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50 律齐文化 公告及通告:(1)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布;及(2)继续暂停买卖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ALEGRO CULTURE LIMITED
律齐文化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于百慕达继续经营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前称Kingkey Inteligence Culture Holdings Limited京基智慧文化控股有限公司)
(1)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布;
及
(2)继续暂停买卖
财务摘要
- ,300,000港元,较二零二年减少32.9%。
- ,300,000港元,较二零二年减少34.5%。二零二三年的毛利
率约为56.0%。
- ,200,000港元,较二零二年增加317.9%。本公司权益股
东应占年度亏损约为35,900,000港元,较二零二年增加306.0%。
董事会决议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任何股息。
律齐文化有限公司(前称京基智慧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
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或「我们」)根据香港
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所编制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综合全年业绩,连同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436,33254,154
直接经营成本(15,991)(23,096)
毛利20,34131,058
其他收入51,9332,195
销售及分销成本(10,575)(10,317)
行政费用(34,840)(30,17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
应收贷款之减值,扣除拨回(6,162)(30)
无形资产减值(442)–
来自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之
亏损净额6(3,777)–
重估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
财务资产之未变现亏损(527)–
应收或然代价之公平价值亏损–(867)
财务费用7(67)(540)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2,122)–
除所得税前亏损8(36,238)(8,672)
所得税9–
本年度亏损(36,238)(8,672)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全面(开支)╱收益
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本
工具之公平价值(亏损)╱收益(48,830)27,752
本年度其他全面(开支)╱收益,
扣除税项(48,830)27,752
本年度全面(开支)╱收益总额(85,068)19,080
以下人士应占本年度亏损:
本公司权益股东(35,934)(8,850)
非控股权益(304)178
(36,238)(8,672)
以下人士应占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本公司权益股东(84,764)18,902
非控股权益(304)178
(85,068)19,080
每股亏损
-基本及摊薄11(7.90港仙)(1.98港仙)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与负债
非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520962
物业、厂房及设备2,944395
使用权资产2,3421,797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13,922–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之股本工具59,625107,616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5,5743,620
应收贷款–776
按金及预付款–9,362
84,927124,528
流动资产
存货–188
贸易应收款项121,8785,627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6,6738,102
应收贷款7391,166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30,08169,917
39,37185,000
流动负债
合约负债8841,512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136,7609,980
租赁负债之即期部份1,0501,313
税项拨备–62
8,69412,867
流动资产净值30,67772,133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115,604196,661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
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之非即期部分1,299533
资产净值114,305196,128
权益
股本91,10789,323
储备23,198106,360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114,305195,683
非控股权益–445
权益总额114,305196,12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于二零年三月十三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公司,后来于二零三年
一月二十九日撤销于开曼群岛之注册及迁册至百慕达,并按照百慕达法例持续经营为获
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之地址位于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及其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15楼1506室。本公司
之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乃投资控股公司,提供企业管理服务。本集团主要从事(i)提供广告服务;(i)销售
医疗及保健产品;(i)电子商务(主要为销售家用及个人护理产品);及(iv)提供知识产权
(「IP」)开发设计服务。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综合财务报表以千港元(「千港元」)呈列。该等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五
年八月六日获董事会批准刊发。
2. 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编制基准
本公司之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所有香港财
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
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以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亦遵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
取消综合入账基准
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及二零
二四年四月十八日,本公司宣布其于最近几个月获悉本集团无法从其香港附属公司京
基天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京基天资」)取得若干账簿、记录及相关证明文件(例如银行月
结单及单据)(「账簿及记录」)。作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京基天资的所有账簿、记录及营
运,于所有关键时间,均由本集团前执行董事维护及控制。
本公司已正式要求京基天资为编制及审核本集团的管理账目提供必要的协助。尽管本公
司一再要求,京基天资仍未回应或向本公司提供账簿及记录。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已委聘法律顾问将针对本集团前董事的传讯令状送交香港高等
法院(「法院」),提诉原因为(其中包括):(1)违反受信责任及╱或明知而收受从该等违反所
得的利益;(2)在未经同意及╱或授权的情况下使得实体获得付款;(3)未有保留足够的账
簿、账目及纪录,导致本集团无法寻获若干资产、文件、纪录及会计证据,因而妨碍及╱
或致令无法完成财务资料的编制及审计程序;及(4)寻求损害赔偿、衡平法补偿及法院认
为适当的进一步及╱或其他济助。另一方面,本集团已委聘独立法证调查员调查及编制
