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LPHAMAB ONCOLOGY
康宁杰瑞生物制药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966)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康宁杰瑞生物制药(「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
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
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
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报告期」)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
账目的初步评估以及对目前所得最新资料的评估,预期本集团将于报告期录得利
润不少于人民币20.0百万元,而2024年同期则录得亏损约人民币44.9百万元。
本公司于报告期内转亏为盈,主要基于三项授权合作的里程碑收入和商业化产品
的销售收入,具体合作详情可分别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6月
5日以及2024年9月29日的公告。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本公司对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所
得相关收益估计的初步评估,有关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亦未经董
事会辖下的审核委员会审阅。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于报告期的中期业绩,而有
关中期业绩可作进一步调整,可能有异于本公告所载资料。有关资料不应被当作
本集团当前或未来经营或财务表现的计量依据或指标,亦不应被视为本集团于
适当时候于本公司报告期的中期业绩公告(预期将于2025年8月底前根据《上市规
则》的规定刊发)所提供相应数字的声明。因此,上述数字仅供股东及投资者参
考。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于报告期的中期业绩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应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康宁杰瑞生物制药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徐霆博士
香港,2025年8月13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徐霆博士及执行董事刘阳女士;非
执行董事左敏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欣琪女士、高翔博士及吴冬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