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79 懒猪科技 公告及通告:建议采纳第三份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PRIMEINTELIGENCESOLUTIONSGROUPLIMITED

懒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建议采纳第三份经修订及重订之

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50(1)

条,懒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此宣布,其建议采纳第三份经修订及重

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本公司建议修订其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更新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并使其符合有关无纸化制度、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发放公司通讯及于二零二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二月十日生效之上市规则相关修订(「建议修订」)

之最新监管规定。

建议修订须待本公司股东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

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可作实。

一般事项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详情之通函将于适当时候寄

发予本公司股东。

承董事会命

PrimeInteligenceSolutionsGroupLimited

懒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汪一成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于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汪一成先生、阮美玲女士、林石兴先生及张与珊女

士;非执行董事为阮国伟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青云先生、杨川先生及李

冬先女士。

本公布载有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而提供有关本公司的

资料,董事就本公布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

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并无

误导或欺诈成分;且本公布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当中任何陈述或本公布

产生误导。

本公布将由刊登当日起计最少七日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p:/w.hkexnews.hk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网页。本公布亦将刊载于本公司网站

w.primeinteligence.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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