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12 云工场 公告及通告:正面盈利预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
失承担任何责任。
云工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CloudFactoryTechnologyHoldings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云工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
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报告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草拟本及
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所作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报告期间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
利介乎人民币14.0百万元至人民币16.0百万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则录
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约人民币12.3百万元。预期溢利增加主要归因于(i)上市开支
减少;及(i)本集团持续致力降低营运成本。
本公告所载资料乃根据董事会对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包括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草拟未经
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初步评估而编制,该等资料尚未经核数师或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
会审核或审阅,并可能于进一步审阅后作出调整。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预期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底之前刊发的报告期间的中期业绩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云工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孙涛先生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孙涛先生、蒋燕秋先生、季黎俊先生及朱文涛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
事叶满林先生、崔琦先生及赵竑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