法证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以考虑相关事件的影响。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并经审慎考
虑后,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不再:(a)控制京基天资;(b)因参与京基天资业务而承担或享有
可变回报的风险或权利;或(c)有能力运用其对京基天资的权力影响本公司的回报金额。
由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董事」)认为本集团无法行使其作为股东控制京基天资产
及营运的权利或行使对京基天资的决策权利。因此,董事进一步认为,将京基天资的财
务业绩综合入账至本集团并不恰当。董事已议决自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董事认为其已
实际上失去对京基天资的控制权之日)起取消将京基天资综合入账。此外,董事认为应收
京基天资款项的可收回性为极低,且预期于可见未来不能收回未偿还结余。
取消综合入账的财务影响
取消综合入账导致因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而产生的亏损净额约3,777,000港元及应收京
基天资款项的减值亏损约3,585,000港元,已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确认,原因为董事会认为,应收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款
项的账面值在可预见未来无法收回。
应用新订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
于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采纳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其与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开始之年度期间之综合财务报表有关并对其有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包括二零二零年
十月及二零二年二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7号之修订)
保险合约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之修订会计估计的定义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与单一交易产生的资产及负债有关的递延税项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国际税收改革-支柱二规则范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实务报告第2号之修订
会计政策披露
除以下所述外,本年度应用该等新订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对本集团本年度或过
往年度的财 务表现及状况及╱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的披露资料并无构成重大影响。
会计政策披露-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报告第2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报告第2号之修订「作出重大性判断」提供
指导及范例,以帮助实体将重大性判断应用于会计政策披露。修订旨在帮助实体提供更
有用的会计政策披露,将实体披露其「重要」会计政策的规定替换为披露其「重大」会计政
策的规定,并增加有关实体如何应用重大性概念作出有关会计政策披露的决策的指导。
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披露有影响,但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内任何项目的计
量、确认或呈列并无造成影响。
3. 分部资料
主要营运决策制定者为高级执行管理层。高级执行管理层审阅本集团内部报告以评估表
现及分配资源。高级执行管理层已根据该等报告厘定经营分部。
本集团主要从事(i)提供广告服务;(i)销售医疗及保健产品;(i)电子商务(主要为销售家
用及个人护理产品);及(iv)提供IP开发设计服务。
管理层分别独立监察本集团经营分部之业绩,以为资源分配及表现评核方面作出决定。
分部表现根据呈报分部溢利或亏损而评估,即计量经调整除税前亏损。除未分配企业收
入、未分配企业费用及财务费用不计入此计量外,经调整除税前亏损一贯基于本集团的
除税前亏损进行计量。
分部资产不包括于集团层面而管理之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
资产、于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
面收益」)之股本工具、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应收贷
款、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以及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分部负债不包括于集团层面而管理之负债(包括租赁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提供
广告服务
销售
医疗及
保健产品电子商务
提供
IP开发
设计服务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分部收益32,4833732,90057636,332
分部业绩(595)(619)(2,004)(6,859)(10,077)
对账:
未分配企业收入1,035
未分配企业费用(27,129)
财务费用(67)
除所得税前亏损(36,238)
分部资产6,919–30,163–37,082
对账:
无形资产520
物业、厂房及设备2,938
使用权资产1,809
于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13,922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
收益之股本工具59,625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
财务资产3,267
应收贷款739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
预付款748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3,648
总资产124,298
分部负债3,327–3,327
对账:
租赁负债1,802
其他应付款项4,864
总负债9,993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及摊销1,211–1,21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
应收贷款减值,
扣除拨回1,690–2,868(2)4,556
利息收入(9)–(7)–(16)
截至二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提供
广告服务
销售
医疗及
保健产品电子商务
提供
IP开发
设计服务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分部收益33,14313,4757,536–54,154
分部业绩556363(944)–(25)
对账:
未分配企业收入1,115
未分配企业费用(9,222)
财务费用(540)
除所得税前亏损(8,672)
分部资产10,6366,1055,429–22,170
对账:
无形资产962
物业、厂房及设备386
使用权资产305
于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
收益之股本工具107,616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
财务资产3,620
应收贷款1,942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
预付款8,818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63,709
总资产209,528
分部负债6,1033,509–9,612
对账:
租赁负债148
其他应付款项3,640
总负债13,400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及摊销1,251–1,25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
应收贷款减值,
扣除拨回(170)1530–(125)
利息收入(3)–(3)
二零二三年 |
---|
千港元 |
36,332 |
– |
36,332 |
二零二三年 |
---|
千港元 |
5,806 |
– |
5,806 |
二零二三年 |
---|
千港元 |
不适用* |
地域资料
(a) 收益
二零二年
千港元
香港46,618
中国内地7,536
54,154
上述收益资料乃根据客户之地点划分。
(b) 非流动资产
二零二年
千港元
香港3,154
中国内地–
3,154
上述非流动资产资料乃基于非流动资产的实际位置,不包括于联营公司的投资、按
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本工具、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财务资产、应收贷
