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01 瑛泰医疗 公告及通告:关连交易 成立怀格广泰基金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
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
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
担任何责任。
ShanghaiINTMedicalInstrumentsCo.,Ltd.
*
上海瑛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关连交易
成立怀格广泰基金
合伙协议
于2025年8月6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有条件与怀格健康(作为普通合伙
人及基金管理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作为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内
容有关设立怀格广泰基金并对其进行投资。本公司将以有限合伙人之一
的身份投资怀格广泰基金,并将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10.0百万元,其
中,首期认缴出资为人民币50.0百万元。
怀格广泰基金将于中国注册为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目标为通过对医
疗器械领域的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实现投资回报。截至本公告日期,怀格
广泰基金尚未物色到任何投资目标。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怀格健康拥有主要股东宁波怀格泰益约1.56%股权及为其
普通合伙人,而宁波怀格泰益持有本公司12.69%股权。因此,怀格健康
为宁波怀格泰益的联系人,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条为本公司的关连
人士。
由于有关合伙协议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
0.1%但低于5%,根据合伙协议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须
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
准的规定。
怀格广泰基金
合伙协议
于2025年8月6日,本公司有条件与怀格健康(作为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
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作为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内容有关设立怀
格广泰基金并对其进行投资。本公司将以有限合伙人之一的身份投资怀格
广泰基金,并将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10.0百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为人民币50.0百万元。
投资目标
怀格广泰基金将于中国注册为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目标为通过对医疗
器械领域的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实现投资回报。截至本公告日期,怀格广泰
基金尚未物色到任何投资目标。
怀格广泰基金的存续期
怀格广泰基金的存续期自怀格广泰基金首个交割日期,即怀格广泰基金合
伙人支付初始出资额之日(倘初始出资额分期支付,则为支付初始出资额首
期之日)起至其后第五(5)个周年日止五(5)年。
怀格广泰基金存续期内前两(2)年将为投资期(「投资期」),存续期内的余下
年份将为退出期(「退出期」),于退出期内除合伙协议中规定的若干例外情
况外,怀格广泰基金不得作出任何投资。于五(5)年的初始基金存续期到期
后,怀格广泰基金的基金存续期可由基金管理人独立决定延期两(2)年。
认缴出资
怀格广泰基金预计总认缴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百万元,其中,首期认
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21.0百万元。于本公告日期,怀格广泰基金合伙人各自
认缴出资如下:
合伙人认缴出资
于怀格广泰
基金的合伙
权益概约
百分比
(人民币
百万元)
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怀格健康1.00.83%
有限合伙人
本公司50.041.32%
韩雪30.024.79%
张坤25.020.66%
广东国捷发展控股有限公司15.012.40%
合计
121.0100.00%
怀格广泰基金的出资额乃经参考怀格广泰基金的资本需求总额、订约方于
当中的权益比例及基金管理人的现有人员配置后由本公司、怀格健康及其
他有限合伙人公平磋商后厘定。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其出资提供资金。
基金管理
怀格广泰基金将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怀格健康管理,怀格健康将根据合伙
协议独立执行、控制及营运怀格广泰基金事务,并受怀格广泰基金非执行
合伙人监管。
怀格广泰基金应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基金管理人委
任的三(3)名成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其中包括)就与怀格广泰
基金投资以及投资退出及出售等相关事项做出决策。
怀格广泰基金应每年于初始基金存续期内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全部有限合伙
人认缴出资额1.5%的管理费。
收益分配
根据合伙协议的条款,怀格广泰基金的收益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各
自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始分配。根据上述初始分配,归属于普通合
伙人的部分应分配予普通合伙人,而归属于各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应按下列
顺序于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之间分配:
(i)投资成本返还: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根据
本第(i)段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本合伙企业的实缴
出资总额;
(i)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就上
述第(i)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单利8%╱年的回报率计算的优
先回报(「优先回报」)。为免疑义,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该有限合伙人
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缴资到期日或实际到账之日(以孰晚为准)起至该
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i)段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
(i)普通合伙人追补:如有余额,100%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
合伙人根据本第(i)段累计获得的分配额等于优先回报╱80%×20%的金
额;及
(iv)80/20分配:如有余额,(a)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及(b)20%分配给
普通合伙人。
合伙权益的转让及产权负担限制
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
分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无优先购买权。投资期内,经与基金管理人协
商,有限合伙人有权向第三方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合伙
