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50 律齐文化 公告及通告:(1)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布;及(2)继续暂停买卖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ALEGRO CULTURE LIMITED

律齐文化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于百慕达继续经营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1)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布;

(2)继续暂停买卖

财务摘要

  • ,500,000港元,较二零二三年减少13.3%。
  • ,200,000港元,较二零二三年减少10.5%。二零二四年的毛利

率约为57.8%。

  • ,500,000港元,较二零二三年减少65.5%。本公司权益股

东应占年度亏损约为12,500,000港元,较二零二三年减少65.2%。

董事会决议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任何股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31,515
(13,313)
18,202
1,640
(10,234)
(23,524)
1,743
(186)
2
(137)
(12,494)
(12,494)

律齐文化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

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或「我们」)根据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所编制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全年业绩,连同比

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附注

收益4

直接经营成本

毛利

其他收入5

销售及分销成本

行政费用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应收贷款

之减值,扣除拨回

无形资产减值

出售附属公司亏损净额6

来自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之

亏损净额

重估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

金融资产之未变现亏损

财务费用7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

除所得税前亏损8

所得税9

本年度亏损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49,511)
(32)
(49,543)
(62,037)
(12,494)
(12,494)
(62,037)
(62,037)
(2.75港仙)

附注

其他全面开支

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

股本工具之公平价值亏损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

本年度其他全面开支,扣除税项

本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以下人士应占本年度亏损:

本公司权益股东

非控股权益

以下人士应占全面开支总额:

本公司权益股东

非控股权益

每股亏损

-基本及摊薄11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260
284
2,682
13,922
128
5,576
22,852
2,255
2,784
908
37,04 2
42,989
754
9,748
1,784
12,286
30,703
53,555
1,287
52,268
91,107
(38,839)
52,268

综合财务状况表

附注

资产与负债

非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使用权资产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

股本工具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应收贷款

流动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12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

应收贷款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流动负债

合约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13

租赁负债之即期部份

流动资产净值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之非即期部分

资产净值

权益

股本

储备

权益总额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于二零年三月十三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公司,后来于二零三年

一月二十九日撤销于开曼群岛之注册及迁册至百慕达,并按照百慕达法例持续经营为获

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之地址位于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及其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15楼1506室。本公司

之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乃投资控股公司,提供企业管理服务。本集团主要从事(i)提供广告服务;(i)销售

医疗及保健产品;(i)电子商务(主要为销售家用及个人护理产品);及(iv)提供知识产权

(「IP」)开发设计服务。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综合财务报表以千港元(「千港元」)呈列。该等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五

年八月六日获董事会批准刊发。

2. 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编制基准

本公司之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所有香港财

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

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以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亦遵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

应用新订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

于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采纳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其与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开始之年度期间之综合财务报表有关并对其有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修订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对香港诠释第5号

(二零二零年)作出的相关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

供应商融资协议

本年度应用该等新订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对本集团本年度或过往年度的财务

表现及状况及╱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的披露资料并无构成重大影响。


3. 分部资料

主要营运决策制定者为高级执行管理层。高级执行管理层审阅本集团内部报告以评估表

现及分配资源。高级执行管理层已根据该等报告厘定经营分部。

本集团主要从事(i)提供广告服务;(i)销售医疗及保健产品;(i)电子商务(主要为销售家

用及个人护理产品);及(iv)提供IP开发设计服务。

管理层分别独立监察本集团经营分部之业绩,以为资源分配及表现评核方面作出决定。

分部表现根据呈报分部溢利或亏损而评估,即计量经调整除税前亏损。除未分配企业收

入、未分配企业费用及财务费用不计入此计量外,经调整除税前亏损一贯基于本集团的

除税前亏损进行计量。

分部资产不包括于集团层面而管理之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

资产、于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

面收益」)之股本工具、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应收贷

款、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分部负债不包括于集团层面而管理之负债,包括租赁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提供

广告服务

销售

医疗及

保健产品电子商务

提供

IP开发

设计服务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分部收益31,515–31,515

分部业绩1,297–(123)(12)1,162

对账:

未分配企业收入1,426

未分配企业费用(14,945)

财务费用(137)

除所得税前亏损(12,494)