款以及按金及预付款项。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来自各占本集团收益10%或以上的主要客户的收益如下:
经营分部二零二年
千港元
客户A提供广告服务*6,063
- %以上。
并无单独客户于二零二三年贡献本集团收益10%或以上。
二零二三年 |
---|
千港元 |
32,483 |
373 |
2,900 |
576 |
36,332 |
二零二三年 |
---|
千港元 |
381 |
70 |
– |
– |
316 |
651 |
51 5 |
1,933 |
4. 收益
收益分析如下:
二零二年
千港元
分部
提供广告服务33,143
销售医疗及保健产品13,475
电子商务业务7,536
提供IP开发设计服务–
54,154
5. 其他收入
二零二年
千港元
利息收入1,009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
汇兑收益50
政府补贴(附注)595
电子烟销售–
杂项收入541
豁免贷款–
2,195
附注: 截至二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计入溢利或亏损的政府补贴约595,000港
元乃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推出防疫抗疫基金下保就业计划(「保就业计划」)
获得,用于支付本集团雇员薪资。根据保就业计划,本集团须承诺将该等补贴用
作薪资开支,且于指定期间不减少员工人数至低于规定水平。本集团并无有关
此计划的尚未履行责任。
6. 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
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及二零
二四年四月十八日,本公司宣布其于最近几个月获悉本集团无法从其香港附属公司京基
天资取得账簿、记录及相关证明文件(例如银行月结单及单据等,统称「账簿及记录」)。
作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京基天资的所有账簿、记录及营运,于所有关键时间,均由本集
团前董事维护及控制。
本公司已正式要求京基天资为编制及审核本集团的管理账目提供必要的协助。尽管本公
司一再要求,京基天资仍未回应或向本公司提供账簿及记录。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已委聘法律顾问将针对本集团前董事的传讯令状送交香港高等法
院,提诉原因为(其中包括):(1)违反受信责任及╱或明知而收受从该等违反所得的利益;
- ╱或授权的情况下使得实体获得付款;(3)未有保留足够的账簿、账目及
纪录,导致本集团无法寻获若干资产、文件、纪录及会计证据,因而妨碍及╱或致令无法
完成财务资料的编制及审计程序;及(4)寻求损害赔偿、衡平法补偿及法院认为适当的进
一步及╱或其他济助。另一方面,本集团已委聘独立法证调查员调查及编制法证调查报
告(「调查报告」),以考虑相关事件的影响。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并经审慎考虑后,董事会
认为本公司不再:(a) 控制京基天资;(b)因参与京基天资业务而承担或享有可变回报的风
险或权利;或(c) 有能力运用其对京基天资的权力影响本公司的回报金额。
由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董事」)认为本集团无法行使其作为股东控制京基天资产
及营运的权利或行使对京基天资的决策权利。因此,董事进一步认为,将京基天资的财
务业绩综合入账至本集团并不恰当。董事已议决自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董事认为其已实
际上失去对京基天资的控制权之日)起取消将京基天资综合入账。此外,董事认为应收京
基天资款项的可收回性为极低,且预期于可见未来不能收回未偿还结余。因取消将京基
天资综合入账而产生的亏损约3,777,000港元及应收京基天资款项的减值亏损约3,585,000
港元已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确认。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第10号「综合财务报表」,京基天资的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应
于失去对京基天资的控制权当日于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终止确认。由于核数师无法查阅
账簿及记录以及接触京基天资的管理人员,故核数师未能取得充分而适合的审核证据
以评估本集团就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不把京基天资视作本集团附属公司所采纳的会
计处理方法及金额的适当性。核数师亦无法取得充分而适合的审核证据及解释,以令我
们信纳本集团失去对京基天资的控制权的日期。核数师概无可以进行的其他替代审核
程序,以令彼等信纳于综合损益表所计入因取消将京基天资综合入账而产生的亏损约
3,777,000港元并无重大错误陈述。任何被要求进行的调整或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负债净额以及本集团的亏损及现金流量,以及综合财务报表的
相关披露造成重大影响。
二零二三年 |
---|
千港元 |
168 |
3,716 |
132 |
(76) |
(5) |
(3,585) |
(6 2) |
288 |
(14 1) |
147 |
3,630 |
– |
3,777 |
– |
(13 2) |
(132) |
二零二三年 |
---|
千港元 |
– |
6 7 |
67 |
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本集团因失去控制权取消综合入账京基天资的全部股权。
京基天资于取消综合入账日期的资产净值如下:
贸易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合约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集团公司款项
税项拨备
非控股权益
结算应收取消综合入账一间附属公司款项
减 :代价
取消综合入账亏损
代价
减:出售之现金
取消综合入账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
7. 财务费用
二零二年
千港元
其他借贷之利息支出,当中包含须按要求还款之条款478
租赁负债利息62
二零二三年 |
---|
千港元 |
1,390 |
– |
455 |
1,519 |
26,721 |
211 |
(70) |
6,162 |
3,133 |
二零二三年 |
---|
千港元 |
(36,238) |
(5,979) |
(15) |
2,141 |
3,503 |
35 0 |
– |
8. 除所得税前亏损
二零二年
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亏损已扣除╱(计入)下列各项:
核数师就以下各项之酬金:
-审核业务550
-其他服务–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205
使用权资产之折旧1,850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29,917
汇兑亏损╱(收益)净额(5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应收贷款之减值,扣除拨回30
确认于直接经营成本的存货成本16,735
9. 所得税
本集团须根据利得税两级制缴纳香港利得税。根据利得税两级制,合资格集团实体首2
百万港元溢利将按8.25%税率征税,而超过2百万港元之溢利将按16.5%税率征税。不符合
利得税两级制资格之集团实体之溢利将继续按统一税率16.5%缴纳税项。
由于本集团并无任何源自香港的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本年度及过往年度拨备香港利得
税。
所得税与按适用税率计算之会计亏损对照如下:
二零二年
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亏损(8,672)
名义税项,按有关课税司法权区之亏损适用税率计算(1,431)
毋须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119)
不可扣税开支之税务影响30
未确认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1,520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之税务影响–
所得税–
二零二三年 |
---|
千港元 |
(35,934) |
二零二三年 |
---|
千股 |
454,899 |
二零二三年 |
---|
千港元 |
6,507 |
(4,62 9) |
1,878 |
二零二三年 |
---|
千港元 |
85 |
4,629 |
(8 5) |
4,629 |
10. 股息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息。
11. 每股亏损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之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二年
千港元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之本年度亏损(8,850)
股份数目
二零二年
千股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亏损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446,614
