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21 德永佳集团 公告及通告:补充公告
–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
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
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EXWINCA HOLDINGS LIMITED
德永佳集团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21)
网址:htp:/w.texwinca.com/
htp:/w.irasia.com/listco/hk/texwinca/
补充公告
兹提述德永佳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五年六月十日及二零二五
年六月十二日有关事件之公告(「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
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拟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通报本公司近期就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所进行的检
讨结果。是次检讨就本集团若干非公开财务资料被无意发放给未获授权人士而展开。
定期审阅程序
董事会透过审核委员会,每年对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及效率进行
检讨。该程序包括:
风险评估: 定期评估主要业务风险及减低、降低或转移该等风险的监控措施。
内部审计: 由内部审计及监控部门定期评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与外聘核数师讨论: 定期与外聘核数师商讨审计结果、内部监控及财务汇报事宜。
* 仅供识别用途
– 2 –
事件相关的重大关注事项及内部监控缺失
于事件后进行全面检讨揭示一项主要缺失:对于包含敏感资料的外发电邮,欠缺严格执
行强制性的双重审查或授权机制。
已实施的改善措施
为解决此缺失及防止未来再发生类似事件,本公司已对其内部监控系统作出以下改进:
加密要求: 所有包含敏感资料的电邮在发送前必须加密或以密码保护。
双重审查机制: 已设立强制性程序,要求第二名指定员工在发送前审查并批准任何
包含敏感资料的电邮。所有相关记录详细记录于登记册中,电邮的预备者及审核者
均须签署,以确保涉及敏感资料的发送过程具备全面的问责性及透明度。
政策修订: 有关资料保密及电邮安全的内部政策已更新,并已向所有相关员工传达。
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及监控部门将按其风险导向的审核程序,定期对相关管控措施
进行合规性检查。审核委员会将定期收到有关这些监控措施有效性的更新报告,其
中包括任何异常情况或事件的汇报。
代表董事会
公司秘书
陈志汉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潘彬泽先生、潘浩德先生、何丽康先生、吴武平先
生及胡智恒先生;而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郑树荣先生、罗仲年先生、林洁贻女士
及陈育懋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