分部资产13,606–2,401–16,007

对账:

无形资产260

物业、厂房及设备13

使用权资产865

于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13,922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

收益之股本工具128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

财务资产3,267

应收贷款908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

付款1,201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29,270

总资产65,841

分部负债4,261–4,261

对账:

租赁负债841

其他应付款项8,471

总负债13,573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及摊销520–52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

应收贷款减值,扣除拨回(1,726)–(1,726)

利息收入(23)–(12)–(35)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提供

广告服务

销售

医疗及

保健产品电子商务

提供

IP开发

设计服务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分部收益32,4833732,90057636,332

分部业绩(595)(619)(2,004)(6,859)(10,077)

对账:

未分配企业收入1,035

未分配企业费用(27,129)

财务费用(67)

除所得税前亏损(36,238)

分部资产6,919–30,163–37,082

对账:

无形资产520

物业、厂房及设备2,938

使用权资产1,809

于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13,922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

收益之股本工具59,625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

财务资产3,267

应收贷款739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

预付款748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3,648

总资产124,298

分部负债3,327–3,327

对账:

租赁负债1,802

其他应付款项4,864

总负债9,993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及摊销1,211–1,21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

应收贷款减值,扣除拨回1,690–2,868(2)4,556

利息收入(9)–(7)–(16)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23,943
7,572
31,515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3,226
3,226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31,515
31,515

地域资料

(a) 收益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香港36,332

中国内地–

36,332

上述收益资料乃根据客户之地点划分。

(b) 非流动资产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香港5,806

中国内地–

5,806

上述非流动资产资料乃基于非流动资产的实际位置,不包括于联营公司的投资、按

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本工具、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财务资产、应收贷

款以及按金及预付款项。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并无单独客户于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贡献本集团收益10%或以上。

4. 收益

收益分析如下: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分部

提供广告服务32,483

销售医疗及保健产品373

电子商务业务2,900

提供IP开发设计服务576

36,332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1,012
628
1,640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207
260
(89 6)
(429)
896
(26 0)
207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260
260

5. 其他收入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利息收入38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70

电子烟销售316

杂项收入651

豁免贷款515

1,933

6. 出售附属公司

本集团分别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

月二十三日完成出售Glory Novel Limited、Beyond Noble Holdings Limited(「Beyond Noble」)及

Smart Path Enterprises Limited(「Smart Path」)的全部股本权益。

Glory Novel Limited于出售日期的资产净值如下:

物业、厂房及设备

无形资产

应 付集团公司款项

结算应收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款项

减 :代价

出 售亏损

代价

减 :已出售现金

出 售产生之现金流入净额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本集团完成出售Beyond Noble的全部股权,Beyond Noble为京基天资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京基天资」)全部已发行股本的51%的法定及实益拥有人,京基天资

已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不再综合入账。出售Beyond Noble之收益约为19,000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本集团完成出售Smart Path的全部股权。出售Smart Path之收益约为

1,600港元。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137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820
306
1,399
14,228
119
995
(1,743)

7. 财务费用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租赁负债利息67

8. 除所得税前亏损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亏损已扣除╱(计入)下列各项:

核 数 师 酬 金:

-审核工作1,390

-其他服务–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455

使用权资产之折旧1,519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26,721

汇兑亏损净额21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收益)(7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应收贷款之减值,扣除拨回6,162

确认于直接经营成本的存货成本3,133

9. 所得税

本集团须根据利得税两级制缴纳香港利得税。根据利得税两级制,合资格集团实体首2

百万港元溢利将按8.25%税率征税,而超过2百万港元之溢利将按16.5%税率征税。不符合

利得税两级制资格之集团实体之溢利将继续按统一税率16.5%缴纳税项。

本集团于两个年度均无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国附属公司于二

零二四年的税率为25%。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12,494)
(2,062)
(1,511)
1,428
2,393
(24 8)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12,494)
二零二四年
千股
454,899

所得税与按适用税率计算之会计亏损对照如下: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亏损(36,238)

名义税项,按有关课税司法权区之亏损适用税率计算(5,979)

毋须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15)

不可扣税开支之税务影响2,141

未确认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3,503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之税务影响350

