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54 汉思集团控股 公告及通告:内幕消息 – 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HANS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汉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554)
内幕消息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汉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
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
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
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未经审核综合
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预期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将录
得不多于120,000,000港元的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则录得约21,347,000港元的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
预期亏损增加乃主要由于本集团向Templewater Bravo Holdings Limited(「TWB
Holdings」)及Ascendal Bravo Limited收购汇达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汇达」,连同其
附属公司统称「汇达集团」)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4.44%(「收购事项」)的相应的财
务影响(详见下文)。汇达集团为城巴的营运商。收购事项已于二零二四年七月
三十一日完成,本集团的部分应付代价以递延付款(「递延付款」)方式支付。收
购事项的进一步详情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致股东之通函
(「该通函」)内披露。收购事项完成后及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拥有汇达已发行
股份总数70%的权益(其中余下30%由TWB Holdings持有),故汇达集团的财务业
绩已综合计入本公司财务报表。诚如该通函所披露,本集团于自二零二四年
七月三十一日起计5年期间(「认购期权期间」)拥有购买TWB Holdings所持汇达股
份的认购期权。倘本集团未于认购期权期间内全数行使上述认购期权,TWB
Holdings有权(「认沽期权」)要求本集团于认购期权期间结束后的2年期间(「认沽
期权期间」)内购买其当时持有的汇达股份(「认沽期权股份」),惟认沽期权应视
为于认沽期权期间最后一天就TWB Holdings当时持有的全部(但非部分)认沽期
权股份(如有)行使。
上述财务影响为:
(i) 折旧及摊销费用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的有关费用
增加约89,000,000港元,原因是紧随收购事项完成后对汇达集团的物业、厂
房及设备以及无形资产作出公允值调整;及
(i) 财务成本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的财务成本增加约
50,000,000港元,此乃由于(a)本集团就收购事项应付的递延付款及(b)本集
团就认沽期权股份应付的未偿还代价所产生的负债所致。
尽管整体亏损有所增加,预期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将
录得强劲的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EBITDA」)为不少于380,000,000
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则录得约21,000,000港元,此乃主
要由于本集团自收购事项完成以来的核心业务在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
前的盈利。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正产生足够经营现金流,以支持其持续活动与
未来增长。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审定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的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
会现有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并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或本公司核数师审核
或审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财务业绩将于二
零二五年八月公布。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Hans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汉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杨冬
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即戴伟先生(主席)、杨冬先生、
张雷先生及李伟强先生;四名非执行董事,即钟泽文先生、Nicolas Charles Philipe
de Mascarel de la Corbiere先生、James Anthony Wiliamson先生及许汉忠先生;以及
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陈振伟先生、徐闵女士、蔡泽华先生及杨帆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