每股基本亏损乃基于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约35,934,000港元(二零二年:8,850,000港
元)计算,所使用之分母与上述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所使用者相同。
于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年,由于行使购股权具反摊薄影响,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每股
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同。
12. 贸易应收款项
二零二年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5,712
减:减值拨备(85)
贸易应收款项-净额5,627
贸易应收款项之减值亏损拨备变动如下:
二零二年
千港元
于一月一日183
年内已确认减值亏损85
年内已拨回减值亏损(183)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85
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所采纳之会计政策确
认贸易应收款项之减值拨备。
二零二三年 |
---|
千港元 |
1,338 |
533 |
7 |
– |
– |
– |
1,878 |
二零二三年 |
---|
千港元 |
– |
5,741 |
1,01 9 |
6,760 |
二零二三年 |
---|
千港元 |
– |
– |
– |
– |
贸易应收款项(扣 除 拨 备)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年
千港元
0至30天3,614
31至60天174
61至90天1,194
91至120天627
121至150天15
超过150天3
贸易应收款项总额5,627
本集团给予其客户0至120天(二零二年:3至120天)之信贷期。
董事认为,由于有关金额自开始起计于短期间内届满,故贸易应收款项之公平价值与账
面值并无重大差异。
本集团采用简化法以提供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所规定之预期信贷亏损。年内就贸易
应收款项总额作出拨备约4,629,000港元(二零二年:85,000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就已减值贸易应收款项持有任
何作为担保或其他加强信贷措施之抵押品。
13.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二年
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1,862
应计开支5,474
其他应付款项2,644
9,980
截至报告期末,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贸易应付款项,其根据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
下:
二零二年
千港元
1个月内35
1至3个月204
3个月以上但6个月内1,623
1,862
截至二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购买商品之平均信贷期为30日。
独立核数师报告摘录
本公司的独立核数师已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
合财务报表发出不发表意见,其摘要如下:
不发表意见
我们无法对 贵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
发表意见。由于我们的报告中「不发表意见之基础」一节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
们未能就该等综合财务报表获取足够适当的审核凭证为审核意见提供基础。
在所有其他方面,我们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妥
为编制。
不发表意见之基础
1. 取消附属公司综合入账
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二零二四年三月
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贵公司宣布其于最近几个月获悉 贵
集团无法从其香港附属公司京基天资取得若干账簿、记录及相关证明文
件(例如银行月结单及单据等,统称「账簿及记录」)。作为 贵集团的附属
公司,京基天资的所有账簿、记录及营运,于所有关键时间,均由 贵集团
前执行董事维护及控制。
贵公司已正式要求京基天资为编制及审核 贵集团的管理账目提供必要
的协助。尽管 贵公司一再要求,京基天资仍未回应或向 贵公司提供账
簿及记录。
鉴于上述情况, 贵公司已委聘法律顾问将针对 贵集团前董事的传讯令
状送交香港高等法院,提诉原因为(其中包括):(1)违反受信责任及╱或明
知而收受从该等违反所得的利益;(2) 在未经同意及╱或授权的情况下使
得实体获得付款;(3)未有保留足够的账簿、账目及纪录,导致 贵集团无
法寻获若干资产、文件、纪录及会计证据,因而妨碍及╱或致令无法完成
财务资料的编制及审计程序;及(4)寻求损害赔偿、衡平法补偿及法院认为
适当的进一步及╱或其他济助。另一方面, 贵集团已委聘独立法证调查员
调查及编制法证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以考虑相关事件的影响。根据调
查报告的结果并经审慎考虑后,董事会认为 贵公司不再:(a) 控制京基天
资;(b)因参与京基天资业务而承担或享有可变回报的风险或权利;或(c) 有
能力运用其对京基天资的权力影响 贵公司的回报金额。
由于上述情况, 贵公司董事(「董事」)认为 贵集团无法行使其作为股东控
制京基天资产及营运的权利或行使对京基天资的决策权利。因此,董事
进一步认为,将京基天资的财务业绩综合入账至 贵集团并不恰当。董事
已议决自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董事认为其已实际上失去对京基天资的控
制权之日)起取消将京基天资综合入账。此外,董事认为应收京基天资款
项的可收回性为极低,且预期于可见未来不能收回未偿还结余。因取消将
京基天资综合入账而产生的亏损约3,777,000港元及应收京基天资款项的减
值亏损约3,585,000港元已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确认。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第10号「综合财务报表」,京基天资的资产及负
债的账面值应于失去对京基天资的控制权当日于 贵集团综合财务报表
终止确认。由于我们无法查阅账簿及记录以及接触京基天资的管理人员,
故我们未能取得充分而适合的审核证据以评估 贵集团就于二零二三年
七月一日不把京基天资视作 贵集团附属公司所采纳的会计处理方法及
金额的适当性。我们亦无法取得充分而适合的审核证据及解释,以令我们
信纳 贵集团失去对京基天资的控制权的日期。我们概无可以进行的其他
替代审核程序,以令我们信纳于综合损益表所计入因取消将京基天资综
合入账而产生的亏损约3,777,000港元并无重大错误陈述。任何被要求进行
的调整或会对 贵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负债净
额以及 贵集团的亏损及现金流量,以及综合财务报表的相关披露造成重
大影响。
于审核过程中,由于并无向我们提供完整的会计账簿及京基天资的记录,
我们无法取得充足且适当之审核证据以让我们信纳由二零二三年一月一
日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期间京基天资的业绩及任何关连人士交易的
出现、完整性、准确性、截止、分类及呈列以及相关披露(已计入综合损益
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如上述事项需要作出任何调整,可能会对 贵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的负债净额及 贵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的亏损及现金流量,以及综合财务报表内的相关披露产生后续重大影响。
此外,由于上文所述之情况,我们无法就 贵集团承担之或然负债及承担
是否妥为记录及入账以及符合适用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会计准
则第37号「拨备、或然负债及或然资产」)之规定取得充足且适当之审核证
据及解释。概无我们可履行之替代审核程序以让我们信纳或然负债及承担
并无重大失实陈述。如须作任何调整,或会对 贵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资产净额及 贵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之亏损及现金流量以及其于综合财务报表之相关披露具有后续重大影
响。
2. 有关于联营公司权益的范围限制
年内, 贵集团以约16,040,000港元收购联营公司(即奥洛瑞(香港)医疗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奥洛瑞」)45%权益。尽管投资协议授予 贵集团权利委任
董事加入奥洛瑞董事会,惟 贵集团于报告期间并无行使此权利。因此,
并无充分证据显示 贵集团对奥洛瑞施加重大影响力,故将奥洛瑞分类为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下的联营公司存在疑问。
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现任董事未能取得奥洛瑞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以及账簿及记录。尽管存在上述分类