动用先前确认的税项亏损–

所得税–

10. 股息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息。

11. 每股亏损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之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之本年度亏损(35,934)

股份数目

二零二三年

千股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亏损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454,899

每股基本亏损乃基于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约12,494,000港元(二零二三年:35,934,000

港元)计算,所使用之分母与上述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所使用者相同。

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由于行使购股权具反摊薄影响,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每股

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同。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5,158
(2,90 3)
2,255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4,629
1
(1,72 7)
2,903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1,692
427
132
4
2,255

12. 贸易应收款项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6,507

减:减值拨备(4,629)

贸易应收款项-净额1,878

贸易应收款项之减值亏损拨备变动如下: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于一月一日85

年内已确认减值亏损4,629

年内已拨回减值亏损(85)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4,629

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所采纳之会计政策确

认贸易应收款项之减值拨备。

贸易应收款项(扣除拨备)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0至30天1,338

31至60天533

61至90天7

91至120天–

贸易应收款项总额1,878

本集团给予其客户0至120天(二零二三年:3至120天)之信贷期。

董事认为,由于有关金额自开始起计于短期间内届满,故贸易应收款项之公平价值与账

面值并无重大差异。

本集团采用简化法以提供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所规定之预期信贷亏损。年内就贸易

应收款项总额作出拨备约2,903,000港元(二零二三年:4,629,000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就已减值贸易应收款项持有任

何作为担保或其他加强信贷措施之抵押品。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8,612
1,13 6
9,748

13.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

应计开支5,741

其他应付款项1,019

6,760


独立核数师报告摘录

本公司的独立核数师已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

合财务报表发出不发表意见,其摘要如下:

不发表意见

我们无法对 贵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

发表意见。由于我们的报告中「不发表意见之基础」一节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

们未能就该等综合财务报表获取足够适当的审核凭证为审核意见提供基础。

在所有其他方面,我们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妥

为编制。

不发表意见之基础

1. 有关联营公司权益的范围限制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 贵集团以约16,040,000港元收购联营公司(即奥洛瑞(香

港)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奥洛瑞」)45%权益。尽管投资协议授予 贵集

团权利委任董事加入奥洛瑞董事会,惟 贵集团于报告期间并无行使此权

利。因此,并无充分证据显示 贵集团对奥洛瑞施加重大影响力,故将奥

洛瑞分类为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下的联营公司存在疑问。

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现任董事未能取得奥洛瑞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以及账簿及记录。尽管存在上述分类

问题, 贵集团前董事已将来自奥洛瑞的应占亏损约2,100,000港元入账。

于审核期间,我们未能获取足够及适当的审计凭证,以:

(i) 确定 贵集团应占联营公司之业绩;

(i) 厘定是否需要就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投资计提任何减值

亏损;及

(i) 厘定该项投资是否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在任何错误分类。


对此金额的任何调整均可能对 贵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资产净值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股东应占的日常活动净亏损产生重大影

响。

2. 年初结余及相应数字

关于 贵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由

于审计范围受限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对该等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而该等财务报表正是本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呈列相应数

字的基准。

我们未获提供充足且适当的审计凭证,以使我们能够评估审计范围受限

可能产生的影响。

上文所述对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的年初结余的数字之任何必要调整可能

会对 贵集团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的累计亏损以及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内所作之相关披露造成影

响。因此,综合财务报表所示比较数字或与本年度数字不具可比性。

3. 对出售附属公司亏损之范围限制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贵集团完成出售Beyond Noble的全部股权,Beyond

Noble为京基天资全部已发行股本的51%的法定及实益拥有人。于二零二四

年十二月, 贵集团完成出售Smart Path的全部股权,Smart Path为豪拓有限公

司(「豪拓」)全部已发行股本的法定及实益拥有人。

诚如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不发表意见之基础第1点及第

3点所述,我们未能取得京基天资及豪拓的若干账簿及记录以及相关证明

文件。因此,我们未能就出售Beyond Noble及Smart Path附属公司亏损的准确

性获取足够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信纳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出售附属公司亏损的准确性。

倘我们已获取足够适当的审计证据,则就此所发现的任何必要调整,可能

会对 贵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净值、其截至该日止年

度的亏损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产生相应影

响。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主要从事(i)提供广告服务,(i)销售医疗及保健产品,(i)电子商务(主要