份额;退出期内,有限合伙人有权自主决定向第三方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
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合伙份额。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出质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
出质的合伙人以其他财产向善意第三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关合伙协议订约方的资料
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心内介入器械制造商,同时也是国内少数拥有涵盖模
具及设备的设计及开发、产品注塑、产品组装、产品包装、灭菌完整产业
链的医疗器械集团之一。
怀格健康为一家位于上海的于2017年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是一
家专注于医疗大健康产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机
构。怀格健康目前管理九只人民币基金。截至本公告日期,怀格健康拥有
主要股东宁波怀格泰益约1.56%股权及为其普通合伙人,而宁波怀格泰益持
有本公司12.69%股权。怀格健康由普通合伙人王锴先生拥有82.5%权益,并
由有限合伙人定立中先生、方圣石先生及杜江波博士分别拥有5.0%、5.0%
及7.5%权益。王锴先生为内资股东之一及其个人持有本公司约3.17%股
权。
韩雪女士为持股4.02%的内资股东陈星先生的配偶。
张坤女士为持股3.41%的内资股东宁波同创速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普通合伙人柴燕鹏先生的配偶。
广东国捷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中国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管
理,其主要股东为持股4.02%的内资股东黄楚彬先生。
成都怀格作为怀格广泰基金的潜在有限合伙人,是一家于2022年8月23日在
中国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主要从事风险资本投资。由于成都怀格的普
通合伙人为怀格健康,而怀格健康亦为主要股东宁波怀格泰益的普通合伙
人,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条,成都怀格为宁波怀格泰益的联系人,故为
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除怀格健康及成都怀格
外,韩雪、张坤及广东国捷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各自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
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订立合伙协议的理由及裨益
怀格广泰基金将于中国注册为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目标为通过对医疗
器械领域的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实现投资回报。
董事会认为,于怀格广泰基金的投资为本公司创造了一个契机,有助本公
司促进其在医疗及生物技术以及其他相关行业的战略发展、提升其竞争力
及巩固其市场地位。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合伙协议将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有关条
款对本公司及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以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符合本公司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概无董事于根据合伙协议拟进行的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
而因此已就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怀格健康拥有主要股东宁波怀格泰益约1.56%股权及为其普
通合伙人,而宁波怀格泰益持有本公司12.69%股权。因此,怀格健康为宁
波怀格泰益的联系人,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条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由于有关合伙协议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
0.1%但低于5%,根据合伙协议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须遵
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
的规定。
释义
于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界定者外,否则下列表述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成都怀格」指成都怀格国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
家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本公司」指上海瑛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
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在联交所上市(股
份代号:1501)
「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内资股」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内资普通
股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怀格健康」或
「基金管理人」
指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
家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怀格广泰基金」指宁波怀格广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
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名为准),一家将根据中国
法律成立及注册的有限合伙企业
「H股」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有限合伙人」指本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
「宁波怀格泰益」指宁波怀格泰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
家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其他有限合伙人」指韩雪、张坤及广东国捷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合伙协议」指本公司、基金管理人及有限合伙人于2025年8月6
日有条件订立的合伙协议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股份,包
括内资股及H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指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上海瑛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梁栋科博士
中国上海
2025年8月6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梁栋科博士及林森先生、非执行董事
宋媛博士、王瑞琴先生、陈红琴女士及张泓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蹇锡高先生、许鸿群先生及徐从礼先生组成。
*仅供识别