问题, 贵集团前董事已将来自奥洛瑞的应占亏损约2,100,000港元入账。
于审核期间,我们未能获取足够及适当的审计凭证,以:
(i) 确定 贵集团应占联营公司之业绩;
(i) 厘定是否需要就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投资计提任何减值
亏损;及
(i) 厘定该项投资是否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在任何错误分类。
对此金额的任何调整均可能对 贵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资产净值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股东应占的日常活动净亏损产生重大影
响。
- 、销售成本及贸易应收款项减值的范围限制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资附属公司京基电商有限公司
的会计记录得约2,791,000港元被记录为产品采购交易,其后以约2,900,000
港元出售予一名未披露的交易方。该2,791,000港元的支出于年内确认为直
接营运成本,而2,900,000港元的所得款项则计入电子商务分部收益及贸易
应收款项。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贸易应收款项仍未结算,并
已确认全额减值亏损拨备。
于审核过程中,我们未能取得任何文件证据(如合约、送货单、发票及董事
会决议案),以确认 贵集团对该贸易供应商背景及能力的内部评估。此
外,我们亦未能直接从该贸易供应商取得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已向我们支付款项的确认。
由于记录不完整,我们未能取得文件证据(如合约、送货单及发票)以确认
销售交易的发生。我们未能取得:
(i) 有关该等两项交易的充足证据及解释以达致我们的审核目标;
(i) 未披露交易方的背景及财务能力;
(i) 充足适当的审核凭证,以使我们信纳相关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
(iv) 充足适当的审核凭证,以使我们信纳该等两项交易的真实性及有效
性。
我们亦未能与贸易供应商及客户进行访谈,以确定向贸易供应商支付款
项及相应收款项的金额、目的及性质。因此,我们无法就截至二零二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贸易应收款项所载金额是否并无重大错误陈
述,或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是否须确认任何减值亏损拨
备发表结论。倘上述事项需要任何调整,则将对 贵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负债净额、本年度亏损、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的现金流量以及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于二零二年, 贵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豪拓有限公司收到一笔来自香港
客户(「公司A」)的按金74,000美元(相当于约576,000港元),该笔款项已确认
为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提供IP开发设计服务分部收
益。
于审核过程中,我们已取得公司A直接确认,以确认上述金额于二零二三
年及二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结余。然而,由于记录不完整,我们未
能取得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合约、工作进度报告或任何其他验证交易及
关系的记录。此外,我们亦无法与公司A进行访谈,以确定公司A支付的按
金额及性质。
因此,我们无法获得足够的适当审核证据或令人满意的管理层解释以评
估公司A的背景,及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的收益的
有效性。我们并无其他可进行的审核程序以使我们信纳该等收益的完整
性。如上述事宜需要作出任何调整,可能会对 贵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的资产净值、本年度亏损、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的现金流量以及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于二零二年九月,豪拓与服务供应商(「公司B」)订立设计服务协议(「设
计服务协议」)。于二零二年十月, 贵公司根据设计服务协议向公司B预
付880,000美元(相当于约6,864,000港元)。其后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贵公
司收到设计服务协议完成后的交付确认。该款项已确认为截至二零二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直接经营成本。
于审核过程中,我们已取得公司B就上述金额于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结余的直接确认。然而,由于记录不完整,我们未能取
得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工作进度报告或任何其他验证交易及相关系
的记录。我们亦无法与公司B进行访谈,以确定公司B收取的预付款项金额
及性质。
因此,我们无法确定 贵集团直接经营成本所包括的服务成本于截至二零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是否不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如上述事宜需
要作出任何调整,其可能会对 贵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
产净值、亏损及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现金流量以及
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4. 年初结余及相关数据
在审核过程中,由于上述第(1)至(3)项所述的限制,我们未能获得取消综合
入账附属公司的完整会计账簿和记录、有关联营公司权益的范围限制以及
有关收益、销售成本及贸易应收款项减值的范围限制以供我们审核之用。
因此,我们无法获得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以使我们能够评估与该等不发表
意见事项有关的可能影响,包括:(i)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不完整的会计
账簿和记录;(i)有关联营公司权益的范围限制;及(i)有关收益、销售成
本及贸易应收款项减值的范围限制。如需对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的期
初余额作出任何调整,可能会影响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的累计亏损余
额,以及 贵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附
注中的业绩及相关披露。综合财务报表中显示的比较数字可能不可与本
年度数据对比。
5. 关连人士交易
经考虑上述事宜后,是次审核识别出重大的范围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 ,以确定关连人士交易的性质、条款及
经济实质;
2. 关于关连人士识别及与该等人士交易的估值的证明文件及透明度不
足;
3. 未能从管理层及第三方获得关于关连人士披露完整性及准确性的可
靠确认或解释。
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所有关连人士关系、交易及结余是否已根据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或适用的当地会计准则妥善识别、计量及披露。该等限制的重要
性导致核数师无法就整体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包括与关连
人士交易相关的欺诈或错误导致的错误陈述)发表意见。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主要从事(i)提供广告服务,(i)销售医疗及保健产品,(i)电子商务(主要
为销售家用及个人护理产品)及(iv) IP开发设计服务收入。
本集团的收益由二零二年的约54.2百万港元减少约32.9%至二零二三年的约
36.3百万港元。收益减少主要乃由于销售医疗及保健产品减少及电子商务(主
要为销售家用及个人护理产品)收益减少。
提供广告服务
本集团从事提供广告服务,主要透过Recruit杂志进行营运。提供广告服务之收
益于二零二三年约为32.5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年稍微减少约2.0%。
销售医疗及保健产品
本集团从事销售医疗及保健产品,主要透过其拥有51%权益之附属公司京基天
资进行营运。然而,诚如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二月
二十三日所公布,前任执行董事未能及╱或拒绝于彼自二零二三年九月起离任
后提供协助以交付有关京基天资之完整文件记录。本公司认为其已不再对该
附属公司拥有控制权,因此自二零二三年七月起已终止综合入账。另外,世界