为销售家用及个人护理产品),及(iv) IP开发设计服务收入。

本集团的收益由二零二三年的约36.3百万港元减少约13.3%至二零二四年的约

31.5百万港元。收益减少主要乃由于广告分部以外的分部(特别是本集团的电

子商务分部)停止营业所致。

提供广告服务

本集团从事提供广告服务,主要透过Recruit Magazine及在线平台「Like Magazine」

进行营运。提供广告服务之收益于二零二四年约为31.5百万港元,较二零二三

年稍微减少约3.0%。

销售医疗及保健产品

本集团从事销售医疗及保健产品,主要透过其拥有51%权益之附属公司京基天

资进行营运。然而,诚如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二月

二十三日所公布,前任执行董事未能及╱或拒绝于彼自二零二三年九月起离任

后提供协助以交付有关京基天资之完整文件记录。本公司认为其已不再对该

附属公司拥有控制权,因此自二零二三年七月起已终止综合入账。此后,本公

司于二零二四年于该分部录得零收益(二零二三年:373,000港元)。

电子商务

本集团从事电子商务(主要为销售家用及个人护理产品),主要透过其一间附属

公司京基电商有限公司(「京基电商」)进行营运。然而,诚如本公司于二零二四

年二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所公布,前任执行董事未能及╱或

拒绝提供协助以交付完整文件记录。尽管如此,本公司成功于二零二三年九月

前取回京基电商之文件记录(包括会计记录)。然而,本公司投入大量管理精力

以审阅早前营运情况及收回该分部的若干项投资,因此本公司于该分部放缓

发展新业务步伐,并专注于收回该分部各个项目(如存货及演唱会投资)之所得

款项。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于该分部录得零收益(二零二三年:

2.9百万港元)。


IP开发设计服务收入

本集团自二零二年十二月起主要透过豪拓从事IP开发设计业务。然而,自二

零二三年九月起,该分部的文件记录因涉及一名前任执行董事离职后的文件

交付而受到影响。自此,本公司停止发展此分部,并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出售

此分部的主要附属公司豪拓。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于该分部录

得零收益(二零二三年:576,000港元)。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毛利(千港元)18,20220,341

毛利率(%)57.856.0

本集团之毛利由二零二三年约20.3百万港元减少约10.5%至二零二四年约18.2百

万港元。毛利减少主要由于主要来自电子商务分部的收益减少所致。

本集团毛利率于二零二四年约57.8%,维持与二零二三年约56.0%相若水平。

其他收入

本集团的其他收入由二零二三年的约1.9百万港元减少约15.2%至二零二四年的

约1.6百万港元。其他收入减少主要由于(i)本公司拟销售但停止进一步发展的电

子烟,及(i)豁免贷款,部分被年内银行结余增加带动的利息收入增加所抵销。

销售及分销成本

本集团之销售及分销成本由二零二三年的约10.6百万港元减少约3.2%至二零

二四年的约10.2百万港元,主要反映本集团广告业务所产生之收益减少。

行政开支

本集团之行政开支由二零二三年的约34.8百万港元减少约32.5%至二零二四年

的约23.5百万港元。行政开支减少主要由于员工成本减少。


出售一家附属公司亏损

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录得出售一家附属公司亏损约186,000港元(二零二三年:

