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98 大唐新能源 公告及通告: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

就因本公告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

本公告乃由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第13.10B条及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下文资料最初以中文编制,用于在上海清算所(htp:/w.shclearing.com.cn)

及中国货币网(htp:/w.chinamoney.com.cn)网站上进行披露,并已翻译

成英文本作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之用。

本期债券将于2025年8月16日到期兑付。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

兑付详情载于下文。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1. :23大唐新能MTN004
  1. :102382077
  1. :人民币10亿元
  1. :2.85%
  1. :2025年8月16日(如遇中国大陆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工作日)

  1. :人民币102,850.00万元

二. 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融资工具,其兑付资

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

划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

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

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 本次兑付的相关机构

  1.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帅

联系方式:010-83750663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子卿

联系方式:010-56052273

  1.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23198682

承董事会命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邹敏

联席公司秘书

中国北京,2025年8月11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应学军先生及王方红先生;非执行

董事为荣晓杰女士、王少平先生、石峰先生及白力先生;及独立非执行

董事为卢敏霖先生、余顺坤先生及秦海岩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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