卫生组织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宣布二零一九冠状病毒(即新冠病毒)疫情将不再
被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令本集团医疗及保健产品(主要为测试剂盒)整体需
求大幅下降。鉴于上述情况,来自该分部之收益由二零二年约13.5百万港元
减少97.2%至二零二三年约373,000港元。
电子商务
本集团从事电子商务,主要为销售家用及个人护理产品,主要透过其一间附属
公司京基电商有限公司(「京基电商」)进行营运。然而,诚如本公司于二零二四
年二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所公布,前任执行董事未能及╱或
拒绝提供协助以交付完整文件记录。尽管如此,本公司成功于二零二三年九月
前取回京基电商之文件记录(包括会计记录)。然而,本公司投入大量管理精力
以审阅早前营运情况及收回该分部的若干项投资,因此本公司于该分部放缓
发展新业务步伐,并专注于收回该分部各个项目(如存货及演唱会投资)之所得
款项。鉴于上述情况,来自该分部之收益由二零二年约7.5百万港元减少约
61.5%至二零二三年约2.9百万港元。
IP开发设计服务收入
本集团自二零二年十二月起主要透过豪拓从事IP开发设计业务。本集团录得
该分部收益约576,000港元,而二零二年则为零。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
毛利(千港元)20,34131,058
毛利率(%)56.057.4
本集团之毛利由二零二年约31.1百万港元减少约34.5%至二零二三年约20.3百
万港元。毛利减少主要由于主要来自销售医疗及保健产品以及销售家用及个
人护理产品电子商务分部的收益减少所致。
本集团毛利率于二零二三年约56.0%,维持与二零二年约57.4%相若水平。
其他收入
本集团之其他收入由二零二年约2.2百万港元减少约11.9%至二零二三年约1.9
百万港元。其他收入减少主要由于主要受现金及银行结余减少影响而令利息
收入减少所致。
销售及分销成本
本集团之销售及分销成本由二零二年约10.3百万港元增加约2.5%至二零二三
年约10.6百万港元,主要反映与本集团广告业务相关之销售及分销活动成本上
涨。
行政开支
本集团之行政开支由二零二年约30.2百万港元增加约15.4%至二零二三年约
34.8百万港元。行政开支增加主要由于法律及专业费用增加,且员工成本增加。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应收贷款减值(扣除拨回)
本集团之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应收贷款减值(扣除拨回)由二零二年约30,000
港元增加至二零二三年约6.2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减值主要指本公司向香港
另一家上市公司之应收贷款作出减值,以及二零二三年销售家用及个人护理
产品的电子商务录得之贸易应收款项。
取消综合入账一间附属公司亏损
本集团录得取消综合入账一间附属公司亏损约3.8百万港元,主要指自二零二三
年七月起因本公司失去对附属公司京基天资之控制权而终止综合入账一间拥
有51%权益之附属公司所产生之亏损。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重估未变现亏损
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录得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重估未变现亏损约
527,000港元,主要指投资于基金以及附有债权证之会所会籍之公平值变动。
融资成本
本集团之融资成本由二零二年约540,000港元减少约87.6%至二零二三年约
67,000港元。减少主要由于二零二年全数偿还其他借贷。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录得应占联营公司业绩亏损约2.1百万港元,主要指于二
零二三年投资于联营公司奥洛瑞之相关亏损。
除所得税前亏损
鉴于上述情况,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录得除所得税前亏损约36.2百万港元,较
二零二年除所得税前亏损约8.7百万港元增加约317.9%。
业务回顾
回顾二零二三年,香港于年初解除防疫措施,并与中国内地恢复正常通关安
排。此举标志著香港疫情后复苏的转折点,为显著的经济复苏作出贡献。香港
的本地生产总值于年内录得增长率3.2%,反映各主要行业重现增长动力。然
而,全球经济状况依旧波动,主要受到持续的核心通胀、加沙及以色列地缘政
治紧张局势导致的大宗商品价格飙升以及乌克兰战争持续的影响。该等不确
定因素继续对中国内地及香港的经济前景构成压力。
广告业务
于二零二三年,就业市场受到整体经济复苏的正面影响。放宽COVID-19相关限
制有助刺激营商情绪,从而带动就业活动增加。根据香港政府统计处的数据,
失业率由第一季度的3.1%改善至第四季度的2.9%,而同期就业不足率则由1.2%
降至1.0%。
为应对该等趋势,本集团加大力度推广招聘广告,并举办多场招聘会,获得令
人鼓舞的市场反应。本公司营运的Recruit杂志实体刊物策略性地分发至人流密
集的地区,包括港铁站及商业区、非政府组织、劳工处就业中心、大学及学院。
同时,电子版亦可于网上浏览,确保求职者获得广泛的资讯及便利。
医疗及保健产品
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开展医疗及保健产品分部,初期主要分销COVID-19检测
包。然而,继世卫组织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宣布COVID-19不再被视为全球公共卫
生紧急事件后,检测包的需求显著下降。
此外,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
日的公布所披露,前任执行董事于二零二三年九月辞任后,未能或拒绝配合移
交有关京基天资的全部文件,而京基天资为该分部的关键营运附属公司。本公
司认为已失去对该主要附属公司的有效控制权,因此本集团已自二零二三年
七月起停止综合入账京基天资。自此,本集团已停止对该业务分部作进一步发
展。
电子商务
本集团亦从事电子商务业务,主要为家用及个人护理产品的进口及转售业务,
主要自日本采购并销往中国内地及香港。然而,该分部的发展因前任董事未能
妥善移交营运文件而受到阻碍。尽管本公司自此收回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九月
之前的部分会计及营运记录,惟审阅过往营运及收回未偿还投资仍需投入大
量管理精力。因此,本集团放缓该业务的扩张,并专注于收回现有资产(包括存
货及演唱会相关项目投资)的所得款项。
IP开发及设计服务
本集团自二零二年十二月起开始探索IP开发及设计服务行业的商机。然而,
该分部于二零二三年仅产生微薄收益,且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与医疗及保健
产品分部以及电子商务分部类似,该分部的发展亦因前任董事未能妥善移交
营运文件而受到阻碍。自此,本集团亦已停止对该业务分部作进一步发展。
尽管二零二三年面临挑战,尤其是涉及一名前任执行董事的文件移交导致业
务中断,本集团仍坚决恢复,并已恢复正常营运。我们的核心广告业务基本上
未受该等中断的影响,并继续作为本集团营运的基石。
本集团将继续加强其核心广告业务,同时积极探索符合我们战略愿景的新商
机。我们将继续致力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并确保本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前景
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继续致力于巩固其核心竞争力,同时积极寻求在香港及中
国内地进行战略扩张的机会。香港的营商环境在疫情后已呈现逐步复苏的迹
象,但仍易受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影响。尽管如此,本集团凭借其稳固的品牌、
多元化的平台及一贯的营运执行力,已为把握招聘广告及推广服务的增长机
遇做足准备。
本集团的旗舰刊物Recruit杂志仍为香港值得信赖且高效的招聘及商业广告平
台。随著疫情相关干扰的缓解及劳动市场指标的利好,预计招聘服务的需求
将随着经济复苏而改善。本集团的多平台方针涵盖印刷、网站、应用程式及社
交媒体渠道(如Facebok、Instagram及小红书),使其能够接触广泛及多元化的受
众,从而在快速变化的媒体环境中保持相关性。
为进一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本集团正积极探索中国内地的广告机会,其中抖
音等数字平台蕴含巨大潜力。通过与授权代理商合作并利用其内部设计专业
知识,本集团旨在为有意开拓中国市场的客户提供端到端广告解决方案。
另一方面,本集团旗下以生活品味及休闲为重点的在线刊物Like Magazine自二零
二零年全面数字化以来,已稳步建立忠实的受众群体。凭借约160,000名Facebok
粉丝及在Instagram及小红书上日益增长的影响力,该平台已展示出作为本集团
广告业务横向扩展的强大潜力。Like Magazine定位为美食、旅游、健康、美容及
生活优惠的一站式平台,在吸引寻求与精通数字的受众互动的广告客户方面
发挥关键作用。本集团将继续投资于内容创作及平台优化,以期提升流量并增
强盈利能力。
本集团凭借其在香港举办招聘会及展览的成功往绩,正积极将其推广服务及
活动管理业务扩展至中国内地。随著大湾区的发展,跨境消费行为不断演变,
中国内地购物中心对优质推广活动的需求亦日益增长。
为支持是次扩张,本集团正在中国设立自有工厂(预计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开始
营运),该工厂将负责制作活动相关的道具及装饰品。此垂直整合将显著降低
对第三方供应商的依赖,提高成本效益并改善质量控制。此外,本集团已委聘
在中国内地大规模活动执行方面拥有丰富专业知识的资深项目管理人员,进
一步加强其营运能力。