3.8百万港元),指出售Glory Novel Limited、Beyond Noble(持有本集团于二零二三

年取消综合入账的京基天资51%权益)及Smart Path(持有豪拓100%权益)的亏损。

融资成本

本集团的融资成本由二零二三年的约67,000港元增加约104.4%至二零二四年的

约137,000港元。有关增加主要由于二零二四年的租赁负债增加。

除所得税前亏损

鉴于上述情况,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录得除所得税前亏损约12.5百万港元,较

二零二三年除所得税前亏损约36.2百万港元减少约65.5%。

业务回顾

二零二四年,全球经济环境持续复杂多变。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贸易争端

不断升级以及主要经济体持续高企的利率,均对全球需求及金融市场构成下

行压力。该等外部不利因素,加上审慎的营商情绪,导致国内经济活动疲弱,

多个行业的招聘意向受到抑制。在此背景下,本集团仍保持韧性,专注于提升

营运效率、扩大地域覆盖范围及加快数字转型等主要策略重点,并利用其核心

广告业务的优势,为本集团的长远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广告业务

于二零二四年,香港经济维持疫情后复苏,尽管步伐放缓。 在对外贸易复苏的

支撑下,实际本地生产总值增长2.5%,而二零二三年为3.2%,其中货物出口同

比增长4.7%。 根据香港政府统计处的报告,此复苏支持稳定的劳动力市场,反

映在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平均为3.1%,而就业不足率则维持稳定在约1.1%。


尽管宏观经济指标向好,本集团的广告业务仍面对持续的结构性挑战。由于港

元强劲,加上本地消费模式明显转变,尤其是居民跨境消费增加,零售及餐饮

等主要消费行业的营运持续低于疫情前的水平。该等特定行业的压力,加上

竞争加剧及雇主日益偏爱数字招聘平台,导致Recruit杂志的广告收益按年下跌

26.5%至23.9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32.5百万港元)。

为此,本集团透过优化推广策略、度身订造招聘活动及加强与广告服务供应商

的合作,强化其价值主张。该等努力旨在提高客户参与度、改善服务差异化及

减轻收益压力。

与此同时,本集团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律齐文化有限公司(「深圳律齐」)

推进其于中国内地的数字广告计划。年内,深圳律齐透过抖音等热门社交媒体

平台提供广告及宣传服务。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该附属公

司贡献的收益约为5.1百万港元。据董事所知,该等交易涉及的所有交易对手方

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彼等联系人的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此外,深圳律齐与深圳京基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深圳京基」)订立业务推广合

作协议,为地产项目提供广告服务至二零二四年底。此协议带来约2.5百万港

元的收益。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深圳京基为关连人士,该等交易被列

为持续关连交易。然而,由于所有适用的百分比率及年度上限均低于上市规则

第14A.76条项下的最低限度,该等于二零二四年进行的交易获豁免遵守披露、

年度审核及股东批准的规定。

展望未来,本集团拟凭借对数字参与及本地化内容日益殷切的需求,深化其于

中国内地充满活力的广告及推广市场的业务。

其他业务分部

诚如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所披露,由于前

任执行董事于二零二三年九月离职后未能妥善移交关键营运及财务文件,本

集团停止于医疗及保健产品分部、电子商务分部以及IP开发及设计服务分部发

展新业务。自二零二三年中以来,本集团已逐步取消综合入账及╱或策略性

出售相关附属公司,并重新分配管理资源以保障及收回现有资产。


在检索有关过往业务的记录及收回该等分部的未偿还投资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然而,该等分部并未对本集团二零二四年的财务表现作出重大贡献。

