltd

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623)

(纽交所股票代码:LU)

(1)董事变更

(2)审计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组成变更

董事变更

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子公司及并表附属实体统称为「本集团」)

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于2025年8月14日,李伟东先生(「李先

生」)因其个人工作安排变动需投入更多时间处理其他专业事务辞任独立非执行董

事、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本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与

薪酬委员会」)主席。

李先生的辞任自2025年8月14日(即彼之辞职信日期)起生效。李先生已确认,彼

与董事会并无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感谢李先生于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重大贡献。

董事会欣然宣布,其已接纳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之建议并决议委任李蕙萍女士(「李

女士」)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即时

生效。鉴于上市规则下企业管治守则的修订已于2025年7月1日生效,委任李女士

旨在(其中包括)提高董事会多元化,并提升董事会内女性代表的比例。


李女士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李女士

李蕙萍女士,63岁,为一名法律及银行专业人士,于领先金融机构及律师事务所

积逾四十年经验。彼现时担任吴欧阳律师事务所顾问,此职务自2024年4月起担

任。在此之前,李女士于2001年至2023年期间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一

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005)担任多个高级法律职位。彼的职

位包括零售、私人银行及财资业务的高级法律顾问;其后为亚太区商业银行法

律主管。李女士于高李叶律师行(一家地方律师事务所,其后于2001年并入Paul

Hastings LP)开展其法律事业,并于1995年至2001年期间在银行业务部由联营律

师晋升至合伙人。在投身法律专业之前,彼于1984年至1992年期间在瑞穗银行、

商业信贷银行、渣打银行(一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2888)及法

国家巴黎银行的香港办事处担任不同职务,从事银行业。彼的职责包括客户关

系管理及信贷、贷款管理及团队领导。彼持有香港理工大学商业研究(银行)专业

文凭,并于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及曼彻斯特都会大学完成法律教育。李女士于

1995年在香港及于1997年在英格兰及威尔斯获认许为事务律师。

李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初步任期自2025年8月14日起为期三年(须根据

本公司现行组织章程细则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轮席告退及重选连

任)。根据本公司现行组织章程细则,李女士将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仅至彼

获委任后的本公司首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届将符合资格重选连任。此外,根据

李女士的委任条款,李女士的董事服务酬金将为每季度人民币125,000 元,乃由

董事会根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推荐建议并考虑彼之职责及现行市况后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李女士已确认,彼(i)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

团其他成员公司中担任何其他职务;(i)于过往三年并无于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

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及(i)并无任何其他主

要的委任及专业资格。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李女士亦已确认,彼与任何董事、本公司

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亦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

团的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其他权

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第(h)至(v)段的任

何规定予以披露,亦无有关委任李女士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李女士已确认(i)彼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的独立性准则;(i)彼过往或现时并

无在本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业务中拥有财务或其他利益,或与本公司任何核心关连

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有任何关连;及(i)于彼获委任时并无其他可能影响其独

立性的因素。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李女士履新。

审计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组成变更

自2025年8月14日起,李祥林先生已辞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及董事会已议

决于李先生辞任后委任叶迪奇先生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委任李女士为审

计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承董事会命

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叶迪奇

香港,2025年8月14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赵容奭先生及席通专先生,非执行董事谢

永林先生、付欣女士及郭世邦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叶迪奇先生、杨如生先

生、李祥林先生及李蕙萍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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