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83 晋景新能 公告及通告:建议股份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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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代号:1783)

ENVISION GRENWISE HOLDINGS LIMITED

晋景新能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建议股份拆细

建议股份拆细

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现有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拆细为两(2)

股每股面值0.005港元之拆细股份。股份拆细将于下文「股份拆细之条件」一节所载条件

达成后生效。

股份目前于联交所以每手1,000股份买卖。于股份拆细生效后,拆细股份于联交所买

卖之每手买卖单位将维持不变,每手仍为1,000股拆细股份。

一般事项

股份拆细须待股东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股

份拆细进一步详情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之通函将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或前后寄发

予股东。

建议股份拆细

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现有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拆细为两(2)

股每股面值0.005港元之拆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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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拆细之影响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法定股本为30,000,000港元,分为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

的股份,其中1,379,296,955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为已发行及悉数缴足或入账列作悉

数缴足股款。于股份拆细生效后,假设于股份拆细生效前概无进一步发行或购回股份,

本公司法定股本将为30,000,000港元,分为6,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港元之拆细股份,

其中2,758,593,910股每股面值0.005港元的拆细股份将为已发行及悉数缴足或入账列作悉

数缴足股款。

所有拆细股份将彼此之间在各方面与于股份拆细前之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并将拥

有相同权利及特权,而股份拆细将不会导致股东之相关权利出现任何变动。

由于股份拆细将不会产生任何碎股或零碎股份,故不会作出碎股买卖配对安排。

股份拆细之条件

股份拆细须待下列各项达成后,方可作实:

(a) 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批准股份拆细;

(b) 联交所批准拆细股份及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不时授出或将予授出之股份奖励归属时可

能发行的任何新拆细股份上市及买卖;及

(c) 遵守开曼群岛法律(如适用)及上市规则的所有相关程序及规定,以使股份拆细生效。

股份拆细将于上述股份拆细之条件达成后的第二个营业日生效。

可转换或交换为股份之证券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20,700,000份尚未行使之股份奖励。根据股

份奖励计划上限可供授出的奖励数目为38,562,750份,而根据服务提供者限额可供授出的

奖励数目为25,361,100份。根据股份奖励计划的有关条款及条件,股份拆细可能导致股份

奖励归属时将予发行的股份数目有所调整。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该等调整另行刊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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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无尚未行使之认股权证、可换股份、购股

权、奖励或衍生工具及换股权或其他可转换或交换为股份之类似权利。

上市申请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将发行的拆细股份上市及买卖。

待拆细股份获批准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后,拆细股份将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

由拆细股份于联交所开始买卖之日期或由香港结算厘定之有关其他日期起,可于中央结

算系统内寄存、结算及交收。联交所参与者之间于任何交易日进行交易之交收,均须于

其后第二个交收日于中央结算系统内进行。所有中央结算系统之活动均须按照不时生效

之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进行。

本公司证券概无任何部分于联交所以外之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买卖,亦无寻求或

拟寻求批准于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买卖,且并无正在寻求或目前拟寻求批准于任何其

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买卖。

换领股票

待股份拆细生效后,现有股票将仅于截至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下午四时十分止期间

方可有效作交付、买卖及交收用途,而此后将不获接纳作交付、买卖及交收用途。然而,

现有股票将继续作为拆细股份合法所有权之凭证,基准为每一(1)股份拆细为两(2)股拆

细股份。

于股份拆细生效后,股东可于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起至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包括

首尾两日)止期间任何营业日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四时三十分,将其有关股份之现有股票送

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

心17楼),以免费换领拆细股份之新股票。于有关期间届满后,须就所注销之每张现有股

票或所发出之新股票(以所涉及股票之数目较高者为准)支付2.50港元(或联交所可能不时

订明之较高金额)之费用,股份之现有股票方获接纳办理换领。预期拆细股份之新股票将

于向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交回股份现有股票以办理换领之日起计10个营业日内可供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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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票将以紫色发行,借以区分现有之黄色股票。