前景

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继续致力于巩固其核心竞争力,同时积极寻求在香港及中

国内地进行战略扩张的机会。香港的营商环境在疫情后已呈现逐步复苏的迹

象,但仍易受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影响。尽管如此,本集团凭借其稳固的品牌、

多元化的平台及一贯的营运执行力,已为把握招聘广告及推广服务的增长机

遇做足准备。

本集团的旗舰刊物Recruit杂志仍为香港值得信赖且高效的招聘及商业广告平

台。随著疫情相关干扰的缓解及劳动市场指标的利好,预计招聘服务的需求

将随著经济复苏而改善。本集团的多平台方针涵盖印刷、网站、应用程式及社

交媒体渠道(如Facebok、Instagram及小红书),使其能够接触广泛及多元化的受

众,从而在快速变化的媒体环境中保持相关性。

为进一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本集团正积极探索中国内地的广告机会,其中抖

音等数字平台蕴含巨大潜力。通过与授权代理商合作并利用其内部设计专业

知识,本集团旨在为有意开拓中国市场的客户提供端到端广告解决方案。

另一方面,本集团旗下以生活品味及休闲为重点的在线刊物Like Magazine自二零

二零年全面数字化以来,已稳步建立忠实的受众群体。凭借约160,000名Facebok

粉丝及在Instagram及小红书上日益增长的影响力,该平台已展示出作为本集团

广告业务横向扩展的强大潜力。Like Magazine定位为美食、旅游、健康、美容及

生活优惠的一站式平台,在吸引寻求与精通数字的受众互动的广告客户方面

发挥关键作用。本集团将继续投资于内容创作及平台优化,以期提升流量并增

强盈利能力。

本集团凭借其在香港举办招聘会及展览的成功往绩,正积极将其推广服务及

活动管理业务扩展至中国内地。随著大湾区的发展,跨境消费行为不断演变,

中国内地购物中心对优质推广活动的需求亦日益增长。


为支持是次扩张,本集团正在中国设立自有工厂(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开始营

运),该工厂将负责制作活动相关的道具及装饰品。此垂直整合将显著降低对

第三方供应商的依赖,提高成本效益并改善质量控制。此外,本集团已委聘在

中国内地大规模活动执行方面拥有丰富专业知识的资深项目管理人员,进一

步加强其营运能力。

尽管本集团除核心广告业务以外的业务分部受到若干扰,该等干扰主要由

未能交付涉及一名前任执行董事的文件记录所致,但本集团正进入其核心广

告分部转型及增长的有利时期。通过强化其核心广告业务、利用数字及社交媒

体平台以及通过推广活动及活动服务将业务足迹拓展至中国内地,本集团正

为可持续价值创造奠定基础。凭借稳固的财务状况、经验丰富的团队及多元化

的业务模式,本集团有信心取得长期成功并为股东带来更高的回报。

流动资金及财政资源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净值约为30,700,000港元(二

零二三年:30,700,000港元)。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流动比率

(其定义为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为4.5(二零二三年:4.5)。于二零二四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总额约为37,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

30,000,000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二零二三年:

无)。

本集团采纳集中的融资及库务政策,确保有效运用本集团资金。本集团以稳健

的态度监控外汇风险及利率风险,并于适当时使用远期合约对冲其于买卖活

动及资本开支中的外汇风险。

资本架构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股份」)总数为455,534,000

股(二零二三年:455,534,000股份),每股面值为0.2港元。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二零二年:

无)。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或然负债(二零二年:无)。


股息

董事会并不建议就报告期间派付任何末期股息(二零二三年:无)。

报告期后事项

出售联营公司

本公司出售其于一间联营公司(即奥洛瑞)的全部投资权益,代价为9,950,000港

元。该交易已于二零二五年五月完成。于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奥洛瑞的任

何权益。

有关该交易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的公布。

诉讼

高院民事诉讼2024年第281号

本公司及其若干附属公司针对一名前董事及其控制的公司提起诉讼,寻求因

(其中包括)该名董事违反受信责任及╱或明知而收受从该等违反所得的利益

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及衡平法补偿。该前董事及其控制的公司已提交抗辩与反

诉。本公司随后提交了对反诉的答辩与抗辩。由于诉状受理现已结束,本案将

进入个案处理阶段以寻求进一步指示。截至本业绩公布日期,该诉讼尚未确定

聆讯日期。

高院民事诉讼2024年第241号

本公司就认购协议引起的争议对另一家公司提起诉讼。在经修订申索陈述书

中,本公司寻求(i)宣告上述认购协议无效及不具法律效力,(i)撤销认购协议,

及(i)退还为认购被告人股份所支付的代价。被告人已提出抗辩。

于完成争议股份之买卖协议后,本公司已出售争议股份。因此,各方已签署同

意传票以终止诉讼,该同意传票已获法院批准。


区域法院民事诉讼2024年第1940号

一名前董事对本公司提起诉讼,指控本公司遵照香港上市规则刊发的公布内

载有诽谤性陈述。本公司已提出抗辩,对该前董事指称的诽谤申索进行争辩。

截至本业绩公布日期,该诉讼尚未确定聆讯日期。

高院杂项案件2024年第1474号

本公司针对其前律师就所提供服务之发票提起税务诉讼。前律师已就发票提

供进一步的分项细目,本公司正在审阅。

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三日、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的公布。

本公司将于适当或必要时作出进一步披露。

有关附属公司之重大收购及出售

出售Beyond Noble及Smart Path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本公司与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本公司同

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Beyond Noble(京基天资51%全部已发行股本的合法及实