尽管本集团除核心广告业务以外的业务分部受到若干扰,该等干扰主要由
未能交付涉及一名前任执行董事的文件记录所致,但本集团正进入其核心广
告分部转型及增长的有利时期。通过强化其核心广告业务、利用数字及社交媒
体平台以及通过推广活动及活动服务将业务足迹拓展至中国内地,本集团正
为可持续价值创造奠定基础。凭借稳固的财务状况、经验丰富的团队及多元化
的业务模式,本集团有信心取得长期成功并为股东带来更高的回报。
流动资金及财政资源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净值约为30,700,000港元(二
零二年:72,100,000港元)。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流动比率
(其定义为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为4.5(二零二年:6.6)。于二零二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总额约为30,000,000港元(二零二年:
69,900,000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二零二年:
无)。
本集团采纳集中的融资及库务政策,确保有效运用本集团资金。本集团以稳健
的态度监控外汇风险及利率风险,并于适当时使用远期合约对冲其于买卖活
动及资本开支中的外汇风险。
资本架构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股份」)总数为455,534,000
股(二零二年:446,614,000股份),每股面值为0.2港元。
购股权
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本公司合共22,300,000份购股权以每股0.38港元
的行使价授予若干合资格人士(定义见本公司根据本公司股东于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二十九日通过的普通决议案批准及采纳的购股权计划规则)。于年内,
8,920,000份购股权获行使,13,380,000份购股权失效,且概无购股权获授出或注
销。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购股权尚未行使。
集资活动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的公布所披露,根据一般授权配
售新股份已完成。配售合共74,000,000股份之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
分别为约103,600,000港元及103,000,000港元(「所得款项净额」),该等所得款项之
拟定用途为一般营运资金及未来业务与投资机遇。
诚如本公司于二零二年一月七日的公布所披露,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约为
82,000,000港元(「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董事会考虑到本集团当时的经营环境
及发展,议决更改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下表概述(i)所得款项净额分配;(i)已动用所得款项净额;及(i)于二零二年
一月七日前及自该日起及直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未动用所得款
项净额:
于二零二年一月七日前
(以百万港元计)
自二零二年一月七日起及直至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百万港元计)
所得款项拟定用途初始分配
已动用所得
款项净额
未动用所得
款项净额
未动用所得
款项净额的
经修订分配
已动用所得
款项净额
未动用所得
款项净额
i. 用作本集团日常运作的一般
营运资金
1010悉数动用3333悉数动用
i. 用于本集团所识别的任何潜在
投资机遇
9311824949悉数动用
合计10321828282悉数动用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按拟定用途悉数动用所得款项净额。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进行任何集
资活动。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二零二年:
无)。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或然负债(二零二年:无)。
股息
董事会并不建议就报告期间派付任何末期股息(二零二年:无)。
报告期后事项
出售附属公司
于报告期后但于本业绩公布刊发前,本公司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买卖协议,
以出售(i) Beyond Noble Holdings Limited(「Beyond Noble」,为京基天资51%已发行股
份的法定及实益拥有人)的全部已发行股份,代价为19,000港元;及(i) Smart Path
Enterprises Limited(「Smart Path」,为豪拓全部已发行股本的法定及实益拥有人)
的全部已发行股份,代价为1港元。该交易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完成。于完成
后,本集团不再持有Beyond Noble、京基天资、Smart Path及豪拓的任何权益。
有关该交易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日的公
布。
出售联营公司
此外,本公司出售其于一间联营公司(即奥洛瑞)的全部投资权益,代价为9,950,000
港元。该交易已于二零二五年五月完成。于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奥洛瑞的
任何权益。
有关该交易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的公布。
诉讼
高院民事诉讼2024年第281号
本公司及其若干附属公司针对一名前董事及其控制的公司提起诉讼,寻求因
(其中包括)该名董事违反受信责任及╱或明知而收受从该等违反所得的利益
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及衡平法补偿。该前董事及其控制的公司已提交抗辩与反
诉。本公司随后提交了对反诉的答辩与抗辩。由于诉状受理现已结束,本案将
进入个案处理阶段以寻求进一步指示。于本业绩公布日期,该诉讼尚未确定聆
讯日期。
高院民事诉讼2024年第241号
本公司就认购协议引起的争议对另一家公司提起诉讼。在经修订申索陈述书
中,本公司寻求(i)宣告上述认购协议无效及不具法律效力,(i)撤销认购协议,
及(i)退还为认购被告人股份所支付的代价。被告人已提出抗辩。
于完成争议股份之买卖协议后,本公司已出售争议股份。因此,各方已签署同
意传票以终止诉讼,该同意传票已获法院批准。
区域法院民事诉讼2024年第1940号
一名前董事对本公司提起诉讼,指控本公司遵照香港上市规则刊发的公布内
载有诽谤性陈述。本公司已提出抗辩回应,对该前董事指称的诽谤申索进行争
辩。于本业绩公布日期,该诉讼尚未确定聆讯日期。
高院杂项案件2024年第1474号
本公司针对其前律师就所提供服务之发票提起税务诉讼。前律师已就发票提
供进一步的分项细目,本公司正在审阅。
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三日、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的公布。
本公司将于适当或必要时作出进一步披露及提供最新资料。
有关附属公司及╱或联营公司之重大收购及出售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本公司已支付代价16,044,444港元并认购奥洛瑞及其附属
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乳房健康诊断及乳癌治疗)2,637,115股新股(占认购事项
完成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约45%)。完成后,奥洛瑞作为于联营公司的投资入账。
有关收购事项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及二
零二三年四月十七日的公布。
随后于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本公司按代价9,950,000港元出售其于奥洛瑞的全
部股权。有关出售事项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五月七
日的公布。
此外,自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起,本集团一间附属公司京基天资自本集团终止
综合入账,乃主要由于失去对该附属公司之控制权。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
本公布「独立核数师报告摘录-不发表意见之基础-取消附属公司综合入账」。
随后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本公司(i)以代价19,000港元出售其于Beyond
Noble(京基天资之控股公司)之全部股权,及(i)以代价1港元出售其于Smart Path
(豪拓之控股公司)之全部股权。有关出售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的公布。
除已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本年度并无进行任何其他有关附属公司及╱或联营公
司之重大收购或出售。
