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31 建发新胜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D Newin Paper & Pulp Corporation Limited

建发新胜浆纸有限公司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盈利警告

本公告由建发新胜浆纸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2)(a)

条及证券及

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章)第

XIVA

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根据本集团初步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资料,本集团

预期将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录得综合亏损净额

在约

38.0

百万港元至

43.0

百万港元之间,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

月(「过往期间」)的综合亏损净额约为

33.8

百万港元。

本期间综合亏损净额较过往期间增加主要由于

(i)

在国际贸易环境复杂多变、

消费市场复苏乏力及包装纸市场整体面临定价压力的情况下,本集团于本期

间的纸品销售单价下降,导致本集团于本期间的收益略有下降;及

(i)

有关本公

司中国附属公司远通纸业(山东)有限公司的增值税特别扣减的政府优惠较过

往期间减少约

6.3

百万港元。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其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对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审阅及评估以

及董事会目前可得的其他资料,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确认或审核,亦未

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并可能须作出调整及最终确定。根据上市规则,本

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目前订于二零

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公布。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建发新胜浆纸有限公司

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张晓晖先生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两名执行董事黄田胜先生及林儒卿先生;

两名非执行董事张晓晖先生及蔡伟康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耀杰

先生、陈小密女士及陈文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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