益拥有人)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19,000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本公司与买方订立另一份买卖协议,据此,本

公司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Smart Path(豪拓全部已发行股本的法定及实益

拥有人)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1港元。

有关出售事项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日的公布。

集团资产抵押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并无抵押集团资产(二零二三年:无)。


其他重大事件

(1) 于联交所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完成联交所指定的复

牌指引为止。

(2) 核数师辞任

本公司前任核数师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辞任本公司核

数师,自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日起生效。有关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辞任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日的公布。

(3) 复牌指引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函件,当中载列本公司股份

于联交所恢复买卖的指引。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

发出的函件,当中联交所通知本公司修改其中一项有关本公司股份于联

交所恢复买卖之指引。因此,于本公布日期的最新复牌指引(「复牌指引」)

如下:

(i) 对审计事宜各项进行适当的独立法证调查、评估对本公司业务营运

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布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的补救行动;

(i) 证明本集团管理层及╱或任何对本公司管理及营运有重大影响力的

人士的诚信、能力及╱或品格并无合理的监管忧虑,而可能为投资者

带来风险并损害市场信心;

(i) 进行独立内部监控检讨,并证明本公司已建立足够的内部监控及程

序,以符合上市规则;

(iv) 公布上市规则要求的所有尚未公布的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计修

订;

(v) 证明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规定;及


(vi) 向市场通知所有重大资讯,以便股东及投资者评估本公司的状况。

有关复牌指引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及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的公布。

(4) 履行复牌指引之进度

有关复牌状况及本公司履行复牌指引的复牌计划之季度更新,请参阅本公

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二零二五

年一月六日、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的公

布。

(5) 委任新核数师

本公司委任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为本公司新核数师,

自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起生效,任期至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有关

委任天健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的公布。

(6) 调查及独立监控审阅

根据复牌指引所载的规定,独立调查委员会已委聘诚骏法证及企业重整

有限公司就指控以及有关若干审计事宜的其他事宜进行独立调查。有关

调查的主要结果、独立调查委员会及董事会的意见、建议及其完成状况,

请参阅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五日之公布。

此外,如本公司先前所公布,本公司已委聘中汇安达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内部监控顾问」)对本公司及调查中识别的所有附属公司的内部监控程序

进行独立审阅(「内部监控审阅」)。目前已取得相当进展。本公司将于适当

时候就内部监控审阅的主要发现、纠正建议及补救行动的执行刊发公布。

除上文所披露的事项外,自报告期末至本全年业绩公布日期,概无发生任何其

他影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重大事件。


企业管治

本公司及其管理层致力于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强调对全体股东的透明度、问

责性及独立性原则。本公司认为,良好的企业管治是持续成长及提升股东价值

的要素。于报告期间,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

管治守则」)第2部的所有适用守则条文。

现时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位出现空缺,但执行董事履行与行政总裁类似的职

能。此外,董事会直接及间接透过其委员会带领及指导管理层,包括制定战略

及监察管理层推行战略。董事会监督本集团营运及财务表现,并确保本集团

制定有效的管治、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及稳健的内部监控和风险管理制度。因

此,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采取足够措施以确保其企业管治常规与守则条文所

采纳者相若。

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标准守则」)作为本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经向所有董事作出

明确查询后,董事确认彼等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遵守

标准守则所载的必守交易准则。

审阅全年业绩

于业绩提交董事会批核前,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由杨婉宁女士、陈钊洪先生及

李朝波先生组成)已审阅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报告期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

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定义见上市规则)。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公司并无持有库存股份(定义见上市规则)。

股息

董事会决议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任何股息。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将进一步押后至董事会决定的日期举行(「股东周年

大会」),而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适时按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刊发及寄发。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资格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手续的时间表,将由本公司另行公布。

刊发全年业绩

本全年业绩公布登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hkexnews.hk)及本

公司网站(w.alegroculture.com.hk)。

致谢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衷心感谢股东及业务伙伴一直以来的支持,并感谢员工的

贡献及辛勤工作。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律齐文化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姚思慧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六日

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姚思慧女士;非执行董事钟美瑶女士及孙婧

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邓寳琳女士、陈钊洪先生、李朝波先生及杨婉宁女

士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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