集团资产抵押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并无抵押集团资产(二零二年:无)。
其他重大事件
(1) 于联交所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完成联交所指定的复
牌指引为止。
(2) 核数师辞任
本公司前任核数师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辞任本公司核
数师,自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日起生效。有关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辞任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日的公布。
(3) 复牌指引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函件,当中载列本公司股份
于联交所恢复买卖的指引。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
发出的函件,当中联交所通知本公司修改其中一项有关本公司股份于联
交所恢复买卖之指引。因此,于本公布日期的最新复牌指引(「复牌指引」)
如下:
(i) 对审计事宜各项进行适当的独立法证调查、评估对本公司业务营运
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布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的补救行动;
(i) 证明本集团管理层及╱或任何对本公司管理及营运有重大影响力的
人士的诚信、能力及╱或品格并无合理的监管忧虑,而可能为投资者
带来风险并损害市场信心;
(i) 进行独立内部监控检讨,并证明本公司已建立足够的内部监控及程
序,以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iv) 公布上市规则要求的所有尚未公布的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计修
订;
(v) 证明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规定;及
(vi) 向市场通知所有重大资讯,以便股东及投资者评估本公司的状况。
有关复牌指引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及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的公布。
(4) 履行复牌指引之进度
有关复牌状况及本公司履行复牌指引的复牌计划之季度更新,请参阅本公
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二零二五
年一月六日、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的公
布。
(5) 委任新核数师
本公司委任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为本公司新核数师,
自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起生效,任期至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有关
委任天健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的公布。
(6) 调查及独立监控审阅
根据复牌指引所载的规定,独立调查委员会已委聘诚骏法证及企业重整
有限公司就指控以及有关若干审计事宜的其他事宜进行独立调查。有关
调查的主要结果、独立调查委员会及董事会的意见、建议及其完成状况,
请参阅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五日之公布。
此外,如本公司先前所公布,本公司已委聘中汇安达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内部
监控顾问」)对本公司及调查中识别的所有附属公司的内部监控程序进行独立
审阅(「内部监控审阅」)。目前已取得相当进展。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内部监
控审阅的主要发现、纠正建议及补救行动的执行刊发公布。
除上文所披露的事项外,自报告期末至本全年业绩公布日期,概无发生任何其
他影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重大事件。
企业管治
本公司及其管理层致力于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强调对全体股东的透明度、
问责性及独立性原则。本公司认为,良好的企业管治是持续成长及提升股东价
值的要素。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应用上市规则附录
十四(已编号至附录C1,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所载的企业管治
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企业管治守则」)规定之原则,并遵守了守则条文。
现时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位出现空缺,但执行董事履行与行政总裁类似的职
能。此外,董事会直接及间接透过其委员会带领及指导管理层,包括制定战略
及监察管理层推行战略。董事会监督本集团营运及财务表现,并确保本集团
制定有效的管治、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及稳健的内部监控和风险管理制度。因
此,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采取足够措施以确保其企业管治常规与守则条文所
采纳者相若。
企业管治守则的修订(「新企业管治守则」)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生效,且新企
业管治守则下的规定将应用于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
年度的企业管治报告。本公司继续根据企业管治的最新情况审查其企业管治
常规。董事尽全力促使本公司遵守新企业管治守则。
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已编号至附录C3,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起生效)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
本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经向所有董事作出明确查询后,董事确
认彼等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必守
交易准则。
审阅全年业绩
于业绩提交董事会批核前,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由杨婉宁女士、陈钊洪先生及
李朝波先生组成)已审阅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报告期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
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定义见上市规则)。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公司并无持有库存股份(定义见上市规则)。
股息
董事会决议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任何股息。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将进一步押后至董事会决定的日期举行(「股东周年
大会」),而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适时按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刊发及寄发。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资格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手续的时间表,将由本公司另行公布。
刊发全年业绩
本全年业绩公布登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hkexnews.hk)及本
公司网站(w.alegroculture.com.hk)。
致谢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衷心感谢股东及业务伙伴一直以来的支持,并感谢员工的
贡献及辛勤工作。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律齐文化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姚思慧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六日
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姚思慧女士;非执行董事钟美瑶女士及孙婧
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邓寳琳女士、陈钊洪先生、李朝波先生及杨婉宁女
士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