进行股份拆细之理由

建议股份拆细将增加已发行股份数目及降低每股份之面值及买卖价。就此而言,董事

会认为,股份拆细可能会提高股份之买卖流通性、减少投资障碍,从而可能吸引更多投

资者买卖股份。根据股份于2025年8月6日(即本公告刊发前最后交易日)之收市价每股7.300

港元计算,(i)每手买卖单位1,000股份的市值为7,300港元;及(i)假设股份拆细已生效,

按理论调整价每股拆细股份约3.650港元计算,每手买卖单位1,000股拆细股份的价值将约

为3,650港元。

尽管股份拆细将导致股份成交价下调,董事会认为,股份拆细将缩窄股份买卖价差及波

动性,并增强股份交易的流通性,有助于本公司吸引更多投资者并扩阔股东基础。因此,

董事会认为股份拆细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除本公司就股份拆细将产生之开支外,实施股份拆细本身将不会改变本公司之相关资产、

业务营运、管理或财务状况或者股东之权益比例。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确认,本公司(i)并无就任何潜在股本集资活动订立任何协议、安排、

谅解、意向、谈判(不论是否已达成);及(i)无意于未来十二个月内进行可能对股份拆细

的拟定目的构成削弱或负面影响的其他企业行动。本公司目前并无明确计划于未来十二

个月内进行任何股本集资活动。倘日后出现任何为本集团业务发展而进行的股本集资机会,

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

预期时间表

实施股份拆细之预期时间表载列如下:

向股东寄发通函(包括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相关代表委任

表格之预计日期

2025年8月27日

(星期三)或之前

递交股份过户文件以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

投票之最后日期及时间

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

下午四时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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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以厘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

于会上表决之权利

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至

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

(首尾两日包括在内)

递交股东周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之最后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

上午十时正

股东周年大会预计举行日期及时间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

上午十时正

公布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

下列事项须待上文「股份拆细之条件」一节所载实施股份拆细之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

股份拆细生效日期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

拆细股份开始买卖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

上午九时正

以每手1,000股份买卖之原有柜位暂时关闭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

上午九时正

以每手2,000股拆细股份买卖(以现有股票形式)之

临时柜位开放

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

上午九时正

以现有股票免费换领拆细股份新股票之首日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

以每手1,000股拆细股份买卖(以新股票形式)之

原有柜位重开

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上午九时正

拆细股份(以新及现有股票形式)并行买卖开始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上午九时正

以每手2,000股拆细股份买卖拆细股份(以现有股票形式)之

临时柜位关闭

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

下午四时十分

拆细股份(以新及现有股票形式)并行买卖结束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

下午四时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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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有股票免费换领新股票结束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

下午四时三十分

附注:本公告内所有时间及日期均指香港本地时间及日期。

本公告内订明之日期或期限仅作指示用途,并可由本公司更改。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刊

发或知会股东预期时间表之任何后续变动。

一般事项

股份拆细须待股东于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股份拆细进一步详情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之通函将于2025年8月27日

(星期三)或前后寄发予股东。

释义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指本公司将召开之股东周年大会,以供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

包括)股份拆细

「董事会」指董事会

「营业日」指香港持牌银行于正常营业时间一般开门营业的任何日子(星

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除外)

「中央结算系统」指由香港结算设立及营运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本公司」指晋景新能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1783)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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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结算」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股份奖励计划」指本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采纳之股份奖励计划

「股份拆细」指建议将每股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拆细为两(2)股拆细股份

「股份」指股份拆细生效前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现有普

通股

「股东」指股份或拆细股份(视乎情况而定)之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拆细股份」指于股份拆细生效后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5港元之普通

承董事会命

晋景新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郭晋升

香港,2025年8月6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即郭晋升先生、邓志坚先生、詹志豪先生及郭

可儿女士,以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侯颖承先生、余仲良先生、蓝章华先生及薛永恒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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